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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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PPT课件

第二章《公司法》
安徽大学商学院 杜鹏程 2012-09
2020/2/13
1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 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公司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具有法定性。 2.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具有营利性
。
3. 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具有人格独
2020/2/13
17
但这两次修改,都只是针对当时亟待解决 的个别问题做出的个别修改。
与此同时,社会各方面要求对公司法做出 较为全面修订的呼声一直较高。
在近几年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期间, 每年都有较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政协委 员提出修改公司法的议案、建议或者提案;一些 地方、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提 出了修订公司法的意见和建议;一批热心公司研 究的专家学者还提出了公司法修改建议稿。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20/2/13
14
《公司法》颁行后的第一次修改:
1999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对公司法的个别条款做了修 改。
一是为加强出资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 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将原公司法第 67条关于对国有独资公司监督的原则规定具体 化;
2020/2/13
15
二是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支持高 新技术企业进人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原公司法 第219条中增加了一款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 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2020/2/13
安徽大学商学院 杜鹏程 2012-09
2020/2/13
1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 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公司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具有法定性。 2.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具有营利性
。
3. 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具有人格独
2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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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两次修改,都只是针对当时亟待解决 的个别问题做出的个别修改。
与此同时,社会各方面要求对公司法做出 较为全面修订的呼声一直较高。
在近几年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期间, 每年都有较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政协委 员提出修改公司法的议案、建议或者提案;一些 地方、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提 出了修订公司法的意见和建议;一批热心公司研 究的专家学者还提出了公司法修改建议稿。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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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颁行后的第一次修改:
1999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对公司法的个别条款做了修 改。
一是为加强出资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 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将原公司法第 67条关于对国有独资公司监督的原则规定具体 化;
2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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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支持高 新技术企业进人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原公司法 第219条中增加了一款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 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2020/2/13
公司法(2章)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三)经理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招聘。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主要 职权是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四)监事会或监事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 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 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 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义务与责任 P126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二、 公司法 (一) 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
1、 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关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以及 对内、对外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关于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第二章 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7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 称《公司法》). 1994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简称《公司登 记管理条例》).
第二章第二节公司法

三、公司的分类
(一)以股东所负责任为标准的分类(大陆法系)
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 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公司
现代公司的一种基本形 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 限承担公司债务
股 东 ( 所 大 负 陆 责 法 任 系 为 ) 标 准
有限责任公司
负无限责任的股东+负 有限责任的股东
两合公司
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份为限担责
★案例:有关公司设立的案例
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13日,五人订立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20万 元,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产权作价 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10万元、 ¥20万元; 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8年 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15年3月21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 登记。
★小知识: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
英美法国家法院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利益, 常会拒绝承认一个合法成立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直接探究公司与股东的真实关系。即“揭开公司面纱” 原则。
依此原则,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在于利用公 司从事妨害社会利益、欺诈或逃避个人责任的活动, 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 人的民事责任。 在大陆法系国家称为“否认法人人格”。
