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7、客户指令:指乙方以数据电文形式向银行核算系统发出的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甲方提供或取消银企直联服务的具体要约、承诺、请求或确认。
8、密码:指甲方用以识别乙方客户身份、指令等而要求乙方提供的代码或口令。
第二条身份识别与数据电文1、甲方发放的数字证书和密码是乙方在银企直联服务项下向甲方发送电子指令时,甲方用以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
甲方有权根据该指令完成银企直联服务。
2、乙方使用甲方发放的数字证书和密码的行为,即视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乙方签章行为,经甲方银行核算系统验证通过后即构成乙方可靠的电子签名。
乙方须对利用该数字证书和密码所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
3、乙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不向他人泄露密码或提供给他人使用,如数字证书或密码遗失、被盗,乙方应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或密码重置手续。
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对所持数字证书及存放数字证书的设备提供必要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数字证书的使用安全。
5、除非经甲方另行确认,乙方的电子客户指令一经发出,即为不可撤销。
6、甲乙双方同意,银企直联服务中的数据电文(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指令、交易信息等),为双方认同的书面证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7、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不认可或不执行数据电文表达的乙方客户指令:(1)甲方有充足的理由怀疑数据信息或客户指令的真实性;(2)甲方执行客户指令将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3)乙方发出的数据电文表达的格式、内容、操作权限等不符合甲方要求;(4)乙方客户指令指向的银行账户中的余额或账户状态不足以完成客户指令(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数据电文表达的客户指令不予执行或给予部分执行);(5)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双方已订立的其他协议或合同的;(6)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银行核算系统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向乙方提供银企直联开发标准说明文档《银企直联接口文件》(附件),提供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文档。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甲方(全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全称):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的含义为:1、银行核算系统:指通过银企直联连接的甲方接收乙方指令、根据乙方指令向乙方提供银企直联服务的系统。
2、银企直联:指通过因特网或数据通讯专线建立的甲方银行核算系统与乙方财务系统间的实时网络连接方式。
3、银企直联服务:指通过银企直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银行服务。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银行服务类别以《银企直联接口文件》中描述的甲方为乙方开通的接口类型为准,且部分银行服务需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柜台或企业网上银行签署业务协议后方可使用。
4、财务系统:指乙方通过银企直联与银行核算系统连接的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拥有使用权的数据通讯专线(如有)、乙方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乙方的银企直联前置机、终端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等。
5、数字证书:指甲方或特定的认证机构为乙方制作颁发的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工具。
6、银行账户:指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可使用银企直联服务的、在甲方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
7、客户指令:指乙方以数据电文形式向银行核算系统发出的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甲方提供或取消银企直联服务的具体要约、承诺、请求或确认。
8、密码:指甲方用以识别乙方客户身份、指令等而要求乙方提供的代码或口令。
第二条身份识别与数据电文1、甲方发放的数字证书和密码是乙方在银企直联服务项下向甲方发送电子指令时,甲方用以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
甲方有权根据该指令完成银企直联服务。
2、乙方使用甲方发放的数字证书和密码的行为,即视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乙方签章行为,经甲方银行核算系统验证通过后即构成乙方可靠的电子签名。
乙方须对利用该数字证书和密码所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
农村商业银行“银企直联”三方合作协议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银企直联”三方合作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丙方:Ⅹ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甲方自愿申请乙方银企直联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财务公司业务运营管理系统。
为此,乙、丙双方合作开发,实现乙方银行系统与丙方财务公司业务运营管理系统的联接,使甲方能通过丙方财务公司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充分享受乙方“银企直联”服务,及时了解资金运转情况,加速资金周转速度,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银企直联”业务的申请第一条乙方开办的“银企直联”服务范围包括账户查询和转账支付等业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银企直联”服务时,以甲方填写的《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申请书》内容为准。
乙方不负责提供未经甲方申请的“银企直联”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第二条甲方申请使用“银企直联”服务,应按照乙方规定的“银企直联”开户程序正确填写《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资料。
甲方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且完整,因这些资料的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所带来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银企直联”服务过程中,如需对乙方所提供的“银企直联”服务的内容进行更改,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账号、户名、账户操作权限等事项的变更,应按乙方规定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等文件,并根据乙方提供的“银企直联”操作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办理撤销“银企直联”服务,则甲方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待乙方在系统中确认后通知甲方,甲方的撤销申请方能正式生效。
在撤销申请生效前,甲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有效指令。
第四条甲方使用乙方“银企直联”服务的各账户原有性质不变,仍可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各项业务。
第五条甲方申请开通“银企直联”服务的账户及相关信息如下: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行:第二章信息确认第六条乙方为保证交易数据的安全,采用“MD5”加密方式对交易数据和密钥进行计算,并产生一组校验值,保证其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协议甲方(全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全称):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服务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的含义为:1、银行核算系统:指通过银企直联连接的甲方接收乙方指令、根据乙方指令向乙方提供银企直联服务的系统。
2、银企直联:指通过因特网或数据通讯专线建立的甲方银行核算系统与乙方财务系统间的实时网络连接方式。
3、银企直联服务:指通过银企直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银行服务。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银行服务类别以《银企直联接口文件》中描述的甲方为乙方开通的接口类型为准,且部分银行服务需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柜台或企业网上银行签署业务协议后方可使用。
4、财务系统:指乙方通过银企直联与银行核算系统连接的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拥有使用权的数据通讯专线(如有)、乙方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乙方的银企直联前置机、终端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等。
