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浅析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一、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现象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贪污受贿:在工程招投标、审批、施工等环节,一些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导致工程成本增加,质量下降,甚至影响工程进度和安全。
2. 虚假合同:一些工程建设企业为了获取项目和利润,采取编造虚假合同文件、违规操作等手段骗取施工批文,违规从事工程建设活动。
3. 滥用职权:一些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者和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加以查处,甚至包庇纵容,为违法分子提供保护伞。
4. 偷工减料: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一些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采取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等手段,从而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5. 违法违规:一些工程建设企业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违法操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职务犯罪的原因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利益驱使: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巨大的利益,一些人员为了私利不择手段,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
2. 监管不力: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存在漏洞,一些监管人员工作不力,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得以蔓延。
3. 道德沦丧:一些人员在工程建设领域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以权谋私,丧失了对职务的敬畏之心。
4. 利益链条较长: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从招投标到审批再到施工等环节的利益链条,一旦其中一环出现问题,就会引发更多的职务犯罪问题。
5. 法律制度不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对于职务犯罪行为处罚不严,导致一些人员可以逍遥法外。
三、对策建议为了有效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和法律制度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2. 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务犯罪行为。
3. 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现状及措施浅析

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现状及措施浅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也随之迅猛发展。
由于资金投入量大,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使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多发领域,成为一种最具危险性的权力腐败之一,因此必须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一、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国家创造了巨大财富,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由于工程建设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队伍成分复杂,及外界攻关力度大、个人把持能力差异性大等原因,极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
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大了预防和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虽然国家加大了打击力度,但仍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国家重难点工程,屡屡发生“工程立起、干部倒下”的案例,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1、建筑行业特殊因素,市场竞争激烈。
一是资本密集。
工程投资和标段划分越来越大,面对巨额资金,管理上稍有疏忽和漏洞极易出大问题。
二是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
一项工程涉及设计、监理、施工、政府等多个层面,资金控制难度大。
三是管理队伍构成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参建单位依托项目而临时组建,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当自律意识又不够时,容易发生问题。
虽然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但工程建设市场仍然是求大于供,竞争十分激烈。
2、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
近年来,国家制订了许多廉政建设制度和管理办法。
但由于新问题和新情况层出不穷,制度执行力也偏于弱化,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从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来看,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浅、下级监督太软、法律监督太晚的问题。
有的单位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在重大事项上决策不民主,一人说了算,由于监督不到位,为权力腐败提供了条件。
3、个人素质不过关,心理病态诱发腐败。
主要表现为三种不良心理:一是无愧心理。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为贯彻落实省、市“两会”代表委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结合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程建设领域资金投入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分析和研判,开展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现将我市20xx年至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如下:一、20xx年至20xx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总体情况及特点20xx年至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领域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89件96人。
其中,20xx年11件11人;20xx年17件17人;20xx年38件38人;20xx 年23件30人。
案件呈总体上升趋势。
通过对上述案件的统计分析,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多为贪利型职务犯罪,受贿犯罪比重大。
其中贪污犯罪案件18件24人,占20.2%;受贿犯罪60件60人,占67.4%;同时触犯贪污、受贿两个罪名的案件5件5人,占5.6%;挪用公款案件2件3人,占2.2%;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占2.2%;行贿犯罪案件2件2人,占2.2%。
(二)从发案单位性质来看,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发生范围广,但相对集中。
89件案件所涉及的单位或领域包括党委、政府机关、交通、卫生、移民、国有企业、国土、教育、乡(镇)、村等。
这些领域或单位均涉及到工程建设项目,有的是单位办公楼建设、有的是职工宿舍、也有的是道路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
