二级学院目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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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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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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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总分=基本指标实际得分×80%+加分指标实际得分×20%。

3.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确定办法:
(1)依可比较原则进行排名:若经教务处、评估处认定,某二级学院基本指标中有部分二级指标无法加以考核,则确定该学院排名时,只与那些含有相同二级考核指标的学院进行比较,针对相同的指标得分计算总分(称为有效总分)进行排名,确定该学院名次。

(2)确定各二级学院考核总分排名后,排名第一的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最终得分按学校教学工作定量考核的满分计算,其他学院与排名
第一的学院按照有效总分进行比较,每相差1分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相应递减,递减分值由教务处、评估处根据当年教学工作考核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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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14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宏观调控、二级学院自主办学"的体制,落实学校对二级学院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二级学院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改革、谋划发展、争先创优。

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学校实行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赋予二级学院的权力和责任,理顺条块关系,转换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突出考核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使二级学院将主要精力集中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自我考核与学校评审相结合.学校对总体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二级学院结合各自实际,自主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自主选择特色项目申报考核。

二级学院根据此考核办法加强自我考核,实行动态考核,改被动考核为主动考核,提高目标管理与考核的实效性。

(二)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注重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采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若干个重点方面进行考核,体现针对性,突出重点工作考核.(三)共性考核与差异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建设内容为共性考核项目,根据实际与差异性特征,由被考核单位选择特色项目或协商确定特色项目进行差异性考核.(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突出质量的稳步提升、持续提升,既针对可以量化的指标衡量量的增长,更针对难以量化的内容体现层次与质量的提高,合理确定质和量的关系与权重.三、考核内容(一)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1.目标方向2.办学业绩3.资源利用4.治理结构5.反向评价附加项目:争先创优、特色项目(二)指标体系的构成及其运用考核指标的设置综合考虑二级学院基本职责和现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参照教育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的数据项、省教育厅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附加的争先创优和特色项目由二级学院自主申报。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常规工作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常规工作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常规工作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一、常规工作考核指标权重
常规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包括人才培养占65%(含教学管理45%,学生教育与管理20%),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占20%(含学科建设10%,科研管理10%),师资队伍管理占10%,综合管理占5%。上述指标均以百分制记分,再乘以相应权重取和计算常规工作考核总得分。
院领导与高职称教师授课比例
2
具有教师资格的学院领导承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比例达100%;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承担教学任务比例达100%。
2.师资队伍
(8分)
2.1教学水平(2分)
教学水平
2
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测评,学生总体满意率≥90%;学校督导员听课评课优良率≥85%。
2.2教学能力提升(6分)
教师教学培训
二、常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办法
1、人才培养(权重65%)
1-1.教学管理(权重45%,责任单位: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标准
1.办学指导
思想
(8分)
1.1规划与计划
(4分)
中长期建设规划
1
目标定位准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院总结
5.教学研究
(6分)
5.1教学研究
(6分)
教研项目
2
当年度校级以上立项项目专业均数≥1个;当年度到期项目结题率100%。
教研活动
2
有切实可行的主题教研活动制度和实施计划,落实好。
教研成果
2
当年度专业教师人均公开发表教研论文≥0.4篇。
6.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26分)
6.1常规管理(6分)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2
教育资料
教育资料
XX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说明
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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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总分=基本指标实际得分×80%+加分指标实际得分×20%。

3.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确定办法:
(1)依可比较原则进行排名:若经教务处、评估处认定,某二级学院基本指标中有部分二级指标无法加以考核,则确定该学院排名时,只与那些含有相同二级考核指标的学院进行比较,针对相同的指标得分计算总分(称为有效总分)进行排名,确定该学院名次。

(2)确定各二级学院考核总分排名后,排名第一的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最终得分按学校教学工作定量考核的满分计算,其他学院与排名第一的学院按照有效总分进行比较,每相差1分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相应递减,递减分值由教务处、评估处根据当年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确定。

教育资料。

二级学院工作计划

二级学院工作计划

二级学院工作计划一、综述本文档旨在明确二级学院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以实现学院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学院的整体发展方向、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计划、师资建设和学生培养等。

