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机成品检验标准规定
净水器的标准

净水器的标准1、净水器标准我国净水器发展很快,净水器的标准也五花八门,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还有国外的一些标准如美国NSF标准等。
(1)目前已有的净水器有关的国家标准有:GB/T19249—2003 反渗透水处理设备GB/T19837—2005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2)目前正在制订或报批的净水器国家标准有:GB/T*****—****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通用要求GB/T*****—****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通用要求GB/T*****—**** 反渗透净水机GB/T*****—**** 超滤膜净水器(3)目前已有的净水器行业标准有:CJ3023—1993 活性炭净水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3026—1994 饮用水一体化净水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66—1997 内磁水处理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19—2000 反渗透水处理设备CJ/T204—2000 生活饮用水紫外线消毒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68—2002 纯水机(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70—2002 超滤水处理设备(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69—2002 微滤水处理设备(城镇建设行业标准)ZBY99007—1989 矿化水器(原轻工业部标准)QB1979—1994 人工矿泉水器(原轻工业部标准)YY/T0280—1995 电热蒸馏水器(医药行业标准)HG/T3313—1998 电子式水处理器(化工行业标准)HY/T060—2002 中空纤维超滤装置(海洋行业标准)HY/T068-2002 饮用纯净水制备系统SRO系统反渗透设备(海洋行业标准)HJ/T270-2006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CAS124—2007 电解制水机(中国保健协会标准)(4)卫生部卫生规范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A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B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矿化水器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C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部卫法监发[2005]第336号文附件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5)地方标准:目前上海市正在制订净水器的上海市地方标准(6)美国NSF净水器标准ANSI/NSF42—1998 饮水处理装置——感官作用ANSI/NSF44—1998 住宅阳离子交换软化器ANSI/NSF53—1998 饮水处理装置——健康作用ANSI/NSF55—1991 紫外线微生物水处理设备ANSI/NSF58—1997 反渗透饮水处理设备ANSI/NSF62—1997 饮水蒸馏设备(7)企业标准从98年起,笔者先后为这五百多个净水器产品撰写了企业标准。
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是多少

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是多少
净水器作为家庭和商业场所常见的水处理设备,其水质检测标准是保障用户饮
用水安全的重要保障。
那么,究竟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是多少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是由哪些方面构成的。
一般来说,
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PH值、浊度、余氯、重金属含量、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指标。
这些指标是评价水质优劣的重要依据,也是净水器是否能有效去除水中有害物质的重要参考。
其次,针对不同的净水器类型和用途,其水质检测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
家用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一般会参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对PH值、浊度、余
氯等指标有明确的要求;而商用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则可能会更加严格,要求更高的水质纯净度和稳定性。
针对不同地区的水质情况,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也会有所调整。
一些地区的
水质可能会受到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物的影响,因此对于这些地区而言,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可能会更加严格,以确保用户饮用水的安全。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饮用水安全的重视,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也
在不断提高。
一些新型净水器可能会对水质的检测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确保用户饮用水的纯净度和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是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其目的是保
