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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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09•【文号】银监发[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6.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9〕48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现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经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三条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经营要求。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除满足《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改制工作作出决议。

债权债务处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且坚持支农服务方向。

1.各治理主体职责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清晰,治理目标科学,考核激励机制有效,信息披露透明。

2.具有完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覆盖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且执行到位。

3.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8.09•【文号】银监发[2005]58号•【施行日期】2005.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58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为规范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工作,进一步明确组建标准、程序和申请材料要求,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提高机构准入质量,银监会制定了《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九日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为规范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3〕12号)精神,制定本指引。

一、组建工作及程序(一)筹建工作程序1.确认组建对象。

县(市、区)辖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且符合组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统一法人社)条件的,经银监局同意后,可着手组建的各项准备工作。

2.成立筹建工作小组。

筹建工作小组负责组建统一法人社的各项筹备工作,并作为统一法人社筹建和开业的申请人。

筹建工作小组的组成参照银监发〔2003〕12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筹建工作小组可下设办公室。

3.履行组建法律程序。

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分别召开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合并组建为统一法人社、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清产核资、确认净资产、提出净资产处置方案以及授权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等决议。

最新关于银行拟作为XX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报告

最新关于银行拟作为XX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报告

关于我行拟作为XXXX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XX监管局: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银行加大了在全国设立村镇银行力度。

经与浙江省委、省政府沟通,建设银行愿意作为主发起人,在XX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并责成XX省分行具体负责村镇银行的筹建工作(《关于我行发起设立XX村镇银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总函〔20XX〕XXX号))。

根据银监会《村镇银行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经与贵局的前期沟通协调,我分行特将XX村镇银行的筹建情况报告如下:一、作为拟设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理由(一)建设银行能够帮助村镇银行成长壮大1. 实力雄厚、综合竞争力强建设银行资产质量、净利息收益率、综合盈利能力一直保持国内领先,被业界誉为“中国最赚钱的银行”。

2. 网点完善、客户数量众多20XX年末,建设银行在境内拥有分支机构XXXXX个,ATM 机XXXX台,数量居全球银行业首位,还在国际主要城市拥有分行或办事处。

电子银行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展,电子银行客户达到XXXX万户, 较上年增长XX%。

建设银行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个人贷款银行和个人住房贷款银行。

3. 经验丰富、管理体制先进建设银行在风险控制、信贷审批、财务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先进的管理体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引进应用了经济资本管理、“六西格玛”等先进管理方法。

4. 先行上市、治理结构完善建设银行在国有大行中首家实现股改上市。

建立起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5. 知名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建行”已成为中国最受认可的金融服务品牌之一。

先后获得国内外各项荣誉。

品牌在《银行家》杂志排名中列第XX位,《福布斯》上市企业综合排名中列第XX位。

(二)XX分行能够支持村镇银行做大做强1. 中小客户数量较多,相关经验积累较多……。

2. 资产质量水平较好,风险控制能力较强……3. 综合实力较强,有利于输出相关技术……二、拟设村镇银行目的与意义1. 有利于践行新农村建设战略任务经对XX总体经济与金融市场状况的详细调查,我分行认为该县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等方面,还存在且还会形成更多的金融需求。

五大体系

五大体系

一、加强公司治理(一)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村镇银行应根据其决策管理的复杂程度、业务规模和服务特点设置简洁、灵活的组织机构。

按照“股东参与、简化形式、运行科学、治理有效”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市场导向、职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

建立协调统一、合理制衡的管理体制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要按照所持股份(出资额)进行表决。

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村镇银行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对村镇银行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可以向村镇银行董事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属地监管部门举报和反映。

主发起行要切实履行好大股东的职责,派遣合格人员到村镇银行担任董事并进行监督和考核,促进其依法勤勉履行职责;帮助村镇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指导村镇银行制定发展战略,健全风险管理,编制报送监管报表;向村镇银行提供信息科技、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产品开发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建立对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支持机制,当村镇银行可能或已经出现流动性风险等重大经营风险时,村镇银行发起行要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和监督,共同防范风险;对符合并表监管要求的,主发起行要按照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并表监管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监管信息,对村镇银行实行合并报表审计,严格监督资金外流。

(三)正确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村镇银行董事会必须负起责任并制定好总体的风险管理目标、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

要完善董事的选举机制,优化董事会结构,提高决策科学性。

董事会要明确界定与高级管理层在授信、投资、财务和人事等方面权限,避免职责不清和越权决策。

村镇银行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相关职责,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监督部门(岗位)或利益相关者派驻的专职人员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四)规范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

村镇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应与董事会建立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向董事会和监事会定期报告制度。

高级管理层应当在董事会授权下依法合规经营,应按照组织结构功能进行合理分工,由不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并加强相互制衡,对重要事项决策要坚持双人控制原则。