通过有效的工作计划,我们将为学院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学院发展方向2.1 指导思想•贯彻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办学理念;•紧密结合行业和地方需求,提供优质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供实际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提升学院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2 发展目标•构建高水平的教师团队,提高教学质量和研究能力;•夯实教学基础,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推动学院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打造学院品牌,提高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教学和研究工作计划3.1 教学工作计划•完善课程体系,开展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引入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和实践活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加强与各专业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合作,提供实习机会和实践项目。

3.2 研究工作计划•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建立科研团队,开展重点研究项目;•推动学院和相关企业、院所的科研合作;•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师资建设计划4.1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招聘机制,引进高水平的教师;•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学和研究能力;•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提升教师学术水平;•注重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2 注重专业发展和职称晋升•设立专业发展计划,引导教师按照个人发展规划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提供职称评审的支持和指导,鼓励教师申请高级职称。

五、学生培养计划5.1 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组织学生参与学术讲座和学术竞赛;•建立学科研究小组,提供科研实践机会;•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组织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任务,聚焦“双一流”,调动二级学院和全校师生的积极性,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将核心指标与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刚性挂钩,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促进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聚焦核心,平衡发展,推进我校全面建设“双一流”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有考核任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第二条考核原则1.公开透明,客观公正;2.精确指标,严格程序;3.聚焦核心,协调发展;4.定性定量,注重科学;5.纵横结合,明确导向。

第三条考核内容以建设“双一流”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导向,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为工作重心,以管理服务为基础,全面、科学地开展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常规管理和核心指标。

其中常规管理占比30%,核心指标占比70%。

(一)核心指标1.核心指标是指为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致力于学校“双一流”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为学校人才培养服务、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的需要而设立的考核指标体系。

2.核心指标考核由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牵头负责,各指标按照《XX学院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附件三《XX学院二级学目标管理奖励办法》计算,即学院专任教师人均科研核心指标绩效分+学院教学核心指标绩效分+学院人事及综合管理绩效分=学院年终核心指标考核绩效分。

再转化为百分制。

(二)常规管理常规管理分为党群工作和行政工作两大块,包括党建工作、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工会工作、制度信息工作(含行政执行)、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审计工作、资产管理、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教学管理、科研与学科建设、安全稳定等。

《XX学院二级学院常规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附表2)的具体考评标准由各牵头部门制定,并具体负责考核。

二级学院规划实施方案

二级学院规划实施方案

二级学院规划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教育事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我校决定对二级学院进行规划,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目标设定1. 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规划,建立更加完善的教学体系,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2. 拓展学科专业:根据市场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适时增设新的学科专业,拓展学院的办学范围。

3. 提升学院声誉:通过规划实施,提高学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和教师加入。

三、实施步骤1. 调研分析:对学院的现状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包括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学科设置等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制定规划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包括教学改革方案、学科专业设置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等。

3. 资源整合:整合校内外资源,包括资金、人才、教学设施等,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保障。

4. 实施落实:按照规划方案,逐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确保规划能够顺利落地。

四、保障措施1. 加强领导力量: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二级学院规划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 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学院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划的实施能够有序进行。

3.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院的规划实施情况,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

五、预期效果1. 教学质量得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2. 学院的学科专业更加完善,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3. 学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提升,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和教师加入。

六、总结二级学院规划的实施是学院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规划,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学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规划的实施,为学院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二级学院目标绩效考核量化赋分细则

二级学院目标绩效考核量化赋分细则

二级学院目标绩效考核量化赋分细则
一、总体要求
1、本细则旨在完善和规范二级学院目标绩效考核量化赋分办法,对分管领导在学院的管理工作绩效给予公正、客观、合理的评价,以营造良好的学院治理环境。

2、为充分体现学院管理者量化考核的客观可衡性,本细则采用解决方案的多元化形式,兼顾多种学院管理者考核需求,确保对考核对象的考评客观公正,对学院行政管理的效率有效提高。

二、考核范围
本细则应用于学院分管领导的管理工作绩效,囊括社会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各方面内容,但不包括上级领导安排的重大事项的考核内容。

三、绩效目标分类
1、社会工作:此类目标包括学院内部管理工作、治理机制完善、学院发展战略的制定及执行、外部支持协调等。

2、教学工作:此类目标包括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学业考核及考查、生活辅导、拓展教育工作等。

