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目标责任制文件
二级学院制度书模板

二级学院管理制度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级学院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二级学院是学校的基层教学单位,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二级学院的行政负责人。
第三条二级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
第四条二级学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术与行政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二级学院设立学院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条学院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科学研究计划、人才引进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院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事项。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
第八条二级学院设立教学办公室、科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二级学院应当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的学术评价、学位评定、职称评定等工作。
第十条二级学院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院的学位申请、学位授予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二级学院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二级学院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十三条二级学院应当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四条二级学院应当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十五条二级学院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章科学研究第十六条二级学院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
第十七条二级学院应当制定科研计划,鼓励教师申报科研项目。
第十八条二级学院应当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第十九条二级学院应当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二级学院应当根据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学院经费。
医学院关于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

医学院关于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级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不断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学校“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医科大学”发展目标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建立完善宏观指导、党政结合、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单位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二级学院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主体作用,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全面负责落实本单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稳定工作。
2.全面深入,科学合理。
坚持人才优先战略,全面深入系统评价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六大人才工程,突出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设置建设目标和考核指标体系,综合把握客观条件和主观努力等因素,既考量工作举措,又考量工作成效;既考量总量,又考量增量。
3.分类指导,特色发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充分考虑各二级学院现有学科、专业建设的层次和人才结构的差别,区别设置考核目标,分类指导、分类施策,激励特色发展,增强目标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4.目标考核,优化服务。
坚持人才绩效激励导向,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考评指标体系,实施对各二级学院人才工作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学校设立人才工作专项基金作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经费和奖励费用(纳入绩效管理);强化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和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实施范围全校各二级学院。
三、职责权限1.人事处负责制定并协调落实人才引进与培养目标责任制工作。
2.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并对照《XX医学院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拟订本单位下年度人才引进和培养指标,于每年10月份报送人事处;经学校同意后负责实施本单位目标责任。
学校二级学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二级学院的管理,规范学院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院管理体制1. 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财务等工作。
2. 学院设立院务委员会,负责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
3. 学院设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会、行政工作委员会、财务工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工作。
三、教学工作管理1. 学院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制定本学院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学院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学考核等。
3. 学院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定期开展教学检查、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分析。
4. 学院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科研工作管理1. 学院制定科研工作规划,明确科研目标和任务。
2. 学院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
3. 学院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院科研水平。
4. 学院加强对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五、行政管理1. 学院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
2. 学院加强对行政工作的监督,确保行政工作的规范、高效。
3. 学院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六、财务管理1.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 学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审计等。
3. 学院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确保财务安全、合规。
七、奖惩制度1. 学院对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院院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二级学院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发展。
各学院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本制度落到实处。
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范本(2篇)

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范本1、引言目标管理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旨在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通过责任制来推动实现这些目标。
本文将介绍一种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本,帮助学校建立科学、高效的目标管理体系。
2、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本2.1 目标制定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定明确、具体的年度目标。
目标应该具有可衡量性,明确反映学校的战略定位和追求的成果。
2.2 目标分解将学校的年度目标分解为各部门、各个层级的具体目标。
每个部门负责人按照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具体、可操作的目标,并确保其与学校整体目标的一致性。
2.3 目标责任人确定确定每个目标的责任人,并对其进行明确的工作职责说明。
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源,能够主导目标的实现,并对目标的结果负责。
2.4 目标考核制定专门的目标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
对每个目标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和考核,通过量化指标反映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和通报。
2.5 目标追踪建立目标追踪机制,及时了解目标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目标责任人应定期汇报目标的进展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确保目标的顺利实施。
2.6 目标激励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激发责任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可以采用奖惩制度、晋升途径等方式来鼓励和激励目标责任人,提升其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2.7 目标总结每年结束时,对学校的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下一年度目标的参考,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3、结语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范本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能够帮助学校明确发展方向、推动目标实现。
本文介绍了一套完整的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范本,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适合自己的目标管理体系,提升学校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范本(二)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它能够帮助学校实现明确的目标,并确保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将对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分析,同时提供一篇不含分段语句的范文,以供参考。
二级学院目标责任制文件

