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情况
关于公布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抛才苹ㄠ液筛兽购抛才苹双铬吼鲁财综〔2008〕83号凋萧蹬ㄖ幕谭74酞剃液栖蜗填骑畴酞蕾鞭陕夷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各市财政局、物价局: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经济环境,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对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将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担、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等所需要的经费,给予必要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同时,对不履行行政职能、未发生征收额或已转为经营性收费的,均不得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并到原发放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对将取消的74项和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09年1月1日前征收的收费资金,仍按原规定渠道,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部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
四、要认真落实已公布取消的各项收费,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
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到物价、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自行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防止出现“不收费不服务”现象发生。
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2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收费公示、系统征缴等制度办法,增强收费管理的透明度,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清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二○○八年十二月五日主题词:公布取消收费项目通知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示工作的通知

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06.21•【字号】邯财综[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示工作的通知邯财综[2016]20号市直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执收单位:按照中央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一问责八清理”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针对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执收单位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规范我市各执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公示行为,现对收费公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严禁自行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进行收费,各执收单位应当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收费点采用公示牌、公示栏、价目表或电子屏幕、电子触摸设备等形式进行公示。
同时,还要将本单位执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网络上予以公布。
二、规范收费项目公示内容执收单位要将收费依据(省级以上有权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对象)、计算单位、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收费地点或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明示。
收费项目较多的单位要在政务公开栏中放置已制作好的收费清单,方便群众取阅,接受社会监督。
三、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并规范填写收费人员实施收费应开具按统一格式印制的缴费通知书。
收费时必须向缴费单位或个人开具财政部门提供的统一票据或缴款书。
未实行委托银行代收款的,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制或以其他票据替代。
开掘票据严格按票据格式规范填写,不得简化收费项目名称,不得简写收费金额,不得漏填开票人、复核人姓名等内容。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2.16•【字号】辽价发[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7]19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行政部门管理职能的调整,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了规范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重新发布,并将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一、国家管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1、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8号)(附件一)中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外国人就业证》每证10元;(2)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劳动争议仲裁费,详见《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1992]价费字268号附件)。
2、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证工本费,每证10元。
详见《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证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812号)。
3、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4元。
详见《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的批复》(计价格[1999]406号)。
二、省级管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详见《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实施办法》(附件二)。
(二)职业技能鉴定费1、收费单位: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2、收费对象: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
3、收费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分为理论考试收费和实践操作考核部分收费。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

根据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国质检财函国质检财函〔〔20172017〕〕140号)及其附件其附件《《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财税〔〔20172017〕〕20号文件规定,我院已于2017年4月1日全面停征生产许可证日全面停征生产许可证发证发证发证检验费检验费检验费。
目前我院暂无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前我院暂无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现根据现根据现根据 “质检办财函质检办财函〔〔20172017〕〕535号”文第二部分检查内容第二点要求文第二部分检查内容第二点要求,,相关收费依据文件公示至2017年9月30日。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收费主体主体主体::福建省产品质量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验研究院序 号 收费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计量计量单位单位 收费文件收费文件依据依据依据文号文号 备注备注一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泵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潜水螺杆电泵 530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 国质检科[2008]481号 2 微型电泵 5266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 3 小型潜水电泵 1800 元/台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 4 井用潜水电泵 1800 元/台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 5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 1800 元/台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 6 化工离心泵 1800 元/台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 7塑料离心泵1800元/台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8 磁力离心泵 900 元/台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9 屏蔽离心泵 900 元/台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0 石油化工离心泵 3000 元/台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1 热水离心泵 1800 元/台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2 多级离心泵 3000 元/台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二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370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2 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720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3 无卤低烟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970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4 无卤低烟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1320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5 无卤低烟阻燃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2030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6 聚酰胺复合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140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七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9]688号7 200级聚酰胺酰亚胺漆包铜圆线 106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9]688号8 180级自粘性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118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9]688号9 200级自粘性聚酰胺酰亚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118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9]688号10 200级聚酯-酰胺-亚胺漆包铜圆线 106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9]688号11 耐冷冻用聚酰亚胺漆包铜圆线 375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9]688号12 