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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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理的药品及法律法规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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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5年9月底,在国家累计报告的135630 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40.8%因静脉注 射毒品而感染,居艾滋病传播途径的首位。全 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中80%患有各种传染病。 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因 吸毒导致死亡的已有49378人。
特殊管理的药品资及法料律来法源规: 《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
特殊管理的药品及法律法规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义及品种
(一)
精神药品(Psychotropic substances)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 条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 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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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基本特征
–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滥用或不合理使 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
精神药品基本特征
–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 具有依赖性潜力,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能产生 药物依赖性的药品)
区别:麻醉药品 VS 麻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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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种
麻醉药品品种: 2005年9月27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 同公安部和卫生部公布了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121种)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130种)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 康的程度,分为一、二类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范围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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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3月30日通过、经1972年修 正的《麻醉品单一公约》。
该公约将管制范围扩大到天然麻醉原料的种 植,包括鸦片、大麻和古柯。公约要求各缔约 国制定国内立法,将非法种植、生产、制造、 提炼、销售等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予以刑事 制裁。 中国于1985年6月18日加入该公约。
至1989年8月,已有70个国家在 该公约上签字,中国于1987年9月 加入该公约。

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毒品犯罪刑法规定有哪些
毒品犯罪刑法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二、毒品走私的法律特征
法律快车提醒您,毒品走私的法律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是复杂客体。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而携带、运输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三、刑法规定毒品犯罪的年龄
1.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部编版五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试题-第一单元 第3课主动拒绝烟酒与毒品(含答案)

部编版五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试题-第一单元 第3课主动拒绝烟酒与毒品(含答案)

第3课主动拒绝烟酒与毒品一、精彩补白。

1.随着社会生活范围的不断扩展,我们会受到(烟酒)的诱惑。

吸烟与饮酒会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

只有认清(危害),主动(拒绝),学会(自我保护),我们才能健康地成长。

2.吸烟喝酒不仅(直接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还能诱发(不良行为),甚至导致(违法犯罪)。

3.(毒品)犹如毒蛇,是人类共同的(敌人)。

(吸毒)会摧毁一个人的身体和意志,破坏家庭的(幸福),危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败坏社会风气,甚至威胁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包括吸食注射毒品等九类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末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6.我们正处在“想独立”“渴望成熟'的心理发育时期,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凡事都想(试一试) ,但是绝对不能去尝试对我们有(危害)的行为。

7.我们年龄尚小,(知识)不足,(自制力)不强,(生活经验)欠缺,这些会影响我们(辨别是非)的能力。

8.对于沾染(不良嗜好)的人,我们不能受他们的(怂恿)和(影响),应该坚决抵制“吸毒时尚”等错误观念。

9.远离(烟酒),拒绝(毒品) ,首先要提高(防范意识)。

意识不到有(危险)才是最大的危险。

让我们“远离(第一支烟)、(第一口酒)、(第一次毒)”。

10.面对一些危险情境时,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果断或委婉地拒绝,以摆脱困境。

11.要远离可能对我们产生(危害)的地方。

坚决不去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如酒吧、网吧、歌厅等,这就给自己的安全增加了(保障)。

12.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1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的毒品包括哪些提供毒品的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的毒品包括哪些提供毒品的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的毒品包括哪些提供毒品的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的毒品包括哪些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新刑法规定贩毒要判什么刑?我国刑法第347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luo 因或者甲ji 苯bing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罚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最新整理禁毒有关法律法规上课讲义

最新整理禁毒有关法律法规上课讲义

一•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练、配制、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二•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非法持有毒品罪;(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5)走私制毒物品罪;(6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8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10)强迫他人吸毒罪;(11)容留他人吸毒罪;(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一)什么是走私毒品罪?1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 •走私毒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刑法》对走私毒品分别情形,规定了不同的刑罚:(1 )走私鸦片1000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走私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或者其他毒品,违反国家禁毒管制的行为。

毒品

毒品

什么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

常见的毒品种类有鸦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苯丙胺类等。

这些毒品类型尽管不同,但对人体的危害都很大。

鸦片类毒品主要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等;大麻类毒品主要包括大麻烟、大麻脂、大麻油等;可卡因类毒品主要包括古柯叶、可卡因、快克等;苯丙胺类毒品主要是指苯丙胺类的兴奋剂。

