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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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专用)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人:经办日期: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业务专用)温馨提示一、本手册用于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业务申请确认手续的材料之一.二、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确认手续的参保人需在异地选择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其异地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范围内选择1~3家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优先选择当地公立医院)作为参保人的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后由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三、本手册只限于参保人本人使用,应详细如实填写本人资料,并妥善保管。

用完、损坏、变更或遗失的,应及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申领。

四、参保人个人资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变更或符合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变更条件的,应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时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重新填写本手册。

五、出现以下情形时,参保人的异地就医确认效力随即相应终止,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1。

返回本市长期居住、工作;2。

学习结束返回本市;3。

原用人单位已办理减员并停止为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4。

因情况变化,已不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

六、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保管理规定,需核查本手册时,参保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手册可通过至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领取或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进行下载。

八、如您需要我们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电话: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45 2.亲临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2018.doc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2018.doc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所属区(单位填写):所属单位社保编号(单位填写):所属单位名称(单位填写):【填表说明】1.本申请表用于本市户籍居民以个人身份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时使用。

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各类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的,需填报增员表及提交电子表格,不使用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一式两联(复写),第一联交业务受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参保人留存。

打“﹡”项目为必填项。

3.所属区、所属单位编号、所属单位名称由街道(镇)或民政、残联部门填写。

4.户籍所属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

5.户口性质:本地非农业户口(本地城镇)、本地农业户口(本地农村)。

6.新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已有社保卡或医保卡的人员不用选择。

社保卡制卡银行一旦选定两年内不得更改。

社保卡发卡银行为: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等10家银行。

7.银行扣费账户信息中的开户行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兴银行、南昌银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华润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银行。

【缴费须知】1.广州市医保局委托相关银行代为征收居民医保费。

参保人应确保在银行划扣费用前,在其申报的银行扣费账户中备足款项,市医保局将在缴费期内划扣居民医保费。

2.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参保人无其他书面变更,视为授权在缴费期内从参保人申报的银行扣费账户中划扣居民医保费。

如参保人不再参加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需于8月10日前到原参保登记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3.如因填报非个人活期结算账户、账户信息有误、账户状态不正常或余额不足等导致扣费失败、并超过缴费期的,市医保局将不再划扣费用,其后果由参保人自负。

广州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

广州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城居免缴人员(由民政或残联街道部门 工作人员填写,可多选, 请打V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 2018、2019两个年度的, 需在出生次月起 6个月内(指自然月)同时参加 2018、 2019 两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到账,方可追溯待遇。

新生儿监护人签名:_ —*银行扣费账户信息★请填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网点开户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以 确保银行扣费成功。

因填报信用卡、对账本等不可扣费的账户, 或因填报非本市账户、账户信息错误、账户冻结、注销、挂失、 锁定、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及时扣费的,医保经办 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等字符请勿填写。

□光大银行 □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广发银行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广州农商银行所属区(单位填写):所属单位社保编号(单位填写)所属单位名称(单位填写)*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学籍号(在校中小学生必填)*性别 *户籍所属区 *户口所在地 *居住地址基本信息 *个人身份(单选,请打V )□身份证 □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个人(社保)编号□其他(请注明□男 □女 (国籍)*民族 *户口性质市区*出生日期□本地非农业户口街道/镇□本地农业户口合作社居委/村*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前来修改)□学龄前儿童(未满6周岁本市户籍儿童)□其他未成年人(6周岁至18周岁的本市户籍非在校就读居民)□中小学生(在本市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学生 )□城镇非从业居民(男满18周岁至60周岁,女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 □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第一联业务受理部门留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孤儿 □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 □持证重度残疾人□持证三、四级残疾人□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因公牺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 (2018.01 — 2018.12) □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 (2019.01 — 2019.12)如为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选择是否追溯从出生之日至今的医保待遇? □是□否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第二联参保人留存*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如已领取社保卡则无需选择)【填表说明】1. 本申请表用于本市户籍居民以个人身份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时使用。

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城乡居民篇)

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城乡居民篇)

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城乡居民篇)一、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适用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来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一)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19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下简称2019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

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

2019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新生儿应当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二)待遇享受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符合政策的年度中途参保缴费人员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8、2019年度的,需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后,方可追溯从出生之日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18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

三、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和补贴标准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667元/人。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667元/人。

如上述标准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

四、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已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自动续保参加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如参保人已办理停保手续,则需按相应的参保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新参保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一)办理地点集体经济组象(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衡助参保手续。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年月
社保年度
至_年_月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口失业保险口生育保险口工伤保险口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主院保险口外来工医保口补充医疗保险口
.年月
社保年度
至—年—月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口失业保险口生育保险口工伤保险口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主院保险口 外来工医保口补充医疗保险口
年 月
社保年度
至—年—月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口失业保险口生育保险口工伤保险口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主院保险口 外来工医保口补充医疗保险口
年 月
社保年度
至年月
缴费基数
注:1.社保年度是指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填写时如2006年度的,直接填写2006年度即可
2.如参保人是雇主的,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否则默认为雇员。
.年月
社保年度
至年月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口失业保险口生育保险口工伤保险口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主院保险口 外来工医保口补充医疗保险口
.年 月
至_年_月
社保年度1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口失业保险口生育保险口工伤保险口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主院保险口 外来工医保口补充医疗保险口
.年 月
至 年 月
社保年度
外来工医保口补充医疗保险口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口失业保险口生育保险口工伤保险口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主院保险口 外来工医保口补充医疗保险口
.年 月
社保年度
至年月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口失业保险口生育保险口工伤保险口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主院保险口 外来工医保口补充医疗保险口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7•【字号】穗府办规〔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7日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粤府〔2016〕4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以及我省医疗改革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以下简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二)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全市各级政府应当将城乡居民医保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并逐步加大对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投入,提高参保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障水平。