障用户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在选择和使用净水器的过程中,用户应当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所处地区的水质情况,选择符合相应水质检测标准的净水器产品,以确保饮用水的质量和健康。
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是多少

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是多少在如今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背景下,水质安全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因此,净水器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很多人对于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并不是很清楚。
那么,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到底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将对此进行详细的探讨。
首先,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PH值、浊度、余氯、重金属含量、细菌及病毒等。
其中,PH值是指水的酸碱度,一般来说,PH值在6.5-8.5之间是比较合适的。
过低或者过高的PH值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其次,浊度是指水中悬浮物的含量,通常应该控制在5NTU以下。
余氯是指水中的氯含量,一般来说,应该控制在0.5mg/L以下。
重金属含量是指水中重金属元素的含量,比如铅、汞、镉等,这些重金属元素对人体健康有害,因此含量应该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最后,细菌及病毒则是指水中微生物的含量,这些微生物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监测和控制。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水质检测标准之外,净水器的滤芯寿命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
一般来说,净水器的滤芯寿命应该在6个月至1年之间,超过这个时间就需要更换。
因为滤芯使用时间过长会导致滤芯内部的微生物滋生,从而影响水质的安全性。
因此,及时更换滤芯也是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此外,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水质情况进行调整。
不同地区的水质情况不同,因此对于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水质较差的地区,对于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会有更严格的要求,因此在购买净水器时,需要根据当地的水质情况来选择合适的产品。
综上所述,净水器的水质检测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需要对水的多个方面进行检测和监控。
同时,也需要根据当地的水质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水质安全。
因此,在购买和使用净水器时,需要对产品的水质检测标准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以保障家庭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

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时限说明:1. 本表中所列时间为完成该类产品全部检验项目所需时间;2. 检验时限为自正式受理样品之日起至出具检验报告之日;3. 检验机构受理样品时应将出具报告时间及相关事宜通知送检单位;4. 特殊情况例如检验时限内含长假由检验机构与送检单位协商确定检验时限;如遇滤速甚慢的水质处理器如陶瓷滤芯、滤膜阻塞,则检验时限应予延长;水样滤过时间天=额定总净水量/每日滤水量;5. 各类一般水质处理器、矿化水器、纯净水处理器不含大型水质处理器,如卫生安全性与卫生功能性检验在同一检验机构检验,则全部检验时限可缩短为45天;6. 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规格说明:1.管材检验为取6升浸泡液用作检验,则不同管内径mm所需管长度m如下:2.管件按内表面估计,500cm2加入1升浸泡液浸泡;3.各种家用净水器、矿化水器需样8台,其中用于卫生安全性检验3台,卫生功能性检验5台;4.颗粒状材料以表观体积计算,加入50倍体积的浸泡液;膜组件和结构滤芯以外观面积计算,500cm2加入1升浸泡液浸泡;浸泡液配制采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附录A方法制备;浸泡时间24h 1h,浸泡温度25℃±5℃;5.上述样品所产生的水样不足检验所需时,由检验单位与送检单位协商确定样品数量;但检验机构应在受理样品之前告知送检单位;6.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项目及要求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止水材料检验项目说明:1.聚合物单体和添加剂如氯乙烯、苯乙烯、环氧氯丙烷、甲醛、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可根据具体聚合物类别选项测定,也可以增加新项目;2.有★者为选测项目;3.√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4.○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5.国内外有标准,首次用于涉水产品,做毒理实验;国内外无标准,首次用于涉水产品,制定水中最高允许浓度;6.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涂料、内衬等检验项目说明:1.浸泡30天中,第一次第一天和最后一次第三十天全分析,中间四次测定感官指标、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和第一次全分析的超标项目;2.有★者为选测项目;3.√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4.