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规章制度,药房工作职责
医院西药房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西药房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药房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职责。
二、药房管理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 药房工作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销售、退药等各项操作规程。
4. 药房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
5. 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6. 药房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发现的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三、药房职责1. 药房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药房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及职责。
(2)制定药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药房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药房工作有序进行。
(4)协调药房与其他科室的关系,确保药房工作与医院整体工作相协调。
2. 药房组长职责:(1)协助药房主任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及职责。
(2)负责药房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销售、退药等。
(3)组织药房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提高药房人员业务水平。
(4)负责药房药品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 药剂师职责:(1)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销售、退药等工作。
(2)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使用合理。
(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发现的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4)协助药房主任、组长开展工作。
4. 药剂士职责:(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协助药剂师完成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销售、退药等工作。
(2)负责药品的发放、回收、统计等工作。
(3)协助药剂师对处方进行审核。
(4)协助药房主任、组长开展工作。
四、附则1. 本制度及职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药房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医院药房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医院药房规章制度
1.1 内部管理制度
1.1.1 值班制度
在医院药房内部设立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药剂师或药助人员值班,处理紧急情况。
1.1.2 药品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保管和使用,确保药品安全。
1.1.3 门诊发药规定
规定门诊发药的程序、流程和安全措施,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1.2 药品库存管理
1.2.1 药品采购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流程,确保药品的供应充足且质量有保障。
1.2.2 药品出库管理
制定药品出库管理规定,做到凭证出库,防止药品浪费和滥用。
1.3 药品处方审核
1.3.1 处方审核制度
设立药剂师审核处方的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合理、安全。
1.3.2 处方记录管理
建立完善的处方记录管理系统,便于查询和追踪患者用药情况。
二、医院药房岗位职责
2.1 药剂师
•负责处方审核、配药工作
•指导药助人员的药品管理工作
•参与临床药学服务和药物治疗监护工作
2.2 药助人员
•负责药品摆药、发药和退药工作
•做好药品出库、入库和库存盘点等管理工作
•配合药剂师做好药品安全工作
2.3 药品管理专员
•负责药品采购、库存管理和收支统计等工作
•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档案
•协助药剂师做好药品安全监控工作
以上就是医院药房的规章制度及各岗位职责,每个职责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医院药房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6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1、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____%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医院药房人员上班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人员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医院药房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内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服从医院药房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听从医院药房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维护医院药房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医院药房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药物知识,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医德医风。
第六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保守病人的隐私,严守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严禁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爱护医疗设备和药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和药品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准时上班,不早退晚到。
第九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药房工作职责,正确处理各类医疗订单。
第十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保持药房内部的秩序。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意识,对患者的来访要有礼貌、耐心和细致的态度,积极解答患者的疑问。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医院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药品的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纪律规定第十四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使用医院的药品和设备。
第十五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医嘱,不得私自调剂药品,不得私自出售药品。
第十六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接受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贿赂、回扣等非法好处。
第十七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参与医疗纠纷,不得泄露医疗机构内部信息。
第十八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九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维护医院药房的正常秩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院药房人员,医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嫌犯罪的医院药房人员,医院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药房岗位职责

药房岗位职责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岗位职责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岗位职责的明确对于企业规范用工、避免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岗位职责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药房岗位职责(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房岗位职责11、在医院院长领导下负责药剂科的工作,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拟定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包括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实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医疗科研的需求。
4、密切配合临床工作,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5、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搜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新药验证、临床疗效评价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有关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中的问题。
6、组织实施药品使用登记、统计工作。
7、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8、负责药学院校学生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9、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安排。
药房岗位职责2作为一名中药房的工作者,我深感到肩膀上的责任,尤其是在当下紧张的医患关系,切实需要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减轻患者的病痛。
所以,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中药药品的预算、采购、请领、分类、保管及保销、回收、登记、统计和处方调配等工作。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调配人员收方后,要认真审核处方,按处方要求调配。
发现相反、相畏、配伍禁忌及毒性药品超过限量时,应及时与医师联系,核实或调整用法、用量。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工作,提高药房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和特殊药品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是医院的配药中心,负责调配、存储、销售和管理医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药房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患者,合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二)保障用药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三)合理调配药品,避免过度使用或浪费;(四)定期清理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五)保护患者隐私,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六)负责教育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知识;(七)遵循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药房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倒卖药品、私自拆封药品等,发现上述行为将立即予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第二章药房人员管理第六条药房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学或医学知识,且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药房应当配备足够的药师、药剂师、药士和药房技术员。
其中,药师和药剂师必须由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药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遵守工作纪律。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药房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不得戴有大型饰品、化妆或抽烟等。
第十条药房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药房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条例,不得私自调配药品或出售药品。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药房工作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禁止非法采购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五条药品出售应当按照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严禁销售未经医生开具或过期的药品。