明公司首次发行资本的数额; (2)章程所规定的资本总额不必再设立时全部发行,而 只需认足或募足其中一部分; (3)成立后,如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欲增加资本,仅 须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须 股东会议变更公司章程。 3、折中资本制 在上述2种资本制度的基础上衍生和演变而成的,分为许 可资本制、折中授权资本制。 许可资本制:核心是法定资本制,在资本总额之外发行 新股;
00043自考经济法概述-第2章公司法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 C.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 会计报告,但不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4.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形有( ABDE )
▪ (5)申请设立登记: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缴纳首 次出资并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可申请设立登记。
▪ 以募集设方的:公司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天内,申请设 立登记。如发行股票,应向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管 机构的核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1)概念:股份,是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特征:平等 性;可转让性;权利性;证券性。 ▪股票,是股份的形式和凭证,分为实物券式(书面股票)、 簿记券式(统一制作)。 ▪特征:有价证券、流通证券、要式证券。 ▪2)股份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在股票上记载股东姓名分:记名股,无记名股 ▪②根据票面上是否载明金额分:额面股、无额面股。(国人 内未发行) ▪③根据股东享有股权内容的不同分:普通股权、优先股。
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高级不得兼任。 ▪ ③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 ④会议及决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决议应当经半数
以上监事通过。
四、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在上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法
1 公司法概述 2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 会计报告,但不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4.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形有( ABDE )
▪ (5)申请设立登记: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缴纳首 次出资并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可申请设立登记。
▪ 以募集设方的:公司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天内,申请设 立登记。如发行股票,应向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管 机构的核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1)概念:股份,是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特征:平等 性;可转让性;权利性;证券性。 ▪股票,是股份的形式和凭证,分为实物券式(书面股票)、 簿记券式(统一制作)。 ▪特征:有价证券、流通证券、要式证券。 ▪2)股份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在股票上记载股东姓名分:记名股,无记名股 ▪②根据票面上是否载明金额分:额面股、无额面股。(国人 内未发行) ▪③根据股东享有股权内容的不同分:普通股权、优先股。
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高级不得兼任。 ▪ ③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 ④会议及决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决议应当经半数
以上监事通过。
四、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在上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法
1 公司法概述 2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公司法

股份的种类和特征
普通股和优先股等各种类型的股份。
公司的法律责任
1
公司责任的基本划分
确定公司在法律上的责任范围。
2
公司的违法行为
介绍公司可能犯下的违法行为。
3
公司的赔偿责任
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公司的重要法律事项
合并与收购
公司间合并和收购的法律程序和 规定。
上市与发行
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市和发行 的法律要求。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公司法
本章介绍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司的组织形式和结构,股权结构,法 律责任,重要法律事项和国际法律关系。
公司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公司的定义、公司的分类。
公司的组织形式
1 公司章程
详细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作。
3 董事会
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2 股东会
最高权力机构,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破产与清算
公司破产和清算的法律程序和责 任。
公司的国际法律关系
公司国际化的趋势
公司跨国经营的趋势和动因。
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
跨国公司面临的法律挑战和解决方案。
4 监事会
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
董监高制度
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和权力。
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公司管理和运作的透明度 和合规性。
公司权力机构
规定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和行 使方式。
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分和权益
股份代表股东的股权和相应的权益。
股权的转让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方式和程序。
第二章公司法概论

和特性 2. 公司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3. 公司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4. 公司法的主要原则
第一节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性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二、公司法的形式
三、公司法的性质
四、公司法的特征和作用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公 司在设立、变更、终止 及其运营过程中的对内 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公司法与其他商法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商事关系由商事主体 和商事行为构成,因此通常将商法分为商事主体法和商 事行为法,或称商业组织法和商业活动法。商事主体分 为商自然人、商事合伙和商法人,商自然人即个体商人, 商法人则主要是各种商事公司。公司既为商人或商业组 织,公司法即属于商法中的商事主体法或商业组织法。
2、股权保护原则 3、优化治理结构原则
1、有限责任原则
【案例】2000年7月,某市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天骄 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同年8月8日依法成立,主要从事成衣的制造和销 售。
2001年2月10日,天骄公司与新新丝绸厂签订了一份丝绸买卖合同。合 同约定:新新丝绸厂向天骄公司供应丝绸2000匹,价款共计24万元人 民币;付款期限为2001年3月10日前。 2月16日,新新厂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天骄公司。3月10日,新新 厂按合同约定,要求天骄公司支付货款24万元人民币。而天骄公司表 示,因公司一直亏损,在合同签订前就已拖欠多笔大额债务未还,故 无法按期付款。 新新厂考虑到天骄服装公司的股东——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均为本 市著名企业,大都经营状况良好,遂以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为被告,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6家企业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 【问题】新新丝绸厂是否可以要求天骄服装公司的股东承担偿付货款的 责任?