○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5.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检验项目说明:1.用含有效氯的配制水浸泡样品24h 1h后取浸泡液测定;膜组件或其他可能被有效氯损坏的组件用纯水进行浸泡试验;2.有★者为选测项目;3.√用作卫生安全性证明的检验由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4.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检验项目说明:1.以矿物料为原料者需检验总α、总β放射性; 2.单体取决于新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 3.√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5.有★者为选测项目;6.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一般水质处理器检验项目一般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性检验说明:1.整机注入纯水于室温25℃±5℃浸泡24h 1h,测定浸泡液;2.含有消毒组件的水质处理器需检验所加的消毒剂成分,确定是否超过卫生要求;3.有某些功能的水质处理器如除氟、除砷、软化、阻垢等,应根据产品说明书,对样品清洗处理后,再用纯水浸泡,检验可能析出的成份;4.具★号者为选测项目;5.√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6.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一般水质处理器卫生功能性检验总体性能试验1.按照产品说明书,冲洗水质处理器样品;2.按产品申请书载明的产水流量通入市政自来水;3.根据额定产水总量计算,将全程分为四段;于正式通入水样之初第1次采样和4/4段结束第2次采样采集水样,共采集2批水样;此步骤可与加标试验结合进行;4.功能性检验均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5.各次应有的检验项目见下表:加标试验一般水质处理器卫生功能性检验步骤如下:1.按照产品说明书,冲洗水质处理器样品;2.按产品申请书载明的产水流量通入市政自来水;3.根据额定产水总量计算,将全程分为四段;于正式通入水样之初第1次采样,1/4段末第2次采样,2/4段末第3次采样,3/4段末第4次采样,4/4段末第5次采样时通入加标水样一定浓度污染物配成的试样并采样检验,共采集5批水样;4.如申报产品含有多种功能,则检验项目应增加各功能性项目;5.一般水质处理器加标物浓度约相当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允许值的3倍,此时要求各段去除率大于60%;相当于5倍允许值时,要求各段去除率大于80%;有活性炭组件者,耗氧量的去除率应≥25%;6.另加消毒组件的水质处理器例如加渗银活性炭、碘树脂或臭氧发生器,须参照3,于正式通水样之初、1/4段末、2/4段末、3/4段末及4/4段末采集自来水样,测定银、碘或臭氧浓度;7.功能性检验均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8.各次应有检验项目见下表:总大肠菌群指标的加菌量为n1022103/100mL,出水总大肠菌群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对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要求;报告中应注明实际的加菌量;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矿化水器检验项目矿化水器卫生安全性检验说明:1.整机注入纯水于室温25℃±5℃浸泡24h 1h,测定浸泡液;2.含有消毒组件的矿化水器需检验所加消毒剂成分,确定是否超过卫生要求;3.如矿化水器中含有特殊部件,应检验有代表意义的项目;4.具★号者为选测项目;5.√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6.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矿化水器卫生功能检验总体性能试验根据额定产水总量计算,将全程分为四段;于正式通入水样之初第1次采样和4/4段末第2次采样各采水样,共采集2批水样;此步骤可与浓度和稳定性试验结合进行;各次检验项目见下表:浓度和稳定性试验矿化水器中矿化物质的浓度和稳定性试验步骤如下:1.按照产品说明书,冲洗矿化水器样品;2.按产品申请书载明的产水流量通入市政自来水;3.按额定产水总量计算,将全程分为4段;于正式通入水样之初第1次采样、1/4段末第2次、2/4段末第3次、3/4段末第4次、4/4段末第5次采集水样,共采集5批水样;4.检验项目为申报的矿化物质,以证明各段水样中矿化项目的浓度和稳定性;5.如申报产品含有多种功能,则检验项目应为能说明各种功能的检验项目之和;如含活性炭、膜过滤、消毒等组件,则另加加标试验表中所列项目;6.功能性检验均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纯净水处理器检验项目纯净水处理器卫生安全性检验说明:1.整机注入纯水于室温25℃±5℃浸泡24h 1h,测定浸泡液;2.含有消毒组件的纯净水处理器需检验所加消毒剂成分,确定是否超过卫生要求;3.如纯净水处理器中含有特殊部件,应检验有代表意义的项目;4.√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5.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纯净水处理器卫生功能性检验总体性能试验1.按照产品说明书冲洗纯净水处理器样品;2.按产品申请载明的产水量通入市政自来水;3.根据额定产水总量计算,将全程分为四段;于正式通入水样之初第1次采样和4/4段结束第2次采样各采集水样,共采集2批水样;此步骤可与加标试验结合进行;4.功能性检验均由卫生部认定检验机构承担;5.各次应有的检验项目见下表:★为选测项目加标试验纯净水处理器卫生功能性加标步骤如下:1.按照产品说明书,冲洗纯净水处理器样品;2.按产品申请书载明的产水流量通入市政自来水;3.根据额定产水总量计算,将全程分为四段;于正式通入水样之初为第1次采样、1/4段末第2次采样,2/4段末第3次采样,3/4段末第4次采样,4/4段末第5次采样时通入加标水样一定浓度污染物配成的试样;试样的配制方法见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表5和表6并采样检验,共采集5批水样;4.如申报产品含有多种功能,则检验项目应增加各功能性项目;5.反渗透水器的加标浓度见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表5和表6的规定,去除率要求见同表;其他纯净水处理器参照此法,但去除率不提要求;6.功能性检验均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7.各次应有检验项目见下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大型水质处理器检测项目说明:1.按照产品说明书冲洗大型水质处理器直至能正常工作;2.正常运转后,采集原水和处理后水样;继续运转14个工作日后,再次采集原水和处理后水样作为检验;3.如申报产品含有多种功能,则检验项目应为反映各功能的检验项目的总和;4.有★者为选测项目;5.国产产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进口产品由卫生部委托进行;6.KDF为处理水用的铜锌合金材料;7.检验机构应将本表内容向送检单位公布;。
