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及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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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也日益巨增,房地价格也随之高居不下,在此情况下,房地问题成为广大老百姓普遍关心的中心问题,也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然而在大部分有关的房地问题中,常常伴随着由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利益冲突问题。

鉴于此,本文将从实际出发对征地拆迁问题进行系统而详细的探讨,总结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供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的对策。

标签: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安置制度;对策一、研究背景城镇化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的重要阶段之一,我国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更多的人走向了城镇,城市化水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一路攀升。

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背景下,城市人口更是呈现出自建国以来的井喷之势,相应的与城市化相配套的各种基础设施比如住宅用地需求和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需求不断増多,并且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工商业厂房也继续用地,由于用地竞争激烈,在有些城市已经接近饱和。

受我国公有制的土地政策影响,大部分城市都是通过征地拆迁来向外扩张解决用地问题的。

由于征地拆迁中涉及的利益较多,工作量较大,加之各种因素影响,征地拆迁各种中的问题日益暴露,各个参与征地拆迁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升级,征地拆迂问题渐进演变成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在涉及到农村征地拆迁时,征地拆迁问题也是一个城乡统筹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不提的大问题。

因为土地资源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唯一来源,征收农民的±地后,如何安置好以及如何补偿好失地农民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农民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谐。

各级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坚决不能成为开发商的代理人和利益共同体,要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广泛收集意见,做到一视同仁与兼顾公平。

二、存在的问题关于征地拆迁相关制度,在实际的征地拆迁工作中,首先暴露在眼前的问题就是安置房房源相对不足,我征收拆迁的相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政府在进行征收拆迁工作的时候,必须为被拆迁对象提供安置房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先安置后拆迁。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简版)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简版)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几年来,在推进城市化、加速城市建设、改变城市面貌的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征地拆迁问题。

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

由于征地拆迁直接牵扯到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利益,因此日益成为当前各种矛盾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当前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很多,但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表现在政府方面,主要是违法征地、未征先占、以租代征以及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等问题。

表现在被拆迁户方面,主要是嫌补偿低,乱搭乱建乱装修乱栽树,以尽可能多地套取补偿款。

具体问题如下:1、由于受土地指标的限制,很多地方普遍存在未征先占、以租代征、强迫流转等问题。

据统计和估算,国家分配给一个中等县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大约200亩,而各个县实际上占用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每年都在近万亩,这些被占用的土地大都是基本农田。

以此推算,全国每年新占用耕地约在2000万亩左右,5年就要减少近1亿亩耕地。

而所谓的土地开垦复耕、土地指标增减挂钩等,纯属文字游戏和掩耳盗铃,对控制耕地的被占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相反成为地方上滥占耕地的借口。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补偿太低。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以旧换新,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同区位新房价格进行补偿,拆迁户有选择补偿形式的权利。

但是,在一些地方,为了帮助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政府往往站在开发商一边,如果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就按旧房的评估价补偿,而评估价往往压得很低。

被拆迁户为了不至于损失太大,只好放弃选择货币补偿,不情愿地选择旧房换新房。

但是,被拆迁的旧房面积往往小于新建住房的面积,拆迁户还需支付巨额差价,加重了拆迁户的经济负担。

3、征地拆迁有谈判、讨价还价的性质,双方交易比较隐蔽,往往产生权力寻租,容易滋生腐败。

浅谈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胡长成2015年12月15日近年来,由于我镇经济快速发展,征地、拆迁成了面临的主要工作。

能否正确地应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系到发展稳定大局。

围绕这一课题,对我镇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积极探索。

一、当前征地拆迁凸显的几个问题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下岗”,失去了劳动的对象,会使农民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换来的房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无疑是一件天大的的事。

就是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对一个家庭无疑也是一件头等大事。

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期望值过高,将征收补偿作为发家致富的工具。

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失地、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有的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谋利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

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3、利益分配矛盾复杂。

补偿费标准偏低,使本已非常有限的征地补偿费用成为当事人争夺的目标。

排挤他人的分配额,使自己获得更多的补偿金,是造成基层群众自治权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例如基层村委会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嫁城女、入赘婿等能否享有分配权、享有多大分配权,其处理的差距很大:有的规定不能享有分配权,有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享有分配权,也有规定享有分配权,但该分配权较同村组其他成员要小等等,于是没有享有分配权或没有享有完全分配权的村民,以要求享有村民待遇为由,挑拨是非,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但同时也伴随着许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征地拆迁的不稳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平性问题、补偿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和法律执行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确保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