3、科研工作:此类目标包括学科发展及组织工作、培养技能,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及使用、科研成果的转化等。

四、考核目标及赋分
1、考核目标:
(1)社会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制定的学院内部管理工作e,治理机制完善、学院发展战略的制定及执行、外部支持协调等计划,按照情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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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根据《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院政发[2009]20号)的原则意见,紧紧围绕教育部关于大学设置条件标准要求,按照“突出核心工作,加强常规管理”的总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指标体系的设立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由核心工作指标、常规工作指标、一票否决指标等三个方面组成。

其中,核心工作指标包括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四个方面;常规工作指标包括教学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党建工作、学费收缴率等五个方面;一票否决指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等三个方面。

二、考核目的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以《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为指导,以学校与各二级学院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通过考核不断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作用,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力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二级学院的办学质量、水平和效益,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综合性大学建设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原则(一)核心工作考核与常规工作考核相结合;(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三)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奖惩(一)奖励1、综合奖按“核心工作指标总得分×70%+常规工作指标总得分×30%”进行排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

参与综合奖评奖的学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无一票否决项目;②核心工作指标考评总得分在80分以上;③完成A-1、A-2单项指标的最低规定分,并满足A-2的相关规定。

2、单项奖(1)每获得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省部级成果奖、省部级科研平台、省部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质量工程项目,奖励所在二级学院1万元。

(2)“横向科研经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学院,奖励1万元。

同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超额比例排名靠前的三个学院,按超额部分的20%予以奖励,但奖励最高限额为5万元。

(3)“社会服务”指标考评得分排前三位的学院,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4)“考研录取率”指标考评排前三名的学院,各奖励1万元。

同时,考研录取率在8%以上,且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幅最大的三个学院,分别奖励0.8万元、0.6万元、0.5万元。

(5)“毕业生就业创业率”指标考评排前三名的学院,各奖励1万元。

同时,毕业生就业创业率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幅最大的三个学院,分别奖励0.8万元、0.6万元、0.5万元。

(6)学费收缴率达到100%的学院,各奖励1万元。

同时,学费收缴率达到规定标准且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幅最大的三个学院,分别奖励0.8万元、0.6万元、0.5万元。

(7)无一票否决项目,常规工作指标考评排名前三名的学院,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8)特别贡献奖:某方面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对学校贡献巨大,经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给予特别贡献奖。

3、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工作绩效奖获得综合奖的学院,分别奖励该院院长、书记个人各0.5万元。

(二)惩罚1、核心工作指标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学院:①按200元/月的标准扣减院长、书记当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②对院长、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且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常规工作指标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且排名后两位的学院:①扣减该学院下一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②对院长、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且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有一票否决项目的学院:院长、书记及主要责任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程序(一)自评各二级学院分别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及年度考评标准》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进行自评,并打分。

(二)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二级学院进行考核。

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的目标任务及考评标准对二级学院进行考核评分,给出考核结论。

(三)学校审定考核结论由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提交学校审批。

(四)意见反馈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被考核二级学校通报考核情况。

(五)兑现奖惩学校按规定作出对相关学院、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或惩罚的决定。

六、本《办法》由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3年1月起执行。

附件一: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附件二: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2013年度考评标准附件一: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A·核心工作指标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 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质量(权重:0.30)教学研究项目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校企联合培养学生学科竞赛考研录取率毕业生就业创业率2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权重:0.40)重点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科研项目科技科研成果学科科研平台学科科研创新团队横向科研经费3人才队伍建设(权重:0.15)人才引进师资培养4社会服务(权重:0.15)毕业生本地就业创业率校地合作科研成果本地转化教师服务地方参与率横向科研经费增幅B·常规工作指标序号项目分值1 教学管理指标25分2 科研管理指标25分3 学生管理指标20分4 党建工作指标20分5 学费收缴率10分总分100分C·一票否决指标序号项目1 党风廉政建设2 安全稳定工作3 计划生育工作附件二: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2013年度考评标准A·核心工作指标(A-1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质量:权重0.30)项目计分办法教学研究项目每获得1项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记15分,每获得1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记5分;每结题1项省级教研项目记5分,每结题1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记1分。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产业计划、校企共建工科专业、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教学团队等项目。

