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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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办法7篇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办法7篇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办法7篇电气设备治理制度篇一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部门负责,详细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展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全部电气设施进展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准时发觉和消退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治理使用人要马上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电气设备治理制度方法篇二1、凹凸压电气设备的试验(1)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展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展测定。

(2)对于井下运行的凹凸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展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展测定。

(3)新安装的凹凸压电气设备,必需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4)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需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2、绝缘油试验(1)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需进展耐压试验,合格前方可参加。

(2)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抓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展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3、接地检查(1)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展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需于每年四月一日前完毕。

(2)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需进展一次。

4、继电爱护及漏电爱护(1)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需进展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准时更换。

(2)井上过流继电器爱护装置每年必需做一次继电爱护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需依据负荷状况做过流整定。

(4)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展一次整定校验。

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准时按负荷进展整定。

电气设备治理制度篇三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特别,虽能连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1)一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马上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严峻,虽尚可连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逼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规划,作缺陷消退处理。

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电气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化生〔2004〕931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气设备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可持续发展;(二)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三)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实现电气设备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三条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包括:发电、供电和用电设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公司电气管理,实行“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公司动力计量部是公司电气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面管理各单位电气设备,指导各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电气管理工作;(二)负责贯彻上级发布的电气管理规章,制定公司电气管理规章,组织编制公司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三)负责组织或参加编制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四)负责审查新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的电气设计和电气设备更新、报废计划,组织主要电气设备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设备购置、进厂验收等;(五)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主要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审核检修和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六)负责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活动,抓好电力系统和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技术鉴定工作;(七)负责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八)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管理、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九)负责有计划地培养电气专业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继续工程教育;(十)负责组织或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及管理办法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及管理办法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及管理方法电气设备作为企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保障生产安全和正常运转,必需定期进行运行维护及管理。

本文从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等方面提出相关方法,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

一、安全使用1.1设备安装为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安装时必需遵守相关规定及标准,安装人员应具有肯定的专业学问和阅历。

在设备安装时要注意以下内容:1)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充足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离易燃易爆物品、高温物质及腐蚀性物质等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2)设备的支撑布置应坚固结实牢靠,支撑面积宜大,底座垫片应平整,确保设备平稳;3)设备的接地必需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接地端子应牢靠有效,接地线径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不超过规定值;4)设备的进出线口必需符合要求,不应有漏电现象,应保持清洁、乾净。

1.2使用细节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以下是使用中需要注意的细节事项:1)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各电器元件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2)设备使用中,应常常检查设备的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假如发觉异常要适时处理;3)对于简单受外部因素干扰的设备,尽量避开在恶劣环境下使用,如高温、潮湿、尘土等;4)要配备保险丝等保护设备,以保护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维护管理2.1日常维护日常维护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设备正常运作,适时发觉并除去故障,从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

针对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设备工作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保养,清理设备,检查电缆、接线端口和电气元件是否紧固;2)对于需要润滑的部位要定期进行润滑,使用专业的润滑剂;3)要定期检查电气元件、开关、接头等零部件的接触情况,对松动的部件进行紧固,对损坏的部件适时更换;4)设备使用肯定时间后,要检查电线排列是否规整,电线接头是否松动。

2.2定期维护定期维护是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进行设备的各项测试,设备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测试等,为进一步保障设备的正常、稳定和安全运行供给保障。

电气设备管理方案办法

电气设备管理方案办法

电气设备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气设备正常是公司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的一定条件,也是公司固定财产的重要构成部分。

为保证公司电气管理规范,电气设备运行连续安全,特拟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电气设备管理机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主管副总经理职责1、负责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相关目标政策,联合本公司的详细状况,决议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目标和规划。

2、组织贯彻国家和上司部门电气设备管理法例、制度和规定。

3、负责公司电气设备全过程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4、判定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条设备部职责1、辅助上司主管领导做好贯彻履行国家和公司有关电气设备管理的法例、制度和规定的工作,组织拟订( 订正 ) 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2、负责全公司电气管理工作的业务领导,负责协调电修车间与其余车间的工作联系及任务的均衡。

深入基层实时办理解决电气方面存在的各样问题。

3、拟订公司电气管理制度查核指标,敦促车间执行并检查贯彻履行状况。

4、负责大修、更新项目的初审,落实电修车间提出电气设备的月、年度检修计划,参加设备更新改造技术协议的签订。

5、参加要点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中相关电气改造设计方案的审察,参加项目完工查完工作。

