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贷款基础知识及实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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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贷法律分析案例(3篇)

个贷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018年5月,张某为了购买一套位于该市某住宅区的房产,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经过审批,张某获得了1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年利率为4.9%。

贷款合同约定,张某需在每月的20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在贷款期间,张某由于工作变动,收入不稳定,导致其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2019年7月,张某未能按时偿还当月贷款本金及利息,银行遂向张某发送了催收通知书。

张某在收到通知书后,并未采取任何还款措施。

2019年9月,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逾期利息及滞纳金。

张某辩称,由于收入减少,其无力偿还贷款,请求法院判决其免除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

二、法律分析1. 贷款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张某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 贷款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张某应承担逾期利息及滞纳金的违约责任。

3. 免除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9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减少或者免除其部分或者全部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张某辩称其无力偿还贷款,请求法院判决免除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考虑以下因素:(1)张某的还款能力:法院需调查张某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2)张某违约的原因:法院需分析张某违约的原因,如收入减少、家庭变故等,判断其违约是否具有合理性。

(3)张某的过错程度:法院需分析张某在违约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故意拖延还款、隐瞒收入等。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防控要点主要有三大方面,即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及流程管理.(一)操作风险1、内部欺诈一是隐瞒客户不良信用记录。

当信用记录为“查无此人信息”,且打印件上身份证号码与基本资料中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时;当个贷档案(正本)中信用报告为复印件时;当打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时;当借款人、财产共有人和财产所有人信用报告不全时。

二是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评分。

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与贷款申报材料不一致时;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收集不全时。

三是隐瞒重大风险.当对调查报告表述存在异议时;当调查报告所举数据、证明材料等收集不完善、不充分时。

四是假名、冒名贷款。

当客户经理拒绝检查人员检查指定客户的贷款时,贷款资料中申请人前后签字明显不符时,建议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基本情况;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且材料瑕疵较多的借款人,建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

五是抵押物不符合担保准入规定.核对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查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与其身份证件和户口是否相符,财产所有人是否为未成年人.2、外部欺诈一是收入证明虚假。

应向借款人收入证明开具单位调查其职务、级别、收入等情况;借款人如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应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租赁收入、股本分红等)。

二是购房行为不真实。

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销售等情况;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知悉借款人对房屋情况的了解程度,了解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销售合同的备案情况.三是资金用途不真实。

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手查询,核实交易合同的真实性;核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直接将信贷资金划转入个人投资参股的法人类企业账户;发放贷款时严格核查借款人账户是否为资本投资账户.四是汽车购销行为不真实。

信用社银行五级分类自然人贷款分类案例

信用社银行五级分类自然人贷款分类案例

信用社(银行)五级分类自然人贷款分类案例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正常类案例一:张民民一、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张民民是庞家堡镇白庙村村民,年龄 45 岁,家庭成员 4 人,主要从事种植业,有耕地 10 亩,家有资产房屋 4 间,价值 1.5 万元,牲畜一头,价值 2000元,其他资产 1 万元。

年收入 1.5万元,信用观念强,无拖欠信用社贷款记录,信用等级:优秀。

二、贷款基本情况借款人:张民民清分截止日期:今年 11月 5 日贷款余额: 5000 元贷款期限:今年 1 月 3 日—今年 12月 3 日贷款种类:短期贷款用途:买化肥、籽种三、分析:借款人贷款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等级:优,家庭财产 2.7 万元,年收入 1.5 万元,贷款未到期,属正常。

四、分类结果:该笔贷款 5000 元属正常类。

2、关注类:案例二:王铁龙借款人王铁龙是庞家堡镇白庙村村民,年龄 50 岁,家庭成员 4 人,主要从事种植业,有耕地 8 亩,家有资产房屋 4间,价值 1.3 万元,牲畜一头,价值 1500元,其他资产 8000 元。

