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院3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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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再明确 责任再落实 措施再到位

任务再明确 责任再落实 措施再到位

任务再明确责任再落实措施再到位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赖军主持会议并讲话4月3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市委副书记赖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张丽冰、市老领导、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甘玉连等出席会议。

会上,各县区委(工委)汇报今年第一季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进展情况,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领导汇报了2012年以来部门联动打击‚两非‛工作情况。

赖军副书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任务再明确。

赖副书记指出,打击‚两非‛的根本任务是‚管住机器、管住药品、管住手术台‛。

一是对正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必须监管到位,对涉案的医务人员严惩不怠;二是对地下黑B超,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对于确凿的案源线索,公安部门务必要严查到具体的涉案人员,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安部门应责无旁贷一查到底。

二、责任再落实。

打击‚两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县区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协调本辖区方方面面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要深入重点区域、场所等一线去亲自督导。

整治‚两非‛卫生行政部门要担当起第一主力责任,管好管住全市公立、民营卫生医疗机构,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公安部门作为第二主力,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严厉打击社会上的‚黑B超‛窝点,只要一有案源就要一查到底,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监察部门作为第三主力对涉案的公职人员,发现一例,严肃查处一例。

计生、药监、妇联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形成高压态势。

三、措施再到位。

4月底,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约谈各县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打击‚两非‛工作的公安干警,汇报各地打击‚两非‛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再部署。

4-6月份,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全市开展相关业务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切断‚两非‛违法行为的利益链。

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小组20XX年工作总结

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小组20XX年工作总结

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小组20XX年工作总结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小组 201_ 年工作总结201_ 年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县委改革精神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_ 年工作要点》全面深化改革认真抓好落实。

一、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积极推进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文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二是电视宣传与经营分开改革不断深化。

推动县广播电视台走市场化道路建立宣传与经营分开、制作与播出分离的机制努力把县广播电视台打造成传播力强、影响力大的新闻媒体。

二、积极探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模式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城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由县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各乡镇、街道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落实”;三员一保”制度即“管理员、辅导员、维修员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村、居委会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由所属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管理使用。

要经常组织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维修。

同时要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办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形成政府主导、各司其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一是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步骤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到 2021 年底全县 1 乡 6 镇 4 个街道共 438 个村、26 个居委会将规范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我们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全市规划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各项建设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到精品工程上积极主动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力争到年底建成 186 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二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能力。

文化大院规章制度

文化大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化大院的管理,规范大院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民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文化大院的所有活动及参与者。

第三条文化大院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传承文化,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文化大院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成立文化大院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大院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文化大院设立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场地布置、设备维护、活动组织、安全保卫等。

第六条文化大院设立活动策划小组,负责策划、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七条文化大院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书法、绘画、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等。

第八条文化活动需提前进行报名,报名者需具备一定的艺术特长或兴趣爱好。

第九条文化活动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第十条文化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做好场地、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文化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及时进行总结,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设施管理第十二条文化大院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室、阅览室、展览室、培训室等,需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三条文化大院设施对外开放,供群众免费使用,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文化大院设施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设施,如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文化大院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活动及设施安全。

第十六条文化大院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文化活动期间,应设立安全巡查员,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文化大院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二十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文化大院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六项制度)

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六项制度)

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建立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是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促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学习型政党,进而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证。

为在党内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更好地使党员坚持经常性学习,特制定本制度:一、目标要求1.强化学习理念。

要通过建立和坚持学习制度,使党员树立全面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理念,在学习态度与方法上实现根本转变:即从过去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从过去阶段性的学校学习转变为终身学习;从过去学业务知识为主转变为业务知识与人文科学兼学;从过去以应付考试、单纯追求分数为主转变为以提高素质、指导工作为主。

2.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

真学,就是静下心来,认真读书,刻苦钻研,开动脑筋,深入思考,努力掌握理论和专业知识;真信,就是真心相信科学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用,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提高运用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一专多能,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不仅要努力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还要广泛涉猎其他各门学科,做到一专多能,使自己不但在思想政治觉悟上高于一般群众,而且要在文化修养、业务技能和工作业绩上高于一般群众,从而更加有效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员干部做学习的表率。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比普通党员多学一点、学好一点,而且要进一步端正学风,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上成为党员的表率;在边学边整边改、促进主观世界改造上成为党员的表率;在继承和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深入发展上成为党员的表率。

5.在学习效果上注重结果。

衡量党员学习成效之大小,不仅要看听了多少课,读了多少书,参加了多少次学习,而且要看学习是否真正投入,能否入脑入心,能否反馈质疑。

村文化大院工作制度

村文化大院工作制度

村文化大院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村文化大院的管理,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事业发展促进法》、《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任务和目标1.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 加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懂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文化大院工作队伍。

4. 发挥文化大院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三、组织机构1. 村文化大院设立理事会,负责文化大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文化爱好者等组成。

2.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理事长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和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3. 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文化大院的日常事务。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批准产生。

