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常识-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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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重大校〔2013〕292号)时间:2013-10-18 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阅读:3498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对于国家奖学金单列指标奖励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和博士生新生,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奖励。

二、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奖每年一次性奖励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300名。

其中,一等奖100名,每人10000元;二等奖200名,每人5000元。

一等奖评定条件为,其本科毕业专业所在(或相关)的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学科。

二等奖评定条件为,其本科毕业专业所在(或相关)的学科或是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30%的学科且综合测评名次排名前30%,或其它学科其综合测评名次排名前10%。

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奖励名额参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分配至各学院,由学院按照参评条件确定拟获奖人选,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通知学生,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进行奖励。

三、优秀研究生新生奖每年一次性奖励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硕士生新生100名,每人5000元。

奖励条件为新生入学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在所在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排名前3名;或在全国性学术、专业类学生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为前3名者,由学院按照本条件在录取时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发放奖金。

每年一次性奖励优秀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统考生)100名,每人10000元。

由学校参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确定各学院奖励名额,由学院在录取时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发放奖金。

四、其他本实施办法从2014级新生开始实行。

重庆大学2013年10月16日。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
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是指针对在重庆市内就读研究生的学生所制定的一项政策,旨在支持学生深造、促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发展。

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经济补贴等方面的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符合政策条件的重庆市研究生,将获得一定额度的经
济补贴。

补贴的金额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所修读的研究生学位专业进行评估。

通常情况下,学习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将获得额外的奖励。

此外,重庆市还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为研究生提供各类科研项目资助。

这些资助包括科研经费、实验室设备、科研合作及论文发表等方面的支持。

研究生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加强研究生教育和科研水平
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这项政策旨在增加研究生对于科研和创新的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期望培养更多具有创造力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总而言之,重庆研究生补贴政策为在重庆市内读研究生的学生提供了一定的经
济支持,以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和深造。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优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比的规则说明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比的规则说明

关于我院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比的规则说明(讨论意见稿)各位领导、专家和同学: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精神(见附件1),我们拟定了以下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比规则讨论意见稿,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各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委托培养、自筹等研究生)。

2、学生获得奖助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延期毕业者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评定奖助学金:①违反校纪受到公开处分者;②课程考试不及格达到1门;③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④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⑤其他损坏学校学院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者。

4、2012级硕士研究生不再评定第三次奖学金,其第三学年奖学金等级参照第二学年等级执行。

5、2013级硕士研究生评定第二次奖学金的具体规则如下:①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开评审,其指标按照学校下发指标确定(见附件2)②学术型硕士分为“土木工程专业”和“其他小专业方向”分别进行评选;其中“其他小专业方向”包括“工程力学”、“固体力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共4个专业方向。

③学术型硕士分专业指标依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指标与学生人数比例确定,具体计算如下:112/141=79.43% (平均比例)小专业方向8人,土木工程133人所以最终指标分配为小专业方向8*79.43%= 6人;土木工程方向133*79.43%= 106人(四舍五入)④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均按照公示的等级化成绩分别排序,依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指标获得者。

⑤等级化计算办法见附件36、若出现奖助学金指标多余的情况,将有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指标的重新分配。

以上方案,欢迎各位专家、领导、同学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受理截止日10月7日晚12点,10月8日我们将按照最终确定的规则进行公示名单。

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

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

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
考研频道为大家提供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最新的奖助学金政策!
重庆研究生奖助学金新政策
重庆市财政局近日公布了《重庆市属高等学校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在市属高校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据了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系今年起新增设的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
市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奖励我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办法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上述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学业奖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重庆市属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市财政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7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40%的比例给予支持。

国家助学金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重庆市属高校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重庆市属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与市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此外,学校应于每年12月30日之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申请到了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手中。

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时间:2013-10-18 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阅读:1000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优秀新生。

第二章评定范围与基本条件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本校规定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1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五)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六)新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优秀博士生:本科(直博生)或硕士毕业专业所在的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或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突出;优秀硕士生:本科毕业专业所在的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或显示出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七)严格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一)违反党纪国法或受到学校相关纪律处分;(二)有一门及以上课程补考者;(三)未通过中期考核者;(四)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年度的评奖。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 2 -(一)重庆大学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鼓励学院积极创新选拔办法,避免唯分数论,应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依据,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第五条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校内、校际交流。

