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

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4.1.3.2生产状态卡应能正确的指示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

4.1.3.3清场合格证应能正确的指示岗位或生产操作间的清洁状态,内容应有岗位或操作间的名称、上批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及批号、拟下批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及批号、清场日期及有效期、发证人等信息。

4.1.4设备、管线标志:

4.1.4.1设备的状态标识分为三大类,分别为设备的本身信息状态、使用状态和设备的清洁状态。其中设备的清洁标志应归附于清洁标志。

4.1.4.2设备的本身信息状态是企业对关键设备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并确定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管理的状态卡。设备卡应标在设备的主体上并应在醒目的位置。

4.1.4.3设备的使用状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完好、运行、维修、封存,并采用色标管理。它能有效的预防设备在操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发生。

完好:其中印有“完好”字样,字体为绿色,其含义是:指设备性能完好,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

运行:其中印有“运行”字样,字体为绿色,其含义是:指设备正处于使用的状态;

维修:其中印有“维修”字样,字体为红色,其含义是:指设备正在或待修理的状态,严禁任何人使用;

封存:其中印有“封存”字样,字体为红色,其含义是:指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4.1.4.4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并应标识在醒目的位置,主要管线应按国家规定《医药工业设备及管路涂色的规定》和《设备管线内容物标识管理规定》涂色实行色标管理。

4.1.4.5不锈钢管、蒸汽保温管、冷冻水保温管外壳和有色金属均不刷颜色,但应刷基本识别色环,再刷上与色环颜色一致箭头符号标明流向,再用汉字符号标明管内流体名称。

4.1.5清洁标志:

4.1.

5.1清洁标志是标志房间、设备、容器、生产工具、清洁工具等是否清洁可以使用的状态,分为清洁、待清洁二种,并采用色标管理。

清洁:其中印有“清洁”字样,绿色字体,其含义是:房间、设备、容器、生产工具、清洁工具等经过清洁处理,达到洁净的状态,可以使用;

待清洁:其中印有“待清洁”字样,红色字体,其含义是:房间、设备、容器、生产工具、清洁工具等未经过清洗处理的状态,不可以使用;

4.1.

5.2房间、设备、容器、生产工具、清洁工具等清洁合格后,应标明有效期,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4.1.6计量标志:

4.1.6.1计量器具必须要经过校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应有明显的合格状态标识。任何未经过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4.1.6.2计量器具的状态标志分为三类,分别为合格、限用、禁用,并实行色标管理。其目的是保证在生产、检验测量过程中的数据错误或不准确,造成的损失。

合格:其中印有“合格”字样,绿色色标,其含义是:计量器具经过校验合格,可以使用的状态;

限用:其中印有“限用”字样,黄色色标,其含义是:计量器具部份功能经过校验合格,但要限制使用已校验合格的功能的状态;

禁用:其中印有“禁用”字样,红色色标,其含义是:计量器具经过校验不合格或损坏,严禁使用的状态;

4.1.6.3计量器具合格、限用标志中应有有效期规定,到期应重新校验。

4.2状态标识的内容及格式规定(见附页):

4.3状态标识的制作与验收:

4.3.1设备科负责全厂所用的状态标识(不包括货位卡、物料签、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清洁卡、计量标识)制作和管线涂色。所用的状态标识应采用易于清洗、消毒材料制作,可采用不锈钢、铝板或无毒塑料材质,不应采用易生锈、破裂、有脱落物、易长菌的材料制作。

4.3.2在制作状态标识时,应严格按照状态标识的内容及规定进行制作。外单位制作好后,应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合格的,车间可以领用。

4.3.3管线的涂色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外单位或本厂人员涂完后,应由设备科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涂色。

4.3.4货位卡、物料签、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清洁卡的制作、验收按《记录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4.3.5计量状态标识由公司设备部下的计量中心统一制作和验收。

.