案件相对集中的部门或领域一是政府机关,共19件19人,占立办案件总数的21.3%;二是交通系统,共21件21人,占立办案件总数的23.6%。
(三)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来看,工程建设领域科级干部职务犯罪现象突出。
89件案件中,涉及正科级领导干部28人,占立案人数的29.2%;副科级以下干部50人,占案件总数的52.1%;处级干部5人,占案件总数的5.2%;专业技术人员7人,占7.3%。
浅析重点工程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 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混乱 一) 些建 没单位的财 务会 汁和出纳没 有固定 的专职人 员, 而是
一
要通 过各种 有效宣传 教育 , 增强重 点工程建 设领域干 部职工 的法律意 识, 高依法办 事的 自 提 觉性 , 到知法 守法 , 做 主要从 以下
由建 设单位 的领导或 工程 承建 负责人兼 任 。 有甚者 , 更 工程 建 没
关键 词 . 重点工程 贪 污贿 赂 职 务犯 罪 中 圈分类号 : 905 D 2. 文献标 识码 : A
随着 改革 开放 的不断 发展 尤其 是今年 全球 金融 危机情 形下 国家对 扩大 内需 、 础 设施 建 设的重视 , 基 建筑行 业成 为经济 热 点 部 门之 一, 重点工 程建筑 从立项 、 审批 、 招投 标 、 工、 施 监理 、 质检 、 验 收及 工程款项 、 资金 运作 等具有 环节众 多的特 点 , 个环节 都 每 有 巨额 的资金 流动 , 惑力极 大 , 些特 点使工程 建筑 行业成 为 诱 这 职 务犯 罪案件 易发 多发 的一个 领域 。虽 然 由于 国家相关 法律 法 规 的不断完 善, 当前重 点工程 建 设领域 里的耿 务犯罪呈快 速下 降 之势 且有 了很大 的改观 。 但同 时值得注 意 的是 , 该领 域里 的职 务 犯罪 已经 由明转暗 , 由高层 主管人 员 向下层具 体工 作人员 、 由特 殊 向一般 群体发 展 ,致 使重 点 工程建 殴领域 的职 务犯 罪 愈演 愈 烈 。发案率年 年如此 , 高不下 , 居 说明工程 建 设领域腐 败 问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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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01 D年 日月 ( )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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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重 点 工 程职 务犯 罪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剖析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剖析在当今社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不断增加,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腐败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招标过程存在暗箱操作,工程款项管理不透明,施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
本文将从原因、影响以及对策三个方面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进行剖析。
一、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原因1. 利益驱动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到巨额的项目造价和资金流动,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一些工程项目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流动,很容易成为腐败分子攫取利益的渠道。
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主要受到利益驱动的影响。
2. 治理不力在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不力、制约机制不健全,很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
一些监管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不到位,使得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得以存在。
3. 行业特点工程建设领域属于集中力量、资金密集行业,职业诚信尤为重要,但是这个行业也是高危行业,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更高。
一些从业人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容易违规操作,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影响1. 资金浪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效益,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
一些工程项目由于腐败现象的存在,项目进度延误,造价逐步上涨,导致资金的大量浪费。
2. 影响形象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和企业的形象。
一些涉及到腐败的工程项目往往引起公众关注,为政府和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3. 活力受损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良性发展,使得企业之间竞争不公平、经营环境恶劣,长期下去会使得行业失去活力,影响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对策1.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惩处力度,根治腐败现象。
2.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意识,使其自觉远离腐败,呵护行业的健康发展。
3.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提高违法成本,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无法逃脱惩处。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问题分析

罪 的主要 原 因 , 2 0 1 1年 查 办 的 许 昌 市 东 程 建设领域又 是职务犯 罪的高发 、 多 发领 城 区征 地办 的李 某 、代某 等贪 污 受贿 窝 域, 发 案 率 明 显 高 于 其他 领 域 。 2 0 1 0年 至 案 串案 ,涉 案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具 有 一 个 共
5 8. 7 %
( 二) 利益熏心 , 监 管不力
、
各个 环节 同部署 、 同检 查 、 同考 核 , 确 保
工程 建 设 和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的 同 步 发 展 。
( 三) 实 行工 程 建设 领 域 准 入 制度 ,
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职 务 犯 罪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利 润 比 较 高 , 正 是 因 为 有 了 高 利 润 ,才 出 现 了 与 此 相 关 的 审
行政与法 ◇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职 务 犯 罪 问题 分 析
◎文/ 贾建设 杨 建 华
加大监 管 力度 , 尤其 是重 点环 节 , 筑 牢 监 督防线 。
( 二) 树 立 全 方位 、 全 过 程 预 防 工 作
随着 我 国社 会和 经 济建 设 的快 速发
展, 国 民经济 持续增 长 , 建 筑业 也 随之迅
记录的施工企业进 入工程建筑 市场 , 从 源 头 上 把 住 预 防职 务 犯 罪 的 第 一 道 关 口。 ( 四) 加大打击力度 , 震 慑 犯 罪 各 级 领 导 要 解 放 思 想 ,摒 弃 狭 隘 的
随着 贿 赂 犯 罪 的 手 段 越 来 越 多 样
越来越 隐蔽 , 打 击 贿 赂 犯 罪 的 难 度 越 6 4 . 9 % :其 中贿 赂 犯 罪 比例 更 是 居 高 不 化 , 来 越 大 ,再 加 上 对 行 贿 犯 罪 的 打 击 力 度 下, 占查办 此类案件 总数的 8 3 . 8 %。 ( 三) 发 案 环 节 相 对 集 中
浅谈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原因和预防对策

