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与合同的解释13、14章..
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在特定条件下的权利和责任。
然而,有时
候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即发生了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包括经济赔偿、履行违约责任、违约金等。
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违约的情况,违约责任的形式和数额也会有所不同。
在合同违约责任的处理中,法律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违约的程度、对方
的损失、违约方的过失程度等。
如果一方违约严重,给对方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更严重的责任和赔偿。
此外,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合同违约责任。
比如,如果一方在签订
合同时就明知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却仍然故意让对方签订合同,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恶意欺诈,违约方需要承担更严重的责任。
总之,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在特定条件下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法律责任和赔偿,它在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内容,以免发生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况。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一、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行为指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对于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主要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追究其履行合同的义务、停止违约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2. 违约方的履行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按照交易习惯或者依据交易性质、合同目的和公平原则履行。
3. 违约赔偿:对于因合同违约引起的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一般包括实际损失和合法预计的损失两个方面。
(1)实际损失:即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补偿。
(2)合法预计的损失:即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合理预见并可能遭受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违约方未能确定赔偿的数额,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性质、后果、过错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二、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违约方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目的是为了保护合同的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1. 违约方的赔偿责任:(1)直接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违约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即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已经发生的损失和可能发生的损失。
(2)违约金: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以及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3)滞纳金: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滞纳金条款,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一般是针对付款义务的违约方,标明了违约方在逾期支付款项时每天应支付的数额。
(4)其他损失:如果因合同违约导致了其他间接损失,违约方应当按照损失的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2. 减免责任:(1)免责情形: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形导致违约,违约方免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责任。
合同法7-违约责任

合同法7-违约责任引言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就构成了合同的违约行为。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十分重要,它旨在维护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交易的稳定和有序进行。
一、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的违约行为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背,因此,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选择要求履行、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等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违约责任应当根据违约的性质和后果进行适当的限制。
合同法对于违约责任的限制有明确的规定,违约方不必承担明显不合理的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应当考虑双方的过失程度。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如果违约方能够证明自己对违约没有过错或者其过错比另一方轻微,违约责任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免责。
二、违约责任的种类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种类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1.履行债务:当违约方还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但需要适当补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赔偿损失:当违约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实际损失和合理支出。
3.解除合同:当一方严重违约,且对方不能接受或者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金: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
当违约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三、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还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特别的规定,以下是其中的两种情况:1.合同附带不当条款的违约责任:当合同附带有不当条款,对一方造成损失时,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七章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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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所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既是违约方所承担 的法律责任的表现方式,又是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采 取的补救措施。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 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 损失、支付约定违约金等。 一 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强制实际履行,是 指当事人一方在对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 定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实 际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货币等方式代替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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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违约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一 违约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违约行为具有 以下特征: (1)违约行为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 提。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才可能产生违约 行为。 (2)违约行为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违约行为 的主体仅限于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只有合同当事人 才有权向对方提出履行的请求或者承担义务,第三 6 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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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 违法行为而依照民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承担的前提是合同合法有效 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 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关系,则谈不上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 民事责任 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 议,一旦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上的违反合同义务 的行为。违约行为仅指违反合同义务这个客观事实 ,而不包括违约方的主观心理状态。 (4)违约行为的后果是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违约行为不同于侵权行为的一个本质特征在于违约 行为侵害了合同的债权,债权属于相对权。侵权行 为一般侵害的是人身权和物权等,人身权和物权等 属于绝对权。侵害的权利性质不同是违约行为与侵 权行为的一个重要区别。当然,违约行为也可能同 时造成另一方人身权、物权等绝对权的损害,此时 即出现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合同 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时,对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合同法,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分为履行、赔偿、解除和其他四种。
一、履行责任履行责任是指违约方应对合同义务继续履行。
例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违约了合同义务,迟延支付。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甲方一直拒绝履行,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指违约方应对受违约行为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违反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甲方违约未按时交付货物,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进行经济损失的补偿。
赔偿责任通常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
三、解除责任解除责任是指受违约行为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明示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例如,甲方明示表示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四、其他责任除了履行、赔偿和解除责任以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
例如,当一方未尽到提醒注意义务,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其他方式,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履行、赔偿、解除和其他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对违约行为的责任,并在发生违约时采取适当的追责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法相关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种违约责任,以免发生纠纷。
理解和运用的违约责任

理解和运用的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合作过程中常见的一种情况。
对于违约方,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理解和运用违约责任非常重要。
一、违约责任的分类按照违约责任的不同类型,可以将违约责任分为以下几类:主体责任、合同解除、损害赔偿和违约金。
主体责任是指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行为的后果,完成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解除是指当某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应该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一种赔偿方式,违约方在违约时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二、违约责任的适用条件在适用违约责任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合同存在:存在有效合同的关系才能适用违约责任。
