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0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我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研究生毕业生、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10%(研究生毕业生比例可由学院确定)。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

5、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含)以上获得校级奖励,专科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奖励。

6、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另外,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

中商议提出初选人名单,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本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

3、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无任何异议名单报送学生事务处;

4、学生事务处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四、几点要求

1、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

3、优秀毕业生报批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请将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电子文档(见附件)报送学生事务处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XX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010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XXX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报送格式表学院: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