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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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未评定等级。

评定标准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1. 食品卫生环境:包括餐厅的清洁程度、通风情况、垃圾处理情况、消毒情况等。

2. 食品供应管理:包括餐厅的采购渠道、储存条件、食品加工、供应员的卫生情况等。

3. 食品安全知识和培训:包括餐厅员工对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掌握和员工的卫生培训等。

4. 食品安全记录:包括食品加工、储存等操作记录的保存情况、员工健康证明、检测报告等。

5. 其他方面:包括经营管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等。

评定结果:
A级: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品安全保障程度高;
B级: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C级:在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D级:存在严重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立即整改。

未评定等级:未经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的餐厅。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范文(2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范文(2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的评审管理,规范餐饮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行业内的餐饮服务企业。

第三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督抽查、投诉举报等监管信息,以及企业的法律法规遵从情况、质量安全记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对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水平予以评价。

第四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应当依法实施,公开透明,严格遵守保密要求。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工作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可以委托食品安全指定机构或者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工作。

第六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应当坚持守法经营、诚信守约、风险防控、追溯可查的原则。

第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根据评审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章评审标准第八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采用五级评定制度,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不良、差评。

第九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的主要评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遵从情况:评审对象是否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否具备合法的餐饮服务从业资格;2. 餐饮服务风险评估情况:对评审对象所提供的主要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其进行分类管理;3. 现场检查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评审对象进行的现场检查情况;4. 抽查合格率:对评审对象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的合格率;5.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评审对象是否具备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6. 投诉举报情况:对评审对象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核实,重点关注投诉举报的有效处理情况;7.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评审对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8. 质量安全记录情况:对评审对象的食品质量安全记录进行核查,关注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不良事件处理情况等。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
奎屯市“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食品加工)
奎屯市“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商场超市)
注:1.“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共有检查项目70项,其中关键项目38项(条款前加“*”)、一般项目32项;食品加工共有检查项目55项,其中关键项目32项、一般项目23项;食品商场、超市共有检查项目29项,其中关键项目25项、一般项目4项。

2.现场验收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3严重缺陷为0,—般缺陷<10%,即可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店”验收。

4.如果申请验收的企业不涉及其中的部分条款,称为合理缺陷,可不予检查该部分条款,但计算一般缺陷的百分比时也相应的扣除。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饮食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供应餐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者以及相关行业协会。

第三条定义1.餐饮服务:指供应进食场合、调制、销售等服务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机构;2.食品安全:指确保食品不受任何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污染,符合卫生标准,能够安全食用;3.信用等级评审:指对餐饮服务行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的工作;4.餐饮服务业者:指供应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法人企业等。

第二章信用等级评审第四条评审机构设立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构成,负责对餐饮服务业者进行信用等级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内容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重要包含以下内容: 1. 餐饮服务场合的卫生环境、设施设备; 2. 餐饮服务业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3. 餐饮服务业者的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情况; 4. 餐饮服务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5. 餐饮服务业者的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和处理情况。

第六条评审标准依据评审内容,对餐饮服务业者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评审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不合格。

第七条评审程序和周期评审程序依次为: 1. 申请:餐饮服务业者向评审机构提交信用等级评审申请;2. 考察:评审机构对申请餐饮服务业者进行实地考察; 3. 评审:评审机构依据考察结果进行评审; 4. 公示:评审机构将评审结果公示; 5. 复审:餐饮服务业者可申请复审; 6. 颁发证书:评审机构依据最终评审结果颁发相应信用等级证书。

评审周期依据评审情况的多而杂程度而定,一般不超出90个工作日。

第八条信用等级的有效期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需重新申请评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行业内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旨在规范餐饮服务行业内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及申诉处理。

2. 评审标准餐饮服务行业内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应以餐饮服务机构对外公开的食品经营行为信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记录、质量控制、投诉处理、环境卫生等方面为评审依据。

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2.1 优秀1.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良好,无流通或质量问题;2.内部运营制度健全,训练营销团队,提供良好的服务;3.在质量、技术和环境方面采取了一定的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

2.2 良好1.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较好,偶有流通或质量问题,但均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2.内部运营制度较为健全,具备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3.在质量、技术和环境方面采取了初步的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

2.3 一般1.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欠佳,有一定流通或质量问题,但问题未严重影响消费者健康;2.内部运营制度需要进一步优化;3.在质量、技术和环境方面需加强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

2.4 不合格1.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严重缺失,有明显问题,使消费者健康受到严重危害;2.内部运营制度完全失灵,甚至可能牵涉到违法行为;3.在质量、技术和环境方面未采取任何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

3. 评审程序1.评审申请:餐饮服务机构需提供所需资料,并发起评审申请;2.审核资料:评审单位要求餐饮服务机构提交评审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3.评审现场:审核人员到餐饮服务机构现场进行评审;4.审核和发布结果:评审人员根据评审标准,对餐饮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等级进行评审,并进行通报。

