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营企业与品种所需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所需资料目录

(资料需加盖供货企业公章原印章)
项目
序号
资料目录(确定供货单位、购进药品、购销人员合格,签质保协议)
首
营
企
业
1
营业执照复印件(①超营范围、②未年检、③效期超期:应有正在办理证明)
2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②未年检、③效期超期)
商标注册证
(新品)
商标注册证
8
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
9
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补充1
《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如麻、精药除前3证外还应有《进口准许》);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
3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请注意有效期和对应经营品种剂型)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年检、效期超期)
5
开票信息(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公司地址)销售药品所开的税票
6
随货同行单(票)样式;供货单位公司的印章印模(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销售专用章、发货专用章、质量部印章)。
7
质量保证协议书:(新版GSP第65条规定内容缺一不可,①明确责任;②提供合规资料且真实、有效;③按规开发票;④药品质量达标;⑤包、标、书合规;⑥运输质保及责任;⑦质保协议有效期。
标、书)
8
标明有明确质量条款的供货合同
9
企业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
10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原章和法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授权的品种、地域、期限)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
首营企业需提供资料

首营企业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最新版带二维码或最新年检)
2、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3、GSP(GMP)证书
4、税务登记证(国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5、组织机构代码证(最新年检)
6、开户许可证、公司付款账号信息
7、样票(增值税样票和随货同行单样票)、样章(至少涵盖公章、法人章、财务
章、发票章、质管章、出库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8、质量体系调查表(1、必须提供2、当年度最新)、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9、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
种、地域、期限,及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不强制)10、质量保证协议(符合新版GSP要求)
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一个品规一套)
1、*生产批件复印件(注册批件。
如有变更须提供补充批件)
2、*质量标准复印件
3、物价批文
4、*药品包装盒、标签、说明书最新实样或复印件
5、*省检报告书
*送货需提供出随货同行单(需列明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单位、生产日期、生产企业、效期、单价、金额、日期等内容)、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经营企业供货需加盖经营企业质检章)
*冷链产品需提供全程温湿度记录(PDF格式)和冷链配送交接单
*以上资料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首营企业:公司采购部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
审核供货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包括:1.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复印件。
(四)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五)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六)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七)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八)首营企业审批表。
2.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四)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五)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六)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1. 审核购入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产品质量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三)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四)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等资料;(五)存在委托生产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提供资料(医药)

应提供的企业或品种资料一、首营企业审核收集以下资料(上游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及变更页复印件;(有相关变更的应提供副本及变更记录或最新的正本)3、供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及合格供货方档案表;4、开票资料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包含开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5、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销售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若销售人员在当地药监局有备案的要提供相关备案表;(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委托书)6、相关印章印模、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发票模板;7、质量保证协议。
(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质保协议)注:与供应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质量保证协议应当注明质量条款,其内容包括: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4)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5)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6)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7)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收集以下资料:1、药品生产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及相关补充批件复印件;2、药品质量标准的复印件及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三、首营企业审核收集以下资料(下游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及变更页复印件;(有相关变更的应提供副本及变更记录或最新的正本)3、购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4、开票资料;5、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授权的采购和收货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采购和收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自提的须提供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授权的提货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提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委托书)以上资料要求加盖原印章。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为维护企业的经营利益和质量信誉,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1. 首营企业的概念:采购药品时与我院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 首营企业的审核,包括生产、经营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审核工作由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库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由药学部主任审核,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做为合格供货方。
3. 首营企业审核应提供的材料:《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企业法人签署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国家规定必须通过GMP认证的车间(品种、剂型)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方公章。
4. 除审核有关材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1. 首营品种的概念:我院首次向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剂型、新规格、新包装等。
2. 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的药品方可进行首营品种的审核。
审核工作由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经药库负责人核对,科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3. 首营品种审核,厂方应提供以下材料:该品种的生产批文、该品种所适用的法定质量标准、该品种的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书、该品种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样本、进口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文或山东省物价局的价格登记表。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货方的企业公章或质量检验机构的原印章。
三.审核材料的备案与保管1. 要求备案的审核材料必须完整、清晰、有效。
2. 对审核材料要及时整理、妥善保存、建档备查。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GMP(GSP)证书,GMP证书上的认证范围需包含所经营品种的剂型
4、质量保证协议:必须明确质量条款(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药品附产品合格证、包装说明书符合规定要求、进品药品提供规定证书和文件),且质保协议必须是企业公章,质管章无效
5、企业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
6、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
7、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所经营药品的注册批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货单位红章
9、每次到货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上需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
到货时的销售凭证样式需与备案样式一致。
10、每批药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11、销售凭证样式及印章样式。
销售凭证须统一制版印制,包含有供货企业名称和统一编号,不得电脑临时制作或外购的单据,不得以手工方式填写。
12.资金往来信息。
首营品种要求

批件或卫生安全评
1、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 价报告和备案凭证
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情况,(
3、购进由采购员填写首营 审批表必须有目录包括品种 、规格、生产企业、品种类 别
2、消杀用品生产企业和
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其上一年度企业年 消杀用品检验
2、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度报告公示情况
报告或合格证明;
进口消毒产品在华
首营品种收集资料
首营药品企业
首营企业医疗器械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
1、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 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经营企业
批件)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复印件(有变更的后面附变 备案证明;(一类为医疗器械生产
*
更记录)
备案)
2、质量标准复印件(要正式标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上
化学试剂、玻璃仪器
保健食品企业
保健食品
化妆品企业
1.《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或《非
1.化妆品生产企业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1.保健食品批准证 卫生许可证或化妆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 1.《卫生许可证》或食品 书(含技术要求、产 品经营备案登记
产许可证
流通许可证
品说明书等)
表;
2、化妆品生产或
6、质量保证协议书(或 须加盖企业红色印 目录
合同)
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销售的品种、地 域与期限)(盖公章及 法人章)
8、销售人员身份证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 盖企业红色印章]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 —丙酮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一、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生产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生产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生产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M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超出有效期限;每年应进行年检(超出有效期限或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8、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过期或正在办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商标必须是所购进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9、购销合同(协议):购销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合同必须规定相关的质量条款。
10、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1、供应商档案表。
1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药品商业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S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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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
10
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确认表
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法人、地址)
11
法人委托书(区域、品种、委托期限)
3
GMP[GSP](证书有效期、法人、地址)
12
业务员
个人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上岗证
(3)学历证书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13
所在企业已经签订了2015年劳动合同的用工证明和无不良品行为证明
5
税务登记证
14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企业开户许可证
15
随货同行联空白原件(加盖出库专用章和公章)
7
开票信息
16
企业各类印章备案件(盖原红章)
8
质量保证协议书[日期、签字]
17
诚信承诺声明书
9
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8
19
20
备注
注:1.请在已有资料后面的方格里打“√”,无该项资料不必在后面的方格里做任何标记。2.请在第18、19、20项填写本表中没有列出,但首营过程中所需的资料,更多可写在备注。
首营品种所需资料目录表
1
样盒、说明书样本
6
药品质量标准
2
药品注册证(含各类补充批件)注:按时间顺序排列
7
药品价格备案表或价格文件
3
GMP认证证书
8
近二年内省、市药检部门出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
4
商标注册证
9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备案资料和有关审批资料
注:1.请在已有资料后面的方格里打“√”,无该项资料不必在后面的方格里做任何标记。2.请在第10、11、12项填写本表中没有列出,但首营过程中所需的资料,更多可写在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