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
村集体经济股权分配方案

村集体经济股权分配方案村集体经济股权分配方案一、前言村集体经济股权分配方案是根据村民合法权益保护的原则,结合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合理分配集体经济收益,促进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村民的共同富裕。
二、股权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遵循先进的分配理论和经济规律。
2. 考核原则:根据每位村民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贡献,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3. 激励原则:对村民在集体经济中的贡献进行适当的激励,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 公有原则:集体经济的股权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三、股权分配实施办法1. 股权发行村集体经济股权发行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总股数和发行价值。
村民按照自愿原则,参与股权认购,并按认购金额的比例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2. 权益确认根据村民的股权份额,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确认各个村民对集体经济的权益份额。
3. 股权持有期限村民获得的股权在持有期限内均被限制转让,以保证股权的稳定性和集体经济的发展。
4. 股权收益分配方式(1)基础分配:集体经济收益的固定比例将用于基础分配,以确保每位村民都能分享集体经济的成果,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2)绩效分配:根据村民在集体经济中的贡献和绩效,评定绩效指标,并按照一定比例将绩效收益分配给相应的村民。
(3)激励分配:对于在集体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民,可以给予额外的激励性分红,以鼓励他们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
5. 监督与管理(1)村民委员会负责股权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2)建立健全股权管理制度,明确股东的权益和义务,加强对股权转让和使用的监督。
(3)定期进行股东大会,对股权分配进行公开透明的报告和解释,接受股东监督。
四、股权分配的调整与变更1. 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股权分配方案可以进行调整和变更,但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 股权的转让和继承(1)股权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转让,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

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一、前言。
村级折股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一定比例将其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的股份折股为村级折股份,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推动村级折股工作的实施,制定和完善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目标。
1.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股份折股工作,建立健全村级折股制度;2.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归属感和获得感;3. 加强村级折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村级折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
1. 制定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 建立村级折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村级折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3. 加强对村级折股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农民对村级折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4. 建立村级折股工作档案,做好村级折股工作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村级折股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5. 完善村级折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村级折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 加强村级折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村级折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7. 鼓励村级折股工作的创新和实践,推动村级折股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四、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效果评估。
1. 通过对村级折股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2. 通过对村级折股工作的效果评估,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3. 通过对村级折股工作的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村级折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语。
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归属感和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村级折股工作,切实加强对村级折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确保村级折股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第1篇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一、引言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股份企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 规范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运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2.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改革范围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集体资源性资产。
3.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四、改革措施1. 确立股份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股权结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企业的股权结构分为:集体股、个人股、社会股。
(3)集体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50%,用于保障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公共利益。
(4)个人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用于农民按照自愿原则投资持股。
(5)社会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20%,用于引进外部资本和技术。
2. 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明确资产范围、数量和价值。
(2)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将集体资产量化为股份,确权到户。
(3)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评估、处置和收益分配。
3. 建立健全股份企业的治理结构。
(1)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2)股东会负责决策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作。
4. 加强股份企业的财务管理。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报告和监督。
(2)加强成本控制,提高企业效益。
(3)定期向股东和社会公开财务状况,提高企业透明度。
5. 完善股份企业的收益分配机制。
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实施方案

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实施方案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已成为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更好地实施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效益和社员的财产收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背景分析。
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是指将农村集体资产转化为股权,让集体成员持有、流转和交易,从而实现资产的有效配置和增值。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资产评估不准确、流转交易不便利、权益保障不完善等,亟需制定一套实施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实施方案。
1. 完善资产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制,采用专业评估机构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
同时,建立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让集体成员对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健全流转交易机制。
建立健全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市场,制定流转交易规则和标准,保障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加强对交易主体的准入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参与恶意炒作,损害集体成员的利益。
3. 完善权益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权益保障机制,明确集体成员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其在资产股权量化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因资产股权量化引发的纠纷和矛盾。
四、实施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 提高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集体成员的财产权益。
2. 建立健全的流转交易市场,促进资产股权的流动和有效配置。
3. 加强权益保障机制,维护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总结。
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是一项复杂的改革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更好地推动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员的共同富裕。
希望各级政府、专业机构和集体成员能够共同努力,将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