5、数字证书:指甲方或特定的认证机构为乙方制作颁发的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工具。
6、银行账户:指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可使用银企直联服务的、在甲方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
7、客户指令:指乙方以数据电文形式向银行核算系统发出的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甲方提供或取消银企直联服务的具体要约、承诺、请求或确认。
8、密码:指甲方用以识别乙方客户身份、指令等而要求乙方提供的代码或口令。
第二条身份识别与数据电文1、甲方发放的数字证书和密码是乙方在银企直联服务项下向甲方发送电子指令时,甲方用以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
甲方有权根据该指令完成银企直联服务。
2、乙方使用甲方发放的数字证书和密码的行为,即视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乙方签章行为,经甲方银行核算系统验证通过后即构成乙方可靠的电子签名。
乙方须对利用该数字证书和密码所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
建行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建行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服务内容,协议会详细列出建行提供的银企直联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划拨、代发工资、票据托收等服务项目。
2. 权利义务,协议会明确规定建行和企业客户在银企直联服务
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资金划拨的权限和责任、信息保密义务、操
作规范等内容。
3. 费用标准,协议会对银企直联服务的费用标准进行说明,包
括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计费周期等内容。
4. 安全保障,协议会详细说明建行为保障银企直联服务安全所
采取的措施,如身份验证、交易密码管理、风险监控等。
5. 服务终止,协议会规定双方终止银企直联服务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在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等内容。
签订银企直联服务协议有利于规范建行与企业客户之间的合作
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企业客户在签订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了解服务范围和相关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建行也会根据协议内容为企业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银企直联服务,促进企业的资金管理和运营效率提升。
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银企直联服务协议附3凭证种类:8052/凭证代码:110凭证号: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服务协议甲方(全称):招商银行分(支)行负责人:地址:乙方(全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服务,甲方经审查同意为乙方提供此项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关于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的定义及服务范围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是招商银行提供的一种网上“企业银行”系统与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软件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系统的直接联接的接入方式。
以下简称银企直联。
银企直联通过因特网或专线连接方式,实现了银行和企事业单位计算机系统的平滑对接和有机融合。
企事业单位通过财务软件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系统的界面就可直接完成对其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和调动,完成信息查询、转账支付、代发代扣、供应链金融业务等业务操作。
此外,-1-银企直联可以为企事业单位在其系统中开发和定制个性化功能提供支持。
第二条银企直联的交易方式和安全银企直联采用数字签名交易方式,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为直联业务的合法有效印鉴。
数字证书是甲方确认乙方在银企直联中身份的唯一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认可在银企直联中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银企直联中双方系统的安全连接,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保证安全、准确地交换业务数据。
第三条有关依据本协议开通的直联服务的维护,将由乙方以向甲方提供《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维护申请表》或《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银企直联功能申请表》(以下统称“《申请表》”)的形式提出,该《申请表》仅加盖乙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即可对乙方发生约束力。
维护自甲方收到该《申请表》并完成相关维护操作之日生效。
第四条服务收费银企直联需收取一次性开通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在申请开通时一次向甲方交纳,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账户中直接扣收。
律师推荐银企直联三方协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直联三方协议()农银现服联字()第号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方(全称):住所(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姜向东乙方(全称):住所(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丙方(全称):(企业ERP软件开发商)住所(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利用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财务管理系统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系统(以下称“ERP/财务管理系统”)自助完成银行账户服务,甲方自愿向乙方提出使用银企直联服务申请,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实现上述目的,开发乙丙双方接口系统,并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和配合。
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丙方双方的义务(一)丙方作为甲方ERP/财务管理系统的开发者和维护者,保证该系统的安全,并承诺产品中不存在任何威胁甲乙方资金和系统安全的隐含功能或程序漏洞。
(二)为保障乙方系统不受攻击性查询破坏,丙方为甲方设计的账户自动查询功能,其每笔查询间隔应不少于1分钟。
(三)在银企直联系统和ERP/财务管理系统运行安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和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1、账户查询服务;2、在每个银行工作日的以前为甲方提供电子支付指令转账付款服务。
(四)乙丙双方共同维护银企直联系统和甲方ERP/财务管理系统的安全联接,确保安全、准确地交换有关数据。
1、乙方负责维护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应用程序的安全。
丙方负责甲方ERP/财务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保证按照乙丙双方协商规定的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建立与乙方的联接。
2、乙丙双方负责维护各自系统或软件的正常运行,并共同确保双方系统联接的安全畅通。
3、经甲方确认,位于甲方内部网的乙方系统与丙方接口系统之间,无需增加安全措施。
4、乙丙双方应设立咨询和联系电话,乙方负责解答甲方办理金融交易过程中的疑问;丙方负责解答甲方使用ERP/财务管理系统过程中的疑问,及时解决软件使用的有关问题。
银企合作协议书(精选4篇)

银企合作协议书(精选4篇)银企合作篇1甲方: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乙方:__________为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甲方愿意将乙方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在法律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乙方提供各类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
二、甲方对乙方在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支持形式:银行项目贷款,支持额度为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将积极支持乙方进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
对乙方的被国家有权部门列入计划的项目,将尽快给予评估;对乙承诺的项目,将在年度信贷计划中优先安排。
四、乙方愿意将甲方作为主办方银行,在甲方开立存款帐户。
五、乙方保证不拖欠甲方贷款本息。
如有特殊原因贷款需要展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对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给予展期。
六、乙方保证不挤占、挪用流动资金贷款搞固定资产投资。
七、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八、本具体贷款事宜根据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贷款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
