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质安〔2011〕65号2011-2-11162127CcbText16_30_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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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0]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0]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0〕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本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具体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以及临时设施费。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市安监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技术规范,并给出各类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典型详细清单。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指南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指南

上浮
桩(PH 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桩身上浮时,应采取可行措施方可继续施工。
C桩) 4.发现有桩身上浮现象时,应采用复打或复压措施,复打或复压 1—2 次,甚至多次。
5.在同一区域内打桩,宜先施工深桩,再施工浅桩。
2
一、地基与基础
序号
现象
部位或 项目
技术措施
1.施工应定期进行与垂直度相关机械设备部件和仪表的维修校正,以避免因设备的原因而影响沉桩的垂直度。
损失
6.对扩大头锚索,应采用液压式机械扩大钻头成孔。
7.锚索及时锁定,及时分层进行抗拔检测。
锚索索 桩锚 1.一次注浆应补浆,确保自由段至孔口段注浆饱满。 2
头漏水 支护 2.采取双液注浆或其它措施封堵。
土钉或
钢筋锚 土钉墙 1.采用干法成孔,严格清孔。
3
2.保证成孔倾角。
杆抗拔 支护
3.对漏浆地层可采用间歇式注浆或调整水灰比,或采用止浆带等工艺,确保注浆饱满。
现象
部位或 项目
技术措施
1.分两次进行清孔,第一次清孔应在成孔完成后进行,第二次清孔应在安放钢筋笼和导管安装完毕后进行。
钻孔灌
2.第一次清孔可采用正循环或反循环方式进行,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并保持孔内浆液面的稳定,置换后的泥浆
注桩(包
桩底沉
指标(如比重、粘度、含砂量等)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咬合桩 截水 帷幕
1.对于搓管软咬合成桩工艺,应严格控制桩孔垂直度。 2.对含有强透水层的场地,尽量采用全回转搓管机施工。 3.对于旋挖硬咬合成孔工艺,荤桩宜采用筒钻低压钻进。
地下连 续墙截 水帷幕
1.槽幅工字钢接头处设置塑料泡沫或回填砂袋,用刷槽器刷槽。 2.成槽后应严格清渣,应采用优质泥浆置换和悬浮槽底泥渣。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各区住房和建设(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当前我市大运会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根据《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及《深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阶段,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排查,确保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面达标。

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达标标准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一)《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册(文明施工)》。

二、达标检查内容(一)外观统一。

建筑工地围挡应保持统一高度,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对施工时间跨过大运会的建筑工地,围挡应按要求完成美化改造;外脚手架应采用立面整齐、统一、美观的密目式安全网,对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二)车辆保洁。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地化,设置洗车槽,安排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禁止工地车辆污染市政道路。

(三)扬尘控制。

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控扬尘措施,对于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清扫建筑垃圾应洒水湿润,建筑垃圾清运应采取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及焚烧各类废弃物。

关于近期本市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近期本市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深建设计…2011‟11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2010年度深圳市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工程勘察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程勘察活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高行业水平,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深圳市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建设计…2010‟43号)的要求,2011年1月17~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的基本情况本次专项检查的受检单位为取得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省、深圳市)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并在深圳承接工程勘察项目的工程勘察单位,受检的工程勘察文件为2009年10月1日以来已完成勘察的工程项目。

检查的内容包括资质符合性检查、勘察文件质量检查、市场行为检查等;检查采用材料核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检查共涉及69家勘察单位,其中市属单位18家(综合甲级勘察单位7家、甲级8家、乙级3家),外驻单位51家(综合甲级勘察单位41家、甲级10家)。

考虑到我市已多年未开展类似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抽取了57家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从检查结果来看,有关单位工程勘察质量意识明显加强,行业朝健康方向发展,但深圳工程勘察行业良莠不齐,有的单位在国内居于领先水平,如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也有部分单位人员设备配备不足、管理混乱。

企业的综合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员设备充足、管理完善的专业勘察单位,主要由部分市属勘察单位和一些早期来深的外驻勘察设计单位构成;第二类是为配合工程设计开展勘察业务的外驻单位。

多年来我市实施的勘察设计捆绑招标,迫使一些外驻设计单位不得不开展勘察业务,这些单位一般不承接纯工程勘察的业务,只是为本单位的工程设计服务,其在深圳基本上没有固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若有业务需要时其人员和设备等由总部提供支持;第三类是近十年来进入深圳的外驻勘察单位。