另外还有一些其它类型的毒品。

我国常见的毒品有哪些?目前,我国吸毒者常用的毒品是:海洛因、鸦片、大麻、冰毒、摇头丸等。

海洛因,它又被俗称为“白面”、“白粉”、“四号”等,是鸦片类毒品中危害最大的品种,目前被世界各国列为头号毒品。

我国吸毒人员主要以吸食海洛因为主,大约占70%以上。

海洛因依赖性强,只要二、三次甚至只吸一次便可成瘾。

成瘾者一旦停用,甚至几个小时不吸,就会难受至极,痛不欲生。

长期使用可以破坏人的免疫功能,并导致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

注射吸毒的方式更易传播艾滋病等疾病,过量吸食海洛因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

鸦片,俗称大烟、烟土。

是催眠性罂粟科植物的凝结汁。

我国法律严禁非法种植罂粟。

罂粟是一伞生草本植物,一般高1.5米左右,春、夏季开花,花朵颜色极为艳丽。

花瓣脱落后十余天,生成球形或椭圆形蒴果,所流出的白色汁液,干燥凝结后即为生鸦片。

割过浆的罂粟壳也是国家规定管制的一种麻醉药品。

一些不法商人把罂粟壳作火锅底料,使人成瘾。

冰毒,苯丙胺类毒品,又名安非他明,其主要化学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因其形状与冰相似,所以俗称“冰毒”。

它具有强烈的中枢兴奋作用,可以引起焦虑和紧张,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

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产生错觉、幻听及被迫害的感觉而引发暴力行为。

摇头丸,以MDMA、MD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

禁毒法规

禁毒法规

问:1、《禁毒法》如何规定公民依法禁毒的责任和义务?答:《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问:2、《禁毒法》有何作用?答: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问:3、《禁毒法》有何作用?答: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问:4、《禁毒法》所称的毒品是什么?答:本法所指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问:5、我国的禁毒方针是什么?答:实行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问:6、学校对禁毒宣传教育有何要求?答:《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问:7、对强制隔离戒毒有何具体要求?答: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取强制隔离戒毒:(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问:8、强制隔离戒毒由什么单位决定?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作出决定。

问:9、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多长时间?答:2年,根据诊断评估,可以提前一年或者延长一年。

问:10、《禁毒法》规定什么情形下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答:尚不构成犯罪的下列行为:(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2)非法持有毒品的;(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4)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5)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6)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7)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问:1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多大数量就要追究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答: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戒毒条例

戒毒条例

《戒毒条例》施行6月26日是第24个国际禁毒日。

国务院公布《戒毒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强制戒毒在我国已有15年历史,是戒毒最有力度的措施,主要是针对吸毒成瘾严重的人员。

禁毒法施行前,强制戒毒场所分为两类:一类是隶属公安部门的原强制戒毒所,另一类是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的劳教戒毒场所。

由于种种原因,两种场所戒毒资源不仅无法取长补短,形成合力,反而由于利益驱动而相互争夺戒毒资源,搞重复建设等,造成人力、物力上的极大浪费。

禁毒法将两类强制戒毒场所统称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戒毒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其管理体制,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分别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并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分段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转送衔磨合,是《戒毒条例》实施后值得关注的问题。

来源:《法制报》在2011年6月26日第24个国际禁毒日当天,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戒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同时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为了实施禁毒法规定的各项戒毒措施,全面规范戒毒工作,有必要在总结以往强制戒毒、劳教戒毒执法实践经验,以及禁毒法规定的其他戒毒措施的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戒毒条例》。

问:条例对自愿戒毒是如何规定的?答:禁毒法对自愿戒毒作了原则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吸毒人员主动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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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新的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和的财物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排斥、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第二款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
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
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
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心脏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
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即构成犯罪。

1、将毒品以外的物作为原料,提取或制作成毒品,如将罂粟制成为鸦片。

2、毒品的精制,即去掉毒品中的不纯物,使之成为纯毒品或纯度更高的毒品。

如去除海洛因中所含的不纯物。

3、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

如使用化学方法将吗啡制作成海洛因。

4、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

如将盐酸吗啡加入蒸溜水,使之成为注射液。

5、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定情况调制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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