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全力打造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协调推进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中心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等八大工程,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共享食品安全幸福感。
二、创建目标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创城任务,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逐年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到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运行协调,安全追溯不断完善,工作保障可靠有力,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监管执法全面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治理及时有效,“三小”治理成效显著,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提升,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
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优质食品品牌。
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可度不断增强,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到2018年年底,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三、主要任务我市创城工作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创城标准及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八大”工程和“三小”治理工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工程。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布日期】2022.05.10•【字号】银综执监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现将《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2年5月10日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食银党办办〔2022〕5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共治共享”的原则,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着力推进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主要任务(一)法规制度(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
责任领导:李承强、王莉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案件审管科(2)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责任领导:李承强、王莉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案件审管科(二)加大执法力度(1)协助监管部门完成涉及业务范围的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按照食品抽检结果进行执法处置,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8•【字号】宛政〔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9〕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8日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食安办〔2017〕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豫政〔2018〕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目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城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并对周边地区乃至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主要巩固并实现:(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参考四)

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品文档,仅供参考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你县为我省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县的函》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我镇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机遇,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争取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创出更多的食品安全监管特色和亮点,为构建和谐肥西、实现肥西创争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实现以下基本目标:㈠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乡、村、镇直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创新监管新机制,镇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镇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和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㈡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㈢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㈣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
8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
㈤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城),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创城、宣传创城,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区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城工作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为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务求宣传实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创城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三)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
(五)宣传在监管工作中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思路、推进有力举措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一)媒体宣传。
1.开展宣传活动。
在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网站统一设置全民参与,共治共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和栏目,适时报道、刊载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等相关内容。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2号文件精神,努力打造亮点,树立典型,在辖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全面提升街道食品安全水平,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创建XX路食品安全示范街。
二、任务分工街道成立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组织委员XX和办事处副主任XX任组长,街道食安力、、创文办、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XX社区主任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街道食安办,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三、创建标准具体创建标准参照附件1执行。
四、创建实施步骤(一)摸底排查(2022年7月上旬)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对XX路沿线53家涉饮食经营范围的门店、商贩的食品安全情况、门面卫生、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
(二)分组创建(2022年7月中旬一9月中旬)1.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XX社区抽调部分人员分成两组,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一一上门指导、协助,整改到位,具体人员分工及负责门店详见附件2。
2.由市场管理监督所牵头,XX社区配合,在XX路沿线悬挂张贴创建示范街的标语、横幅,向商户发放创建宣传资料,并对商户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劝导,做到深入人心、人人配合。
3.由城管执法中队牵头,对XX路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排查整治。
(三)集中整治(2022年9月中旬一10月中旬)对创建工作不配合,整治严重滞后的商户,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管执法中队、社区上门进行集中整治。
(四)考核验收(2022年11月20日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街道开展回头看,建立台账资料,迎接市、区相关部分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年度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对创建基本标准进行补充细化,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一)份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一)份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 1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目标,全力推进我旗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按照旗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底完成城区2条示范街创建和若干示范店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三、创建标准根据《__市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实际,计划在城区察哈尔大街及镶红大街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全旗至少创建90家示范店,力争通过创建活动,达到示范街、示范店的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100%;(2)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3)街区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4)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5)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要达到50%以上;(根据申报级别达到同级示范店比例要求)(6)自治区级的街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级的要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自治区级要达到80%以上;市级要达到70%以上;(8)街区内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2)量化分级管理达到b级以上;(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4)自治区级的示范店要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5)自治区级的示范店要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市级的示范店要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五、示范管理在餐饮服务示范创建街区设置“察右中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标牌。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

武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县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环境,根据咸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武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示范引路、突出重点、创造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部门监督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体系;围绕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这条工作主线,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通过树立典型和示范带动,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食品环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敏(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杨智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万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白育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段争会(县质监局副局长)李新昌(县工商局副局长)卜备战(县农林局副局长)杜管社(县水利局副局长)王小斌(县卫生局副局长)侯秀科(县商务办副主任)宁文会(县畜牧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育芳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1、县农林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农业局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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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收信、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
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社区、城乡
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7、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
10、小作坊、小饮食店、小超市、小卤菜店、小熟食店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11、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13、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积极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
改善市场的软
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
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
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
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
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社区、市场创建活动。
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
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
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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