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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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工业生产中的电气仪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但其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公司制定了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全公司范围内严格执行。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在使用电气仪表时,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做到谨慎、细致。
2. 预防为主本公司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加强对电气仪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预防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本公司采取人员素质和技术配合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法,确保电气仪表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
三、责任与义务1. 主管部门的职责本公司领导组对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负最终责任,并设立专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保障安全生产。
2. 负责人员的职责负责设备和公司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能够正确、有效地管理和维护设备。
3. 操作人员的义务使用电气仪表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认真检查设备状态,正确、稳定运行,加强设备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现象。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检查设备负责人定期对电气仪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电器接线、电缆线路、接地线路和设备本身的完好程度等方面。
2. 日常维护设备负责人对电气仪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功能完好。
3. 安全标识电气仪表设备周围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识,并根据安全标识要求进行操作,防止潜在的风险。
4. 应急处理设备负责人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设备故障排除和事故处置措施,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5. 安全教育公司应向所有使用设备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充分了解电气仪表设备的风险和预防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违章处罚与奖励对于严重违反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实施追究责任的制度。
同时,对于杰出的贡献和好的工作表现,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3篇)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规定,旨在保障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针对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规定,总字数约20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工作环境的电气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管理要求: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人:每个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监督检查: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第七条备案登记: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第八条奖惩制度:对于违规操作、违规使用、违规维修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第九条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新投运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 外观无损坏,电气连接可靠,不得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配备完善的过电流、过载、漏电等保护装置。
4.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使用:1. 不得超过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
2. 禁止在电气设备的周围涂抹易燃物质。
3. 禁止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未经授权的改动和调试。
4. 禁止将电气设备用于非其定位的功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维修维护:1. 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
2. 维修过程中必须断电,并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和防护设备。
3. 不得私自使用不合格的零部件或组装不合格的配件。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1. 电气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
电气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电气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仪器、仪表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可靠、有效利用,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运行的连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并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权限和要求,规范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单位要求,具备齐全的相关证书和合格证明。
第二章采购和验收管理第六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采购应当按照采购计划和程序进行,采购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评标和定标等工作。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条件和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价,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对所采购的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进行验收,验收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九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验收记录应当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资料及合格证明等信息,并签订验收合格证明。
第十条对于未通过验收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采购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退货或索赔,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技能和经验。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使用应当符合设备的设计使用条件,不得超负荷使用或非法改装。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和传递信息,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运行状况的监测和检测,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维护和保养管理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设备的要求和使用情况进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要求的技能和经验。
电器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器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电器是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电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电器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旨在维护电器使用安全,减少电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权益。
二、安全责任1. 所有电器使用者都有责任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各级管理者有责任妥善安排相关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电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维修人员有职责及时处理电器设备的故障,确保设备及时修复。
三、电器设备维护与修理1. 员工应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
2.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对电器设备进行维修和修改。
3. 维修和修理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进行维护和修理。
四、电器设备安装和用电管理1. 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范,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各类电器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存在潜在风险。
3. 电器设备的接地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电器设备使用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电器设备使用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适当的急救措施。
2. 事故原因应及时调查,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电器设备使用事故的相关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六、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1.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电器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电器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2. 定期开展电器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八、结束语本电器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电器设备使用安全,维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各级管理者、维修人员和员工都能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环境。
科室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科室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室内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科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空调等所有需要电力供应的设备。
第三条科室领导是电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科室内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电器设备的采购和验收管理第四条科室领导要组织专人负责电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前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具备资质和信誉的供应商。
第五条在电器设备到货后,负责验收的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的外观、工作性能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第六条验收合格的电器设备要按照规定的位置摆放,并做好编号标识,保持整洁,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七条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八条科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操作。
第九条在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避免长时间待机引起火灾等安全隐患,保护设备。
第十一条禁止在设备周围堆放杂物,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风畅通,防止设备过热造成事故。
第四章电器设备的维修管理第十二条科室领导要及时设立维修保养专门小组,负责对电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现电器设备故障或有异常现象时,要及时通知维修小组进行维修处理,禁止擅自拆卸设备。
第十五条在维修过程中,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避免造成二次故障。
第五章电器设备的报废处理第十六条科室领导要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年限和使用情况进行报废处理。
电仪安全管理制度

电仪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电仪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电仪设备安全管理的各级责任人员及其职责,确保安全责任的层层压实。
2. 设备管理规定:规定电仪设备的配置、调整、维修、清洁等各项管理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巡检与维护制度:建立针对电仪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作业安全规程:明确电仪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流程、应急措施等,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5. 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规定电仪设备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程序,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流程等,确保及时准确地处理和报告事故。
6. 培训和考核制度:规定电仪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包括安全教育、操作技能等,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7.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规定电仪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人员的人身安全。
8. 安全监控和评估制度:建立电仪设备的安全监控和评估机制,包括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电仪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保障电仪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电仪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仪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电仪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电仪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目标是将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系统,确保电仪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通过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的培训,防范和避免电仪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在公司内对电仪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和维护时,都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责任第五条公司设立电仪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电仪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电仪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培训、考核和检查;2. 组织对电仪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3. 组织对电仪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试运行;4. 组织对电仪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5. 负责电仪设备排故和事故处理工作;6. 进行电仪设备事故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