第十六条药品出售应当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药品销售系统中,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患者信息等,以备查账和追溯。
第四章用药教育第十七条药房人员应当熟悉常见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及时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药房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药房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一、药房工作制度(一)药品采购制度1、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经过药剂科主任审核,并报医院相关领导批准。
2、采购药品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
3、采购人员应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购进药品应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有效期等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二)药品储存制度1、药房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药品储存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常温库温度为 0-3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 20℃,冷库温度为 2-1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3、对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建立专用账册。
4、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药品调配制度1、调配药品必须凭医师处方,严格按照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2、处方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用药合理性,对不合理处方应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修改或重新开具。
3、调配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确称量,避免差错。
4、调配完成后,应由核对人员进行核对,确保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准确无误。
5、发药时应向患者详细交代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四)药品发放制度1、药品发放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2、发放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发放,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登记患者身份证号、病历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信息,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1. 工作时间安排1.1 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00。
1.2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1.3 部分特殊情况下,根据医院的安排可能需要加班或调动工作时间。
2. 休假制度2.1 全年年假共计15天,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上级申请休假,并获得批准。
2.2 员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的情况下,需提前两天向上级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2.3 节假日和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工作职责与要求1. 工作职责1.1 准确、及时地完成医生开具的药品配药工作。
1.2 确保药品的存储、验收和出库工作符合药店管理规范。
1.3 负责药品库存的管理和药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1.4 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如质控部门的药品采购和药品检验等工作。
2. 工作要求2.1 具备丰富的药品知识和药学专业知识,熟悉药物的配方和剂量。
2.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生、护士等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地协作。
2.3 必须持有有效的医药执业资格证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流程与规范1. 严格执行药品发放流程1.1 接受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后,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药品清单。
1.2 根据处方单上的要求,准确配药,遵循药品配方和剂量。
1.3 配药完成后,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并根据药房的相关规定进行签名和盖章。
1.4 将配好的药品交付给患者或护士,并及时进行记录。
2. 维护药品的库存和质量管理2.1 定期检查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库存并进行记录。
2.2 药品的采购及时更新,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3 药品的存储按要求分类保存,并保持药房的整洁和卫生。
3. 配合质控部门的工作3.1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及验收工作。
3.2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检验和质量监测。
3.3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库存管理和异常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制度 (3)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4)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5)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6)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7)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 (8)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9)中药购进管理制度 (10)中药饮片验收和保管制度 (11)西药房工作制度 (11)中药房工作制度 (12)药师职责 (13)药剂士职责 (13)药剂员职责 (14)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特制订本制度。
2、药房业务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并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单位“药品购进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③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须注明有效期、签定日期,双方经办人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容。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药房应明确质量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药品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
3、验收员应根据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及时验收。
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6小时验收完毕。
5、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有关证明文件及数量进行逐一检查,具体容为: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③特殊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④验收进口药品,其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为规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7、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1、为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管理处方药,规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配人员须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发放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发放,调配或发放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发放,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发放。
药品发放人员不得更改处方容。
①药品发放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②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中的患者、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配;③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④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⑤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发放人员发放;⑥发放人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1、为方便消费者用药,规药品拆零使用行为,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标示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容的药品。
3、药房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发放工作。
拆零发放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4、药房应设立拆零专柜,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使用。
7、药品拆零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必有项目及医院名称、批号等一般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
8、应做好拆零药品使用记录,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使用起止期、操作人等。
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①违规采购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②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③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④发放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后果者。
3、一般质量事故①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②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质量的院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限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质量管理人员应在当天向分管质量的院领导报告,由分管质量的院领导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6、处理药品质量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措施不放过。
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1. 药房、库房在进出药品时严格执行药品的效期管理制度,入库验收时药品的外包装及瓶签应有明显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对没有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的及失效期前半年的药品,收货人员应拒绝收货。
2. 药品的存放,同种药品按有效期长短次序摆放,严格遵守药品的出库原则,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
3. 药品入库后三个月开始抽检质量,做好养护记录、以后每季一循环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失效期前半年的,每月循环抽检质量,及时与临床沟通尽快将药品使用并与采购办联系要求退货或换货。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4、药房应明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的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5、各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
6、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为加强本单位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其使用行为,根据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2、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