6、负责电气新技术的推行应用、指引车间使用节能降耗新设备,促使公司电气设备自动化水平。

7、组织协调停决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主要电气设备问题,组织除去重要电气设备隐患,提升设备完满状况。

8、组织因为电气原由造成的设备事故原由剖析会,敦促电修车间安排整顿,拟订举措,防止重复发生。

9、负责全公司电气设备及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和继电保护配置及定值的管理工作。

10、判定 ( 审察 ) 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和电气产品生产厂家的资质。

11、负责电气设备、供电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察,设备选型及工程完工查完工作。

12、参加基建和技措、安措、环措项目中电气设备、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案审察,设备选型及完工查完工作。

2024年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井下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杜绝失爆现象出现,结合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

第二章具体内容第一条机运部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其职责是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入井防爆性能检查及井下日常防爆检查。

第二条机运部要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完好及防爆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两次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发电气设备质量整改通知单,对失爆的按规定进行罚款,并在规定处理期限内,按时检查落实处理情况。

第三条所有设备入井时必须有矿电气防爆检查组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

运输队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认真核对设备入井证,没有入井许可证的设备,运输队有权拒绝该设备入井。

发现没有有效许可证而下井的,给予当班运输队井口把钩负责人100元/台的罚款。

因该台设备原因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

第四条机运部每月对全矿电气设备防爆情况总结评比一次,对防爆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每月做的好的单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并对有关领导和防爆检查人员给予200元奖励。

第五条所有机电设备的入井、按下列办法执行:(一)各队设备管理员持设备出库单(或调拨单)到机运部办理防爆设备入井许可证,办理完毕将入井证井口联交运输队当班井口负责人,井口负责人按程序检查无误后方准设备入井。

(二)特殊情况下急需入井的机电设备,可经机运部值班人员检查无误后,报请当天值班矿领导同意并由值班调度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入井。

但使用单位必须在第二天到机运部防爆检查组补办入井许可证。

否则,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经办人100元/台·天。

(三)各单位设备包机人员应妥善保护设备防爆检查合格证,以便上级领导及矿设备检查组的检查核对。

该台设备升井后或在设备检查中被设备检查组认定不得继续使用时,书面通知该设备使用单位,防爆检查合格证自动失效。

(四)矿防爆检查组应对每台入井的机电设备进行登记入册。

BF02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BF02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管理标准名称:电气设备管理办法编号:LUXI/MHG-DYC-BF02编制:杨本艳审核:批准: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受控状态:1 目的规范电气设备选型、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工作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电气设备选型、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定期检测预试等电气管理工作。

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电气设备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及管理方面的指导。

3.2 电仪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装置电气设备维护的技术指导。

3.3 各装置主管负责本装置电气物资申报、方案审批及管理方面的指导。

3.4 各装置电气维保负责本装置电气物资的申报、电气设备维护保养、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试验工作。

4 定义无5 工作内容5.1 电气设施选型、申报及验收5.1.1 电气设施选型要求电气设施应综合考虑现场的安装条件、工作环境、运行操作要求、维护检修要求等,优先考虑使用节能型电气设备。

5.1.2 物资申报5.1.2.1 电气物资计划申报,必须说明申报的原因,并由装置主管、二次集团领导、园区管理集团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

5.1.2.2 申报物资应注明物资的详细技术要求,包括型号、性能参数、规格等。

5.1.2.3 物资计划申报流程执行《备品备件管理办法》(LUXI/MHG-SBC-BF03)。

5.1.3 电气物资验收5.1.3.1 物资申报单位在收到物资到厂通知2个工作日内对物资进行验收,验收由物资采购部门组织使用装置电气管理人员、质检中心、仓储部门共同验收。

5.1.3.2 物质使用装置验收人员严格按照提报计划中的设备型号,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各方面进行核对确认,产品外观无破损,标识、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5.1.3.3 到货物资型号与申报物资的不符,但安装形式、性能参数不影响使用的,申报装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退货或让步接收。

5.1.3.4 各装置电气设施随机资料应在档案室存档备案,装置电仪维保部门保留随机资料副本。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降低用电风险,预防和减少电气伤害事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用文件:《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第二章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相关方的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章定义第四条电气设备设施是指按照功能和机构适用于电能应当用的产品或部件。