阻燃型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675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9]688号13 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3250 元/2件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二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14 铝绞线 20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15 钢芯铝绞线 20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16 防腐型钢芯铝绞线 20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17 铝合金绞线 20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18 钢芯铝合金绞线 20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19 铝合金芯铝绞线 20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0 铝包钢绞线 25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1 铝包钢芯铝绞线 2500 元/2件《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二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2 铝包钢芯铝合金绞线 25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3 钢绞线 16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4 聚酯漆包铜圆线 106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5 缩醛漆包铜圆线 99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6 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119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7 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375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8 聚酰亚胺漆包铜圆线 106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9 180级聚酰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106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0 自粘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119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1 200级聚酰胺酰亚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375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2 热粘合或溶剂粘合聚酯漆包铜圆线 99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3 热粘合或溶剂粘合直焊性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106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4 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325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5 额定电压1KV和3KV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466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6 额定电压1KV和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486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7 额定电压1KV和3KV乙丙橡胶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1KV和3KV硬乙丙橡胶绝缘电力电缆486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8 额定电压6KV到30KV电力电缆 单芯 5330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 三芯 106603940 额定电压35KV电力电缆单芯 6400元/2件《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二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三芯 1280041 1KV聚氯乙烯绝缘架空绝缘电缆 1109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42 1KV交联聚乙烯绝缘架空绝缘电缆 1109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 39 1KV聚氯乙烯绝缘架空绝缘电缆 1109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 43 10KV架空绝缘电缆 12300 元/2件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三 铅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船舶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970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2 汽车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5000/ 元/批《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3 阀控式固定型铅酸蓄电池 50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4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40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5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40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6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40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7 排气式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81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8 阀控式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92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9 铅酸蓄电池用极板 30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10 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 30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文四 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复合肥料 185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2 掺混肥料 18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3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18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4 复混肥料 85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五 磷肥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过磷酸钙(疏松状、粒状) 600 元/批《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2 钙镁磷肥 6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3 钙镁磷钾肥 6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六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机动车辆制动液 35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七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胶底防寒鞋(靴) 706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七批)备案的函》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2 聚氨酯底防寒皮鞋 706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3 胶底耐热皮皮鞋 706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七批)备案的函》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4 聚氨酯底耐热皮皮鞋 706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5 橡胶耐油手套 137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6 聚氨酯底耐油防护皮鞋(靴) 1972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7 全橡耐油防护胶鞋(靴) 1972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8 全聚合耐油防护鞋(靴) 1972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9 橡胶耐酸(碱)手套 862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0 乳胶耐酸(碱)手套 862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1 塑料耐酸(碱)手套 862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2 胶底耐油防护皮鞋 1972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3 聚氨酯底耐油防护皮鞋(靴) 1972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4 安全带 4500 元/批《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5 安全网 5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6 焊接眼面防护罩 100 元/批《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7 焊接眼面防护眼镜 5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8 防冲击眼护具 58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9 阻燃服 5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20 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 6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21 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模压塑料靴 5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八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预铺/湿铺防水卷材 1400140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备案的函》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2 铝箔面油毡769769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3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953953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 4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3371337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 5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3371337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6 