2. 违约行为:需要明确违约方存在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3. 损失产生:违约方的行为必须是导致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原因。
4. 因果关系:违约方的行为必须与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如何运用违约责任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和法律纠纷的产生,合同当事人应该在合同签订前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的类型、适用条件和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1.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类型,并进行具体规定。
2.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具体金额。
3. 约定违约方补救措施,并对补救时效进行约定。
4. 对于违约责任的适用条件,合同当事人应该约定明确的证据,以保证在纠纷解决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
四、如何防范违约责任的产生为了防范违约责任的产生,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防范措施:1. 签订合同前,应该认真审查和理解合同内容,并确保合同的条款明确清晰,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意思明确。
2. 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地讨论和沟通,便于后期的合同履行。
3. 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中,约定违约金,制定合同违约的补救计划。
4. 约定补救期限,约定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调解办法。
合同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额
合同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额一、合同违约责任概述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当合同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
二、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1.违约责任的发生: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达到合同约定的目的。
3.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5.赔偿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三、违约责任额的确定1.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额: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额,一旦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实际损失的计算:当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额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赔偿限额: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额,也没有约定赔偿限额的,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4.恶意违约的赔偿:当事人恶意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当于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两倍的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的免除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对方过错:因对方过错导致违约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方原因: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违约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与损失之间无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的追究和解决1.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2.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因违约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当事人应当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额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保障合同的履行和维护自身权益。
第13章违约责任总结
4.受领迟延 债务履行须债权人协助 债务已届清偿期 债务人已提出履行或实际履行 债权人不为受领或不能受领 例:甲有房屋一间,租赁给乙,若乙依合同交 付房租而甲无正当理由不予受领,甲为何 种违约行为?乙得采取何种救济措施? 答:迟延受领,乙可以将租金提存. 注意:不可抗力发生在债权人迟延受领后,债 权人不能免责
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 不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债权人可以解 除合同. 例:若甲在交房期限届满后延迟一周交房,甲 为何种违约行为?乙能否直接解除合同? 答:迟延给付,乙经催告后,甲在合理期限内 仍未履行,乙可以解除合同。
3.拒绝履行 存在合法有效债务 债务可能履行 债务人拒绝履行 故意 无正当理由 例: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甲能 够履行而明确拒绝履行,甲为何种违约行为? 法律后果如何? 答:拒绝履行。乙可以解除合同,甲承担违约责任
明示毁约:明确的意思表示
预期违约
默示毁约:行为 违约行为 履行不能 主观履行不能:主观过错
客观履行不能:不可抗力
不履行 拒绝履行:毁约 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
实际违约
迟延
迟延受领:债权人迟延
部分履行:数量 不完全履行瑕疵履行:履行利益 加害给付:履行利益和固有利益
1.履行不能 债务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债务 例:甲乙二人6月1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乙7月 1日交付房屋,6月15日房屋在地震中毁损,问此时 为何种履行不能? 答:客观不能而非主观不能 嗣后不能而非自始不能 永久不能而非一时不能 事实不能而非法律不能 全部不能而非部分不能
3.债权人的过错: 后果: ①债务人可因债权人的过错而免责 ②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迟延受领荔枝等易 腐烂水果,债务人可免责,并要求债权人承 担违约责任。
合同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条款
合同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条款在商业交往中,合同是履行合作承诺的法律依据。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的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这就构成了违约。
为了明确违约责任和强化合同的执行力,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条款成为合同协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违约责任1. 定义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时,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违约责任的设定有助于确保交易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义务,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
2. 类型违约责任可分为合同设定的主要违约责任和附加违约责任。
主要违约责任是指违约方必须承担的直接责任,例如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
附加违约责任则是因为违约造成的额外损失而产生的责任,例如延误交货引起的生产线停工所造成的损失。
3. 判定违约责任确定违约责任时,应依据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考量:(1)是否存在履约证据,如书面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2)当事人是否存在正当的履约事由,如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等;(3)违约的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4)违约方的过失程度。
二、违约金条款1. 定义违约金是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守约方的一定金额,用于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违约金的设定鼓励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起到限制违约行为的作用。
2. 设定方式违约金的设定应合理、公平,通常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界定。
可以按固定金额或按损失的百分比进行设定。
在合同中,应明确违约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义务。
3.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关系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是两个概念,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违约金是在违约事件发生前,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设定的一种赔偿形式,而损害赔偿是在违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两者可以同时存在于合同中,但违约金不应排除或限制守约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合法性1. 合法性的要求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条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例如,不得设定过高的违约金,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对违约方的不合理限制。
合同双方违约及违约责任的界定
合同双方违约及违约责任的界定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填写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填写甲方名称]地址:[填写甲方地址]联系人:[填写甲方联系人名称]电话:[填写甲方联系电话]传真:[填写甲方传真号码]乙方:[填写乙方名称]地址:[填写乙方地址]联系人:[填写乙方联系人名称]电话:[填写乙方联系电话]传真:[填写乙方传真号码]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互相的意愿达成以下合约,现将违约事宜进行明确界定:第一条违约定义1.1 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违约是指未能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行为。
1.2 违约行为可以是实际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也可以是违背了合同缔结目的的行为。
1.3 本合同中任何未明确规定的违约行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解释。
第二条违约责任2.1 甲方的违约责任2.1.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其义务,则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a) 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利息损失等;(b) 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导致的乙方律师费、诉讼费用和其他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2.2 乙方的违约责任2.2.1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其义务,则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a) 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利息损失等;(b) 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甲方律师费、诉讼费用和其他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第三条违约处理3.1 当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3.2 如果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不履行一方有权提起相关法律程序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3.3 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因违约行为产生的争议。
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
3.4 未尽事宜:根据本合同约定,双方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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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违约行为 (二)损害事实 (三)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违约行为的概念和种类(形态)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 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 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 责任的首要条件。无违约行为即无违约责任。 特征: 1、以有效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主体是合同当事人; 3、客体是侵害了债权; 4、客观上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189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 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保管合同 《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 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仓储合同