四、工作制度1. 开放制度(1)文化大院实行免费开放,面向全体村民提供服务。

(2)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关闭或调整开放时间的,应提前向村民公告。

2. 活动制度(1)文化大院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包括文艺演出、电影放映、讲座、培训、展览等。

(2)鼓励村民自发组织文体活动,充分利用文化大院设施资源。

(3)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确保设施完好。

3. 管理员制度(1)文化大院设管理员1名,负责文化大院的日常维护、设施管理、安全等工作。

(2)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管理员需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理事会监督。

4. 财务管理制度(1)文化大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村民自筹、社会捐赠等。

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7.28•【字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70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七十号)《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7月28日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2022年7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三章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四章国门文化建设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及其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公共文化服务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面向基层、服务大众,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整合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等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公布、适时调整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并组织实施。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3篇)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3篇)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3篇)文化娱乐管理制度(精选3篇)文化娱乐管理制度篇1一、使用娱乐设施必须遵守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排。

二、爱护文化娱乐场所内部的各种设施,切实遵守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不得损坏。

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三、在文化娱乐场所内,互相尊重、理解、和睦共处,不得抢场、占场,更不得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四、共同维护公共娱乐场所卫生,不准乱丢、乱吐、乱涂画、乱张贴,违者马上纠正。

五、允许外借之物必须经管理人员允许并登记,同时交一定押金后方能带走,不得私自带出。

六、节约用水、用电,严防火灾隐患,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安全。

七、在文化娱乐场所中不得进行非法的活动。

八、使用有偿娱乐场所应按价交费。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篇2一、使用文化娱乐场所的业主、住户、个人,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二、在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高声喧哗,抢占场地,大家要和睦相处,互相尊重。

三、爱护文化娱乐场所内的各种设施,遵守设施的使用、操作规则,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允许外借的刊物、器具,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支付一定押金后方可外借,否则以盗窃论处。

五、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违者需负责清理、恢复原状。

六、在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否则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

八、娱乐场所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场所时,应按价交费。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篇3一年来,__乡文化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践行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寓教于文、寓教于艺、寓教于乐,培养群众崇高思想、美好心灵、纯洁情操、高尚人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全乡人民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为全乡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文化大院管理规定

文化大院管理规定

文化大院管理规定文化大院是一所以培养艺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学府,旨在发展人才、促进创作交流,并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

为了保障文化大院的正常运行和提高管理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以下是针对文化大院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招生、课程设置、考核体系、学生行为、奖励与惩罚等内容。

一、组织结构1.文化大院设立院长、副院长、教授、讲师、助教等职位,负责院内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2.设置各艺术学科系、研究中心、教学实验室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实践机会。

3.设立教务处、学生事务处、行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协助院长管理学院日常事务。

二、招生要求1.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招生考试内容包括艺术理论、演技表现、面试等,根据专业需求和综合能力综合评定考生的录取资格。

2.录取学生需具备一定的艺术天赋和基础,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高校招生的相关要求。

三、课程设置1.设置艺术基础课程,包括艺术史、音乐学、戏剧理论等,帮助学生建立全面的艺术素养。

2.设置专业课程,根据不同艺术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设计相应的课程,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作能力。

3.开设选修课程,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

4.注重艺术实践教学,开展实践课程和实习活动,让学生能够在实践中锤炼能力、提升水平。

四、考核体系1.设立期末考试和学年评定制度,对学生的学业和表现进行评估。

2.设置课程作业和项目实践,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

3.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展览、演出等活动,既检验学生的水平,也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

五、学生行为1.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宿舍管理、课堂纪律等。

2.学生应尊重师长,遵守道德和法律,保持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品行。

3.学生须积极参加各类学术及文化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4.学生应当珍惜时间,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保持身心健康。

六、奖励与惩罚1.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成绩优秀、品行良好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学生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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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评比制度
1、评选"婚育新风、少生优生、科技致富"等典型要按照群众推荐、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评选的程序进行。

整个评选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结果要做到群众认可、没有疑义、典型作用充分发挥,切实起到带动作用。

3、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要上光荣榜,每年年终评选一次。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对需要归档的材料要书写清楚、字迹规范。

2、按考核年度一年一归档原则,一般本年10月份对上年度需归档资料进行整理、装订,认真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资料进行编号。

要做到装订规范、查阅方便、填写清楚。

3、档案资料由计生专干保管,如别人需查阅要切实负责档案资料的完全、保密和完整。

图书娱乐室
管理制度
一、本室所有书籍、报刊、娱乐品由专人统一管理。

二、书籍、报刊、娱乐品只准在本室阅读使用。

三、读者登记借书卡后可以借阅书籍,每次只限两本,三日内交还。

四、借阅书刊、使用娱乐品要认真爱护,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生殖健康服务室
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卫生员、妇联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会议,分析当月的服务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并及时上报,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二、随访制度
术后搞好观察和随访,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登统制度
建立服务室工作记录、孕情普查记录、生殖健康记录,各项记录由卫生员、妇联主任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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