第二章推荐第六条学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又分为内推(推荐到本校)和外推(推荐到外校)两个部分。

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推免生,原则上只能推荐到本校。

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年或四年)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体育、艺术类通过学校大学基础英语(1-4))。

研究生奖励政策

研究生奖励政策

研究生奖励政策
研究生奖励政策是针对在读研究生的一种激励措施,旨在鼓励优秀研究生认真学习和研究,同时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研究生奖励政策:
1.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颁发,用于奖励在研究生阶段表现突出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的标准和金额由国家统一规定,包括学费、生活费、实验费用等。

2. 学校奖学金:由所在学校或学院颁发,用于奖励在研究生阶段表现突出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的金额和标准由学校或学院自行制定,一般包括学费、生活费、实验费用等。

3. 科研成果奖励:一些高校或科研机构会根据研究生的科研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这些奖励的金额和标准因机构而异,一般与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完成等情况相关。

4. 企业奖学金:一些企业或社会团体可能会向研究生提供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个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企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标准由企业或团体自行制定,一般包括学费、生活费、实验费用等。

5. 学术期刊发表奖励:一些学术期刊或出版机构可能会向研究生提供奖励,以鼓励他们在该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出版相关书籍等。

这些奖励的金额和标准因期刊或机构而异,一般与论文发表、书籍出版等情况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机构或奖项的具体奖励标准和申请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申请研究生奖励政策前,需要仔细了解相
关政策和要求,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证明。

2024考研研究生阶段各项奖学金及补助

2024考研研究生阶段各项奖学金及补助

2024考研研究生阶段各项奖学金及补助在研究生阶段,学生可以获得各种奖学金和补助,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和提升学术能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研究生阶段的奖学金和补助: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用于鼓励优秀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享受一定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

2.校内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是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学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杰出表现。

获得校内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金。

3.区域奖学金:区域奖学金是由地方政府或企事业单位设立,用于鼓励优秀研究生进行研究,并吸引他们到当地工作。

获得区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享受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

4.科研项目经费:研究生阶段,学生可以申请参与教师或科研团队的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后,可以获得相应的项目经费补助。

5.学术会议和讲座资助: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座,学校或科研机构可以提供一定的资助,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和注册费等。

6.优秀毕业生继续教育资助:优秀研究生毕业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资助,包括专项奖学金、就业优先、免试推荐硕博连读等优惠政策。

7.助教岗位和研究助理:研究生可以申请成为助教或研究助理,负责教学和科研工作,并获得一定的助教津贴或助研津贴。

8.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际交流项目,通过与国外高校的学术互访和交流,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

学校可以提供一定的资助,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

9.学术竞赛奖励:学生可以参加各种学术竞赛,如科技竞赛、学术论文评选等,获奖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金和荣誉称号。

总之,研究生阶段的奖学金和补助丰富多样,旨在鼓励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提高其学术能力和竞争力。

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各种奖学金和补助,减轻经济压力,专心投入到学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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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常识-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考研常识-重庆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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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非在职全脱产的'博士、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每月提供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jg/daxue.html/)。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托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全额或部分返还所交学费),其中推免生第一年获得A等学业奖学金。

具体办法请查询/jg/daxue.html/)。

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
单列部分国家奖学金名额奖励优秀推免研究生新生。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一年3万元,硕士一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办法请查询/jg/daxue.html/)。

4、推免新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了优秀推免新生奖学金,博士1万元,硕士1万元或5000元。

5、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可享受创新基金项目优先支持。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公派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国际访学交流。

6、临时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入学时我校专门为困难学生开辟了绿色通道,确保他们不会因为学费问题而无法入学报到;在校期间,对于困难学生会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此外,对于研究生因患病或其它事故也给予临时补助。

7、补充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重庆大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的研究生需全额交纳学费,各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具体金额在审批中);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当年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评定;正式录取的非定向全脱产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比例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为学院只评定A等,其比例为70%;第二种方案为可评定A和B两个等级,其中A等的比例为50%,B等的比例为40%。

A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一学年8000元人民币,B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一学年4000元人民币。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任一种方案执行并向复试考生公布。

《重庆大学2014年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特别说明的学院或专业不执行上述奖、助学金政策,由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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