深圳建筑业安全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

深圳建筑业安全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

深建协字(2017)第060号深圳建筑业协会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除外,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提供的专家论证工作是协会提供的一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方案评审按照“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及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深圳建筑业协会总工程师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专项方案论证范围第六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样送检指南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样送检指南

钢材类样品名称取样要求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备注钢筋原材GB1499.2-200 7GB1499.1-200 8GB13788-2008 热轧带肋、光圆钢筋:同一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每6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随机抽取两根,去掉端头50cm后截取,各取两段,分别用于拉伸及冷弯试验。

力学试验:约40cm长2支,约50cm 长2支,共4支。

委托时应明确规格、牌号、产地。

冷轧带肋钢筋;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外形,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去掉端头50cm后截取40~50cm长试样。

拉伸试验:每盘1支;弯曲试验:每批2支。

钢筋焊接接头JGJ18-2003 闪光对焊、气压焊:工艺检验: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每种牌号、每种规格至少做1组试件进行工艺检验;非工艺检验: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

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试样共6支:拉伸3支,50~60cm长;弯曲3支,约40cm长。

通常,随着钢筋直径的增大,取样长度适当增加。

(以下同)电弧焊(如:搭接焊、帮条焊等)、电渣压力焊:工艺检验: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每种牌号、每种规格至少做1组试件进行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试样长度为50~60cm共3支,只作拉伸试验。

搭接焊试件应保证距焊口外两边各留出20cm左右。

并应使两钢筋的轴线在一直线上。

工艺检验;非工艺检验: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

钢筋焊接网片JGJ/T114-2003 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以30t为一批。

随机抽取一张网片,在纵、横向钢筋上各截取2根试样,分别进行拉伸和冷弯试验;在同一根非受拉钢筋上随机截取3个抗剪试样。

拉伸:2支冷弯:2支抗剪:3支长30~40cm。

每个试样应含有不少于一个焊接点。

长30~40cm。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JGJ107-2003 JG/T3057-1999 工艺检验:对每批进场钢筋应做接头工艺检验(同一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60t为一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建规〔2016〕11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障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12月2日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障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是指为实现一定的技术目的,有关主体在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等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应遵循的技术标准或要求。

前款所称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涉及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落实国家安全工作需要的技术规范,可依法编制特区技术规范。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技术规范的立项、专家评审和报批发布等工作。

经信、规划国土、交通、教育、公安消防、建设、水务、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作为组织起草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起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技术规范的立项申报、起草和征求意见等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制办)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负责特区技术规范的法律审查工作。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5
8.2.2 技术标准 ………………………… 211 8.3 实名制监管 …………………………… 212
8.3.1 基本要求 ………………………… 212 8.3.2 性能标准 ………………………… 213 8.4 危险源监测 …………………………… 214 8.4.1 塔吊升降机 ……………………… 215 8.4.2 电气线路 ………………………… 216 8.4.3 深基坑与高边坡 ………………… 218 8.4.4 高大模板与支架 ………………… 219 8.4.5 地下暗挖隧道监测 ……………… 220 8.4.6 盾构施工监测 …………………… 221 8.4.7 地铁施工周边环境 ……………… 222 8.5 人员现场定位 ………………………… 223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业务归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深圳市建筑工程质 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深圳市建 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或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福田区莲花路2030号安监大厦,邮编 518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2.2 办公区 ……………………………… 28 2.2.1 场地布置基本要求 …………… 28 2.2.2 办公区大门 …………………… 29 2.2.3 办公区围挡 …………………… 30 2.2.4 办公区用房 …………………… 33 2.2.5 旗台 …………………………… 40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3.4 脚手架 …………………………… 123 3.4.1 落地式脚手架 ……………… 123 3.4.2 悬挑式脚手架 ……………… 124 3.4.3 脚手架立面防护 …………… 128 3.4.4 脚手架剪刀撑及横向斜撑 … 129 3.4.5 脚手架杆件设置 …………… 130 3.4.6 脚手架连墙件设置 ………… 131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一览表20200420

深建协字(2008)第024

5
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
深建字〔2005〕159号
6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建施〔1998〕41号
7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
深建施〔1998〕41号
8
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粤建监字[1998]027号
60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GB50585-2010
61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GB51210-2016
62
施工升降机
GB/T 10054-2005
63
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CB50829-2013
64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05]89 号
地方标准/法规/规定
2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JGJ/T189-2009
23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187-2009
24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JGJ305-2013
25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26
大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301-2013
9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
深建规【2010】5号
10
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深府规〔2018〕18号
11
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深建规〔2018〕7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日期】2012.08.02【实施日期】2012.08.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深建字〔2006〕13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认证工作的通知》(深建促字〔2011〕1号),我局授权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开展了深圳市2011年建设工程新技术认证工作。