村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村级折股是指村级组织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分股分红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实施折股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量化实施方案,以确保折股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目标。
1. 确定折股标准,明确折股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确保每位村民的折股份额能够公平合理地体现其对村集体资产的贡献和权益。
2. 保障折股公正,建立公正的折股评定机制,杜绝人为干预和不正当行为,确保折股过程的公平公正。
3. 提高折股透明度,建立折股信息公开制度,让每位村民都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折股份额和折股计算过程,增强折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三、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1. 折股标准的确定。
(1)确定折股的计算方法,可以采用村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人口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2)建立折股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以适应村集体资产变化和村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
2. 折股公正评定机制的建立。
(1)建立折股评定委员会,由村级代表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对折股申请进行审核和评定。
(2)建立折股投诉处理机制,对折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进行公正、客观的调解和处理。
3. 折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
(1)制定折股信息公开办法,明确折股信息的发布渠道和内容,确保折股信息的公开透明。
(2)定期公布折股结果和折股计算过程,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四、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推进措施。
1. 宣传教育,通过村级会议、宣传栏、宣传单张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内容和意义,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能力。
2. 建立档案,建立折股档案,记录折股的过程和结果,确保折股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3. 审计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折股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确保折股过程的合法合规。
五、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效果评估。
1. 定期评估,对折股量化实施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折股结果的公平性、折股信息的透明度等方面。
2. 改进完善,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折股量化实施方案,以适应村级折股制度的发展和变化。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1. 引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股权量化工作方案,使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有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的稳定。
2. 目标和意义•目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股权量化工作,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产权制度的稳定和完善。
•意义:通过股权量化,可以更好地管理农村集体产权,提高农村经济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工作步骤3.1 政策制定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股权量化的目标、原则、指导思想和政策框架。
-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 制定农村股权量化的具体操作细则,包括股权计量标准、股权登记程序等。
3.2 股权评估与计量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评估与计量,确保股权量化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股权评估,确定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价值。
-制定股权计量标准,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收入、负债等因素纳入考虑。
3.3 股东权益分配基于股权量化结果,制定公平合理的股东权益分配方案,保障各相关方的利益。
- 根据股权量化结果确定股东的相对比例关系,明确各股东的权益。
- 制定权益受限条款,防止个别股东滥用权益,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利益。
3.4 股权流转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股权的流转管理机制,促进股权流动和经营效益的增长。
- 制定股权流转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股权交易的条件和限制。
- 加强股权交易的监管和信息公开,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5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设定绩效考核的目标和指标,包括企业经营业绩、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
-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股权分红、股权期权等方式激励优秀员工和合作伙伴。
农牧区集体资产股权设置量化管理指导意见

XX县农牧区集体资产股权设置量化管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客观科学的进行股权设置量化,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农牧区集体资产股权设置量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
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必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
把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农牧区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因村施策的原则。
各乡(镇)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考虑本村的经济、人口等因素,制定适合本村的股权设置方案,设置不同类型股权。
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
二、成员确认根据《XX县农牧区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成员身份界定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村民义务的人员,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股权设置可以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鼓励各村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探索创新股权设置办法。
(一)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集体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30%。
剩余股本由成员按份享有进行股权设置。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留取保底收益的基础上,如有当年收益,再提取公积公益基金20%(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再生产及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福利费10%(福利性开支),剩余部分再进行分红。
但当年年末累计结余低于20万元时原则不予分红,具体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报填人民政府审核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四、资产量化根据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结果,进行村集体资产设置量化。
xx村集体经济股份量化及股权设置方案