◆ 学 术 前 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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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3 ・l 1 ( 上)
浅谈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原因和预防对策
许秀 云
摘 要 近年来, 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日益加大, 各地、 各部 门重点工程项 目日益增 多。由于重点工程项 目 投资巨 大, 关 系 民生 , 因而受到 人 民群 众 的广泛 关注 。为切 实预 防职 务犯 罪在相 关重 点工程 建设领 域 的滋 生, 确保工程 质量 , 进而
所以一 在重点工程建设中 这种权力最容易异化为膨胀 的 私权和私
欲 第 二是市场 经 济体 制 尚不 完善 , 自我调控 能 力差 , 尤其 是工
程建 设领域 中市场 自主 决定能 力很 低 , 没有 形成 良好有序 的竞争 态势, 反 而依赖 于行 政权力 的非 法干预 , 使 得工 程建 设领域 成为 就不 足为怪 了 。 商 业贿 赂的 重灾 区。 三、 重点 工程 建设 中的职 务犯 罪预防 对策 ( 二) 法律 法规 单一 , 市场行 为规 范不 力 ( 一) 完善法律法规, 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我 国先后 出台 了《 建筑法》 、 《 招 标投标法 》 等法 律法规 , 但是 , 由于建设领 域 尚未 形成统 一的法律 体系 , 已颁布 的法 律法规 在法 律法规 颁布后 , 相关 的配套规 定、 解释 迟迟没有 下文 , 始终没 缺 乏可操 作性 , 行业、 部 门制定 的规章制度 不但政 出多头 , 而且在
( 一) 经 济体制 僵化 , 行政 干预影 响 市场
我 国 目前正 处于 以计划 经济 向市场 经济 转 换的过 渡 时期 。 在新 的运行 模式 没有 完全确 立 , I E t 的运 行模 式 尚未 完全废 除之
试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对策

试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对策论文摘要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建设在各地如火如荼进行,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不断滋生蔓延,日益严重,不仅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制约国家建设进程的顺利进行,而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社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本文对近年来发生的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职务犯罪建设工程预防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建设在各地如火如荼进行。
在城市面貌发生着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也不断滋生蔓延,日益严重,不仅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制约国家建设进程的顺利进行,而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社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本文对近年来发生的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一)串案和窝案突出随着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体系逐步健全,某些奸商仅仅依靠腐蚀个别人员,已经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于是他们通过行贿多人以达到目的。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一种“群体化”的特征,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
(二)涉案对象多为建设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工程建设领域涵盖广泛,包括立项、招标、招标、采购、监理、审计等各种环节。
而各环节人员均有可能与不法商人发生权钱交易。
(三)权钱交易手段多样主要有4种类型:有的直接送钱送物;有的利用节假日以“友谊”的名义收送“红包”等;有的以高卖低买的形式受贿,行交易之名,做贿赂之事;甚至有的受贿人在收受贿赂后,与行贿人合作牟利。
(四)从犯罪主体来看涉案人员多为手握实权的一、二把手或掌握单位主要权力的人员,即有高级领导干部,也有小小的村官,既有政府机关的一把手,也有招投标领域的评标专家,发案单位既有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也有居委和高等院校。
被查处人多为单位一、二把手或在要害部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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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浅析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建设呈现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和范围日趋扩展,工程建设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违规腐败问题,由于其过程往往涉及政府多家单位和多个管理部门,资金投入量大,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有的甚至日渐升级演化为一种行业性“潜规则”。
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很多规范、采取了一系列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但是,由于建设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这一领域仍然时时受贿犯罪的重灾区。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几年查办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情况,抓住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产生的深层次问题进行分析,从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以及预防对策等几方面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现状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史数据显示,2007年、2008年两年间,商业贿赂犯罪立案查办的9374件10043人,其中受贿7250件,占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立案数的77.3%;行贿1879件,占20%。
此外,还有单位受贿61件,对单位行贿22件,单位行贿92件,介绍贿赂70件。
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所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领域。
据统计,发生在这几个领域的案件7
990件,占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85.24%。
其中,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999件,单位所属工程建设2881件,土地出让1110件,房地产开发1000件。
另外,统计数字显示,09年1至9月,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类违纪违法案件158件166人,其中厅级干部3件3人,县处级干部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8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28人;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91件涉及307人,涉案金额8177.56万元,其中涉及处级领导干部28人,厅级领导干部2人。
再结合近两年来新闻曝光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具体个案,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职务犯罪高发的重点领域。
从各种统计数据看,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呈高发态势,大案要案时有发生,而且案件涉及的犯罪金额也比较大。