首先,公平性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也是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来源之一。

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土地的占用和资源的分配,容易引起冲突和争议。

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征地拆迁机制非常重要。

首先,应该加强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公正性。

其次,需要强化公众参与,听取民众的声音和诉求,提高征地拆迁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不合理的征地拆迁行为。

其次,补偿问题也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不仅涉及到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也与地方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他们失去了土地,需要合理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发展权益。

同时,补偿政策也需要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避免过度赔偿和浪费资源。

因此,在制定补偿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补偿办法,确保补偿金的充分和公平性。

社会稳定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社会冲突和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非常重要。

首先,需要加强与被征地农民的沟通和交流,解释政策和规划的合理性,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力量的建设,提供咨询和帮助的服务,缓解冲突和解决问题。

最后,加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保障征地拆迁过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法律执行问题也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政府权威和社会秩序。

征地拆迁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包括土地所有权、合同约定和人身权益等。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当前,我国城镇建设飞速发展,同时征地拆迁工作也进行得如火如荼。

城市化建设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部分居民不愿意配合拆迁工作,尤其是中老年人。

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着两种最为严重的问题:即“钉子户的不配合”和“村民们闹大事情企图牟利”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上述的两种问题展开阐述。

1.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城市化建设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部分居民不愿意配合拆迁工作,尤其是中老年人。

其中主要原因是他们大都丧失了劳务能力,并且拆迁后的置换房屋普遍楼层偏高,置换房面积变小。

另外,一部分地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影响推进拆迁工作。

除此之外,最为严重的问题便是钉子户阻碍工作进程和农户“闹事”企图牟利。

2.农村征地拆迁中问题的实质2.1“钉子户”问题的实质针对钉子户是如何产生的这个问题,有两种解释,其中一种从抗争角度出发,另一种从博弈的角度出发。

从抗争的视角来看,钉子户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拆迁的补偿不够。

由于没有正确的维护利益的途径,并且个体相较于政府处在弱势方,只能选择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进行“抗议”。

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大多数钉子户的目的是牟利,想通过非正常的方式来取得远超正常金额的补偿。

由此看来,“钉子户”实际上是非常精明的,企图通过拆迁的机会,与政府进行博弈来谋取最大利益,他们为了达成目的不仅会采取“种房”这种策略,也可能通过“把事情闹大”的方式来获得更多利益,这都是村民们通过理性分析后做出的抉择,而善于“闹大”的农户大多数都是钉子户。

2.2“闹大”现象的实质“闹大”现象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农民选择主动将事情闹大,由于地方政府对于居民提出的诉求不能及时的回应,因此居民只好采用闹大这种方式来获得外界关注;第二种是演变性的闹大,对于民众诉求,政府不管不顾,任舆论发酵、不予重视,最终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一次次摩擦中爆发。

关于征地拆迁纠纷利益相关者及其冲突的浅析

关于征地拆迁纠纷利益相关者及其冲突的浅析

关于征地拆迁纠纷利益相关者及其冲突的浅析马克思说:“利益是社会领域中最普遍、最敏感,同时也是最易引起关注的问题。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征地拆迁纠纷的实质便是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从经济学角度讲,利益冲突源于人们对稀缺性资源的争夺,他们的行为可以用“经济人”假设加以解释。

1 征地拆迁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1.1 征地拆迁中的利益相关者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拆迁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开发商、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等。

1.2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1.2.1 地方政府的利益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讲,政府的立场就是公众的立场,政府的利益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政府不能有私利,不能有自身利益。

但在实际中,政府是由很多部门和工作人员构成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的发放,政府办公环境、工作设备的改善和配备,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和政府官员的个人私益等都是存在的,所以政府自身利益也是客观存在的。

同时,在错误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驱动下,地方政府为获取发展所需的资金,往往在巨额的土地出让金的诱惑下直接参与开发商的商业开发项目。

地方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中能获得可观的利益:(1)得到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政府通常利用城市建设为由,以极低的价格大量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然后高价出让给开发商,从中获取巨额差价。

尤其对于一些经济状况不好的地方,他们既没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也没有独具特色的地方产业,他们最快速最可行的提高财政收入的做法就是通过土地差价得到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2)获得新建项目的后期收益。

