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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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我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研究生毕业生、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10%(研究生毕业生比例可由学院确定)。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
5、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含)以上获得校级奖励,专科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奖励。
6、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另外,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
中商议提出初选人名单,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本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
3、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无任何异议名单报送学生事务处;
4、学生事务处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四、几点要求
1、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
3、优秀毕业生报批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请将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电子文档(见附件)报送学生事务处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XX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010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XXX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报送格式表学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