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2011版)
建设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一、建设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确定预算编制的级次和程序,并将其作为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依据。
(2)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预算的科学、合理和可行性。
2. 预算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预算编制应当包括工程造价预算和工程投资预算两个部分。
(2)工程造价预算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单价定额和定额细目等内容。
(3)工程投资预算应当包括建设工程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其他支出等内容,确保建设项目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3. 预算审核和批准的程序和要求(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情况,确定预算审核和批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建设单位应当将编制好的预算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 预算执行和监测的制度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执行和监测制度,确保预算的合理执行和监督。
(2)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预算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5. 预算追踪和评估的制度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预算追踪和评估的制度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的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二、建设工程决算管理制度1. 决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决算编制的级次和程序,并将其作为工程项目的决算依据。
(2)决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决算的准确、完整和合法。
2. 决算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决算编制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决算和工程投资决算两个部分。
(2)工程造价决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规范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工作,提高预结算质量,保障工程款支付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预结算组织1.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由总部下属的预结算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2.预结算部门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能力,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
三、预结算编制1.项目预结算编制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并由总部相关部门进行审定。
2.预结算编制需遵循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预结算编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施工组织、工程进度、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4.预结算编制材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费用分析表等,需要标明编制日期和编制人员。
四、预结算审查1.预结算编制完成后,需进行内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费用计算的合理性、文件的完整性等。
2.预结算审查应当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参与,包括技术、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
3.预结算审查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录审查意见和结论。
4.预结算审查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和结论及时通知预结算部门,并指导其进行修改完善。
五、预结算报审1.预结算报审应当由总部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包括技术、财务、法务等部门的人员。
2.预结算报审需确认预结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并核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
3.预结算报审需对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评估对总体工程造价的影响和调整措施。
4.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并成为项目最终的结算依据。
六、预结算管理1.项目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预结算部门需将预结算结果公示,并保持与项目各方沟通和协调。
2.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资金支付。
3.预结算部门需定期对已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并与验收部门核对结算结果。
4.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预算和结算文件、审查意见和结论、资金支付记录等。
建筑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预结算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的预结算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承包施工项目、机具租赁场地设施等修缮改造的工程预结算管理。
三、预算合约部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与预结算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结算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
(二)制定公司预结算管理办法,制定和下达全公司年度工程结算指标,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三)掌握市场动态,进行成本预测。
(四)具体组织工程项目的标价分离、成本过程控制和成本分析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项目部预结算管理工作。
(六)掌握项目对甲方的请款付款情况,审核分承包工程款支付文件。
(七)参与分包合同的洽谈,负责分包招标标底的编制,参与分包价格的确认。
(八)负责每月的请款工作,组织与甲方的工程结算。
(九)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的计算和审核劳务及分包的进度结算、中间结算、办理付款手续,(十)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和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预算人员的推荐、选拔,会同人力资源部做好调配、业务培训,取证及持证上岗工作。
(十二)协调解决工程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预算资料的收集(一)为保证预结算的准确性、真实性,保证工程资料得到完整、合理的保存,同时又能充分、正确的利用,预算部必须在平时做好部门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依据性资料、成果资料。
(二)预算合约部对所有收到的依据性资料,包括图纸、合同、确认价、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与预结算相关的往来函件等,均应建立台账并分类保管,台账在部门内共享,以便预结算人员查找。
(三)项目预算员须及时收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各种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工程合同:预算合约部在工程中标签订合同后,应将工程合同交项目资料室,预算员随时可以到资料室查阅。
2、设计变更单:项目资料员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当天内转发给预算员和相关人员。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工程预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工程量、工程费用等进行预先核算和评估的一项管理工作。
工程预结算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合理分配资源,促进项目进展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工程预结算的管理办法。
二、预结算编制1. 数据采集:施工单位需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数据进行采集,包括工程量、材料消耗情况、工人工时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成本核算: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对工程项目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包括施工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等。
核算时应依据相关合同执行标准和政府规定进行计算。
3. 预算编制:在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预结算表,明确每一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并计算总预算金额。
三、预结算审批1. 预结算报告编制:根据预算编制的结果,编制详细的预结算报告,包括工程概况、费用明细、预算依据等内容,并对预算金额进行解释说明。
2. 预结算报告审批:将编制好的预结算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或审批机构进行审批。