XX村集体经济股份量化及股权设置方案为将XX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XX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XX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XX村实际,经过召开XX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会议和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情况村资产清产核资基准日为 2017年 12月31日,资产价值以原值为基础,根据清产核资及评估结果,XX村现有资产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资产:货币资金:银行存款XX元。
(二)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村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原值XX元。
(三)资源性资产1.公共管理与公益服务用地 XX亩2.待界定资产 0亩(待界定资产)二、股权设置设置办法:经过XX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股权设置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个人股仅设人口股和土地股。
股份分配:人口股占村集体净资产总额比 100 %,土地股占集体净资产总额比 100 %。
具体分配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决定。
(1)人口股:采用一人配“一股”制,符合成员身份资格的XX 村民均等享有一份股权;(2)土地股:采用一亩配“一股”制,仅为XX村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享有,股份数量按农户土地确权证的承包面积为准。
三、资产量化(一)可量化的资产量化资产总额是指含集体统一经营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现金、应收应付款等在内的经清理核实的村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
其他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只作数量清理和公布,暂不作资产量化,变现后仍归股东按股所有。
因此,此次可用于折股量化的资产总额为XX村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
用以折股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计算方法:1.经营性固定资产按评估价计入股份。
2.流动资产按其有效额减去实际负债后,其余额计入股份。
根据 XX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决定,以银行存款中的20536 万元为可量化的资产,XX村实际用于折股量化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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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严守政策底线。
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应动摇,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属于成员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应根据股份权能(即股权)归成员按份共有,以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股份合作制改革应仅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成员股东应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严格规范程序。
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及股权管理全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登记并向持股成员出具记名股权证书,作为享受收益分配、参与管理决策的凭证。
三)坚持民主决策。
应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人人有股,股份设置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应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实施“一村一策”。
各村(社区)应充分调查研究,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
各村、组应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村、组的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细则,再组织实施。
二、资产量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应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范围主要分为集体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土地资源。
一)集体经营性资产。
根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短期投资、经济林木资产、长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用于经营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农业资产,特别是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以及货币资金中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
应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经营性土地资源。
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和已确权的林地以及公益性土地资源、福利性土地资源外,其余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包括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及其他农用地,应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作为经营性资源性资产,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份额,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
三)无经营性资产、经营性土地资源的,可以采取虚拟股份的方式,实行确股不确值,按成员人数分配股数,分配到人、落实到户,作为将来股权量化的依据。
针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公益性土地资源和福利性土地资源,一般只需要登记产权,建立台账,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
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确定折股量化资产的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事项,由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最终各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折股量化的资产总额和资源总量须报送镇审核备案。
对于股权设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可以设立集体股和成员股两大类股份,其他股权设置可由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股权设置办法由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集体股的设置是为了解决集体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责开支的需要。
集体股是否设置及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实施改革的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集体股与成员股之间的比例,设置集体股的份额原则上不能超过30%。
设立集体股的由社员代表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行使股权,集体股收益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缴纳有关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社区公益事业支出。
也可以根据实施情况不设立集体股,集体只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
成员股是按集体资产净额的总值或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可由人口股、农龄股、土地股等一项或多项构成。
我市成员股原则上只设人口股,实行一人一股,即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分别按成员人数进行折股量化,确定每股金额和每份亩数,再计算每人和每户持有股数(份数)和份额(亩数)。
其他股权设置包括贡献股(卸任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军烈属、两参人员等)、扶贫救助股(智障、残疾、因病致贫、丧失劳动能力成员)、农龄股(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前为集体资产资源的积累和维护做出了贡献,承担了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建设发展的有关费用)等股种。
有条件且有需要的地方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口股和其他股种比例,并在该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中明确其他股权享受的权益及应尽的义务等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应该量化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户为基本单位编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情况登记表及其汇总表。
股份量化标准、量化结果等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5天以上,留存工作照片,结果报镇政府审核备案。
股权设置后,应该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管理模式,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管理办法,股权或份额保持稳定不变。
股权管理主要包括股权证登记、股权证书发放、股权继承等。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建立规范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做好农村集体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登记、变更等备案工作。
二)应该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
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的有效凭证。
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应该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对于子女分户的,应协商达成股份分割协议,并按规定程序对原户占有的股份进行分割,收回原股权证书,重新颁发股权证书。
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或份额可以由家庭内部成员继承。
原则上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继承股权;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享受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权益,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或者转让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所持有股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予以注销并纳入集体股份额内。
原则上继承人凭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文书或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股权继承证明材料或股权继承司法裁判文件(含调解书),集体经济组织方可办理股权继承手续,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按照组织章程建立收益分配制度,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收益分配的范围、依据、顺序、比例和程序,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经镇审批执行。
利润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要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实行按股分配,确保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得到落实。
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要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包括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和累计提取上限。
同时,要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
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应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确定合理的分配比例,并建立“以丰补歉冶”机制。
集体经济组织应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审核后,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议定方可实施。
利润分配顺序一般按照以下顺序:首先弥补上年亏损;其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提取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支出;最后进行集体股和成员股的分配。
按照同股同利原则,明确集体股和成员股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集体股份的所有权属于全体股东共同所有,由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章程制度管理使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组织开展。
具体工作流程包括制定方案、方案公示、初步确定股权数额并形成《股份清册》、《份额清册》,以及进行初次公示。
在公示过程中要有公示底稿和照片。
五) 异议处理。
在公示期间,如果有群众提出异议,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需要进行登记、调查、核实、讨论和处理,填写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异议登记调查处理表,并记录调查处理讨论会议的内容。
六) 二次公示。
根据群众提出的异议,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需要进行核实和处理。
之后,再次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股份清册》和《份额清册》(二次公示表),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确认最终的《股份清册》和《份额清册》,形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清册,并记录公示底稿和公示照片。
七) 签字确认。
在最后一次公示期结束后,经过确认无异议的《股份清册》和《份额清册》需要由农户签字确认,并由村委会盖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
八) 成立“三会”。
召开股东大会,制定章程,按照章程成立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和理事长,成立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和监事长。
九) 发放证书。
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后,市XXX 按照全省股权证书格式印制股权证书,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农户发放股权证书。
这些证书作为有效凭证,证明农户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和享有收益分配,并建立股东股权管理台账,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十) 档案整理。
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应收集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的所有底稿、资料和照片等,由乡镇分类整理装订保管(包括封面和目录)。
乡镇需要形成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总结,并将《股权清册》和《份额清册》(包括封面和乡镇公章)一起上报到市XXX备案。
七、工作要求一) 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社区)需要高度重视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质量关,对于应该纳入经营性资产的,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尽可能地进行量化,防止集体成员股份权利流失。
需要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二) 把握时间节点。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需要环环相扣,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需要与前期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等工作做好衔接。
需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2020年9月之前,保质保量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三) 明晰工作责任。
在改革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并明确工作责任。
如果因徇私舞弊、人情折股、暗箱操作而造成集体或财政资金流失和侵害受益者利益的,需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