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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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_6829199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_6829199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1995)GB 6829-1995引言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7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及其修正文件IEC755Amend、1(1988-06)与IEC755Amend、2(1992-05)。

本标准采用了IEC755的全部内容,但对额定接通分断能力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了适当的修正与补充。

IEC755规定额定电流为50A及以下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最小额定接通分断能力为500A,而本标准补充规定了额定电源为10A及以下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根据本标准编制工作组对农村剩余电流保护器运行情况的调查,农村家用剩余电流保护器安装场所约有76%预期短路电流在300A以下。

因而在本标准中增加了10A等级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接通分断能力最小值为300A。

而大于10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接通分断能力仍与IEC755一致。

这样有利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推广应用,而且也不降低产品的安全水平。

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动作特性就是根据不同的保护要求确定的。

为了达到要求的保护水平,剩余电流保护器必须按有关的安装规程,例如GB13955-9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与运行》的规定进行安装与运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包括:特性、正常工作条件、结构与性能要求、特性与性能的验证以及标志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电流至200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剩余电流保护器)。

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主要功能就是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提供间接接触保护。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0、03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在其她保护措施失效时,也可作为直接接触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

剩余电流保护器还可防止由于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电气火灾。

本标准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就是指能同时完成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与基准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基准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三个功能的装置(例如剩余电流断路器)或组合装置(例如由剩余电流继电器与低压断路器或低压接触器组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什么是剩余电流保护

什么是剩余电流保护

什么是剩余电流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 13955的规定。

3.3.2剩余电流保护系统应由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末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组成,其额定动作值应具有分级分段动作保护功能。

1、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与额定剩余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2、末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3、潮湿场所、有腐蚀介质场所或在金属物体上施工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0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4、配电装置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5、配电装置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6、配电装置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装设在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8、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正确使用接线方法应按下图选用。

RCD使用接线方法示意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保护线;1—工作接地;2—重复接地;T—变压器;RCD—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H—照明器;W—电焊机;M—电动机。

剩余动作电流保护器标准

剩余动作电流保护器标准

剩余动作电流保护器标准
剩余动作电流保护器(Residual Current Device,RCD)的标准通常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规定而有所不同。

RCD是用于检测电路中是否存在电流泄漏或接地故障的设备,以提供电气安全保护。

以下是一些国际上和一些国家/地区内的常见RCD标准:
国际标准:
•IEC 61008: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的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装置(RCD)的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IEC 62423:IEC发布的标准,涵盖了RCD的额定电流范围和性能要求。

•IEC 60755:IEC发布的标准,涵盖了RCD的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

欧洲标准:
•EN 61008:欧洲标准,对RCD的性能和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其符合欧洲市场的安全标准。

•EN 61557-8:欧洲标准,规定了便携式RCD测试仪的性能和要求。

美国标准:
•UL 943:美国安全实验室(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发布的标准,规定了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RCD设备的性能要求。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
•AS/NZS 61008: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规定了RCD的性能要
求和试验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都可能有自己的电气安全法规和标准,因此您应该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法规和要求来选择符合相应标准的RCD。

此外,RCD的类型和应用也有所不同,包括便携式RCD、固定RCD、不同额定电流的RCD等,具体的标准要求也可能因此而异。

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地区的RCD标准或在购买RCD设备时需要满足的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的电气安全监管机构或专业电工,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制度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制度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制度1. 简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一种用于监测接地线路上剩余电流的保护装置,主要用于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的运行稳定。

本文档旨在规范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制度,保障实际应用效果。

2. 安装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当安装在电路的第一级或第二级中,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保护器与电路的连接应当牢固可靠,接线端子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电气接线端子。

2.保护器的安装位置应当避免在潮湿、高温或者易受振动的地方,应当避免安装在直射日光或者暴雨中。

3.安装时应当按照厂家的安装指导手册安装,遵守其安装步骤和特殊安装要求。

3. 运行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运行期间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保护器的设置参数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避免过于敏感或者过于迟钝。

2.定期检查保护器的运行状态,避免异常情况造成误报或者漏报。

3.定期清洁保护器的表面及周围环境,避免影响保护器的运行。

4. 检测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状态应当定期检查,应当针对以下一些指标进行检测:1.电流保护器运行时是否正常,是否出现误报、漏报等情况。

2.保护器的设置参数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3.保护器的接线端子是否紧密可靠,电器连接是否良好。