化妆品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包括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说明性材料等。 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或在标签中用规范中文明确表明“标签内容以中文为准”;专供出口生产的化妆品的标签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一般要求: (一)化妆品标签注明的产品使用说明必须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使用方法(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和使用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部位)。 (二)化妆品标签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的要求标注有关内容。并应明确、完整的标明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或“进口非特殊用

途化妆品备案文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不属于化妆品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化妆品卫生监管有关的上述批准文号和许可证号。 (三)化妆品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进口商或销售商)名称及地址、原产国(实际生产国)、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上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并与许可时批准的产品一致。 第四条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 (一)化妆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名称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二)名称标注要清晰、完整、易于辨认,不能使用产生混淆、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注方式。名称中文字或符号之间应紧密连接,不得有明显间隙。除商标外,均使用相同字体和字号。 (三)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四)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以原料或功效成分作为通用名时,必须是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制度(通用版)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通用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营造安全作业环境,确保在生产活动、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装置及安全标志有效、可靠,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及设备财产安全,降低安全风险,结合生产实际,现对厂部所有安全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运行、维护等控制管理予以规定。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部所属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二、职责 1、设备科负责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现场配置标准制定及监督。 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现场安装和验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区域现有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警示标识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并对需新增、更新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的统计和申报工作。 3、各车间责任范围按照《厂部5S管理制度》”各单位职责进行划分 三、术语 1、安全防护设施:是指生产作业(含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容易造成人员伤害或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机电设备危险部位、危险作业区域、地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统称。包括各类防护板、防护罩、护栏、防护平台、各类安全监测、报警仪器、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含本体固有装置)。 2、安全警示标识: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警示标识分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领用流程 1、各使用单位负责所辖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检查、维护,对需要新增或破损失效需更新的,按正常工作程序提出申报计划。 2、设备科根据单位的申报计划申请,进行现场确认,提出核实意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程

目的:加强对设备、管道使用状态的管理,避免使用错误的发生。 范围:公司生产用设备、管道。 职责:1.设备管理部指定技术人员修订此文件,设备管理部部长、质量保证部部长审核此文件,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此文件。 2.使用部门设备负责人、设备员负责管理和日常监督;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规范执行。 内容: 生产过程中绝不允许不明状态的情况存在,以防止由于无状态标志或标志不明造成药物混淆,每一生产操作间,每一台生产设备,每一物品容器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1.所有使用设备都应有统一编号,要将编号标在设备主体上,每台设备都应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1.1设备按使用车间(部门)、使用岗位不同进行编号, 同一车间或同一岗位有多台设备时,以流水号001,002,003,004……加以区分。 1.2每个使用车间(部门)都以流水号001,002……进行编号。 1.3设备编号形式: □□□□□□ (部门)代号2.明确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运行状态,每台设备都应挂状态标志牌,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2.1运行中:正在使用的设备,应正确标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名称、规格、批号)。 2.2待维修:设备出现故障尚未排入维修计划。

2.3维修中:正在修理中的设备,应标明维修的起始时间,维修负责人。 2.4备用:根据生产需要,作为待用的完好设备。 2.5待清洁:尚未进行清洁的设备。 2.6已清洁:已清洁干净的设备,随时可用,应标明清洁的日期及QA确认。 3.状态标志分类与应用: 3.1计量器具状态标志:生产加工过程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都必须贴有计量器具合格证,注明计量器具有效日期。 3.2生产状态标志:生产操作间应挂牌标明本操作间正在生产、待清洁、已清洁标志。 3.3清场状态标志:清场合格由质监员发放清场合格证。 3.4生产容器状态标志:标明容器已清洁、待清洁标志。 3.5物料状态标志卡:标明物料名称、数量、批号、称量人、生产日期等。 3.6生产过程中流转物料(原辅料、中间产品)、中间站物料必须有明显的检验状态标志牌。 3.7设备状态标志:设备应挂牌标明本设备正在运行、待维修、维修中标志。待验:黄色,印有“待验”字样。 合格:绿色,印有“合格”字样。 不合格:红色,印有”不合格“字样。 4.状态标志印制与使用: 4.1各种状态标志应统一印制,使用材质应易清洁、无臭无味,不得对药品生产环境和产品产生污染。 4.2各种状态标志悬挂、放置方式与位置应考虑安全、易清洗,由具体使用部门视情况自行决定。 4.3物料状态标志牌由质监员根据检验结果限额发放。 4.4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其它状态标志由车间管理人员发放,岗位操作人员使用、更换、回收后统一交回车间管理人员。 4.5生产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状态标志,不允许有不明状态情况存在,车间负责人、质监员负责监督检查状态标志使用情况。 5.各种管道管线应按规定涂色: 5.1管线涂色及识别色规定 饮用水、冷却水绿色蒸汽银灰色 消防水大红色物料铁锈红色 纯化水浅黄色氢气黄褐色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08)和《安全色》(GB289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 职责 3.1 安全警示标志由各部门根据风险评价结果负责向品质保障部部提交使用计划。 3.2安全警示标志由品质保障部负责审批,并报常务副总批准。 3.3 安全警示标志由物流部负责采购,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4 安全警示标志由使用部门负责安装、维护与管理。各使用部门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各部门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1.1对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个人化 生产、包装生产、成品入库,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1.2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用于生 产,合格的成品输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数据及个人化部生产全过程。 3.职责 3.1数据及个人化部职责 3.1.1 数据及个人化部负责制定《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 3.1.2 当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数据及个人化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3 个人化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的标识控制; 3.1.4包装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包装材料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原料仓库职责 3.2.1 负责对所有工序的产品(半成品)及成品标识控制; 3.2.2 负责对所有原材料、辅料标识控制,并做好收发料记录。 3.3 质量部职责 3.3.1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