净水器与净水材料相关检测标准

净水器及净水材料检测相关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34914-2017《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矿化水器(2001)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国务院审改办发[2017]4号,对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以,企业可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CMA)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简称广工微)是涉水产品检测放开后,第一批获得该品类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可对净水器、净水材料、涉水材料、净水防护材料、矿化水质处理器、输配水设备等涉水产品进行检测备案办理涉水批件。
广工微目前已与众多知名企业合作,并得到广大客户及同行的一致好评。
广工微是广州市科技局属下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广工微已经构建起完备的微生物、理化检测平台。
本单位通过了计量认证(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并获得广东省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资质。
本单位管理体系符合ISO/IEC 17025的要求,出具的检测数据在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内包括美国、欧盟、日本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互认可,广泛应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正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饮用水一体化净水器技术标准 CJ3026

饮用水一体化净水器技术标准CJ3026-199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一体化净水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地面水为水源,将絮凝、沉淀(或澄清)、过滤三个净化过程组合一体内的饮用水净水装置(简称净水器,下同)。
1 产品分类1.1净水器根据型式和规格进行分类。
1.1.1净水器的型式分为压力式和重力式。
1.1.2净水器的规格按产水量分为5、10、15、20、30、40和50m3/h。
1.1.3压力式净水器按压力分为147*103Pa、196X103Pa和大子(或等于)245X103Pa。
2 技术要求2.1净水器设计的主要工艺参数(絮凝时间、沉淀或澄清液面负荷、滤速等)可按照GBJ13中有关规定执行;若采用新技术,必须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运行技术论证或鉴定。
2.2进入净水器的原水水质应符台GB3838中有关规定。
2.3净水器进水的浑浊度宜在500度以内.短时允许l 000度。
2.4为保证净水器出水水质.沉淀(或澄清)出水的浑浊度应小于15度,短时不超过20度。
2.5净水器的出水经消毒后.其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要求。
2.6净水器使用的材料2.6.1净水器器材料宜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板焊制.钢材机械性能应符合GB700;在保证强度的条件下,也可采用其他材料,该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6.2凡与水接触部分,如器壁、管道、填料(聚氯乙烯材质应符合GBl0002.1和GB10002.2)、滤料(石英砂滤料应符合CJ24.1,无烟煤滤料应符合CJ24.2)等必须采用对水质无污染,对人体无害的材料,并符合国家相应有关卫生标准。
2.7净水器制造要求2.7.1净水器制造应参照JB2932中有关规定。
2.7.2净水嚣焊接件公差。
2.7.2.1 长度公差焊接零件和组件的长度、宽度和中心距尺寸的长度公差见表l mm2.7.2.2 角度偏差为便于测量,角度偏差对应的正切值列于表22.7.2.3 形位公差焊接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和平行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GB19298-2014纯净水成品检验报告 (2)

成品检验报告
NO: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数量:
生产日期:检验日期:抽样数量:
检验依据: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报告日期:
感官指标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测结果
单项结论
1
色度(度)
≤5
2
浑浊度(NTU)
≤1
3
滋味、气味
无异味、异嗅
4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微Βιβλιοθήκη 物指标序号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1
铜绿假单胞(CFU/250mL)
n=5,c=0,m=0
2
大肠菌群
(CFU/mL)
n=5,c=0,m=0
理化指标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1