5. 故障处理如果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运行期间出现故障,应当根据具体问题进行相应处理,常见的故障及处理方法如下所示:1.保护器出现误报或者漏报:应当检查保护器的设置参数是否正确,是否因其他原因造成干扰,如果需要可以调整保护器的设置参数,或者更换适合的保护器。

2.保护器没有正常动作:应当检查保护器的接线端子是否紧密可靠,电器连接是否良好,如果需要可以重新连接电器线路,或者更换适合的保护器。

3.保护器损坏:应当更换新的保护器,避免危及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 结论本文档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制度进行了规范,能够有效保障保护器的实际应用效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在使用保护器时,应当严格按照本文档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其运行的安全可靠。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作者:————————————————————————————————日期: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1995)GB 6829-1995引言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7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及其修正文件IEC755Amend.1(1988-06)和IEC755Amend.2(1992-05)。

本标准采用了IEC755的全部内容,但对额定接通分断能力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了适当的修正和补充。

IEC755规定额定电流为50A及以下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最小额定接通分断能力为500A,而本标准补充规定了额定电源为10A及以下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根据本标准编制工作组对农村剩余电流保护器运行情况的调查,农村家用剩余电流保护器安装场所约有76%预期短路电流在300A以下。

因而在本标准中增加了10A等级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接通分断能力最小值为300A。

而大于10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接通分断能力仍与IEC755一致。

这样有利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推广应用,而且也不降低产品的安全水平。

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动作特性是根据不同的保护要求确定的。

为了达到要求的保护水平,剩余电流保护器必须按有关的安装规程,例如GB13955-9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的规定进行安装和运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包括:特性、正常工作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特性和性能的验证以及标志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电流至200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剩余电流保护器)。

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主要功能是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提供间接接触保护。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0.03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在其他保护措施失效时,也可作为直接接触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

土木工程知识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置应符合什么要求?

土木工程知识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置应符合什么要求?

土木工程知识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置应符合什么要求?1、应设置RCD的场所1)手持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2)室外工作场所的用电设备;3)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用电设备。

4)家用电器回路或插座回路;5)由TT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6)医疗电气设备,急救和手术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宜作用于报警。

2、RCD动作电流在用作直接接触防护的附加保护或间接接触防护时,剩余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电气布线系统中接地故障电流的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应超过500mA。

PE导体严禁穿过RCD中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

多级装设的RCD,其时限和剩余电流动作值应有选择性配合。

当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体断开3、RCD的选择1)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医疗电电气设备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采用电磁式;2)用于一般电气设备或家庭用电器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宜采用电磁式或电子式。

4、理论计算多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选择性配合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为满足条件,有必要知道组合的全部分断时间,进行现场的实际测试或者RCD生产厂商提供选择性配合原则。

如施耐德公司对RCD的选择性配合提出了两个条件:有人认为建立新形式的标准化始走向建筑和谐的唯一道路,并且能用建筑技术加以成功地控制.而我的观点不同,我要强调的是建筑最宝贵的性质是它的多样化和联想到自然界有机生命的生长.我认为着才是真正建筑风格的唯一目标.如果阻碍朝这一方向发展,建筑就会枯萎和死亡.要使建筑结构适合于环境,要注意到气候,地位和四周的自然风光,在结合目的来考虑的一切因素中,创造出一个自由的统一的整体,这就是建筑的普遍课题,建筑师的才智就要在这个可提到完满解决上体现。

10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计动作时间

10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计动作时间

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的重要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esidual Current Device,简称RCD)是一种用于保护人身安全的电气装置,它可以在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迅速切断电路,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RCD的设计动作时间对于其保护功能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着在电气故障发生时能否及时切断电路,保护人身安全。

2. 10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计动作时间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电气安全法规的规定,对于家用电路来说,通常使用的是3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而在一些特殊场合,如工业生产线、高压电气设备等,可能会使用10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相较于30mA的RCD,100mA的RCD在设计动作时间上有着不同的要求。

3. 设计动作时间的深入解析设计动作时间是指RCD在检测到电路中的剩余电流超出设定数值时,从动作到切断电路的时间。

对于100mA的RCD来说,其设计动作时间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人体对电流的耐受能力;- 电路中可能存在的谐波电流;- 电路容量和负载特性。

4. 个人观点和理解虑到人体对电流的耐受能力,尽量缩短动作时间,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人身安全。

结合实际电路特性和负载情况,进行合理的设计,确保RCD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可靠地动作并切断电路。

5. 结论设计10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计动作时间是一个综合考量人体安全、电路特性和实际使用环境的过程。