每获得1项省级项目记15分。

每获得1项校级项目记5分。

校企联合培养每与1个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定的联合培养人才机制记10分。

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的内涵是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学生竞赛学生学科竞赛,每获得1项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分,每获得1项省级一、二等奖分别记2、1分;毕业生毕业论文(创作),每获得1项省级优秀记2分;体育竞赛、艺术创作等省级以上学生获奖,团体5分/项,单项2分/人次。

考研录取率达到本院最近三年平均水平的记15分;未达到的,每降低1%扣1分;超过最近三年平均水平,则与上一年度相比每增加1%加2分。

就业创业总得分=初次就业率*100+协议就业率*200+本科生升学出国率*200+毕业生就业创业率湖北省本地合同就业率*300+创业率*600-就业核查出错率*200。

得分排名第一的学院计15分,其它学院按比例折算计分。

考核办法1、上述各项以教务处认定为准;2、各学院必须完成本指标最低规定分70分(原始分);3、本指标计分办法:原始分排名第一的学院计100分,其它各学院依此按比例折算计分。

A·核心工作指标(A-2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权重0.4)项目单位A-2-1A-2-2基本任务(至少完成分)特别要求(至少完成数)横向科研经费(万元)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奖励省部级以上平台硕士点经政学院45 1 1 0 0 100 教育学院30 0 0 0 0 100 文学院50 1 1 1 0 150 外国语学院25 0 0 0 0 80 音乐学院25 0 0 0 0 50 美术学院30 0 0 0 0 180 数计学院45 1 1 0 0 850 物电学院45 1 1 0 0 750 机汽学院65 1 1 1 1 1200 建工学院45 1 1 0 0 500 化工学院45 1 1 0 0 700 管理学院35 1 0 0 0 120 医学院35 1 0 0 0 300考评标准与考核办法1、参加综合奖评奖的单位,必须至少完成A-2-1规定的基本任务分和A-2-2规定任务的90%以上,且必须获得1个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省部级成果奖,否则不能参加综合奖评奖。

2、基本任务考评项目及各项目记分标准:科研项目:国家级20分/项,省部级10分/项;成果奖励:以湖北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的奖项,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计500分、200分、100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市厅级一等奖5分/项;作为参与单位获奖,依上述标准减半计分;创新团队:每个省部级学科科研创新团队记20分;平台建设:每获批1个省部级学科科研平台记20分;学科建设:每获批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记20分, 1个校级重点(培育)学科记5分;已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通过省厅中期检查记10分,已有校级重点(培育)学科通过学校验收评估记2分;硕士点建设:每获批1个硕士点记20分;横向科研经费:完成规定任务记满分30分,并按规定奖励;未完成规定任务者,按未完成比例扣分;高水平论文:SCI、SSCI、A&HCI、ISTP收录论文:2分/篇;C刊和核心期刊:1分/篇;专著:20万字以上3分/部,20万字以下1.5分/部专利:发明专利20分/项;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2分/项。

3、本指标计分办法:上述各项目得分之和即为本指标的最终得分。

4、考核说明:上述各项目考评由科研处负责认定;A-2-1的“特别要求(至少完成数)”中的数据均为最低要求,各学院(包括表中未提要求的学院)在各项目(包括未提具体要求的项目)上均应努力达到更高要求,所有获得的成果均按上述各项标准计分。

A ·核心工作指标(A-3人才队伍建设:权重0.15)项目学院 人才引进师资培养学科科研团队 楚天学者 学科带头人 彩虹学者 博士教授经政学院 1 1 1 3(2) 由人事处规定目标任务教育学院 文学院 1 1 4(2) 外国语学院 3(1) 音乐学院 2(1) 美术学院 1 2(1) 数计学院 1 1 5(3) 物电学院 21 3(2) 机汽学院 1 12 5(3) 建工学院 4(2) 化工学院 1 2 3(2) 管理学院 14(2) 医学院5(3)考评标准与考核办法1、“人才引进”指标:各单位完成学校规定任务得80分;未完成既定任务,优秀人才每缺1人扣减15分,其他人才缺1人扣减10分;超额完成任务,优秀人才每超额引进1人加10分;2、“优秀人才”包括学科科研团队、楚天学者、学科带头人、彩虹学者和优秀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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