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桥铝门窗承包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断桥铝门窗工程承包协议

合同编号:FB-10-6-CF-0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就甲方承建的工程中塑钢窗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双方签订的

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专业分包合同与本协议有冲突

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二、承包内容、范围、方式

1、承包内容:施工图纸内全部塑钢窗工程。

2、承包范围:标段内A1、A2,共两个厂房。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价格

1、合同单价及面积:

(1)隔热断桥铝中空平开窗,综合单价:¥500 元/㎡,面积:528.4872㎡;

(2)铝合金单玻平开窗,综合单价:¥420 元/㎡,面积:2705.7972㎡;

2、以上单价为固定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税费、包装、运输、安

装、试验质检、利润、税金以及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一切事物的费用,甲方不因

材料、人工、机械的价格变化而进行调价。

3、如因本工程建设单位变更材质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生产并签订相应的补充

协议,因建设单位要求变更材质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合同总价为¥1400678元(大写:壹佰肆拾万零陆佰柒拾捌元整)。

5、计量方式:按甲方项目部规定的缩尺面积计算(合同后附双方面积确认单)。

6、合同总价按照:合同单价×甲方项目部规定的缩尺面积进行计算。

7、乙方按合同总价的40 %给甲方开具天津市建筑业统一发票(建安发票),按合同总

价的60 %给甲方开具正式材料发票。

四、付款方式:

1.附框全部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

2.框体全部安装完毕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 %;

3.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 %;;

4.竣工结算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 %;

4、尾款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贰年)满后一个月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一

次性付清;

5、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塑钢窗工程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符合甲方要求

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本工程款,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五、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后,乙方在15日内,向甲方项目部报送竣工资料以及结算资料,如乙方在

规定期限内未向甲方报送以上材料,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出具的结算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资料经甲方项目部确认由甲方分公司经理签字,并经甲方公司预算中心审核盖

章后,方作为最终的结算凭据和要款依据。

六、质量标准

1.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遵循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规范及施工

现场会议纪要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2.材质要求:本工程中隔热断桥铝平开窗及铝合金窗框体采用山东华建铝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型材;隔热断桥铝平开窗及铝合金窗均需加附框,附框材质为2mm×40mm 壁厚2mm的冷镀锌钢管(附框不计入结算面积);隔热断桥铝平开窗窗玻采用5mm+12A+5mm白玻璃,铝合金窗窗玻采用12mm厚白玻璃;胶条选用邢台“新合星”牌和河北“鑫联”牌的三元乙丙胶条,密封胶及结构胶选用“白云”或“平原”

牌的产品;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采用发泡聚氨酯高效保温材料填实并用硅酮密封胶密封的安装方式;开启扇必须安装隐形纱窗,此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五金件

及其他辅料和施工工艺均须遵循施工图纸的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

3.施工工艺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 日内,出具该栋断桥铝窗工程的施工图纸,图纸须经设计单位确认;

(2)主要施工做法:

a.先安装附框;

b.抹口、安装窗框体;

c.再安装开启扇、玻璃;

d.最后用玻璃胶将洞口缝隙填实;

e.实际窗尺寸须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安装;

(3)合同中工艺未详尽内容,以图纸为准。

七、工期要求:

1.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按时进场开始施工;

2.工期为31 天,2010 年8 月30 日至2010 年10 月25 日;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提供乙方的施工用水、用电源头;乙方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安

装,并依此支付水、电费(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乙方未按约定挂表计量的,甲方付款时将按结算造价的1%扣减工程款,作为水、电费用;

2.甲方在工期范围内负责协调为乙方提供施工工作面及货物现场堆放场地;

3.甲方在工期范围内负责协调为乙方提供相应的配合;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提供垂直

运输工具,乙方按实际量支付费用;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要

求规格、数量、质量合格的产品;

5.乙方负责工程验收,并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资料,并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6.乙方应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一切原材料,符合国家及图集、图纸设计要求;

7.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区域的安全、治安、防火、防盗等保卫工作;

10.乙方应要求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工地规定的各种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制度。

九、违约责任

1.工期: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1天,将按工期延误总造价的1%

扣减工程款,作为延误工期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延误总造价的10%;

2.质量:材料进场甲方或监理单位随时进行抽检,若抽查中存在产品的质量问题并对

工程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每查出一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累计三次甲方可以对乙方终止合同,而不需做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相应的工期损失;

3.如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或施工经验收不符合规范规定,除乙方对不合格部分

无条件返工外,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工程质量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时出图或按时提交竣工资料,均视为工期延误。

十、其他约定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

修责任,并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乙方负责验收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负责验收后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保

护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的,乙方协助修理。若系乙方原因造成成品损坏,则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

项,并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4.本塑钢窗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暂定为贰年,如在此期间国家规定塑钢窗工

程保修期发生变化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自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使用材料质量及施工问题引起的质量责任,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并派人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或拒不修理时,甲方有权派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超出保修金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因本工程为甲方单位重点项目工程,乙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若由于乙方施工不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