审批机构需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审批结果反馈:审批机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施工单位,明确是否通过预结算审批,或提出需要调整的要求。
四、预结算调整1. 调整依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项目可能会出现偏差或变动。
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调整的依据包括相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质量要求等。
2. 调整程序:施工单位需将调整信息书面通知审批机构,同时提交相应的调整依据和相关文件。
审批机构将对调整进行审查,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调整结果:审批机构应及时将调整结果反馈给施工单位,并在预结算报告中进行相应的修改。
五、预结算管理1.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2. 信息备案:施工单位需将预结算报告和相关调整信息进行备案,并在工程项目档案中妥善保存。
塔西南2011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预结算办法

关于印发《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2011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预结算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2011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预结算办法》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2011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预结算办法》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2011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预结算办法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了规范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查,合理有效地控制投资和成本,根据自治区、喀什地区及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的实际,对2011年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市政工程等的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预)结算工作规定如下:一、定额使用(一)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1.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1998)。
安装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2003)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06)。
2.费用定额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
3.安全文明施工费(HSE费):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以基本直接费中人工费为取费基数,一类工程费按4.15%计取,二类工程费按4.46%计取,三类工程费按5.14%计取,四类工程费按5.72%计取,此项费用单列,只计取税金,不参与取费。
4.土建定额解释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0年颁发的•有关应用问题的解释及文件汇编‣中相关规定。
(二)房屋修缮工程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9年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和相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HSE费):按照工程造价1%计取。
(三)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7年颁发的•全国统一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和相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HSE费):按照工程造价1%计取。
(四)市政工程执行国家2000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新疆维吾自治区2002年颁发的配套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2011版)

Q/ZJ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2011-12-28 发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1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1 目的为适应紫金矿业集团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集团范围内各级工程预结算机构的作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紫金矿业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管理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全资子公司、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组织体系、职责与权限范围3.1 建设工程预结算组织体系与人员管理3.1.1 紫金矿业集团在建设部设立预结算处,对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内部审核按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及项目建设单位三个层级进行管理。
3.1.2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归集团公司建设部管理,是集团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办理机构,由土建、矿建、安装等专业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以及工程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3.1.3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专业人员,在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资源的前提下,不足部分由集团内部调配或向社会招聘,有必要时可向紫金矿业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借用。
3.1.4 集团公司在有条件的区域公司设立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代理(机2构),可与其他职能机构合署办公,或设专、兼职岗位;暂无条件设立的,对区域公司所辖范围的预结算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3.1.5 项目建设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必要时,可由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委派预结算管理负责人。
项目建设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1.6 集团公司建立集团内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紫金矿业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各用人单位应予支持和配合。
3.2 工作职责3.2.1 集团公司建设部预结算处职责 a )参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制度、规范拟定;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建设的工程预结算定额;负责制订集团建设项目预结算定额的使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预结算管理办法为加强预结算管理,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控制现场消耗,提高预结算收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员工作职责1、按规定时间,完整、准确完成实物工程量计算及预算初稿编制,为现场现场各种劳动消耗、材料消耗、机械消耗提供准确的依据和标准。
2、及时提出备料计划并实行预控。
3、及时、准确上报施工产值年(月)报。
4、及时、准确做好工程盘点,建立完善计划统计台帐。
5、严格合同管理,负责对合同进行交底、评审;指导、协助签证办理,有效利用合同及签证办理,为专业公司创效。
6、认真及时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核算资料真实可靠,全面完整。
7、加强任务单、机械租赁管理,任务单实行实物总量控制,填写及时,审核认真;严格机械租赁合同、结算和审核,原始记录真实齐全,完整规范。
8、规范、完善各种基础台帐(预算、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实物量、备料计划收发等台帐)。
9、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尽职尽责完成自己的工作。
专业公司预算部门对项目预算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
项目预算员是专业公司预算部门派出人员,预算员不仅要对项目负责,还必须对专业公司系统负责,服从系统管理,信息反馈及时。
项目结束后,项目预算员自动归预算部门。
预算员在项目上要敢抓敢管,增强整体意识,加强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和联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预算员,予以奖励。
二、预结算管理基本内容及程序1、预算编制及工程结算1.1预算员和技术员(施工员)、钢筋工长应分别在到图后,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尽快计算出较准确的实物工程量,并进行对比减少失误,预算员以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预算初稿(施工产值在100万元以内七天内完成,100~500万元20天内完成,500~1000万元三十天内完成),并及时上报,专业公司要建立各项目预算台帐。
此作为强制性规定。
在预算初稿形成之时应分单位工程提出总体备料计划。
如工程量较大,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技术、工长突击计算工程量,以便协助预算员提出总体备料计划。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结算工作程序,工程(概)预结算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大修、维修工程等工程(概)预结算的管理。