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对策

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对策

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对策[摘要]自2006年银监会降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标准,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来,我国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纷纷设立。

截至2010 年末,我国已组建村镇银行275 家。

文章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为例,分析我国村镇银行经营中存在的内外部困境,并从法学基本原理出发提出应对之策。

[关键词]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经济稳定法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5号)(以下简称“《规定》”),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涉农金融服务的薄弱,这是不少学者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对农村县域GDP与县域金融做相关性分析得出的结论。

在不少农村,农民从金融机构获得小额贷款用于基本生产生活变成了一种奢侈性金融服务。

国有商业银行碍于其发展战略定位和在农村机构数量少等限制,涉农金融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相比杯水车薪。

扎根基层的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垄断经营的现状加之央行货币政策变动对其信贷管理以及流动性平衡的影响,涉农金融供需矛盾凸显。

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006年l2月,银监会颁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降低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标准,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法律支持。

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该行由南充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

截至2010 年末,我国已组建村镇银行275 家,为“三农”发展提供了积极的金融支持。

银监会“指引”类文件清单

银监会“指引”类文件清单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12 银监发[2006]63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
13 银监发[2006]69号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
14 银监发[2006]76号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15 银监发[2006]87号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
16 银监发[2007]4号
信托公司治理指引
银监会“指引”类文件清单
序 号
文号
名称
1 银监发[2004]51号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2 银监发[2004]57号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3 银监会令2004年第10号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4 银监发[2005]6号
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
5 银监发[2005]61号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34 银监发[2009]82号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35 银监发[2009]87号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36 银监发[2009]97号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
37 银监发[2009]104号 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
38 银监发[2009]106号 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
23 银监会令2007年第6号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24 银监会令2007年第12号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07年修订)
25 银监发[2008]5号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
26
第一批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
27 银监发[2008]83号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28 银监发[2008]84号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3篇)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3篇)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和指导意见,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村镇银行的设立条件:设立村镇银行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准入条件。

2. 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村镇银行可以选择股份制、合作制或其他经济组织形式,并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村镇银行的资本金要求: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须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缴纳。

4. 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村镇银行可开展存款、贷款、基本账户、支付结算、信用卡业务等一般性商业银行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展特色业务。

5. 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村镇银行需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

6. 村镇银行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监管:村镇银行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合规监管。

7. 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和支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以上是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还有其他细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读和执行。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是指对村镇银行的管理行为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发布和执行。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内容:1. 村镇银行的设立和注销程序,包括注册资本要求和法人资格审查等;2. 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和业务限制,包括参与哪些金融业务以及禁止从事的业务等;3. 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组成和职责、高管层任职资格和任期等;4. 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求,包括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建立风险控制措施等;5. 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要求和财务报告要求,包括定期披露财务状况和资本充足率等;6. 村镇银行的客户权益保护措施,包括信息保护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等;7. 村镇银行的合规要求,包括反洗钱和反腐败规定等;8. 村镇银行的监管和监察制度,包括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措施等。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第三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相关规定和本办法,对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以下事项须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中应当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按照银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章法人机构设立第一节农村商业银行设立第六条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有关规定的章程;(二)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基础上组建;(三)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第七条设立农村商业银行,还应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二)具有清晰的农村金融发展战略和成熟的农村金融商业模式;(三)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各类风险;(四)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五)具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七)最近1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八)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九)所有者权益大于等于股本(即经过清产核资与整体资产评估,且考虑置换不良资产及历年亏损挂账等因素,拟组建机构合并计算所有者权益剔除股本后大于或等于零);(十)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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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弓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和文件要求,现就村镇银行组建及审批工作指引如下:一、组建工作要点(一)申请筹建的主要工作一1确定组建地点。

主要发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银监局发布的需要设立机构的地域名单选择组建地点,进行考察论证,并与拟设地银监局沟通后,开展筹建准备工作。

需要设立机构的地域名单依据省内县域金融服务充分性状况确定,重点解决服务空白和竞争不充分问题。

2履行法律手续。

全体发起人(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签订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确定拟组建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发起人(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召开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有关决议。

3制定筹建方案。

筹建工作小组应对拟设村镇银行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制定筹建工作方案。

4预先核准名称。

筹建工作小组应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5申请筹建。

在各项筹建准备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局提出筹建申请。

银监分局辖区内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银监分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局,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二)申请开业的主要工作1.验资。

发起人(出资人)认缴全部出资额后,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筹建工作小组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与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沟通。

3.起草章程草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起草村镇银行章程草案及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

4.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章程草案,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主要管理制度等议案。

5.申请开业。

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提出开业申请。

银监分局管辖区内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决定机关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营业执照。

在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凭证、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依照有关规定开业。

