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案例
排除妨害案件如何定性

排除妨害案件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背景
未来展望
排除妨害案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当时称为“去障”,主要是为了解 决土地纠纷。
未来,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排 除妨害案件将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和 及时解决,以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现代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排除妨害案件的范 围逐渐扩大,涵盖了更广泛的权益保 护,如自然资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 保护等。
行为,以及如何排除妨害。
案例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排除妨害纠纷
总结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排除妨害纠纷主要涉及建筑物区分 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相邻关系问题。
详细描述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排除妨害纠纷中,当事人因建筑 物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相邻关系问题 产生争议。可能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证书的效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相邻关系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建筑物区 分所有权,是否存在妨害行为,以及如何排除妨害。
解决对策
调解协商
在协议,解
决纠纷。
行政干预
在调解协商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 下,可以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 由相关部门对妨害行为进行制止 和处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
序。
司法途径
在调解协商和行政干预无法解决 问题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司法途 径解决纠纷,通过诉讼程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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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妨害案件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土地使用权排除妨害纠纷
总结词
土地使用权纠纷是排除妨害案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行使 问题。
详细描述
在土地使用权排除妨害纠纷中,当事人因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行使问题产生争议,可能 涉及到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 ,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妨害
最高检 英烈保护 典型案例

最高检英烈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英烈保护典型案例包括:
1. 罗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网络平台上侮辱抗美援朝英雄烈士,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并应承担民事责任。
2. “辣笔小球”案:本案依法认定仇某的行为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通过科处刑罚,保护英烈权益,弘扬英烈精神,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司法裁判教育、警示作用,具有首案引领意义。
3. 王某诉杨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
这些案例都是为了保护英烈权益、弘扬英烈精神而设立的,对于维护社会公正和推动法治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排除妨碍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邻居,双方住宅相邻。
近年来,因被告张某在自用土地上修建围墙,导致原告李某出入受到阻碍。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拆除围墙,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
无奈之下,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恢复通行权。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修建围墙是否侵犯了原告的通行权,以及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纠纷。
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被告张某在自用土地上修建围墙,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本身不构成违法。
2. 然而,被告修建围墙后,导致原告李某出入受到阻碍,侵犯了原告的通行权。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被告应当尊重原告的通行权,采取措施消除妨碍。
4. 鉴于双方系邻居关系,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拆除围墙,恢复原告李某的通行权。
四、判决理由1. 本案中,被告修建围墙虽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确实给原告李某的通行带来了不便,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
被告张某在修建围墙时,未充分考虑原告李某的通行需求,侵害了原告的通行权。
3. 鉴于双方系邻居关系,法院判决被告拆除围墙,旨在恢复原告李某的通行权,维护邻里和谐。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1. 本案中,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修建围墙的行为本身不构成违法,但侵犯了原告的通行权,因此判决被告拆除围墙,恢复原告的通行权。
2. 本案也提醒了公民在行使物权时,要充分考虑相邻关系,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自身行为给他人带来不便。
3. 同时,本案也表明了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既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2.08•【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12月4日至10日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和保障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永远铭记英雄烈士的牺牲和奉献。
党的二十大报告单独把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强调要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发布《关于加强“红色经典”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法〔2018〕68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2022〕113号)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性文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的意见》(公通字〔2022〕5号),发布保护英雄人物人格利益等典型案例,以司法手段捍卫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此次发布的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维护英烈人格利益、烈属合法权益、烈士纪念设施等案件。
重点涵盖以下4个方面:一是加大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力度。
两家邻居花园中间墙的纠纷案例