包括发电、输电、配电、贮存、测量、控制、调节、转换、监督、保护和消费电能的产品,还包括通讯技术领域中的及由它们组合成的电气设备、电气装置和电气用具。

第五条电气装置是指为实现特定目的且具有互相协调特性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第四章职责第六条安环部负责对各单位的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八条从事电气安装、运行、维护及修理工作的电工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九条一般情况不得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应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非电工作业人员有必要参加带电检维修的辅助性工作时,应由电工作业人员事先介绍现场情况和电气安全知识、要求,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且监护人与检维修作业人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米。

第十条所有电气设备设施、装置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设施、装置。

第十一条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确认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了解使用时的安全风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设施、装置的带电部分,均应采取可靠的屏护装置。

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设施、装置,应采取相应的密封、隔离措施。

2024年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管理办法1、本管理办法所包括的电气设备的范围为:①各型电动机。

②各型开关。

③各型防爆接线盒。

④防爆电铃及按钮。

⑤煤电钻及其综保。

⑥照明综保等。

⑦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⑧潜水泵等2、对于上述设备如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报废,应由机电运输部、物资供应部及使用单位、机电一队检修人员现场共同鉴定,情况属实后,应由机电运输部依据《三矿采掘设备管理办法》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理。

凡局部损坏的电气设备能修复的,机电一队要全力进行修复,修复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材料、配件费用均由使用单位全额承担。

机电一队应做好修理费用清单,经机电运输部、物资供应部及使用单位确认后,交矿财务部,在当月使用单位工资中将费用扣除。

3、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电气设备局部损坏而领用元件进行更换修复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使用单位领取电气元件时,必须先到机电运输部审批,领取时必须在检修单上签字进行登记。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机风叶、护罩、开关的各种继电器、保护插件、接触器、接线柱、煤电钻插头、煤电钻综保插件、电钻、按钮等元件报废时,所领材料、配件费应由使用单位承担。

4、机电一队对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符合防爆要求,并建立专门的记录和台帐,在检修台帐上要明确检修设备的编号、检修人、检修部位等,并要有验收人的签字。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并由检修单位负责人填写入井合格证。

当该电器设备由使用单位领用入井后,如因检修质量的问题造成设备无法使用或使用达不到规定时间,检修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担因误工的全部费用。

验收人应给与100-200元的罚款。

5、小型电器设备如接线盒、电铃及按钮等的领用和修理,由机电一队统一负责。

各队领用的小型电器,必须负责建立专门台帐。

各队小型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回机电一队并销账,如丢失、损坏而无法使用的,由使用单位承担材料费用,其费用可冲减机电一队材料费。

各使用单位在领用上述设备时,均持有正规料单并有机电运输部认定签字,机电一队见此料单后上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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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设备专业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第三条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公司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如发生事故,事故见底,损失最小是电网改建、扩建和调整运行方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

第五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设备部(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本公司电气管理的办法,组织编制公司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负责电气设备管理和检修工作中的QHSE管理。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电气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报废计划的审查,更新、基建项目中电气设备购置选型定位审查和技术条件审查;组织电气设备更新项目验收和新设备进网管理。

负责审核本公司关键及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组织编制公司主要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审核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10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绝缘监察、定期试验工作。

(五)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管理、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八)负责公司电力产品质量指标、控制参数的制定,做好计划、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司电力系统管理责任区、分界点的划分。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一)负责公司10KV及以上电力系统调度所管辖设备的调度与运行,制定仪化公司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落实中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有关“电力系统调度管理”方面的要求。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

(四)组织编制公司电力系统事故处理预案,指挥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

第八条各生产中心职责(一)负责所辖区内电气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运行维护。

(二)组织编制本中心发电、供、用电、变频装置的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规程。

第九条规划建设部组织电气技改项目的实施和方案审查,在技改项目中落实有关设备选型、反事故措施等要求。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设备部必须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参与或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关键和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进厂验收等。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选型购置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比质比价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监造、中间质量检验,严格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

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

(二)为便于职工培训、交流,开展反事故措施和降低备件储备,推广应用标准化图纸,相同装置宜逐步统一图纸,尽量减少设备的厂家,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大供应商。

(三)电气设备的绝缘件、外壳等应采用阻燃性环保材料。

第十四条规划建设部、设备部对其负责的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要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认真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和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五条建成后负责电气设备管理和运行的单位应参加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全过程。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在设备移交时,必须将电气设备的安装记录、试验记录、调试报告、有关设计修改的说明书和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装配制造图以及专用工具、测量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移交使用单位,随后提出工程竣工决算书。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投用前,运行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完善图纸资料,编印必要的培训教材,开展技术培训、反事故演练等工作。