预铺/湿铺防水卷材140014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 7 带自粘层的防水卷材700700 元/批国质检科[2008]481号9 高分子防水材料、 片材 均质片 1108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 复合片110810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橡胶工艺)849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11 三元丁橡胶防水卷材 824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2 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 958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3 高分子防水材料、 片材 1108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4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塑料工艺) 849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5 玻纤胎沥青瓦 1101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6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聚酯胎防水卷材 1621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7 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 1287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 九硫酸产品硫酸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工业硫酸 19751975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十涂料产品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 (一) 清漆1 醇酸清漆 185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2 硝基清漆 155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3 F01-1酚醛清漆 270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国质检科[2008]481号4 醇酸烘干绝缘漆 27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5 A01-1、A01-2氨基烘干清漆 3950 元/批 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6 氨基烘干绝缘漆 39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7 丙烯酸清漆 18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8 生漆 27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 (二) 色漆色漆1 丙烯酸色漆 235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2 醇酸色漆 390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3 各色酚醛磁漆 190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4 各色酚醛防锈漆 17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5 A16-51各色氨基烘干锤纹漆 7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6 各色硝基外用磁漆 29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7 各色硝基腻子 11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8 各色硝基铅笔漆 14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9 各色硝基铅笔底漆 14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0 X06-1乙烯磷化底漆 15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1 锌黄、铁红过氯乙烯底漆 24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2 各色过氯乙烯磁漆 26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3 G52-31各色过氯乙烯防腐漆 24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4 各色环氧酯腻子 12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5 环氧沥青防腐涂料 501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6 富锌底漆 303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17 氯化橡胶防腐涂料 69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 (三) 辅助材料辅助材料1 氨基漆稀释剂 50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国质检科[2008]481号2 硝基漆稀释剂 950 元/批 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3 过氯乙烯漆稀释剂 9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4 硝基漆防潮剂 11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5 涂料用稀土催干剂 20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6 脱漆剂 7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7 铝粉浆22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8]481号十一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容器产品产品产品 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一) 金属桶金属桶1 钢桶125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2 黄磷包装钢桶13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3 固碱钢桶12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4 电石包装钢桶143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5 钢提桶12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6 方桶11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 (二) 金属罐1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115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2 方罐与扁圆罐115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3 气雾铅罐14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 (三) 金属罐金属罐1 气雾铁罐130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2 气雾剂阀门12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 (四) 复合包装复合包装1 钢塑复合桶161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五) 塑料包装塑料包装1 塑料编织袋160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2 复合塑料编织袋16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3 钙塑瓦楞箱14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 (六)罐体罐体1 车载钢罐体 1000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2 车载铝罐体 100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3 车载玻璃钢罐体 87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4 配车用钢罐体 80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5 配车用铝罐体 80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6 配车用玻璃钢罐体 67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7 储存用钢罐体 80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8 储存用铝罐体 80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9 储存用玻璃钢罐体 67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10 储存用塑料罐体 67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 (七)纸容器纸容器1 瓦楞纸箱100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2 重型瓦楞纸箱10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3 纸桶10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 (八)木容器木容器1 木箱120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国质检科[2004]144号2 胶合板箱1200 元/批 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3 纤维板箱12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4 木琵琶桶12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5 胶合板桶1200 元/批 国质检科[2004]144号 (九)玻璃容器玻璃容器1 玻璃瓶200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4]144号(十二十二))人造板产品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定向刨花板 1300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二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2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100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155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4 细木工板 100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5 实木复合地板 110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6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2500元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7 竹地板 110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8 实木地板 400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9 中密度纤维板 950 元/批《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0 胶合板 8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11 刨花板 95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十三十三))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冷轧带肋钢筋1140 元/批 《关于锅炉及压力容器用无缝钢管等生产许可证收国家计委、财政部计物价(1993)2182号费标准的通知》(十四十四))电焊条产品电焊条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酸性碳钢焊条 3117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二批)备案的函》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 2 碱性碳钢焊条 3737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3 