基本原则——无过错责任 例外——过错责任
我国《合同法》虽然在“总则”中就违约责任的归责原 则实行严格责任,但过错责任亦散见于“分则”之中。 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又称无过错责任,是指违约发 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 否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或者过失。 也就是说,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管其主观是否有过错 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严格责任同过错责任相比,具有自己独特的优点:其一,方 便裁判。其二,增强合同责任感。
Chapter 7 Liability of Breach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一)违约责任的基本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 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 责任主要包括承担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 施和赔偿损失等 形式, 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 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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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数额 定金对部分不履行 的适用 定金与违约金 定金的最终归属 定金合同的形式 主合同无效时的定 金合同
标的额20%一下,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债务可以分割,定金对部分不履行也可以适用 不能合并适用,只能由被违约人选择适用 定金罚则不适用时,定金应当返还或者折抵价款 书面形式 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
3.违约金的数额及增减(调整) 对于违约金的数额 ,应由双方通过协商在合同中约定。如 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 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或适当予以减少 (《合同法》第114条)。如果合同债务人已经履行部分合 同债务,则应相应减少违约金。这样,才更体现出公平原 则。 4.明确了一个合同既有违约金又有定金(earnest money)时如何适用的问题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选择适用
一、债务与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违约责 任制度的确立是以区分债务和责任为前提的。
1、债务是因,责任是果。
2、债务是当为、自愿的行为;责任是不为、 强制的行为。 3、债务与诉权无关;而责任与诉权有关— —责任是债权与诉权之中间桥梁。
二、违约责任的特征
(一)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二)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相对的任意性 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自主、自愿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同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预先约定违约形态,约定违 约金的数额幅度,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甚至约定 免责或限责事由。 (三)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而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是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 而给合同债权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我国《合同法》第 113条明确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损失赔偿 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二)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
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302条、第311 条和第425条等条文中。《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旅客 的伤亡,若证明系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承 担赔偿责任。第311条规定,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托运货 物损毁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425条规定,若居间 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 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不承担支付报酬的责任。
2、特征: A、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B、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 损害赔偿金)
C、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 务)
2.违约金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违约金的赔偿性,即除合同当事人另有 约定外,违约金应视为预定的违约赔偿金,债权人请求债务 人支付违约金时,不得同时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 赔偿损失。 但是 , 依据《合同法》第 114 条规定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 是违约金责任的一种例外。
(二)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2.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相对的任意性
3.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4.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二、确认违约责任的意义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 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英美法中违约责任通常被称为违约的补救,而 在大陆法系中,则被包括在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之 中,或被视为债的效力的范畴
(三)其他几个问题 1、双方违约 《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违约 法谚:“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 3、因履行辅助人的行为造成的违约 (如雇员、劳务、 履行主体等) 法谚:“债务人为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 责。”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归责原则(principles of imputation)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 责任的根据和准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 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在归责原则问题上,一般来说有四种责任方式: 过错责任——有过则赔,无过不赔。 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无过也赔。 过错推定——推定有过,证明无过不赔。 公平责任——当事人无过错,基于公平原则,适当 赔偿。 我国合同法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所为违约行为形态,是根据违约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 特点而对违约行为做出的分类。一般说来,可以根据履 行期限是否到来而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 约两种类型。 (一)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 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又称为 毁约行为。合同法》第 108 条明确规定 :“ 当事人一方明 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对方可 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实际违约 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义务,都将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拒绝履行(不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 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二、损害赔偿 (一)损害赔偿的概念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 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损 害赔偿责任方式,具有典型的补偿性。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 (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3)损害赔偿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4)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赔偿当事人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害 为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又称可得 利益。
对定金的归纳整理
1 定金的类型 违约定金;证约定金;立约定金; 成约定金;解约定金 担保法司法解释 115、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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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实践性
定金罚则的适用 定金适用类型
交付时生效;交付时数额有变化,受领者无异议,以交 付数额生效
担保法90 司法解释119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回定金; 合同法115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被返还定金。 不履行;瑕疵履行、迟延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合同法 115 ;担保 法 司 法 解 释 120 (1) 担保法91 担保法司法解释 120(2) 合同法116 合同法115 担保法9 法理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支付违约金 1.违约金的概念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 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 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 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 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合同法》第394条:“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 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 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406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 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 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 客运合同之自带物品 《合同法》第303条第1款:“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 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
三、合同法分则中关涉过错的问题剖析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又 可分为两类: 1.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违约方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类情形主要体现在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无 偿合同中(见《合同法》第189条、第191条、第374条、第406条)。 《合同法》第189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 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 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 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406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 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 ,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