第一节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性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二、公司法的形式
三、公司法的性质
四、公司法的特征和作用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公 司在设立、变更、终止 及其运营过程中的对内 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公司法与其他商法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商事关系由商事主体 和商事行为构成,因此通常将商法分为商事主体法和商 事行为法,或称商业组织法和商业活动法。商事主体分 为商自然人、商事合伙和商法人,商自然人即个体商人, 商法人则主要是各种商事公司。公司既为商人或商业组 织,公司法即属于商法中的商事主体法或商业组织法。
2、股权保护原则 3、优化治理结构原则
1、有限责任原则
【案例】2000年7月,某市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天骄 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同年8月8日依法成立,主要从事成衣的制造和销 售。
2001年2月10日,天骄公司与新新丝绸厂签订了一份丝绸买卖合同。合 同约定:新新丝绸厂向天骄公司供应丝绸2000匹,价款共计24万元人 民币;付款期限为2001年3月10日前。 2月16日,新新厂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天骄公司。3月10日,新新 厂按合同约定,要求天骄公司支付货款24万元人民币。而天骄公司表 示,因公司一直亏损,在合同签订前就已拖欠多笔大额债务未还,故 无法按期付款。 新新厂考虑到天骄服装公司的股东——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均为本 市著名企业,大都经营状况良好,遂以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为被告,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6家企业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 【问题】新新丝绸厂是否可以要求天骄服装公司的股东承担偿付货款的 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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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立法的概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其设立、经营、变更、终止 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 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作了修订。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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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见图2-10)。
图2-10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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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 公司设立是以公司成立为目的而进行的一 系列法律行为,表现为一段时间区间;公司成 立是公司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的法律后果或 者法律事实状态,表现为一个时间点。设立中 的公司尚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人要对设立过 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具 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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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 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依据法律对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无明 确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以分为 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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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指的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 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 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图2-2 公司与企业法人的关系
图2-3 公司与企业、企业法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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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种类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 种类(见图2-4)。
图2-4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
我国公司立法的概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其设立、经营、变更、终止 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 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作了修订。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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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见图2-10)。
图2-10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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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 公司设立是以公司成立为目的而进行的一 系列法律行为,表现为一段时间区间;公司成 立是公司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的法律后果或 者法律事实状态,表现为一个时间点。设立中 的公司尚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人要对设立过 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具 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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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 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依据法律对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无明 确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以分为 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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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指的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 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 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图2-2 公司与企业法人的关系
图2-3 公司与企业、企业法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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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种类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 种类(见图2-4)。
图2-4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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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该财产行使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担保权: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 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 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投资权: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 公司净资产的50%
不应该由公司的股东承担公司所负债务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 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
5
分析案例
2006年8月29日温州强强集团诉黑龙江奔马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一案,发生法律效力。作为被执行人黑龙江 奔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义务 ,该公司所持有的秋林法人股5991.3695万股被冻结。法 院为什么冻结奔马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持有的秋林公司法 人股?
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无下限规定,仅 作了50人以上的上限规定,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 份公司对发起人的股东人数有上下限规定,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3、股权的表现形式不同。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证明书作为股权表现 形式,出资证明书通常为纸质形式;股份公司股东以股票作为股权表现 形式,股票可以使用纸质形式,但目前通常为无纸化形式。
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 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 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答案】D
13
【课堂练习】
甲和乙是亲兄弟,他们共同投资设立两个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和B 公司,并分别担任两个公司的董事长。在日常经营中,他们主要以A 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接到预付款后又通过A公司和B公司 签订合同的方式,将A公司的资金转移到B公司的账户上,当A公司被 债权人索赔时,发现A公司账户上根本没有钱。甲应对A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2、担保权: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 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 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投资权: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 公司净资产的50%
不应该由公司的股东承担公司所负债务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 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
5
分析案例
2006年8月29日温州强强集团诉黑龙江奔马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一案,发生法律效力。作为被执行人黑龙江 奔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义务 ,该公司所持有的秋林法人股5991.3695万股被冻结。法 院为什么冻结奔马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持有的秋林公司法 人股?