经申请人申请、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共有26项新技术通过认证,列入《深圳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技术持有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和施工,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二、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对新技术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检查。

如持有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可收回证书并将持有单位从推广目录中除名;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新技术;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积极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新技术;有条件的项目应积极组织实施建设科技示范工程,提高工程建设技术水平。

新技术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凯,电话:83786480E-mail :sz_cjzx@附件:深圳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一二年八月二日深圳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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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11‟65号
关于印发《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的通知》(深发…201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安委办。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1年2月11日印
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
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2011年深圳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和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等契机,按照市委提出的“六定”(定目标、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间阶段、定保障措施、定考核奖惩)要求,积极开展建筑工地“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体形象,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标准
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
(二)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升领导小组,由李荣强局长任组长,段衡金副局长任副组长,局质安处、建管处、法规处、市安监站、质监总站、造价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局质安处设立办公室,质安处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升工作。

四、整治任务
(一)文明施工
1.外观统一。

建筑工地围挡应保持统一高度,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外脚手架应采用立面整齐、统一、美观的密目式安全网,对破损的围挡、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2.车辆保洁。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底化,设臵洗车槽,安排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禁止工地车辆污染市政道路。

3.扬尘控制。

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控扬尘措施,对于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清扫建筑垃圾应洒水湿润,建筑垃圾清运应采取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及焚烧各类废弃物。

4.泥浆处理。

建筑工地应设臵排水沟及沉淀池,泥浆水须经沉淀后方可排出或通过密闭式罐车外运,严禁泥浆乱排放。

5.板房搭设。

统一采用整洁、美观的活动板房,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予改造、拆除,禁止搭设铁皮房。

6.管道保护。

加强燃气、供水、供电等管线保护措施,防止施工不当导致燃气泄漏、管道爆炸及电缆破坏。

7.车辆雇请。

遵守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规定,建筑工地应雇请合法、整洁、号牌清晰的运输车辆,雇请泥头车辆应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二)安全生产
1.强化各方主体安全责任落实。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强化项目管理人员配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各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我局近期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度,落实安全保证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执行等情况的检查力度,需要进行验收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可控。

3.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有关规定,各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登记,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确保隐患消除。

二是要开展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等隐患的专项整治,突出多发性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遏制事故发生。

4.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一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培训;二是抓好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三是积极开展建筑劳务工人“平安卡”教育工作;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强力执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安全质量整治行动的要求,采取停工、红(黄)色警示、行政处罚、暂停投标、清出市场、公示曝光等措施,重拳出击,铁面排查、铁腕整治,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20日。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提升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5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进行限期整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高坠、坍塌、起重机械等多发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确保隐患消除。

(三)全面达标阶段: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

各部
门、各单位要按照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文明施工达标检查,所有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必须达到整治行动标准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专项检查组,由领导带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尤其对集中整治阶段问题较多工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地,事故企业承建的工地,轨道交通、大运场馆等重点项目工地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我局将于7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

(四)强化巩固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各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总监应带队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应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对所有承建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各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排查发现的文明施工问题或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安全质量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对大运期间需要停工工程我局将另行通知。

六、职责分工
(一)各区政府,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文明施工提升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加大专项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力度,做好应急处臵准备。

(二)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公路、港口等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三)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四)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其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五)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负责按各自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组织实施。

七、组织保障措施
(一)认真部署,统一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认真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

(二)广泛动员,积极宣传。

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主体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检查,强化执法。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深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作;对行动迟缓、达标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大运会形象的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的通知》,对责任单位直接采取黄色、红色警示、暂扣施工许可证等措施。

(四)推进动态监控,完善内部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落实
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的安装工作,加强对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面、塔吊和材料加工区的监控,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管理。

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应成立巡查组,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不到位的监督执法人员要进行内部通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五)加强资源整合,形成联动机制。

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要及时充实配备人员,安排工作经费,满足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需求。

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

对各阶段整治进展情况应及时报送我局,我局组织对提升专项整治成果进行考核和督查。

联系人:李珏,联系电话:83788608,传真:83788510,邮箱:lij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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