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
二、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特点
1、涉案人员行政级别高,多为建设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
工程建设领域涵盖众多部门和人员,一旦发生权钱交易行为,手握实权的“一把手”领导及评标、评审专家、工程师、工程交易中心人员等均可能涉案。
据统计数字显示,09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91件涉及307人,涉案金额8177.56万元,其中涉及处级领导干部28人,厅级领导干部2人。
2、犯罪手段多样。
主要有:直接权钱交易,利用各种名义直接送钱送物,拉拢收买相关人员;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变
更设计、虚设施工项目增加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骗取建设单位工程款等各种犯罪方式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
3、窝案、串案现象明显,涉及范围广泛。
工程建设涉及招投标、工程增减、检查验收,款项拨付等多个环节,且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涉及管理部门众多,且部分职能交叉,程序复杂,手续繁琐,为使每个环节畅通无阻,承建方往往不择手段行贿所涉环节的关键人员,从而形成窝案、串案,相关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
4、重要环节的频发性。
工程建设覆盖面宽,涉及的部门、环节较多,资金周转数额及伸缩空间大,客观上为各种违规腐败行为提供了条件和机会。
而贪污、受贿主要在招投标、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预算变更四大环节。
三、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原因
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本应是技术、质量、信誉的竞争,却变成了贿赂的竞争,造成了工程建设领域贿赂之风盛行,成为人人皆知的“潜规则”。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工程建设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当前城市化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工程建设市场供过于求。
各建筑企业、工程队为求发展生存,争夺工程建设项目,各显神通,使出浑身解数,抢占市场。
这导致了一些利欲熏心,抵不住诱惑的领导趁着自己手中有权,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攫取钱财,创造“灰色”收入。
2、机制不健全。
尽管国家早已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
律法规,但现行法规体系仍存在不配套、不细致、不完善和不严谨的问题,尤其是在具体落实的各个环节上缺乏一套完整的操作程序,不能有效防止人为因素。
按现行职能分工,工程建设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但实际上是根据其投资性质和行业类别分部门来管理的,各行业、各部门又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分别制定一些部门规章。
由于各行业规章往往尺度不一,执法的力度和水平也有差别,缺乏协调统一,难免会给不法行为留下空子。
另外,建设市场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也影响了对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管理方式不规范,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暗箱操作的状况依然存在。
3、法律规定存在疏漏。
现有机制下缺少对招投标弄虚作假、非法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和有效制裁手段,违法的成本和风险过低,执法不严、惩治不力,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可以有恃无恐地钻相关制度漏洞,为腐败行为创造了一种有利可图、有机可乘的扭曲的激励机制。
另外,侦察人员出于打击职务犯罪的需要,往往注重对受贿人的打击而轻视对行贿人责任的追究。
对行贿人而言,违法成本远低于通过行贿获得的利益,在追逐商业利益最大化等诸多诱因下,他们依然肆无忌惮。
四、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防范对策
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损害了相关单位甚至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有的案件还给国家工程建设带来了无法挽回的资产损失。
这些惨痛的教训充分说明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刻不容缓,鉴于其严重态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彻底铲除产生腐败的土
壤和条件,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机制。
⑴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理顺和整合政府审批职能,尽量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简化和规范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以解决目前工程建设审批环节过多、暗箱操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⑵改革现行招投标管理体制,强化对工程建设市场的统一有效监管。
进一步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完善招投标运行机制,确保招投标各环节“阳光操作”。
2、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⑴在办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严厉查处有关人员利用招投标受贿索贿,突出打击利用行贿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标的单位和人员。
坚持“从严治吏”的原则,不断强化侦查手段和技能,提高案件的侦破率,使有罪者获刑,打消腐败份子的侥幸心理,发挥刑法惩治职务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
⑵要严肃查处行贿犯罪份子,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从法律的角度追究其刑事责任。
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有效揭露犯罪。
3、规范企业行为,实行廉政准入制度。
所有进入建设市场从事建设工程承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接受廉政资格审查,对于那些有行贿劣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一定时间的投标资格,限制其进入建设市场参与工程建设承包活动,堵住贿赂源头,防止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工程建设市场,维护和促进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是预防犯罪的重要
措施,包括对企业的财务、资质及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
4、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教育。
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明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顶得住诱惑,不做金钱的俘虏。
预防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工作是预防人员在一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的一项重点预防工作。
只有认真贯彻中央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职务犯罪产生的内因和外因找准突破口和把握切入点,多措并举,建立健全与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铲除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使其“主观上不想犯罪、客观上不能犯罪、监督上不让犯罪”,有效地遏制这类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