低合金钢焊条 3737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4 不锈钢焊条 3706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二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 5 堆焊焊条 2325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6 铸铁焊条 1982 元/批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7 铝及铝合金焊条 227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8 铜及铜合金焊条 2501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 9镍及镍合金焊条3317 元/批 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十五十五))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钢管脚手架扣件 1000 元/批 《关于核发塔式起重机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99号 2 钢板冲压扣件1000 元/批 计价格[1995]99号(十六十六))水泥产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钢渣硅酸盐水泥 1200 元/批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备案的函》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 2 镁渣硅酸盐水泥 210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 3 磷渣硅酸盐水泥 800 元/批 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 4 钢渣砌筑水泥 900 元/批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 5 砌筑水泥 983 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 国质检科[2008]481号 6 石灰石硅酸盐水泥925 元/批国质检科[2008]481号(十七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生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许可证质量检验许可证质量检验1基材2200元/批《关于核发塔式起重机等计价格[1995]99号2 阳极氧化型材 2200 元/批 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5]99号3 电泳涂漆型材 2200 元/批 计价格[1995]99号4 粉末喷涂型材 2200 元/批 计价格[1995]99号5 氟碳漆喷涂型材 2200 元/批 计价格[1995]99号6 隔热型材3500(不包括其所使用的铝型材检验项目收费)元/批《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 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十八十八))砂轮产品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1 陶瓷结合剂砂轮1000 元/批《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2 树脂结合剂砂轮10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3 橡胶结合剂砂轮1000 元/批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
2018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doc

收费执行
情况
□增加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万元
文件依据:
□免征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万元
文件依据:
□降低标准项目名称:
原标准:调整后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万元
文件依据:
□提高标依据:
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
填报人:联系电话:
收费项目
收费
标准
批准机关
及文号
收费金额
(万元)
支出金额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
填报人: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社会团体□其它单位
单位人数
总人数:其中:在编人数:聘用人数:
收费情况
收费总体
情况
1.全年收费总额:万元
2.收费项目性质:□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其它收费
3.收费对象:□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其它收费
4.票据使用:□财政票据数量:
□税务票据数量:
□其他票据数量:
5.上年度是否参加评估:□有□无
6.上年度评估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
8.收费公示:□有□无
9.收费收入是否上交财政:□是□否
单位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湖南质监系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文件依据
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
1、计量标准考核费
中央
财综〔2012〕47号
湘价费〔2006〕170号
(执收单位自行公示)
(1)计量标准考核费
(2)计量标准复查考核费
(3)计量授权技术考核费
二
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费
中央
财综〔2012〕47号
发改价格[2003]1793号
财综[2006]69号
分
湘价费〔2006〕170号 湘价费〔2013〕14号
(执收单位自行公示)
(1)申请使用加入费
(2)条形码胶片研制费
(3)条形码系统维护费
七
7、实验室计量认证
中央
财综〔2012〕47号
湘价费〔2006〕170号(执收单位自行公示)
(1)计量认证
(2)审查认可
八
8、检验检定收费
中央
财综〔2012〕47号
(执收单位自行公示)
(2)产品质量检验收费
价费字[1992]496号
计价格[1996]1500号
发改价格[2003]1793号
湘价费〔2009〕86号
(执收单位自行公示)
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价费字[1992]268号
财综[2001]10号
财预[2003]470号
发改价格【2009】3212号
湘价费〔2006〕170号
湘价费〔2006〕170号
(执收单位自行公示)
三
3、许可证考核审查收费
中央
发改价格[2008]74号
财综[2001]72号
财预[2002]584号
徐州工程学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
代收费
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
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
1
学生体检费
20
元/生
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2
学生教材代办费
500
元/生、年
3
军训服代办费
60
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4
公寓用品
385
元/生
5
招生、考试费
A
普通话测试
苏价费[2004]104号、苏财综[2004]29号
1
上机、上网服务费
1
元/时
2
补办证卡工本费
学校自定
元/人
不超过成本的2倍
3
档案查证及翻译服务费
10
元/生、次
如增加份数,每份2元
4
资料复印费
按成本收费
元/页
5
学校医院收费
详见文件
省物价局、卫生厅2005年8月的《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6
汽车停车收费
学校自定
7
其他服务
学校自定
四
培训收费
按备案价格
苏价费[2003]408号
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
收费标准由高校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
(1)
文科类
4200
元/生、年
(2)
理科类
4500
元/生、年
(3)
艺术类
5000
元/生、年
5
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
12000
元/生、年
苏教财[1998]96号、苏价费[1998]469号
(二)
住宿费(见住宿费公示表)
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
桂财综〔2007〕54号_____关于公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财综〔2007〕54号关于公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桂政发〔2007〕12号)精神,各市、区直各部门认真对本地、本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
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审核,并提出了清理审核处理的意见。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理整顿结果和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经审核取消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92项(详见附件1),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156项,事业性收费项目36项。
(二)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经审核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87项(详见附件2),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41项,事业性收费项目2,046项。
(三)转为经营(公益)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收取费用,不体现政府行为,也不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特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
经审核,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收费项目共77项(详见附件3)。
(四)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经审核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682项(详见附件4)。
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1,404项(其中:自治区项目12项),事业性收费项目3,278项(其中:自治区项目707项)。
此次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包括我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央驻桂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查看。
泰达收费清单
泰达收费清单一、开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项目备注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功能区审判管理委员会诉讼费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00元;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项第2款的规定执行;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80元;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81号;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执行;《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财行(2003)275号;5.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80元。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制定部分诉讼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85号文件)以上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制定部分诉讼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85号文件)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1.住房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财税(2016)79号2.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550元/件。