4. 评审结果计分根据评审标准,评审人员将为餐饮服务机构进行等级评分。

评分标准如下:1.优秀:90分及以上;2.良好:75~89分;3.一般:60~74分;4.不合格:0~59分。

5. 申诉处理对评审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评审单位提出申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模板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模板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工作,提升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水平,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餐饮服务业务相关企业,包含连锁餐厅、独立餐厅等。

第二章评审管理制度第三条评审对象评审对象指的是具体的餐饮服务企业。

评审对象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场合符合餐饮服务相关规定。

第四条评审等级依据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情形,分为三个等级:A级、B级、C级。

A级表示食品安全信用良好,B级表示食品安全信用一般,C级表示食品安全信用较差。

第五条评审依据评审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食品卫生合格率:企业食品卫生合格率实现90%及以上为A级,80%及以上为B级,80%以下为C级;2. 餐饮服务质量:考察企业的服务态度、食品烹饪技术和管理水平,评分实现90分及以上为A级,80分及以上为B级,80分以下为C级;3. 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企业在肯定评审周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为A级,发生过不良事件但已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为B级,未及时整改的为C级。

第六条评审程序1.餐饮服务企业在评审前,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2.评审团由经验丰富的餐饮服务专家构成,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3.依据评审依据,评审团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分;4.评审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并公示于公司内部。

第七条评审结果处理1.A级企业将被列为优秀供应商名单,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2.B级企业需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等级,可申请再次评审;3.C级企业将被要求进行整改,并暂时停止合作协议,直至食品安全等级实现要求方可恢复合作。

第八条评审周期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

评审周期为一年。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管理的完善性和可修改性本规定作为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审的管理制度,随着餐饮服务行业的发展,公司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增补。

第十条实施与解释本规定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和实施,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其有效实施。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
安全
管理
(22分)
制度
(8分)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重点检查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餐厨垃圾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制度);
2.制度上墙;
3.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制度健全得6分;缺一项扣1分;制度上墙得1分,签订承诺书得1分
人员
(2分)
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2.★项为关键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评定为零分。
3.﹡项针对不同餐饮服务场所(如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无冷菜加工快餐店、风味小吃店等中小饭店),允许有合理缺项,最终得分采用标化分。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得分:
评定组负责人(签字):
评定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5)悬挂或摆放在店堂醒目位置。
此项为关键项,违反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量化分级★(2分)
量化分级管理达B级以上。
此项为关键项,达不到此项该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经营
场所
(14分)
选址
(1分)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外。
符合要求得1分
场所设置
(3分)
设置与供餐方式和食品加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等配套场所等。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备。
废弃物
(2分)
食品处理区设置有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废弃物容器符合要求得1分;
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合同。
按规定管理废弃油脂得2分

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考评办法

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考评办法
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 建考评办法
2012年四川省食药局四川省商务厅印发的办法
01 文件发布
03 办法
目录
02 文件全文 04 附件
2012年3月9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商务厅以川食药监食〔2012〕8号印发《四川省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考评办法》。该《办法》共11条,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 起实施。
文件全文
一、推荐标准
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乡镇)、示范单位的评选条件和标准,依照本通知 印发的考评办法执行。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单位的推荐和考评工作,采取自愿 申报、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的办法。
(一)申报(4-5月)。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示范单位的申报,由各市州原则上按分配的名额 自愿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2);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申报不分配名额,由市州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会同商务局按照创建标准严格把关进行申报。
文件发布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考评办法》及申 报2012年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道示范单位的通知
川食药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巴中市卫生局:
现将《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示范街道、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示范单位的考评。
第三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商务厅联合组织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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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
创建示范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评定指标评定内容评分标准得分
资格
审查(5分)许可证★
(3分)
(1)依法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
期限;
(3)无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
(4)无转让、涂改、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现象;
(5)悬挂或摆放在店堂醒目位置。

此项为关键项,违反任何一条,该
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量化分级
★(2分)
量化分级管理达B级以上。

此项为关键项,达不到此项该单位
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经营
场所(14分)选址
(1分)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以外。

符合要求得1分
场所设置
(3分)
设置与供餐方式和食品加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
饪、面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
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等配套场所等。

加工操作满足要求得2分;配套场
所满足要求得1分
布局
(3分)
按食品加工从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域设置,流程合
理布局,且各区域标识明显。

布局合理得2分;标识明显得1分面积
(2分)
食品处理和就餐场所面积,应与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
符合相关规定,餐厨比达到要求。

符合规定得2分
专间﹡
(3分)
分别设置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等相应操作专
间。

按要求设置专间得2分专间内设置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
清洗消毒设施,且凉菜间、裱花间设置专用冷藏设施。

符合条件得1分;有一项不符合得
零分
宣传警示
(2分)
餐饮消费场所设置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匾牌(栏)、警示
语,且食品原料贮存、加工场所悬挂有安全操作规范。