年收入 1.2万元,信用观念强,无拖欠信用社贷款记录,信用等级:较好。

二、贷款基本情况借款人:王铁龙清分截止日期:今年 11月 1 日贷款余额: 5000 元贷款期限: 2003年8月3日-今年 8月3日贷款种类:短期贷款用途:买化肥、籽种三、分析:借款人贷款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等级:较好,家庭财产2.25万元,年收入 1.5万元,贷款逾期 88 天,属关注类。

四、分类结果:该笔贷款 5000 元属关注类。

3、次级类案例三:武太一、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武太是庞家堡镇白庙村村民,年龄 52 岁,家庭成员 4 人,主要从事种植业兼养殖业,有耕地 5 亩,家有资产房屋 4 间,价值 1.1万元,养猪10头,价值 1 万元,其他资产 2000元。

年收入 8000 元,信用观念较强,无拖欠信用社贷款记录,信用等级:较好。

征信案例及分析

征信案例及分析

征信案例及分析
(一)个人征信案例
2011年4月,某客户前往我行某支行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15万元,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除在工商银行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12.4万元外,在另一家银行为他人担保20万元,且已逾期5次。

鉴于该客户存在不良记录,且贷款的每月还款额度超过了个人收入的50%以上,我行做出了拒贷决定。

(二)企业征信案例
在2011年10月,某皮毛公司向我行某县支行客户经理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20万元、用于收购皮毛。

我行客户经理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拖欠其他银行贷款利息的情况,获知该信息后,客户经理立即展开了专门的调查、走访,确认事实后,联社及时中止了此笔业务的办理。

(三)分析
以上案例充分显示了征信系统的作用。

对金融机构而言,金融机构通过征信系统实现了信息共享,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大大降低。

在全面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运营状况和信用风险水平等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以识别高风险客户,防范贷款风险,保障银行信贷安全。

同时,对于客户,通过事实可
以引导其诚实守信, 提高自身的信用意识,重视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最终达到和金融机构形成良性互动。

消费信贷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消费信贷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信贷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在消费信贷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关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消费信贷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消费信贷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消费者(以下简称“王某”)在某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了一笔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买一辆汽车。

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本金为20万元,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为3年。

王某在签订合同时,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也未咨询专业人士。

在还款过程中,王某发现贷款合同中存在多项不利条款,如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还款罚息等。

王某认为这些条款不合理,遂向金融机构提出异议。

双方协商未果,王某遂将金融机构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法律关系本案中,王某与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了消费信贷法律关系。

王某作为借款人,享有使用贷款的权利,同时也承担按时还款的义务。

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享有收取利息的权利,同时也承担保证贷款安全回收的义务。

2. 法律风险(1)合同条款不明确:本案中,王某在签订合同时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导致对合同中的不利条款缺乏了解。

这给王某带来了法律风险,使其在还款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

(2)提前还款违约金:金融机构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还款违约金,这可能导致王某在提前还款时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3)逾期还款罚息:金融机构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了逾期还款罚息,这可能导致王某在逾期还款时承担高额的罚息。

3.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

四、防范措施1. 加强合同审查在签订消费信贷合同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个贷法律分析案例及分析(3篇)

个贷法律分析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市民张先生,因经营一家小型餐饮店,资金周转困难,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了个人经营性贷款。

在贷款过程中,张先生与银行签订了《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发放后,张先生按时还款,但在贷款期限的最后一年,由于餐饮市场竞争激烈,张先生的餐饮店经营状况不佳,无力偿还银行贷款。

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先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张先生则辩称,由于餐饮市场竞争激烈,自己的餐饮店经营状况不佳,无力偿还贷款,请求法院判决免除其部分利息。

二、法律分析(一)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张先生与银行签订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借款合同的履行1. 借款人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张先生在贷款期间,按照约定按时还款,履行了借款人的义务。

2. 借款人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张先生在贷款期限的最后一年,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构成违约。

(三)借款人免除部分利息的请求1. 合同约定根据《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的约定,年利率为6%,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