(新区常驻人口和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停征);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津发改价管(2017)51号3.核发一本证书,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证书,每增加一本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小微企业免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3.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标准:(详见津发改价费﹝2012﹞339号)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津政办发(2011)84号、津发改价费(2012)339号、《关于印发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和道路桥梁设施损害赔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交发(2016)250号)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津财综(2017)139号、1.快速路车行道 656元/平方米;2.主干路车行道585元/平方米;3.次干路车行道 543元/平方米;注*4.支路车行道470元/平方米;1.凡未列入项目的设施挖掘修复按实际发生确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9.25•【字号】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施行日期】2017.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73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等规定,现将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及标准(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1.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2.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1.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见附件3。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高级职务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考试及面试费收费标准:(1)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面试费每人每次80元;(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试科目收费每人次80元。
二、本通知各项收费均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财政厅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应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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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
湘价费(2001)56号
2006530
每件
2.收养证工本费
10
行政性
湘价费(2001)56号
2006530
每件
3.收养登记调查费
220
行政性
湘价费(2001)56号
2006530
每件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100
行政性
湘价费(2001)56号
2006530
每件
5.公告费
按实际支出收取
行政性
湘价费(2001)56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情况
序号
计量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文号
办理时间
备注
1547岳塘区卫生局
一.医疗机构设置审评
个
卫生院.门诊部(所).医务室
100
行政性
湘价费字(2003)第44号
2006529
个
医疗机构校验费
100
行政性
湘价费字(2003)第44号
2006529
元/人
护士注册费(首次)
8
2006526
货值
7、盆景(免费限量:2盆)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
调运检疫(收费起点额1元)
1%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每份
8、《检疫证》
1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1560岳塘区教育局
一、考务费
事业性
湘价费(2002)294号
2006530
2006526
四、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货值
1、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免费限量:造林苗木及繁殖材料10株、根;花卉及观赏苗木2株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
调运检疫(收费起点额)
0.8%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元/平方米
1.损坏原地貌造成水土流失的
2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元/平方米
2.烧制.生产.采矿造成水土流失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1)采砂石.水泥.石灰生产
1元/吨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情况
序号
计量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文号
办理时间
备注
1603岳塘区水利局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三.水资源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1.地表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每立方米
(1)工业取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每立方米
(2)生活取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每立方米
(3)城市公共供水取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每千瓦小时
(4)水力发电取水
行政性
湘价费字(2003)第44号
2006529
元/人
两次注册费(两年一次)
4
行政性
湘价费字(2003)第44号
2006529
元/人
执业医师注册费
25
行政性
湘价费字(2003)第44号
2006529
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含副本)
10
行政性
湘价费字(2003)第44号
2006529
人.次
2.汽车、大中型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
600
行政性
湘价费(2005)12号
汽车(考领A1、A2、A3、B1、B2、C1、C2驾驶)
1602岳塘区畜牧水产局
一.动物防疫收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6号
头
大家畜
驱虫、预防注射、药浴一2
行政性
湘价费(2002)323号
指牛马驴骡驼
头
中家畜
驱虫、预防注射、药浴一1
40
行政性
湘价费(2005)12号
张
2.临时号牌
5
行政性
湘价费(2005)12号
有效期不长于15天
证
5.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
10
行政性
湘价费(2005)12号
根据湘价费函[2008]4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号牌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由公安部门按湘价费[2008]63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购价2%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工时
二、绿化费:未完成绿化任务的非农业人口(每年3个工日)
2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三、森林植被恢复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平方米
1、有林地(用材林地)
2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湘价费(2001)56号
2006530
1562岳塘区农办
元
事业收入
政府定价
行政性
报物价部门审批
1599岳塘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元/证
一、统计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15
行政性
湘价费(2005)177号
元/人.科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40
事业性
湘价费(2005)177号
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
事业性
湘价费(2005)177号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每千瓦小时
(5)火力发电循环冷却取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2.地下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情况
序号
计量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文号
办理时间
备注
1603岳塘区水利局
(1)城市规划区内取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每立方米
A城市公共供水取水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情况
序号
计量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文号
办理时间
备注
1545岳塘区农林局
元/平方米
2、防护林、特殊用途林地
4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平方米
3、经济林地
3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平方米
4、其他林地
1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1545岳塘区农林局
一、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
1、一、二级保护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资源保护费
成交价10%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
2、经营三级保护动植物及其产品资源补偿费
收购价格5%
行政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
3、经批准的饲养二、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及其产品的资源补偿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每立方米
B其他取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每立方米
(2)非城市规划区取水
行政性
湘价费(2004)68号
四、堤垸保护费
湘价费(2004)68号
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1、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0.6%
事业性
湘价费(2004)68号
按上年利息、保费收入
序号
计量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文号
办理时间
备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561岳塘区民政局
件
1.申请费
10
行政性
湘价费(2001)56号
2006530
件
2.登记费(含证书费)
90
行政性
湘价费(2001)56号
2006530
件
3.变更登记费
40
行政性
湘价费(2001)56号
2006530
4.报刊公告费
按实际支出收取
行政性
元
产地检疫(收费起点额1元)
0.1%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货值
3、木材调运检疫(收费起点额1元)
0.2%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货值
4、药材(收费限量1000克)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2006526
元
调运检疫(收费起点额1元)
0.5%
事业性
湘价费[2001]262号
证
6.驾驶证.学习驾驶证工本费
10
行政性
湘价费(2005)12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情况
序号
计量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文号
办理时间
备注
1601岳塘区农机局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事业性或经营服务性
湘价费(2005)12号
元/辆.次
1.汽车(含联合收割机)上线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