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跨越架搭设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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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概述 0

1.1 编制目的 0

1.2 编制依据 0

1.3 适用范围 0

1.4 施工概况及工程量 (1)

2 施工方案选定 (1)

2.1 一般常用的跨越架搭设形式 (1)

2.2 本工程使用的跨越架搭设形式选择及分析 (3)

3 施工准备 (3)

3.1 质量技术准备 (3)

3.2 人员准备 (3)

3.3 机具和材料准备 (3)

3.4 现场布置 (4)

4 进度要求 (5)

5 施工过程 (5)

5.1 工艺流程 (5)

5.2 施工方案 (6)

5.3 搭设跨越架的技术要求 (7)

6 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9)

6.1 风险预测及控制措施 (9)

6.2 安全施工作业票 (12)

6.3 文明施工与环保 (13)

7 应急措施 (13)

7.1 应急组织机构 (13)

7.2 基本原则 (13)

7.3 紧急联络 (13)

7.4 应急救援措施 (14)

1概述

1.1编制目的

确保实现文宾(城五)-韩村110kV线路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计划和目标,满足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满意的工程,全员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施工为安全运行服务”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认真学习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按设计图纸、验收规范施工;认真执行程序文件,加强工序控制;认真执行本工程制定的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安全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积极联系监理、设计部门,认真听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宝贵意见,确保本工程架线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1.2编制依据

1.2.1《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SDJJS2-87)。

1.2.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国家电网安质〔2016〕212

号)。

1.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11〕664号。

1.2.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1.2.5《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T 5106-1999)。

1.2.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

187-2015。

1.2.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送电工程分册。

1.2.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

建/3)176-2015。

1.2.9《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5

1.2.10公司和业主及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3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文宾(城五)-韩村110kV线路工程的一般跨越架搭设、看护、拆除等施工工作。

1.4施工概况及工程量

经过现场勘测了解,对主要交叉跨越情况进行了统计,详见下表。

2施工方案选定

2.1一般常用的跨越架搭设形式

跨越架的类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电压等级、不同性质的跨越架:

2.1.1甲型架:适用于架高超过15m的35kV及以上电力线跨越架。

结构型式:双面双排桁架、且封顶;•顺线路装斜撑杆对地夹角不大于60°,架顶要打拉线。架子平面内装十字和方框撑杆;双排架的两平面间装设叉型撑杆,如下图:

结构型式:双面桁架、封顶。顺线路侧面设斜撑杆及稳固拉线,斜撑杆及稳固拉线

对地夹角不大于60度,桁架平面内装设十字撑杆和人字撑杆,平面内装设叉杆。

2.1.3 丙型架:适用于搭设跨越公路、Ⅱ级通讯线路及低压配电线路等架子。

结构型式:双面桁架,并封顶,架子平面装设十字撑杆或人字撑杆,顺线路装设斜撑杆。如下图:

撑杆撑杆撑杆

2.1.4 甲、乙、丙型架的封顶形式有尼龙绳和杉杆(竹竿)两种形式,如下图:

杉杆(竹竿)封顶尼龙绳封顶尼龙绳绑扎叉杆

横杆

2.1.5 丁型架:适用于跨乡村大道、Ⅲ级通讯线路、•广播线的架子。

结构型式:为单面A 型桁架,平面内装十字撑杆,顺线路设支撑杆,如下图:

撑杆撑杆

2.2本工程使用的跨越架搭设形式选择及分析

本工程部分跨越可选用以上跨越架搭设形式,特殊跨越需根据本工程制定的专项特殊跨越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施工准备

3.1质量技术准备

3.1.1凡参加搭设跨越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熟练掌握跨越架的搭拆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及安全距离要求,并设安全监护人。

3.1.2凡跨越公路、电力线、通讯线和交通车辆、人、畜频繁通过的乡村大道以及果园和大棚均应搭设跨越架。通过一般的土路可不搭设跨越架,但需采用挖地槽的方法将牵引绳和导引绳埋入地下,并设专人监护。

3.1.3对搭设跨越二级及以上的公路、35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和Ⅱ级及以上的通讯线路的跨越架时,均应由项目经理部派人事先与被跨越物所属单位取得联系,办理必要的协议,施工时邀请对方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护。所搭跨越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验收。

3.1.4凡跨越10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Ⅱ级以下通讯线路、乡间公路和果园、大棚的跨越架,由施工队组织检查验收。其余跨越架由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

3.1.5搭设跨越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搭设时必须遵守技术要求和安全工作规程,不经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1.6被跨越的带电线路采用重合闸装置时,跨越前项目经理部应向带电线路的运行单位申请退出重合闸,若开关跳动时不得强行送电。

3.1.7各类跨越设施,应有明确的高度、宽度、长度、封顶措施、与被跨越物的安全距离、架体拉线、锚桩等要求,以及架体本身的要求。

3.2人员准备

施工队安排两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不少于8人,负责跨越架搭设施工工作。放线时每处跨越架应设有不少于2名专职看护人员。

3.3机具和材料准备

3.3.1 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的强度,要求在发生断线或跑线事故工况时能承受冲击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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