第七条电仪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人员包括:1. 电仪安全主管: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督促电仪安全管理工作;2. 电仪安全专员:负责电仪设备的安全检查、排故和事故处理工作;3. 员工培训专员:负责电仪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4. 电仪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电仪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公司领导层对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确保电仪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三章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九条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检修:电仪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2. 设备运行:电仪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 设备维护:电仪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维护规程进行设备保养,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修复;4. 安全检查:定期对电仪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5. 事故处理:对于电仪设备事故,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管理和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家电以及各类工业设备。
第四条电器设备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电器设备的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电器设备的选购与验收第五条所选购的电器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销售凭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六条电器设备的选购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功率和规格,并确保设备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
第七条电器设备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对设备进行外观、标签、电压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电器设备,应及时上岗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予以返厂或修理。
第九条电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对验收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第十条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安装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与电源的连接牢固可靠,线缆绝缘良好,并有相应的过载保护装置。
第十二条电器设备在正式使用前,应进行运行试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设备的电线、插头、开关等部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
第十四条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并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带电状态下进行修理。
第四章电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五条使用电器设备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使用规范。
第十六条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第十七条需要长时间不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断开电源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已过期或损坏的电线、插头、开关等设备。
第十九条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周围通风良好,并定期清理设备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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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319-95 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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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气安全管理1 电气运行安全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生字[1977]第113号)。
1.2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3 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4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1.5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1.6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1.7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
1.8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9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安全距离。
1.10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12 供电部门与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13 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13.1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量电流。
1.13.2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
1.13.3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3欧姆。
1.13.4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
1.13.5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试检查。
1.13.6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
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主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
1.13.7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险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
1.13.8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接入电场。
1.13.9高压配电间应设专用接地闸刀,在除雾(尘)器停用或检查时将高压输出接地。
1.14 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 电气检修安全2.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非电工和无证者不得从事电气检修工作,电气检修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2.2 一般情况下,不应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
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醒目标示牌,工作未结束,严禁任何人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2.3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
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
2.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挥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2.6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2.6.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6.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2.6.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2.6.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2.6.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
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输汇报手续。
2.6.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
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2.7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 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
2.8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合适的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2.9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审批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 接用临时电气线路规定3.1 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急需架设、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前,使用部门应填写“临蛙线路审批表”,报送动力科,经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予以批准,并应明确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架设、安装。
3.2 电工在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查全“临时线路审批表”,方可进行架设、安装,否则有权拒绝。
3.3 临时性用电时,不论每台电器设备本身有无控制开关,均应在靠近该设备的墙上或柱上,加装控制开关及保障熔丝,其防护罩应完整无缺,在室外应有防水保护,开关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
3.4 接用临界时线使用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三个月),超过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经批准安装使用不满一个月的临时线,在使用期满,需继续使用,必须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手续,报动力科批准,但前后时间相加不得超过一个月。
3.5 临时线使用期满,使用部门必须在期满后的一天内拆除,动力科负责复查,如发现不拆除,动力科有权责令拆除。
凡因未拆除临时线而由此发生事故,要追查使用部门责任。
3.6 临时线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确系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员负责。
3.7 在易燃、易爆车间、场所、仓库、罐区等和吊机旋转摆度范围内及附近周围不得架设临时电线。
3.8 临时电线与设备、水管、蒸汽管、门窗等距离应在3米以外(水平重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不低于6米。
3.9 临时电线应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并禁止超负荷进行。
线路装置要采取固守悬空架设或沿墙铺设,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可靠的防护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防护。
3.10临时电线严禁采用“一地一线”制安装电器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的马达等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3.11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安装好的临时线。
拆除临时线前应先切断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如必须保留导线,应将电源切断,将线头包以绝缘布带。
[内容是电一族网收集于网络]3.12临时用电设施应有专人维护,定期检修和试验。
4 使用移动电具的安全规定4.1 移动电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
操作时应二人以上进行,一个操作,一人监护。
4.2 使用的移动电具应具有双“回”字标记。
4.3 工作前要检查开关、导线的绝缘是否良好,导线不应置于高温或热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锐物质损伤导线。
4.4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5 在潮湿或含酸类物质的场所宜戴绝缘手套,应穿胶鞋或用绝缘垫板等措施。
使用中发现外壳有漏电或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继续使用。
4.6 工作完毕或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二)仪表安全管理1、仪表设备的采购1.1根据生产的需要,由电仪车间填写“采购物品计划表”经设备动力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供应部门实施采购。
1.2新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2、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2.1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2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的校准。
2.3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仪表车间保存。
3、仪表设备的使用3.1使用部门保证仪表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3.2仪表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3仪表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3.4对使用仪表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必要时应进行培训。
4、仪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1使用部门应配合仪表车间对仪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仪表车间应对所有仪表设备建立台帐,包括①名称②设备类型③购进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现存位置⑥检定期限⑦目前状况。
5、仪表设备的失效处理5.1仪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仪表车间申报送检。
5.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处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5.3仪表设备的报废。
仪表设备报废经质检处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