当土地开发建成新的项目后,不管该项目产权属于何人用作何用途,它理所当然的处于政府的管理之下,能为政府带来各种税费等后续管理收益。

在如此的利益驱动下,政府更是乐于介入商业开发,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滥用行政力量,尽最大努力帮助开发商快速完成建设项目,政府这样的错位角色最终导致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增加。

征地拆迁中的社会公平与正义

征地拆迁中的社会公平与正义

征地拆迁中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一、引言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征地拆迁问题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话题。

而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如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角度出发,探讨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二、征地拆迁的背景与问题1. 征地拆迁的背景征地拆迁是指国家组织征用占用土地并对其进行拆迁的过程。

在中国,征地拆迁是国家实现城市化的必要手段,其背后是城市发展、工业建设和重大国家项目的需要。

2. 征地拆迁所带来的问题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由于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往往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例如:2.1 不合理的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赔偿标准不够合理,往往导致被拆迁人收到的赔偿款不足以维护其基本的生活需要。

2.2 强制拆迁在很多情况下,拆迁行动是由政府强制实施的,而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忽视和侵害。

2.3 其他问题征地拆迁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其他的问题,例如拆迁面积不够、物业安置不周等问题。

三、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维护1. 政府职责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承担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责。

这包括出台合理和公正的赔偿标准、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完善拆迁后的保障措施等。

2. 司法保护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居住权和其他权益。

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也应当对征地拆迁的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合法、公正、公开地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解决征地拆迁中问题的途径1. 出台更为详细的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出台更为详细的政策来解决征地拆迁中的问题,例如规定更为合理的赔偿标准、增加拆迁安置面积、完善补偿措施等。

2. 加强征地拆迁管理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征地拆迁的管理,防止强制拆迁和不合理拆迁的发生,同时也应该做好对于被拆迁人的引导和安置工作,确保其能够顺利转移居住地点。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一种改变城市发展的必要的手段,但在拆迁的过程中会存在诸多不稳定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冲突、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维系和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一、经济利益冲突征地拆迁过程中,会出现经济利益冲突,其中各方政府机构、地方企业、施工单位、被拆迁居民等可能存在不同社会经济利益,导致悬而未决、对立和矛盾冲突,因此实施拆迁时要特别注意防止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影响生态环境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不加以管理,就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甚至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从而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环境的危害,从而引发当地居民的不满和社会上的不安,进而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三、社会维系征拆过程中,存在社会维系问题也会引发不稳定性。

例如,拆迁会迫使部分居民搬迁,原来的家园被拆除,居民会受到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冲击,出现情绪抑郁、失去信任感等心理需要,进而引发社会上的冲突等不稳定现象。

四、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征拆过程中,存在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拆迁过程中,如果技术支持不足,设备不先进,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比较低,将影响拆迁的效率,进而引发拆迁过程中的拖延。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一、调整拆迁政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完善拆迁政策,既要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又要考虑全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双方的平等和公平。

拆迁价格需定期调整,以便充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拆迁效率为了提高拆迁的效率,要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采用新型进行拆迁,才能把拆迁过程完成得更加快捷、高效。

三、考虑社会影响拆迁过程中要及时考虑社会影响,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尊重居民意见,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尽可能给予保障,以便缓解居民的心理冲击,不因拆迁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生态保护征拆过程中,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例如增设排污口、排放尾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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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及解决方式作者:王长峰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1年第07期
城市实现发展,把周边的郊县、乡村纳入到它的辐射范围,实现城市在空间上的扩张,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土地征收中的拆迁问题。

该文以征地拆迁中的利益冲突作为研究对象,对征地拆迁中冲突的产生过程、主要原因及调整机制进行论述,并对征地折迁的调整机制包括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征地拆迁的配套保障政策体系、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有效应对冲突的管理体制等,做了深入的分析。

征地拆迁;利益冲突;调整
1.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益冲突产生的原因
1.1土地征收制度不健全
第一,我国的土地征收工作存在着的突出问题就是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和非法行使,其大部分都超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范围,形成原因就是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的规定十分概括,具有极大的弹性,有着可随意解释的法律漏洞。

第二,现行的土地征收适当补偿原则基本上是派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难以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别是当土地征收用于房地产开发等营利性用地,基于土地本身往往会产生超额垄断利润,由此可能导致各方无法分享利益而产生冲突。