只有在深入分析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设计出安全可靠的RCD,最大程度地保护人身安全。

设计10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计动作时间,需要全面考虑人体耐受能力、电路特性和实际使用情况,以确保其在各种情况下都能有效保护人身安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在电气安全领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它可以在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迅速切断电路,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对于家用电路来说,一般使用的是3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而在一些特殊场合,如工业生产线、高压电气设备等,可能会使用10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一种重要的电气保护装置,用于检测电路中的剩余电流,一旦发现超过设定的阈值,则会迅速切断电源,以保护人身和电气设备的安全。

在实际应用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需要满足一些一般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以下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1.灵敏度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具有高灵敏度,能够及时检测到发生的任何剩余电流。

一般来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动作灵敏度应不大于30mA。

2.动作速度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具有快速的动作速度,一旦检测到超过设定的阈值的剩余电流,应能够在0.1秒内切断电源,以减小电击事故的发生。

3.可靠性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工作,不受外界干扰,且能够正确地辨别正常工作情况和故障情况。

4.耐电压能力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具有足够的耐电压能力,能够适应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一般来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电压应不小于断路器或开关的额定电压。

5.防护等级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能够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

一般来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至少达到IP20的防护等级。

6.温度范围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具有广泛的工作温度范围,能够适应不同的气候条件和工作环境,一般来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工作温度范围应为-25℃到+40℃。

除了以上的一般要求外,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具体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还可能需要满足其他特殊要求,比如抗干扰能力、抗振动能力、抗电磁干扰能力、防护遥控法的要求等。

因此,在选择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和工作环境,综合考虑以上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选择最适合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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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7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及其修正文件IEC755Amend.1(1988-06)和IEC755Amend.2(1992-05)。

本标准采用了IEC755的全部内容,但对额定接通分断能力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了适当的修正和补充。

IEC755规定额定电流为50A及以下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最小额定接通分断能力为500A,而本标准补充规定了额定电源为10A及以下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根据本标准编制工作组对农村剩余电流保护器运行情况的调查,农村家用剩余电流保护器安装场所约有76%预期短路电流在300A以下。

因而在本标准中增加了10A等级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接通分断能力最小值为300A。

而大于10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接通分断能力仍与IEC755一致。

这样有利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推广应用,而且也不降低产品的安全水平。

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动作特性是根据不同的保护要求确定的。

为了达到要求的保护水平,剩余电流保护器必须按有关的安装规程,例如GB13955-9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的规定进行安装和运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包括:特性、正常工作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特性和性能的验证以及标志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电流至200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剩余电流保护器)。

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主要功能是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提供间接接触保护。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0.03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在其他保护措施失效时,也可作为直接接触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

剩余电流保护器还可防止由于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电气火灾。

本标准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是指能同时完成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与基准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基准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三个功能的装置(例如剩余电流断路器)或组合装置(例如由剩余电流继电器与低压断路器或低压接触器组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对只能完成上述两个功能而不能断开被保护电路的电器(例如剩余电流继电器和剩余电流报警装置等),除了必须补充技术要求外,也可采用本标准有关的基本要求。

对于额定电压大于380V但不超过1200V,额定电流超过200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也可采用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

2 引用标准GB/T 4942.2—93 低压电路外壳防护等级GB 2423.4—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 5169.4—85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灼热丝试验方法和导则GB/T 2900.18—92 电工术语低压电路GB 4027—84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GB 10963—89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断路器GB 14048.2—9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JB 6525—92 电器安装轨GB 4859—84 电气设备抗干扰特性基本测量方法3 术语、符号、代号3.1 术语除本标准补充规定的名词术语外,其余应符合GB/T2900.18中有关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电流”和“电压”除别有规定外,均为有效值。

3.1.1 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或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3.1.2 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或家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3.1.3 剩余电流residual current通过剩余电流保护器主回路的电流瞬时值矢量和的有效值。

3.1.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在规定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或超过给定值时能自动断开电路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

3.1.5 剩余电流断路器residual current circuit-breakers用于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以及在规定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一个规定值时使触头断开的机械开关电器。

3.1.6 剩余动作电流residual operating current在规定条件下,使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的剩余电流。

3.1.7 剩余不动作电流residual non-operating current在规定条件下,剩余电流保护器不动作的剩余电流。

3.1.8 不用辅助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residual current protective devices without auxiliary source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运行与辅助激励量无关。

3.1.9 用辅助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residual current protective devices with auxiliary source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运行与辅助激励量有关。