消费场所有得1分;贮存加工场所
有得1分
安全
管理(22分)制度
(8分)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重点检查采
购查验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管
理、餐厨垃圾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制度);
2.制度上墙;
3.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制度健全得6分;缺一项扣1分;
制度上墙得1分,签订承诺书得1

人员
(2分)
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2.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符合条件得2分
培训
(2分)
开展相关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或参加餐饮服务监管部
门组织的培训。

有培训档案、记录等或取得监管部
门培训合格证明得2分
管理方法
(2分)
积极采用HACCP、“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

采用先进管理方法的得2分
设备
(4分)
有定期维护、清洗各种设备记录,且设备能正常运转。

运转正常得1分;有维护记录得1

用于或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符合要求得2分
清洁工具
(2分)
设置专用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且其位置
不得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

设置齐全得1分;位置妥当得1分卫生间*
(2分)
卫生间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符合要求得2
食品留样
*
(3分)
应有食品留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留样和记录。

有留样设施得1分,按规定留样得1
分,有记录得1分
原料
采购
贮藏
清洗(13分)采购
(4分)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索
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可追溯率达到100%。

有制度1分;落实好3分
原料库*
(3分)
分别设置主、副食仓库或区域,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
开存放,且区分标识明显,并有机械通风设施。

分别存放得1分;标识明显得1分;
有通风设施得1分
贮藏
(3分)
食品和非食品库房或区域分开设置,食品库房或区域不
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符合条件得1分;与有毒、有害物
品同库存放得零分
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做到建立专用
台账、专人保管、专柜存放。

设置专用台账得1分;专人保管得
0.5分;专柜存放得0.5分
清洗
(3分)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
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且水池数量或容量能满足
加工食品的数量以及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分设清洗池得1分;满足需求得1
分;有标识得1分
加工
环境(10分)地面
(2分)
易于清洗、防滑,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积垢、无油渍。

符合条件得2分;有积垢、油渍得0

排水
(3分)
排水系统规范,排水沟出口有金属隔栅且网罩或网眼孔
径小于6mm。

符合条件得3分;无隔栅得2分;
有积水得1分
墙壁、门
窗、天花

(3分)
墙壁光滑无积垢,且粗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墙
裙。

符合条件得1分;有积垢得0分
门、窗装配严密,且设置防蝇、防尘纱网等设施,与外
界直接相通的门可以自动关闭或安装空气幕。

符合条件得1分;无空气幕得0.5
分;无防蝇、防尘纱网等设施得0

天花板表面光洁、无脱落现象。

符合条件得1分;有脱落得0分
洗手设施
(2分)
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放置有皂液、消毒液。

洗手设施充足得1分;有洗消液得
1分
人员
卫生(10分)健康
(7分)
(1)依法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建立健康档案;
(2)未超过有效期限;
(3)未使用经涂改、出借的健康合格证明;
(4)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达100%。

符合四项得7分;有1人违反任一
项得5分;有2人违反任一项得3
分;有3人违反任一项得零分
习惯
(3分)
工作人员无有碍食品安全的习惯和行为。

符合条件得3分;有1人违反得2
分;有2人违反得零分
餐具
消毒(10分)洗消场所
(4分)
充足、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3
个专用水池),餐具消毒符合要求。

设施充足得2分;消毒符合要求得2
分。

餐用具保

(3分)
充足、有效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并有明显标识。

保洁设施充足得2分;有标识得1

消毒使用
记录(3
分)
有完整的餐用具消毒、使用记录。

有消毒记录得2分;有使用记录得1

环境设施加工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洁净。

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洁净得1分;“三
注: 1.评定内容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90分以上的(不含90分)为合格。

2.★项为关键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评定为零分。

3.﹡项针对不同餐饮服务场所(如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无冷菜加工快餐店、风味小吃店等中小饭店),允许有合理缺项,最终得分采用标化分。

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得分:
评定组负责人(签字):
评定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环境
卫生
(6分)
(2分)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备。

防”齐备得1分
废弃物 (2分) 食品处理区设置有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且与加工
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废弃物容器符合要求得1分;
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合同。

按规定管理废弃油脂得2分 通风排烟 (2分)
设置机械排风或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

符合要求得1分
排气口有金属隔栅或网罩且网眼孔径小于6mm 。

符合要求得1分 食物中毒及应急
(5分)
应急处置
(2分) 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且有相关记录。

有方案得1分;有记录得1分
食物中毒
★(3分)
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此项为关键项,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现场考核为零分。

三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得5分
食品及餐饮具抽检(5分) 食品及餐
饮具抽检★
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此项为关键项,达不到95%以上,现场考核为零分。

达到95%以上得5分
工作创新
(加2分)
(加分2分)
工作创新:结合实际,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
建工作中有创新的思路和做法,并取得明显效果。

工作创新由验收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加分不超过2分,无加分项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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