校政发〔2010〕16号襄樊学院关于印发《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奖惩试行办法》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四日—1 —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根据《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校政发[2009]20号)的原则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以《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为指导,以各二级学院与学校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通过考核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动和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二级学院的办学质量、水平和效益,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一)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三)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四)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五)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等级及标准(一)考核等级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学院、达标学院和不达标学院三等。
—2 —(二)等级标准按共性目标得分的80%与个性目标折合分(取当年个性目标得分最高者折合为100分,其他按比例折算)的20%计算总得分。
1、优秀学院: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且按总得分取前三名:(1)教学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必须完成目标任务的85%以上;(2)学生教育与管理指标、招生与就业指标、师资队伍建设指标、学费收缴率指标最多只有一项低于应完成目标任务的85%,但该项必须高于应完成目标任务的75%;(3)无“一票否决”项目。
2、不达标学院: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达标学院:(1)共性目标得分在75分以下;(2)教学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学生教育与管理指标、招生与就业指标、师资队伍建设指标、学费收缴率指标有三项低于应完成目标任务的75%;(3)有“一票否决”项目。
教育目标责任制及追究制范本

教育目标责任制及追究制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加速推进,教育目标责任制及追究制成为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制定和实施教育目标责任制及追究制可以建立起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之间的责任关系,推动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教育目标责任制范本1. 教育机构的目标责任制范本:(1)我校本学年的教育目标是:- 提升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 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加强学校管理,提高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2)教育机构的责任分工:- 校长负责学校整体目标的制定和推进;- 各学科组长负责学科目标的制定和落实;- 教师负责按照学科目标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生负责根据学科目标努力学习和提高。
(3)教育机构的目标考核指标:- 学生学业水平提升情况;-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情况;- 学校管理水平提升情况;- 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提升情况。
2. 教育工作者的目标责任制范本:(1)教师的目标责任:- 负责按照学科目标进行教学工作;- 确保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的人才;- 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 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2)教师的责任追究方案:- 学生学业进步情况不佳的教师,应及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制定提高方案;- 不履行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应以扣减绩效工资等方式进行惩罚;- 参与违纪违规行为的教师,应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不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和学校管理的教师,应进行督促和警示。
三、教育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效果教育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可以使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明确责任,增强工作动力,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考核和追究制度的落实,可以切实提升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提高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
结语:教育目标责任制及追究制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已经在教育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激活各二级单位(部门)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确保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和中长期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建设“有特色的财经大学”的目标,学校决定对各二级单位实行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二条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学校推行绩效管理和考核的基本制度,各二级单位(部门)应根据其职责、参照本制度的精神开展对学科、专业和所属单位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学校设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政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全校二级管理单位(部门),每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二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任期时限相同。
第二章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原则第五条导向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自加压力、负重奋进、省内争先、力求突破”为精神,拟定和实施各项责任目标。
各单位、各部门应进一步将目标分解、层层落实,传递学校加速发展的压力。
第六条量化原则。
学校将各级各类重点基地、学科、专业和团队建设期内的额定任务统一纳入所属学院的任期目标,对各类可量化的管理目标实行基数乘以发展速率予以核定。
核定基数的主要依据是各学院现有重点建设的学科和专业审批时的额定目标、最近三年相关目标达成的总量和学生人数、教师岗位聘任总级数。
学校高水平科研成果(其标准学校另行核定)总当量、科研经费及非定额申报的省级以上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省级以上学生创新工程项目的年发展速率以15%为底线,按照移动平均法取近三年的平均数作为中间年份的基数M。
未来三年的指标数为M1=(1+0.15)2M;M2=(1+0.15)3M;M3=(1+0.15)4M。
第七条差异原则。
学校下达给各二级学院的任期目标充分考虑各学院现有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层次、前三年发展的绩效以及学生人数、教师岗位聘任总级数(兼任管理部门职务的教师级数减半计入其学科归属学院)的差距。
二级学院工作计划范文