第十八条设备制造厂出厂图纸宜提供电子版CAD通用版资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能够提供电子版CAD通用版资料的厂商。

第四章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第十九条基本要求(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二)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的要求“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三)各单位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并绘制电子版以便及时修改。

(四)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

巡检标准由各生产中心制订。

(五)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部分。

该规程没有涉及到的、个别二级单位使用的电气设备自行编制检修规程。

(六)各生产中心须编制本中心《电气运行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两者可以合并编写),并根据设备变化状况及时修订,明确中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有关发电机、变压器、开关柜等电气设备的运行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七)公司安全规程执行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设备部制订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

(八)为了减少台帐数量,减轻工作量,同时又能管好用好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和定期检修台帐公司不要求单独做,在现有电气设备台帐中增加一栏“最近一次试验/检修/清扫时间”,使台帐更加趋于合理、实用。

各生产中心加强现场管理,根据现场设备卫生状况,实现状态清扫,及时做好记录。

(九)积极应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新技术和新设备。

如红外测温仪、红外热像仪、振动测试仪、油色谱分析仪等。

(十)重要装置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

(十一)公司电力系统脱网运行时,按《仪化公司电网重大停电事故应急预案》中有关程序处理。

第二十条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一)公司电力系统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运行,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电力调度的管理机构,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执行《仪化公司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二)电力系统通过有效的运行管理,应实现下列要求:1、具备较强的网架结构和系统联系性。

2、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向生产装置提供合格的供电质量。

4、根据自身情况,逐步达到保护装置的微机化、监控系统的自动化、通讯系统的现代化。

(三)电能质量的管理1、10KV系统:电压质量指标为10.2-10.8KV,质量控制点为热电生产中心的10KV母线、动力生产中心总降压站10KV母线。

2、各生产中心应将6KV及以下电压质量控制在±5%之间。

当电压质量超过控制指标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调整,必要时并向生产技术部和设备管理部汇报。

3、新上项目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不产生谐波的装置,次之选择能够抑制谐波,必要时应采取消除谐波的措施,防止给电网带来谐波污染,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能质量参数。

5、上述电压质量参数是公司电力运行控制参数,不作为对外谈判依据,新设备采购时以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四)生产技术部调度管辖、许可的电气设备运行方式按《仪化公司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在改变6KV及以上设备的状态和660V、400V变电所进行不停电倒闸操作时,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补充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票。

(六)各生产中心需要变更自行管辖设备(包括400V、660V等设备)状态时,须填写停、送电命令票。

(七)电工应持上岗证,所有电气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八)各生产中心运行维护分界点公司另行文规定。

(九)直埋电力电缆应做好电缆标桩,特别是在电缆拐弯、中间接头处做好标记。

电力线路防护区内动土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动土手续。

(十)对于有事故备用发电机的单位,应编制备用发电机的运行维护规程,规定备用发电机的试运行频次,将备用发电机纳入正常巡检范围,并做好记录。

备用发电机必须与电网系统有可靠的隔离。

(十一)新装的开关设备,投运前必须进行交接试验。

运行中的开关设备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新装变电所的母线,一年内应进行预防性试验。

运行中的母线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对引进设备要按照厂家使用要求或技术合同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

第二十一条新设备投运、增容的管理(一)6KV以上需增容及临时用电向设备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系统增容申请单”。

新建的成套装置不填申请单。

申请单保存期为一年。

(二)6KV及以上新设备投运或变更时须填写“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系统新设备进网申请单”,由负责基建的生产中心向负责运行的生产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及新设备进网单,再由负责运行的生产中心签署意见后先报设备部审批再报生产技术部,属生产技术部调度管辖和调度许可的设备,申请单一式三份,第一联由设备部保存,第二联由生产技术部保存,第三联由运行单位保存。

申请单保存期为一年。

(三)新设备投运时,运行单位应向设备部提供一份具有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图纸或国家标准图集中对应的图纸,6KV及以上新设备进网运行时,还应向生产技术部提供一份图纸。

(四)属生产技术部调度管辖的新设备进网时,设备部组织进网前验收工作,经生产技术部和设备部同意方可投入运行,非调度管辖的新设备须经设备部同意方可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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