两家邻居花园中间墙的纠纷案例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王濛法官一行人来到重庆某小区进行勘查现场,最终以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维护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原告林某与被告方某是重庆某小区联排别墅的邻居,两家一楼花园相邻,开发商交房时栽种有绿植作为隔离,以划分邻居间各自花园
的区域。
林某接房不久后对房屋进行过维护查看时发现隔离绿植“消失了”,一堵围墙横亘在自家花园内。
邻居方某却认为自家围墙并未越界,双方协商未果,闹上法庭。
庭审中,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但被告方某始终认为其修建的围墙并没有越界侵入原告花园。
由于开庭时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规划图、照片、视频等无法还原现场的真实情况,王濛决定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勘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双方是邻居,也会有很多打交道的地方,凡事都要妥善处理。
”调解结束后,王濛又从邻里关系入手,引导双方在今后生活中理性处理问题。
“法官说得对,邻里之间要和谐相处,等我的房子装修好后,一定要来我家作客”“还真是不打不相识,以后作为邻居大家一定要好好相处”,双方当事人签完调解笔录后,主动握手言和。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布时间:2023-11-08案例一依法加装电梯的业主有权请求相邻楼栋业主停止妨害加装电梯的行为案例二依法加装电梯占用公共绿地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小的,有权请求其他业主停止阻挠施工、排除妨害案例三业主诉请拆除电梯但无充分证据证明依法加装的电梯影响其通风、采光及通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例四业主违法阻挠加装电梯施工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五未同意加装电梯业主补交出资后有权使用电梯案例六优化施工工艺、安排安全监测,人民法院加强调解解心结案例七法院调解促成业主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化解纠纷,依法保障未出资业主使用电梯权利案例八法院调解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睦邻友善,化解加装电梯使用纠纷案例九楼上业主集资免费为低层老年业主加装电梯连廊,共享加装电梯便利案例十联合调解、释法答疑促进业主形成加装电梯共识案例十一搭建公开听证平台力促搁置4年加梯项目“破冰"案例一依法加装电梯的业主有权请求相邻楼栋业主停止妨害加装电梯的行为一徐某等六人诉范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一、基本案情江苏省无锡市某花园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全体业主于2019年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随后该增设电梯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于2020年4月正式开工。
居住于某号楼1既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多次在加装电梯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
该小区某号楼业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范某排除妨碍,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妨害行为。
二、裁判结果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认为,某号楼加装电梯经过本幢房屋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徐某等业主系依据合法有效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备案通知单进行施工,范某实施阻碍加装电梯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等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案涉住宅增设电梯,将对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老人、小孩生活带来极大便利。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1.林某某强奸智力残疾人冯某某案一、典型意义:严惩性侵残疾女性的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人身权益智力残障女性的人身权益,尤其是性权益容易受到犯罪侵害,需要特别保护。
本案林某某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重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明知被害人冯某某有智力障碍,仍冒充民政局副局长,以关心帮助为名将冯某某的父亲从家里骗开,使得冯某某脱离监护,然后将冯某某带回自己家中实施奸淫,且非法拘禁十余天,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其无期徒刑,切实维护了残疾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基本案情被告人林某某曾于2000年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0年7月刑满释放。
2012年1月24日上午,被告人林某某冒充广东省韶关市民政局副局长,以调查低保收入的名义进入广东省某县某村冯某某的家中,借口要去镇上拿钱骗冯某某的父亲外出。
后林某某甩掉冯某某父亲,独自回到冯某某家中,将冯某某(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评定为限定性自我防卫能力)带回家中多次实施强奸,直至同年2月4日公安机关前往林某某家解救。
另外,林某某还强奸另外三名妇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系累犯,遂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林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本案报送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法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曾某某与张某某离婚案一、典型意义:依法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婚姻权利维护残疾人婚姻权利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判决残疾人离婚与否,将会对该残疾人今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人民法院对残疾人与其配偶之间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的认定要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更加慎重。
本案中曾某某为智残人员,曾某某的父亲以其法定代理人名义起诉离婚,在张某某明确表示愿意与曾某某共同生活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本着维护残疾人最大利益的考虑,依法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物权法实用案例:请求排除妨害纠纷案

【案例简介】:原告方与被告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方租住被告方房屋,合同明确约定“租期从2013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原告方正常租赁并使用房屋,期间被告方因房产开发,在未通知原告方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房屋装修完成后,原告方发现被告方擅自装修的房屋改变了房屋原有结构,导致原有的水电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并将被告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排除妨害,恢复房屋原貌,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人在行使物权时应尊重他人的物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物权。
《物权法》第五章第二节对妨害排除和权利救济做了详细的规定,妨害指对他人的物权行使造成妨害和对他人的物权行使造成危险。
被告方在未通知原告方的情况下擅自装修房屋,改变了房屋原有结构,造成原告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且这种行为具有持续性和不可控性,对原告方的物权行使造成了妨害,因此,被告方应当排除妨害,恢复房屋原貌。
【案例结果】: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方排除妨害,恢复房屋原貌,并解除原告方与被告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人应当对他人的物权行使保持尊重和谦让,不得侵犯他人的物权。
本案被告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原告方在发现被告方的行为后,及时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其他当事人提供了参考。
【律师点评】:在本案中,被告方擅自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并对原告方的物权行使造成妨害。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人应当对他人的物权行使保持尊重和谦让,不得侵犯他人的物权。
本案被告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原告方在发现被告方的行为后,及时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其他当事人提供了参考。
在日常生活中,物权人应当尊重他人的物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物权,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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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妨害纠纷案例
妨害纠纷案件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一方的不当行为对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妨碍和困扰,导致了纠纷的发生。
下面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例:
某小区居民张先生每天下班后喜欢在小区的公共花园里锻炼身体,常常和其他居民一起打太极拳。
然而,有一天他发现一辆汽车停在了公共花园的入口处,挡住了他的锻炼道路。
张先生质问停车的车主,但对方不理会他的请求,并且表示车主可以停放在这里,反正也没人来锻炼。
这使得张先生非常愤怒,他觉得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
在这个案例中,排除妨害纠纷的解决方案应该首先提醒和教育停车的车主。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社区公告栏上发出公告,提醒居民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锻炼区域。
如果车主继续违规停车,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以达到排除妨害的目的。
另外,为了预防类似的妨害纠纷再次发生,小区可以设立更多的停车位,或者划定停车区域,给停车位加上标识和指示牌。
这样一来,居民就能够依法有序地停车,而不会占用公共空间。
此外,为了解决类似的纠纷,居民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和理解。
张先生可以和其他经常锻炼的居民一起,形成强大的群体,在面对类似问题时共同发声。
通过集体行动,可以更有效地排除妨害,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排除妨害纠纷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合作,除了通过警示、教育、处罚等手段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制约,还需要通过合理规划和宣传教育加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公共秩序的维护和每个人的正当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