2、(概)预结算人员的岗位职责2.1要尽职尽责、身体力行;遵纪守法,勇于反对和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谦虚谨慎、礼貌待人。
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和修养。
2.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和高估冒算,公正、合理、正确地计算工程费用,使国家建设资金得到合理利用。
2.3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预结算技能,根据政府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概)预结算的具体规定及施工合同,及时准确地编制(概)预结算。
2.4做好(概)预结算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积累,为选择最佳设计和施工方案提供经济分析和评价依据。
2.5按规定的程序审核(概)预结算,审查主材品种、规格、数量及用工量。
为进行施工组织,安排资金、材料、进度计划提供依据。
2.6参加图纸会审的技术交底,并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执行定额执行情况;进行有关(概)预结算方面的调查研究,合理准确地补充定额缺项子目及单价,为公司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基础资料。
2.7负责对所编(概)预结算的编制依据和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或解释。
3.(概)预结算人员的工作任务3.1对基建、技改项目,在可研阶段,提供有关的技术指标,在初步设计阶段,提供初步设计概算。
3.2在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3.2.1在工程施工前根据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主材品种、规格及数量,必要时作出施工预算。
3.2.2要根据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等资料,及时编制调整补充预算。
3.2.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月、季编制工程形象进度结算。
3.3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对分包单位进行审核,编制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结算书。
3.4编制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参与承揽或发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负责工程施工合同的签定。
3.5对工程项目工程量签证和里工签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公司“工程量及里工签证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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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J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2011-12-28发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1 目的为适应紫金矿业集团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集团范围内各级工程预结算机构的作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紫金矿业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管理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全资子公司、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组织体系、职责与权限范围3.1 建设工程预结算组织体系与人员管理3.1.1 紫金矿业集团在建设部设立预结算处,对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内部审核按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及项目建设单位三个层级进行管理。
3.1.2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归集团公司建设部管理,是集团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办理机构,由土建、矿建、安装等专业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以及工程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3.1.3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专业人员,在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资源的前提下,不足部分由集团内部调配或向社会招聘,有必要时可向紫金矿业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借用。
3.1.4 集团公司在有条件的区域公司设立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代理(机构),可与其他职能机构合署办公,或设专、兼职岗位;暂无条件设立的,对区域公司所辖范围的预结算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3.1.5 项目建设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必要时,可由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委派预结算管理负责人。
项目建设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1.6 集团公司建立集团内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紫金矿业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各用人单位应予支持和配合。
3.2 工作职责3.2.1集团公司建设部预结算处职责a)参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制度、规范拟定;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建设的工程预结算定额;负责制订集团建设项目预结算定额的使用管理办法。
b)指导、监督集团重要或限额以上项目的建设单位做好投资控制工作。
c)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对其进行检查、监督与指导;负责集团或限额以上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重要文件的专项审查。
d)负责指导或参与集团重要或限额以上项目工程施工的招投标;配合市场与运营部做好主要设备的招投标工作。
e)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预结算的归口管理工作,对其进行检查、监督与指导。
负责对符合制度规定标准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行抽查审核,须送中介审核的工程预结算可直接委托或提出委托建议,对口管理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
f)建立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调配集团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
g)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组织或参与集团重点项目、本土项目及权属公司重大项目的工程决算的审核工作。
h)协助做好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i)协助集团公司预结算专业人员的招聘、培养和考核工作,并对区域公司、重点建设项目主要预结算专业人员的任职、奖惩提出建议。
j)完成集团公司和建设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职责负责对紫金矿业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监督、指导等,具体包括: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集团公司规定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b)负责组织集团公司规定限额以上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c)提出关于紫金矿业集团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的建议;d)负责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委托和信用确认工作,对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及提出反馈意见;e)配合建设部预结算处做好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f)配合建立紫金矿业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紫金矿业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g)参与紫金矿业集团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同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h)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i)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3.2.3 区域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部门(岗位)职责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监督、指导等,具体包括: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规定限额内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b)负责组织规定限额内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c)提出关于本区域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的建议;d)负责本区域及所属公司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委托和信用确认工作,对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及提出反馈意见;e)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f)建立本区域范围内的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并及时向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报送,统筹调配本区域范围内的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服从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人员统筹调配;g)参与本区域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同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h)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i)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3.2.4 