3.3.2 当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安全策略部职责 3.4.1 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状态标识方法及意义,并对车间日常使用的生产记录表格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复查; 3.4.2 当产品发生数量差异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将介入追溯工作。 4.工作程序 所有的生产过程需严格执行标识制度规定及生产记录表格的填写,便于追溯。 4.1标识控制 4.1.1 原则上,各生产车间不允许同时生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的产 品,做到“一单一清”。 4.1.2 更换标识时,应除掉旧标识或用新标识覆盖旧标识,一个产品或原材 料、辅料上只能有一种标识内容。 4.1.3 原材料(主要指待个人化的卡基)、辅料(主要指包装材料、标签贴纸以及安全材料)的标识。 4.1.3.1当卡基及辅料转入转出生产车间时,物料周转箱上应用笔注明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工程单号、批次号、卷号、数量、状态、转入转出日期。 4.1.3.2 各生产车间需按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不同生产状态进行分开放置。 4.1.4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1.4.1 各生产车间应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如警示标线、标示牌、隔离栏等。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生产专供出口的化妆品不适用于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化妆品标签标识是指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材料。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科学、完整。化妆品企业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的要求完整标注有关内容,并对标签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化妆品标签所标识的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和功效等应符合化妆品定义的范畴。化妆品不得进行有效率的宣传,如“xx例有效”,“xx%有效”等类似用语。 第五条化妆品标签应明确、完整地标识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进字(xxxx)第xxxx号”或“卫妆特进字(xxxx)第xxxx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进字(xxxx)第xxxx号”或“卫妆备进字(xxxx)第xxxx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特字(xxxx)第xxxx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如:“卫妆准字xx-XK-xxxx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如:“卫妆准字xx-XK-xxxx号”)。 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第六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例如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进口商或销售商)名称及地址、原产国(实际生产国)、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008/10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 管理规定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目的 建立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简称印字包装)管理规程,使其设计、订制、验收、贮存、发放、销毁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2.范围 说明书及印字包装的设计、验收、贮存、发放、使用、销毁 3.职责 物资部、生产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4.程序 4.1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设计与订制 1)产品说明书、印字包装统一由技术部提供内容、要求,通过包装材料设计会议审核,由技术部经理签字批准。 2)会议审核批准后试印,标准样本分发给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物资部等部门作为验收核对标准。 3)标准样本和文字说明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存档,标签说明书应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内容一致。 4)物资部在订制说明书、包装时应与印制商签订合同,内容包括防止成品外流、模板的保存、废品的销毁及有关技术质量事项。 4.2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验收贮存 1)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进厂,数量是否准确,库管员应认真查看外包装,检查品名、批号、规格、数量、供货单位,查看有否污染、破损,凡不符合要求,要查数封存,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执行。 2)初检合格后,作好待检标志,填写请验单,通知质量管理部取样、检验。 3)质量管理部应对每批包装按质量标准检验内容、材质、印刷质量等,符合要求后签发检验合格报告单。 4)库管员凭质量管理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单,撤去原待检标识,更换合格标识。 5)包装必须按品种、批号、规格分类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在显著位置放标示牌。 6)每批新印说明书、印字包装必须留样存档并注明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刷数量,验收入库日期。 4.3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发放 1)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应按批包装指令专人领取,库管员按车间填写的领料单计数发放,并填写《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领取发放记录》,领发人均应在领料单上签字。