全市各级政府应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依照本办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副件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副件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副件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居民差不多医疗保险试行方法花府办[2018]52号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人员(以下统称城镇居民):(一)隶属于本区的公办或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二)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的下列居民: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以下统称未成年人);男性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和女性满18周岁未满55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以下统称非从业居民);男性满60周岁以上、女性满55周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差不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统称老年居民);(三)未能参加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被征地农民、镇集体户口(自筹粮)人员(年龄段的划分按本条第二款办理)。

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统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的人员,暂不参加城镇居民差不多医疗保险。

第三条本区城镇居民差不多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益与义务相对等、保证水平与社会生产力进展水平相适应以及与城镇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原则;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稳、略有结余”原则。

区劳动保证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居民医疗保险事务。

区发改、教育、财政、地税、公安、民政、卫生、食品药监、信息、物价、工会、残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方法。

第五条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以下统称年度)。

(二)按本方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纳入本区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畴的城镇居民由民政部门统一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三)其他居民到户口所在镇(街)劳动保证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新年度连续参保的,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新年度不再参保的,须于当年5月20日前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参保人未在当年5月20日前申报停保的,视作参保人本人同意连续参保,并按规定缴费。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参保工作指南华南理工大学校医院编制2018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政策 (2)一、大学生参保政策文件 (2)二、大学生参保政策要点指引 (2)第二部分办理学生参保登记缴费及发卡工作流程 (3)一、申报参保登记范围 (3)二、办理登记、缴费及发卡办法 (3)三、注意事项 (3)第三部分参保学生就医流程、待遇及就医管理 (5)一、学生普通门(急)诊 (5)二、住院 (7)三、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指定单病种、产前门诊检查 (9)四、学生就医管理有关规定 (10)附件一困难学生参保流程 (12)附件二学生不参保确认书 (13)附件三《困难人员证件》复印件(样式) (14)附件3.1《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复印件(样式) (14)附件3.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样式) (15)附件3.3《残疾人证》复印件.................................16、17 附件四学生医保普通门(急)诊专用转诊单(壹次有效).. (18)附件五关于我校参保学生报销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的通知 (19)附件六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样式) (20)第一部分: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政策一、大学生参保政策文件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和征缴准备工作的通知》(穗医管2018【125】)2.穗府办规【2017】2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3.穗府办规【2017】2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4.《困难大中专学生参保登记工作指引》二、大学生参保政策要点指引1.参保登记及缴费办理时间:在校大学生(包括:老生续保、新生参保)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代收代缴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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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所属区(单位填写):
所属单位社保编号(单位填写):所属单位名称(单位填写):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用于本市户籍居民以个人身份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时使用。

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各类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的,需填报增员表及提交电子表格,不使用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一式两联(复写),第一联交业务受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参保人留存。

打“﹡”项目为必填项。

3.所属区、所属单位编号、所属单位名称由街道(镇)或民政、残联部门填写。

4.户籍所属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

5.户口性质:本地非农业户口(本地城镇)、本地农业户口(本地农村)。

6.新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已有社保卡或医保卡的人员不用选择。

社保卡制卡银行一旦选定两年内不得更改。

社保卡发卡银行为: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等10家银行。

7.银行扣费账户信息中的开户行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兴银行、南昌银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华润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银行。

【缴费须知】
1.广州市医保局委托相关银行代为征收居民医保费。

参保人应确保在银行划扣费用前,在其申报的银行扣费账户中备足款项,市医保局将在缴费期内划扣居民医保费。

2.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参保人无其他书面变更,视为授权在缴费期内从参保人申报的银行扣费账户中划扣居民医保费。

如参保人不再参加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需于8月10日前到原参保登记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3.如因填报非个人活期结算账户、账户信息有误、账户状态不正常或余额不足等导致扣费失败、并超过缴费期的,市医保局将不再划扣费用,其后果由参保人自负。

4.居民医保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5.个人基本信息或银行账户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原参保登记机构办理更改,因未及时变更资料导致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若个人身份变更,从下一年度按变更后身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6. 为确保在办理参保登记当月扣费成功,请于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7.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182元/人;201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199元/人。

【待遇须知】
1.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

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7年和2018年,需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2017年度及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保费,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如仅参加2018年度,视为放弃追溯2017年度相关待遇,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正常情况下,除新生儿外,其他年度中途参保人员自缴费到账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就医凭证说明】
社(医)保卡是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享受医保待遇的凭证,非个人原因未领取到社保卡的,可凭办理参保登记时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就医记账结算。

未领取社(医)保卡的新参保人员在缴费成功的次月30日后可到社(医)保卡制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社保卡。

具体领卡时间和领卡地址请咨询制卡银行。

制表单位: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版本:2018年度第一版印刷时间: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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