甲方将本着“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工作宗旨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银企合作协议书篇2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负责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乙方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完善的服务,为甲方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
甲方选择乙方作为金融业务的银行。
乙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与甲方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合作。
一、合作原则(一)平等原则。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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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凭证种类:8052/凭证代码:110
凭证号:
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服务协议
甲方(全称):招商银行分(支)行
负责人:
地址:
乙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服务,甲方经审查同意为乙方提供此项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的定义及服务范围
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是招商银行提供的一种网上“企业银行”系统与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软件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系统的直接联接的接入方式。
以下简称银企直联。
银企直联通过因特网或专线连接方式,实现了银行和企事业单位计算机系统的平滑对接和有机融合。
企事业单位通过财务软件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系统的界面就可直接完成对其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和调动,完成信息查询、转账支付、代发代扣、供应链金融业务等业务操作。
此外,
-1-
银企直联可以为企事业单位在其系统中开发和定制个性化功能提供支持。
第二条银企直联的交易方式和安全
银企直联采用数字签名交易方式,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为直联业务的合法有效印鉴。
数字证书是甲方确认乙方在银企直联中身份的唯一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认可在银企直联中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银企直联中双方系统的安全连接,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保证安全、准确地交换业务数据。
第三条有关依据本协议开通的直联服务的维护,将由乙方以向甲方提供《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维护申请表》或《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银企直联功能申请表》(以下统称“《申请表》”)的形式提出,该《申请表》仅加盖乙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即可对乙方发生约束力。
维护自甲方收到该《申请表》并完成相关维护操作之日生效。
第四条服务收费
银企直联需收取一次性开通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在申请开通时一次向甲方交纳,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账户中直接扣收。
银企直联开通后的日常“企业银行”业务仍需按照“企业银行”业务收费标准收取。
具体的收费依据甲方公布的标准执行。
乙方签署本协议并使用银企直联和网上“企业银行”的行为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现行的收费标准。
同时,甲方有权通过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或媒体公告等任一种方式公布其收费标准的变更。
乙方在公告发布后仍然使用甲方银企直联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的,视为认可甲方公布的变更标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标准的银企直联开发的说明文件,提供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文件;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银企直联业务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在乙方的开发过程中,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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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有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的义务;
3.银企直联开通前,甲方应安排双方系统的联机测试,联机测试通过后方可以正式开通业务;
4.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银企直联的开通手续;
5.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的需要更新和升级银企直联的版本,银企直联版本如有更新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向乙方提供更新的版本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7.甲方保证放置于乙方系统中的接口程序与其服务器通讯联接的安全性;
8.因甲方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乙方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9.因系统故障,通讯障碍等甲方难以控制的原因导致指令传输延误或执行错误,甲方免予承担责任,但应尽可能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正确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应保证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因这些资料的不真实、不准确所带来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保证为证书所有人使用,而不向他人泄露密码或提供给他人使用。
出现数字证书IC卡或USBKey损坏、丢失,均应及时通知甲方作挂失处理。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由通过数字证书完成的一切交易负责,而乙方在自身系统进行的其他所有非银企互联服务的操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建立与甲方银企互联系统的安全链接,并应按甲方要求提交联机测试结果文档;
5.乙方负责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的财务软件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系统的安全,系统应有必要的权限设置和风险控制手段,在系统的业务流程控制中应坚持换人复核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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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不得修改和跟踪甲方提供的银企直联系统,同时应在安全环境中使用银企直联系统,必须使用财务专用电脑,避免存在病毒、木马等危害性的程序,并保证所使用的财务系统中不存在“后门”、“程序炸弹”、“数据盗窃”等威胁甲方和乙方安全的隐含功能;
7.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方案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违约条款
合同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法律适用条款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交易惯例。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
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银企直联服务,需在结清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做出回复。
对于乙方未结清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终止申请。
甲方书面作出同意终止回复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1.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两种方式双方选择其中一种。
第十一条其他
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若本协议生效前双方已签署银企直联协议(下称“原协议”)的,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甲方已提请乙方特别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拥有某些权利、增加乙方责任或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
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名章):(签字/盖名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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