合同未约定免除利息的情形。

2. 法定减免利息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张先生辩称,由于餐饮市场竞争激烈,自己的餐饮店经营状况不佳,无力偿还贷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餐饮市场竞争激烈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张先生不能免除部分利息。

三、法院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认为:1. 张先生与银行签订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合法有效。

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基础知识

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基础知识一、基本信贷政策(一)借款的基本条件1、受理个人消费类贷款须具备的条件个人消费类贷款借款人及担保人年龄须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业务经办行所在地的有效居住证明或其他证明其在当地有固定职业、稳定居所的证明材料。

2、借款人及担保人婚姻状况对申请借款时婚姻状况为离异、未婚或丧偶的借款人或担保人,谨慎办理个人消费类贷款。

3、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人夫妻双方须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且无劣迹及不良嗜好。

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受理贷款申请:(1)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中近2年内有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夫妻双方各自征信报告中逾期月份数超过 8次或最长逾期月数大于2的;(2)借款人夫妻双方近3个月内贷款有逾期记录的;(3)借款人夫妻双方近3个月内贷记卡有逾期记录且逾期月份数超过1次的。

由金融机构出具的借款人信用报告逾期记录非本人恶意造成的合理佐证材料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借款人、担保人年龄的规定(1)借款人的年龄控制在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岁,各产品政策中有年龄限制的以更严格的产品政策为准;(2)保证人的年龄控制在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岁;(3)抵押人、质押人的年龄控制在贷款到期日不超过70岁。

(二)贷款用途禁止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

个人消费类贷款资金应用于借款人本人及家庭(家庭仅限于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消费支出。

其中个人购房类贷款(包括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以及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以及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只能用于特定用途资金需求,其他个人消费类贷款可满足的家庭消费用途包括:(一)支付自用住房的装饰、装修费用;(二)支付购买家具家电等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费用;(三)支付境内外旅游费用;(四)支付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就读于国内外大学、研究生院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用;(五)购买家庭自用汽车(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不适用);(六)其他合理的个人综合消费用途。

信贷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某,男,35岁,某公司职员。

2015年5月,李某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10万元。

李某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由于个人消费需求,经常进行透支消费。

然而,由于李某未能按时还款,导致信用卡透支额度逐渐增加。

2017年3月,李某信用卡透支额度已达15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5万元。

某银行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催收,但李某仍未还款。

某银行遂于2017年4月向李某发出书面催收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归还逾期款项。

然而,李某仍未采取任何还款措施。

2017年5月,某银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归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5万元及逾期利息、滞纳金等。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信用卡透支行为是否合法?2. 某银行是否已尽到催收义务?3. 李某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三、法院审理过程1. 证据审查某银行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李某与某银行签订的信用卡合同;(2)李某信用卡透支明细;(3)某银行发出的催收通知;(4)李某信用卡透支逾期记录。

李某对以上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其收入有限,无力偿还信用卡透支款项。

2. 法院认定事实法院经审理查明:(1)李某与某银行签订的信用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李某在信用卡透支期间,未按时还款,构成信用卡透支逾期;(3)某银行已通过电话、短信、书面催收等方式向李某催收逾期款项,尽到了催收义务;(4)李某在收到催收通知后,仍未采取还款措施,具有过错。

3. 法院判决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法院认为:(1)李某的信用卡透支行为合法;(2)某银行已尽到催收义务;(3)李某应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判决李某向某银行归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5万元及逾期利息、滞纳金等。

四、案例分析1. 信用卡透支行为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信用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李某与某银行签订的信用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李某的信用卡透支行为合法。

个人贷款案例分析

个人贷款案例分析篇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案例分析报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案例分析报告一、含义概述个人住房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住房的贷款。

商业银行为降低风险,个人住房贷款都要求用借款人购买的住房作抵押,所以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典型的抵押贷款。

二、进展历程1、个人住房贷款的初步开展1985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首笔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揭开了我国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序幕。