3.1.10 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分断时间break –time of a residual current protective device 从突然施加剩余动作电流时起,到被保护电路切断为止的时间。

3.1.11 极限不动作时间limiting non-actuating time对剩余电流保护器施加一规定的剩余动作电流值而不引起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的最大延迟时间。

3.1.12 延时型剩余电流保护器time delay residual current protective devices对应于规定的剩余动作电流值能达到一个预定的极限不动作时间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3.1.13 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试验装置test device of a residual current protective device 为了检查剩余电流保护器能否正常工作,模拟一剩余电流使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的装置。

3.1.14 预期电流prospective current当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每一极被一阻抗可忽略不计的导体代替的,电路内可能流过的电流。

注:预期电流同样可以看作一个实际电流,例如:预期分断电流,预期峰值电流,预期剩余电流等。

3.1.15 剩余接通分断能力residual making and breaking capacity剩余电流保护器在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能接通,在分断时间内能承受和能够分断的预期剩余电流值。

3.1.16 限制剩余短路电流conditional residual short-circuit current由规定的短路保护电器(SCPD)所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在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在短路保护电器动作时间内所能承受的预期剩余电流值。

3.1.17 限制短路电流conditional short-circuit current由规定的短路保护电器(SCPD)所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在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在短路保护电器动作时间内所能承受的预期电流值。

3.1.18 辅助电源动作电压的极限值limiting value of the operating voltage of the auxiliary source当辅助电源电压下降时,剩余电流保护器仍能在规定条件下动作的辅助电源电压的最小值。

3.1.19 脉动直流电流pulsating direct current在一个额定工频周期中,用电角度表示至少为150°的一段时间内电流值为0或不超过0.006A的脉动波形电流。

3.1.20 电流滞后角αcurrent delay angle α由于相位控制,使电流导通起始时刻滞后的用电角度表示的时间。

3.1.21 平滑直流电流smooth direct current没有纹波的直流电流。

注:当纹波系数小于10%时,可以看作是没有纹波的电流。

3.2 符号代号In 额定电流I△剩余电流I△n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o 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Un 额定电压Usn 辅助电源额定电压Im 额定接通分断能力I△m 额定剩余接通分断能力Inc 额定限制短路电流I△c 额定限制剩余短路电流Ux 辅助电源动作电压极限值α电流滞后角SCPD 短路保护电器IP 外壳防护等级4 分类4.1 根据运行方式分类4.1.1 不用辅助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1.2 用辅助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1.2.1 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1.2.2 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2 根据安装型式分类4.2.1 固定安装和固定接线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2.1.1 螺钉安装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2.1.2 导轨式安装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2.2 带有电缆的可移动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器(通过可移动的电缆接到电源上)。

4.3 根据极数和电流回路数分类4.3.1 单极两线剩余电流保护器。

4.3.2 两极剩余电流保护器。

4.3.3 两极三线剩余电流保护器。

4.3.4 三级剩余电流保护器。

4.3.5 三极四线剩余电流保护器。

4.3.6 四极剩余电流保护器。

注:单极两线,二极三线和三级四线剩余电流保护器均有一根直接穿过检测元件而不能断开的中性线。

4.4 根据保护功能分类4.4.1 只有剩余电流保护功能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4.2 带过载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4.3 带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4.4 带过载和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4.5 带过电压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4.6 多功能保护(例如欠电压、断相、过电流、过电压等)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5 根据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可调性分类4.5.1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可调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5.2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可调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5.2.1 可分级调整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5.2.2 可连续调整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6 根据接线方式分类4.6.1 用螺钉或螺栓接线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6.2 插入式剩余电流保护器。

4.7 在剩余电流含有直流分量时,根据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动作特性分类4.7.1 对突然施加或缓慢上升的交流正弦波剩余电流能可靠脱扣的AC型剩余电流保护器。

4.7.2 对突然施加或缓慢上升的交流正弦波剩余电流,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和脉动直流剩余电流迭加0.006A平滑直流电流均能可靠脱扣的A型剩余电流保护器。

5 特性5.1 特性概述剩余电流保护器的特性应由以下几个项目来说明(如适用时):a.安装型式;b.极数的电流回路数;c.额定值;d.剩余电流含有直流分量时,根据动作特性确定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型式;e.辅助电源型式(如有的话)及辅助电源故障时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工作情况;f.外壳防护等级(和IP2LX不同时);g.匹配的短路保护电器种类(适用于不带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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