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无下限规定,仅 作了50人以上的上限规定,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 份公司对发起人的股东人数有上下限规定,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3、股权的表现形式不同。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证明书作为股权表现 形式,出资证明书通常为纸质形式;股份公司股东以股票作为股权表现 形式,股票可以使用纸质形式,但目前通常为无纸化形式。
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 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 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答案】D
13
【课堂练习】
甲和乙是亲兄弟,他们共同投资设立两个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和B 公司,并分别担任两个公司的董事长。在日常经营中,他们主要以A 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接到预付款后又通过A公司和B公司 签订合同的方式,将A公司的资金转移到B公司的账户上,当A公司被 债权人索赔时,发现A公司账户上根本没有钱。甲应对A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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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
一、公司的设立 二、公司的章程 三、公司的资本 四、公司的股东 五、公司债券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的变更、 七、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八、立, 公司的设立,是指设立人创建公司并获得 法人资格的一系列行为。 法人资格的一系列行为。 公司的设立方式: 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筹集设立 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 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筹集设立, 筹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一部分 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 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及其转让 公司的董事、监事、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七、国有独资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的 规定设立的, 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 法律特征: 法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负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 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第二节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二、公司的分类 三、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 公司,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 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概念 公司, ♀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组成成员及职权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公司法行使职权。 2、股东会会议的召开 定期会议: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②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财务、 (一)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报表 (二)公积金的提取 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 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 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 50% 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可不再提取。 时,可不再提取。 (三)利润分配
七、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公司的变更、
(二)公司的合并 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A+B=A/B 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A+B=C 公司合并后的法律后果 公司合并后,原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 ♀公司合并后,原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 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五、公司债券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债券: 3、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债券: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债务有违约或 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发行 状态。 状态。 违反《证券法》规定,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 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
五、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的概念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按法定程序发行的,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按法定程序发行的,约 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发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 万元, 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 人民币6000万元。 6000万元 人民币6000万元。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40%。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七、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公司的变更、
(三)公司的分立 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A=A+B 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A=B+C 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 带责任。但是, 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 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八、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 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活动基本准则 的法律文件,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条件。 的法律文件,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条件。 公司章程的制定: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经 公司章程的制定: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创立大会表决同意的方式通过。 创立大会表决同意的方式通过。 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 可参见《公司法》 可参见《公司法》的规定
(一)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事由 的出现而停止营业活动的行为。 的出现而停止营业活动的行为。 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公司的资本
公司资本的构成:股东的出资,包括货币, 公司资本的构成:股东的出资,包括货币, 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 公司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 500万元 万元。 币500万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 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 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订立公司章程,确定组织机构的设立。 (1)订立公司章程,确定组织机构的设立。 法律,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 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3)股东缴纳出资并由法定的验资机构验 资后出具证明。 资后出具证明。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二)公司的特征 1、赢利性 2、社团性 3、法人性 4、合法性
二、公司的分类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与两合公司 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开放公司和封闭公司
三、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及组 织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公司法的性质 组织法与行为法 强制法与任意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及其转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1、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和要求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 产权、 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用货币估价并能依法 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 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0%。 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七、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公司的变更、
(一)公司的变更 公司的变更: 公司的变更:指构成公司基本要素的公司 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 营范围、类型、股东等发生变化。 营范围、类型、股东等发生变化。 公司的变更, 公司的变更,应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 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 变登记事项。 变登记事项。
八、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中有关规定予以解散。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中有关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的清算 公司清算,又称清盘, ♀公司清算,又称清盘,是指处理公司未了事 终结其法律关系, 务,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 格的法律程序。 格的法律程序。
五、公司债券
最近3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 债券1年的利息。 债券1年的利息。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 水平。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水平。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 条规定, 条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 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40%。 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及其转让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 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3万元。 民币3万元。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 本的20% 20%, 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 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 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5年内缴足。 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5年内缴足。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 一般情况下,董事会有三人至十三人。设董 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和主持 4、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