1990年,广东省江门市、佛山市等地借鉴___的楼宇“按揭”方式,推出“供楼”贷款业务。

1992年建设银行领先开办职工购建房抵押贷款业务和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全面进入了消费信贷业务的阶段。

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下发了《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安居工程住房抵押贷款暂行方法》。

2、个人住房贷款的暂停与复原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金融机构不得擅自开办抵押贷款。

在接到人民银行通知后,各金融机构在一段时间内停办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1996年9月以来暂停7个月后重新在全国全面推开,标记着个人住房贷款进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3、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高速进展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多次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宽松使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得到了极大的进展,贷款余额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

2021年以来建设银行基本形成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基本框架和制度依据,并在全国开头实施个人住房贷款“乐得家”品牌战略。

三、规模进展1、2021年建行个人贷款余额超万亿,新增住房贷款占个贷比例的98%。

建行个人贷款增长32.49%至10884.59亿元,占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2.58%;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长41.35%至8525.31亿元。

2、截止到2021年,建行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超过 2.6万亿元,累计服务1亿职工,向800多万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金额超过1万亿元,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进展和百姓安居供应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信贷业务案例分析

信贷业务案例分析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信贷业务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信贷业务的核心在于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合理配置资金,并确保贷款能够按时回收。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信贷业务的运作过程和关键要点。

案例一:个人消费信贷小王是一位年轻的上班族,月收入稳定在 8000 元左右。

他最近想购买一辆价值 15 万元的汽车,但手头资金不足,于是向银行申请了 10 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期限为 3 年。

银行在接到小王的贷款申请后,首先对他的个人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估。

通过查询小王的个人征信报告,发现他过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信用卡还款也一直按时。

此外,银行还要求小王提供了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等资料,以进一步核实他的还款能力。

经过综合评估,银行认为小王的收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最终批准了他的贷款申请。

在贷款发放后,小王按照约定每月按时还款,贷款顺利结清,没有出现逾期情况。

这个案例中,银行在进行信贷决策时,充分考虑了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对于个人消费信贷来说,借款人的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是银行批准贷款的重要依据。

案例二:小微企业信贷_____公司是一家成立不久的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 5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 1 年。

银行在受理该企业的贷款申请后,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银行工作人员不仅查看了企业的财务报表、纳税记录等资料,还实地走访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市场销售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同时,银行还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信用状况和从业经验进行了评估。

经过综合分析,银行认为该企业虽然成立时间较短,但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企业负责人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然而,由于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物,银行最终决定在要求企业提供一定比例保证金的前提下,批准了这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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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制度是根据居民的家庭收入与资产、已发生的借贷与偿还、信用透支、发生不良信用时所受处罚与诉讼情况,对个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随时记录、存档,以便于个人信用的供给方决定是否对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

个人信用记录的主要形式为: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评分和个人信用档案三种主要形式;反映个人信用状况有两种形式,即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评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信用制度非常重要,个人如何有效地利用信用产品,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显得更为重要。

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10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一、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10倍,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银行个人小额无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个人贷款(个人诚信贷款),放贷额度(5万-50万),贷款地区(全国),期限1-5年 (贷款利率:月利率百分一点五(1.5%))。

条件要求:(A)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家庭详细地址,家庭固定电话。

条件要求:(B)公司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后可在1-2小时内给予客户肯定回答是否批款,最快2小时以内下款。

2:企业贷款:放贷额度(10万-500万),贷款地区(全国),期限(1-5年)贷款利率:(月利率百分一点五(1.5%))。

条件要求:(A)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条件要求:(B)公司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后可在1-2小时内给予客户肯定回答是否批款,最快1-2天以内下款。

个人无抵押小额贷款案例分析
实例分析:如果无抵押无担保,想办理个人小额贷款,1万左右,有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吗?条件严苛吗?
解答: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2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贷款人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各开办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

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一、借款人条件
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期限、利率
(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

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三、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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