净含量()
平均值≥标示值
2
电导率
(μS/cm)
≤10
3
PH值
5.0~7.0
检验结论:□合格
□不合格
批准:检验:
净水器的四种标准两种检验

1、四个标准:净水器有四个质量标准。
(1)从天然(江、河、湖、井等)水制成生活饮用水,一般为大型水处理装置,如村镇或企业的小型自来水厂,出水水质按国家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考核;(2)从自来水制成一般饮用净水,如活性炭、陶瓷过滤、微滤(MF)、超滤(UF)等净水器,以及软水机、中央净水机、电解制水机等等,全都按卫生部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考核;(3)从自来水制成饮用净水,采用纳滤(NF)净水器,出水水质按建设部行业标准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考核;(4)从自来水制成饮用纯水,采用反渗透(RO)净水器(纯水机),按卫生部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考核。
四个标准,依次水质从低到高。
全部检测项目都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净水器就是合格产品,标准中诸多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是不合格产品.2、二种检验:卫生安全性检验和卫生功能性检验。
(1)卫生安全性检验,又称浸泡试验.把净水器用自来水冲洗半小时,倒干,用纯水洗净,加入纯水,密闭浸泡24小时,检测浸泡水水质,和加入的纯水水质比较,某些项目(有害杂质)的增加量(溶出物)不得超标;(2)卫生功能性检验,又称功能试验(含加标试验)。
把净水器接上自来水,按说明书规定的流量运行,直至说明书规定的额定总净水量结束。
①在运行的初始和末尾,检测净水器出水水质;②在运行的初始、1/4处、1/2处、3/4处、末尾,共五段,进行加标试验,即用人工配制的加标水作为净水器进水,检测净水器进、出水水质,考核它对特定物质的去除能力(去除率).例如:有活性炭的净水器需要进行有机物加标,考核它对水中挥发酚类、化学耗氧量、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的去除率;超滤净水器要进行浑浊度和总大肠菌群加标,考核它对浑浊度和总大肠菌群的去除率。
...。
.3、活性炭是净水器的灵魂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胡俊明主任等专家曾撰文指出,依据该所2006年至2009年对不同类型家用净水器的检测资料显示,各类活性炭滤芯的不合格率较高.其中颗粒活性炭滤芯不合格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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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机成品检验标准(企标)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引用标准 (1)
4 规格 (1)
4.1 电源 (1)
4.2 环境温度 (2)
4.3 进水要求 (2)
5 特性等级 (2)
6 检验项目 (2)
6.1 外观 (3)
6.2 尺寸 (4)
6.3 包装 (4)
6.4 性能 (5)
6.5 关键零部件 (6)
7 检验规则 (7)
1 目的
明确净水机成品检验标准,确保净水机符合客户、认证、公司要求。
2 适用范围
净水机成品的检验。
3 引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净水器》(2001)(及反渗透净水器)
GB/T 4214.1 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30306-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
GB/T 30307-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
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2423.1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 盐雾试验方法
GB 4343.2 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产品类标准(idt CISPR 14-2:1997)(增加引用)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净水器》(2001)(及反渗透净水器)
卫生部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2001)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19 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4 规格
4.1 电源
输入电压:187~242V
输出电压:DC24V
频率:50Hz
4.2 环境条件
温度:4℃~40℃
相对湿度:≤90%(25℃)
4.3 进水要求
符合GB 5749 市政自来水
压力:≤0.4MPa(表压)
水温:5℃~38℃
4.4制水流量
5 等级特性
CR类缺陷:凡对使用者会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会降低产品的可用性且肯定会引起客户投诉的缺陷MA类缺陷: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会降低产品的可用性而可能引起客户投诉的缺陷
MI类缺陷: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虽不会降低产品的可用性但客户可能会注意到的缺陷
6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分为:外观、尺寸、包装、性能、关键零部件。
具体检验项目见6.1~6.5:
6.1 外观
6.2 尺寸
6.3 包装
6.4 性能
6.5 关键零部件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出厂/入库检验项目:外观、尺寸、性能、包装(如果是确认检验的为一年)
7.2 出厂/入库检验采用GB/T 2828.1中的一次抽样方案,S-1特殊检验水平;MA缺陷AQL=1.0,MI缺陷AQL=2.5,CR缺陷不得出现。
家用整机出厂检测项目
商用整机出厂检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