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办理各项业务。

筹建工作小组应事先将村镇银行的开业日期报告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三)申请材料报送程序及格式要求1.组建村镇银行申请人为筹建工作小组。

筹建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局;开业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分局(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局)。

2.申请材料米用活页装订的方式。

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申请材料的圭寸面和侧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XX村镇银行的材料”或“关于XX村镇银行开业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

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申请文件一般采用双面打印。

3.申请材料二、有关事项说明决定机关为同一单位的只需报受理机关分J份'决定机关1份(受理机关与(一)主要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其股东至少有1家为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主要发起人为出资额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筹建工作小组及其组成一一亠筹建工作小组由作为主要发起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其他发起人(出资人)成立;其成员组成及职责须经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设立方式村镇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其中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村镇银行以发起方式设立。

(四)公司治理村镇银行应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针对其机构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和设置公司组织架构。

村镇、银行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确保机构咼效、安全、稳健运行。

村镇银行可根据本地产业结构或信贷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适量选聘具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其董事、咼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信贷管理工作。

(五)从业资格考试对村镇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不需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相关人员应参加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任职。

从业资格考试由银监局组织实施。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村镇银行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出资组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村镇银行,其筹建相关工作需由其有权机构出具相关决议及授权文件。

、审核要点银监局和银监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村镇银行组建工作的政策指导,严格按照村镇银行设立标准和程序,受理筹建及开业申请材料,并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核:(一)筹建申请材料1.申报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2.组建对象符合规定条件,可行性报告论证充分。

3.履行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决议内容齐全。

4.发起人(出资人)符合规定的条件。

5.对筹建工作小组的委托授权合法有效。

6.筹建工作方案中关于股本结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符合监管要求,组建方案切实可行。

7 .业务发展规划周密详实,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和手段,金融服务能够覆盖适当地域和人群。

(二)开业申请材料1 .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2.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决议程序完备、内容合法合规。

3拟任草案事法合级,内人完备可任职只资格条件。

5.股东符合规定的条件,股本结构符合监管规定。

6.验资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约定的审计内容完备,法。

验资机构资质合7.公司治理合理,组织架构清晰,内控制度健全,高管人员配备合理。

&有相应的从业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9.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以及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材料齐备。

四、试点期间的有关要求(一)银监局要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推动试点工作并落实发起人。

为便于银监会加强指导,银监局在受理筹建申请前,应将试点机构的可行性报告和筹建工作方案报银监会备案。

推进组建进程监局和银监分局小组强落实各项组提作作效率试点机极构尽早开业。

(三)银监局要全面掌握辖内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调新问题,应研时向银真总扌结经验和教训,对于组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附件组建村镇银行申报材料目录、筹建申请材料(一) 筹建申请书。

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名称、 住所、机构性质、 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 资比例,是否符合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

(二) 可行性报告。

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组建的可行 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 (三) 筹建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拟设立机构的注 册资本、股本结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 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 安排等。

(四) 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

内容包括总则、经营宗旨、机构 性质、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发起人(出资人) 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发起人(出资人)权利和义务、主动声明关 联入股的义务(约定:如果存在任何隐瞒,则该发起人(出资人)在本 行的投票权受到限制)和附件。

全体发起人(出资人)应在协议书上签 名盖章(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包括:1. 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 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 净资产比例、上一年度盈利状况、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 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 净资产比例、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盈利状况。

2. 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姓名、身 份证号码、住所、拟入股金额以及占总股份比例。

3. 企业法人的有权机构同意向村镇银行出资入股的决议及其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4. 企业法人关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 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向村 镇银行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包括所 持股份与股份比例)以及企业法人提供上述资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5. 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6. 境内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 (出资人),应提供其注册地监督管 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五) 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以及成立 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其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决议。

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包括拟设机构开业后 3年的业务发展目标、财务发展目标、风险管理目标。

业务发展目标包 括经营机制、目标市场、资金投向、发展战略、网点布局、业务规模及 资产组合;财务发展目标包括盈利能力及利润分配预案;风险管理目标 包括加强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策略及控制目标、不良贷款控制指标、资 本充足率达标及资本补充计划、 呆账准备提取方案等)、风险处置预案。

(六)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 址(邮编)。

(九)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开业申请材料(一) 开业申请书。

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股本结构、业务范围,章程制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经营方针及 计划,主要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符合开业条件,以及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 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按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分类逐人说明情况)。

内容包括筹建过程、 2. 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 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 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上一年度盈利状况、归还银行贷款等情况) 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 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最近两个会计年度 盈利状况),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 验资事项说明;持有注册资本 5%及以上法人股东近 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资信证明(包 括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法定验资机构及 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自然人股东名册、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和持有 注册资本5%以下法人股东近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由受理机 关保存,不报送决定机关,由受理机关在初审意见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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