第三,许多地方政府,滥用职权,越级批地,批多报少,以达到多批多占土地的目的,结果导致耕地大量流失,农民利益严重受损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在当前爆发的各种征地拆迁冲突中,反映出来的大部分情况都是针对村干部行为失范而发生的。

因此,集体土地产权的模糊以及其产生的一系列连带影响是当前征地拆迁冲突的重要因素之一。

1.2征地拆迁配套政策不完善
征地拆迁的配套政策具体包括征地补偿体系、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再就业教育培训体系等,这一系列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当前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这种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又无法达到他们的预期,再加上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抵抗征地行为或者爆发冲突。

其次,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也使得农民既丧失了原先赖以生存的土地,又无法重新获得新的社会依靠,其心理落差骤然变大,对未来极易产生恐惧、不安,从而造成抵制征地的行为或产生各种冲突。

最后,失地农民再就业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使得农民无法迅速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原先拥有的技能无法在新的环境中实施,而新的技能又没有完全学会,在这
样的尴尬境地中,许多失地农民选择闲置在家,靠政府的补偿金生活,完全丧失了人生目标和方向。

1.3农民维权意识增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维权意识开始逐渐增强,并不断维护自己的权利,遇事开始抗争,甚至据理不让,从而引发土地征收环节的众多冲突,甚至还向前追溯,重提一些久拖未决或者已经平息的土地纠纷,进而发展成严重的冲突。

同时,农民开始走向联合,现在经常会发生农民联合上场、群体出动的事件,在捍卫农民权利的同时,也使原本可能避免的冲突最终暴发,并显著扩大了冲突的影响和后果。

1.4政府对冲突管理缺乏成效
有些地方政府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业已暴露的征地矛盾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群众反映的征地矛盾、纠纷也不积极处理,采取消极态度,互相推委,致使原本可以化解的矛盾、纠纷最终演化为冲突。

整体上来讲,当前我国对于冲突管理的体制建设还不够完善,许多冲突在萌芽阶段没有进行疏导,致使后来愈演愈烈。

而对于征地过程中的冲突问题的管理应当属于所有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2.完善征地拆迁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
2.1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对于缓解和调整其间所可能发生的冲突能起到本质性的改善作用。

很多时候,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之间发生冲突都是由于利益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造成的,即无法达到利益的均衡分配。

而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不仅包括对征收过程中公共利益的确定和规范,还包括补偿制度的规范、拆迁管理的规范等等。

2.2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
一是逐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

土地征用补偿应该以农民征地补偿费全部进入社保测算能领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金作为参照系,提高现行补偿标准。

政府要适当降低税、费,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比例,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是在统一征地中逐步推行土地“片区综合价”。

坚持市场化方向,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等将城市土地划分成若干个区片,每一区片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基准地价,在统一征地时,实行统一的补偿标准。

三是研究实施分类征占补偿办法,兼顾国家、市场征占主体和农民利益,针对不同性质的用地采用不同的方法。

四是为集体经济组织保留部分财产,在征地过程中应划出或置换部分土地、资产,由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兴办二、三产业,发展集体经济,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
活问题,并为以后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过渡创造条件。

五是加快“城中村”农民建房制度的配套改革。

2.3完善征地拆迁的配套政策体系
完善征地拆迁的配套政策体系有利于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将一些纠纷、冲突扼杀在萌芽状态,这将有利于解决当前各种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各类问题。

其具体包括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再就业培训保障体系等内容。

2.4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
当前的土地纠纷中,很多都由集体经济组织的代理人对于利益的经营管理和利益独占而引起的,应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其中应包括监督机制的同步建设。

具体内容包括:对村集体资产特别是历年土地征用的补偿费要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优先用于办理村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应接管原村集体资产并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允许其成为法人实体,给予一定年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税收、信贷和工商登记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完善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机制,明确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等几个方面内容。

2.5建立有效应对冲突的管理体系
首先可以从最底层的管理阶层做起,包括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在冲突发生时能迅速将信息传达给上一级的领导,对冲突的应急反应要非常迅速和灵敏。

而当冲突还是处于萌芽阶段时,该部门要进行合理的引导和调解,采用各种可控制的手段来进行调节。

参考文献
[1]阮伟致.论征地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及测算方法[J]土地经济与管理.2007.06
[2]李晓白.征地收益分配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李军.试论城市化进程中征地冲突及其对策[J]中国土地.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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