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企业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 2、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4、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6、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三、法规依据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49-2008 《安全色》GB2893-2008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道工序。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 从原材料、外购、外购件进厂到成品出厂的每道工序的 每个产品都必须由检检员做好检验标识,并作相应记录。 3.2 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3 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4.程序 4.1原材料进厂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检验员在产品上作出 标识,不合 格品当场交给经营部作拒收处理。 4.2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a.待检产品放入待检区域或用待检标牌进行标识。 b.已检验但检验结果未出来时,则放待判定区域或用判定标牌进行标识。 c.合格由检验员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合适位置打上检验工号。 d.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 4.3不合格品状态标识 4.3.1返工品检验员在返工部位用“黄色”标上“返”标识,并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 4.3.2返修或让步接收的产品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黄色”标识分别标上“修”或“让”,同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3.3装配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主体壳有渗漏的情况、由检验员在渗漏部用“红色”划Δ并通知经营部退给供方。 4.3.4因加工导致废品<工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该产品打“×”,因材料不良导致的废品<料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产品上打“0”,工废品、料废品都必须及时存放到废品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明报废的原因,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生产车间标识管理办法

生产车间标识管理办法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安全标识采购、使用、维护、现场管理,使安全标识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标识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沈阳大唐陶瓷有限公司。 3 管理职责 3.1安环部是中心安全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标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一线生产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安全标识的管理。 3.3工程部负责生产现场有关设施、设备及管道涂色防护和标识的管理。 3.4采购部、财务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及发放,安全、消防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 3.5安环部负责审核安全标识制作图纸,使其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3.6各部门对所需的各类安全标识牌进行统计编制采购计划、负责安全标识的安装、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 4 安全标识的分类 4.1通用安全标识。 4.2道路交通安全标识。 4.3消防安全标识。 4.4职业卫生警示标识。 4.5环境保护图形标识。 4.6危险物品标识。 4.7非标安全标识。 5标识管理 5.1标识的采购 5.1.1安全标识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安全标识订购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采购。 5.1.2各部门根据生产、检修、作业的需要自行设置的标识,由各部门按有关标准规定 的要求设计、制作和设置。 5.1.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设置的安全标识,由需求部门提出计划,汇总后报采购部负责订购。 5.1.4采购部、财务部按采购程序对所需的各种标志进行采购管理及发放。 5.2 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规定 5.2.1定义: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警示标志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志的管理。 3.内容 3.1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现场应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主管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应设置专人负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3.2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

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 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3.3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生产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

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公布;根据2009年10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该《规定》分总则、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附则5章41条,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予以废止。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最新版,希望对你有帮助。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最新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

设备状态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对设备使用状态的管理,避免使用错误的发生。 2.范围:生产现场设备及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 3.责任者:设备及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的使用人员对木制度实施负责,设备部经理对木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4.内容: 4. 1设备的状态标记 4.1.1每台设备除了应有的管理标识外,都要有标明设备所处状态的状态标记。通常情况下设备的状态有如下的几种(状态牌尺寸:100X60mm)。: 4. 1.1. 1运行中:绿底黑字。表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正在操作或运转中; 4.1.1.2停止运行:绿底黑字。表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但己停止操作 或运转。 4. 1.1. 3已清洁:绿底黑字。表示己进行清洁的设备,有效期内随时 可以进行下一批产品的加工。 4.1. 1. 4待清洁:黄底黑字。表示设备操作完成(或维修完成)后,尚未进行清洁的状态; 4. 1. 1. 5待维修:红底黑字。表示设备出现故障后停用,尚未进行维修的状态;

4. 1.1.6维修中:黄底黑字。表示设备出现故障正在进行维修的状态; 4.1.2所有生产区域内停用的设备,正常情况下有两种原因,一是处于待维修状态,二是处于停止状态,等待下一批次产品的加工,这两种情况分别用待维修和停止运行来表示。 4. 1.3在设备发生故障时,由车间设备员检查确认故障存在,则在设备上挂“待维修”状态标记。凡是设备操作完成后,挂上停止运行状态标记,在等待清洁的过程中,则在设备上挂“待清洁”状态标记,己清洁在则在设备上挂“己清洁”状态标记。 4. 1.4当设备所处的状态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更换标记牌,以防发生使用错误,所有的标记牌应贴挂在设备醒目处且不易脱落的位置。车间任何人不得摘除,不得任意改变设备状态标志。状态标志应置于设备显眼部位。

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企业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

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 2、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4、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6、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三、法规依据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49-2008 《安全色》GB2893-2008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安全警示标志表示符合标准、的要求。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 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