项目建设单位工程预结算人员职责负责对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等工作,具体包括: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规定限额内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b)负责规定限额内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c)负责收集本单位的有关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的信息,提出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的合理化建议;d)建立内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并及时向区域公司报送,服从区域公司、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人员统筹调配;e)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同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f)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g)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3.2.5 集团子公司产权代表职责集团各子公司产权代表应促成所在公司将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转化为所在公司的相应制度或规定,并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
3.3 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权限3.3.1工程预算编制、审核权限3.3.1.1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编制紫金矿业集团所有建设工程的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编制,也可委托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预算也可由施工单位编制。
3.3.1.2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审核集团公司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由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初步审核后,送区域公司或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审核,由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限额自行组织。
3.3.2 工程结算审核权限工程结算在紫金矿业集团内部实行分级审核制,规定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由项目建设单位一级审核,规定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由项目建设单位与区域公司两级审核或由区域公司与预结算中心两级审核。
凡达到规定限额由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内部终审的预结算,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的,统一委托集团公司合作的中介机构终审定案。
3.3.2.1全资和控股子公司a)100万元以内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决)算由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审核,预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复核,由单位负责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再送中介审核;b)100 万元~1000 万元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文件由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后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审核;c)1000 万元~2000 万元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文件由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区域公司复审后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审核,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可抽样复核;d)2000 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文件由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区域公司复审后委托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和集团合作的中介机构终审。
3.3.2.2参股子公司5000 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文件由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可根据需要委托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和集团公司合作的中介机构终审。
3.3.2.3紫金山金铜矿a)100 万元以内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决)算由紫金山金铜矿预结算管理部门审核,预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复核,金铜矿分管建设领导审定;b)100 万元~2000 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文件,由紫金山金铜矿预结算管理部门审核后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可抽样复核;c)2000 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文件由紫金山金铜矿管理部门初审,委托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和集团公司合作的中介机构终审。
●另,《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的通知》(紫金建[2011]293号)又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工程预结算的集团化统筹管理和配合区域公司做好服务工作,要求全资和控股企业1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由项目建设单位和区域公司初审后,送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和委托集团合作的中介机构终审。
1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由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后,原则上送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终审。
集团公司直属单位的工程预结算需委托中介单位审核的,要求送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终审。
4 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依据4.1 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的政策依据:a)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b)企业定额、现行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和其他专业工程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单位估价表、有关费用规定等文件;c)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现行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e)材料与构配件市场价格、价格指数;f)施工企业取费等级等。
4.2 编、审建设工程预算依据的资料:a)经批准的拟建项目概算文件;b)经过批准和会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图集;c)工程地质勘察资料;d)建设场地中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e)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f)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g)其他有关资料。
4.3 编、审建设工程结算依据的资料:a)施工承发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协议(包括补充协议),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b)招标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c)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d)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e)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f)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经过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g)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h)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资料等;i)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