二级学院工作计划范文一、总体概述二级学院作为高等教育管理的一级机构,在学校的组织架构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工作计划旨在明确二级学院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以实现学院的发展目标和提升学院的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 优化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学科团队建设,完善专业课程体系,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强化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与企业合作,拓宽学生实习实训机会,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4. 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提升科研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水平。
5. 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机制,提供优质的学生服务,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任务及重点1. 教学质量提升(1)加强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
通过教学培训、教学观摩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2)加强教师课程建设。
鼓励教师进行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更新教材,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教学评价。
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机制,提高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
2. 学科专业建设(1)完善学科专业课程体系。
结合市场需求和学科特点,优化课程设置,提高专业培养质量。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招聘高水平专业人才,并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
(3)加强学科团队建设。
建设学科交叉和研究性团队,推动学科交叉和创新。
3. 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1)建立与企业合作机制。
与企业合作,提供学生实习实训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实践教学环境建设。
提供先进的实验设备和实践教学场所,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
4. 科学研究水平提升(1)加强科研平台建设。
完善实验室设施,建设科研平台,提供优良的科研条件。
(2)加强科研人员培养。
鼓励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提高科研人员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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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发〔2010〕16号
襄樊学院关于印发
《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奖惩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奖惩试行办法》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四日
—1 —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
根据《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校政发[2009]20号)的原则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以《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为指导,以各二级学院与学校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通过考核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动和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二级学院的办学质量、水平和效益,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三)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
(四)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
(五)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考核等级
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学院、达标学院和不达标学院三等。
—2 —
(二)等级标准
按共性目标得分的80%与个性目标折合分(取当年个性目标得分最高者折合为100分,其他按比例折算)的20%计算总得分。
1、优秀学院: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且按总得分取前三名:
(1)教学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必须完成目标任务的85%以上;
(2)学生教育与管理指标、招生与就业指标、师资队伍建设指标、学费收缴率指标最多只有一项低于应完成目标任务的85%,但该项必须高于应完成目标任务的75%;
(3)无“一票否决”项目。
2、不达标学院: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达标学院:
(1)共性目标得分在75分以下;
(2)教学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学生教育与管理指标、招生与就业指标、师资队伍建设指标、学费收缴率指标有三项低于应完成目标任务的75%;
(3)有“一票否决”项目。
3、达标学院:完成目标情况高于不达标学院,但又不具备优秀学院条件。
四、奖惩措施
(一)奖励
学校根据测评结果,设立以下奖励;
—3 —
1、优秀奖:
(1)测评结果为优秀的学院,分别发给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奖金40000元、30000元、20000元。
(2)优秀学院授予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单项奖:
(1)个性目标测评得分排名前3位的学院,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2)教学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招生与就业指标单项得分或完成目标任务排名前3位的学院,分别奖励12000元,10000元,8000元。
(3)学生教育与管理指标、师资队伍建设指标、学费收缴率指标、考研录取率指标单项得分或完成目标任务排名前3位的学院,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5000元。
3、获得优秀奖励的学院,可从获奖金额中抽取10%对单位党政一把手实行奖励。
(二)惩罚
1、测评结果为不达标的学院,按3%的比例扣减该学院下一年度的人员校内绩效工资,按当年优秀奖平均数的10%扣发党政一把手个人校内绩效工资。
2、测评结果为不达标的学院,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且不能参加学校的评先评模活动。
并由联系校领
—4 —
导和组织部对其进行训诫谈话。
3、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学院,党政一把手应引咎辞职。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自评
1、各二级学院分别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及测评标准》进行自评,并打分。
2、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及测评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经验体会,意见建议等。
(二)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评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二级学院进行考核。
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测评标准对二级学院进行考核评分,并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三)学校审定
考核结论由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提交学校审批。
(四)意见反馈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被考核二级学校通报考核情况。
(五)兑现奖惩
学校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5 —
六、本《办法》由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0年3月起执行。
附件:
1、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共性目标)
2、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个性目标)
3、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及测评标准(2010年度)
主题词:制度建设二级学院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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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学院办公室2010年3月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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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
(共性目标)
附件2:
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
附件3:
襄樊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
指标体系及测评标准(2010年度)
A·一票否决指标
B·基本指标(B-5综合管理工作7分)
C·个性指标(大学生科研)
C·个性指标(大学生精神文明类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