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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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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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是一家公司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因为这关系到公司的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公司所有人的利益分配。

为了最大化地保障各方的权益,设计一个完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该方案的建议。

一、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1. 设定入股标准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性和发展性,入股者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具备行业经验、投入资金、推动公司发展等等,这些条件自然也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股权比例分配在确定股权比例分配时,应综合考虑入股者的投入和公司的总体规模、发展前景等方面因素,确保分配公平和合理。

一般来说,初始投资额较大的合伙人应分配更高的股权比例。

3. 股权认购方式可采用现金认购或实物认购等方式,同时应制定相应的认购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责任。

此外,认购方式还需要考虑入股者的资本来源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条款,确保合法准确。

4. 股权转让限制为保障公司稳定经营,可设置股权转让限制,即限制合伙人在一定时间内转让股权,亦可限制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公司利益不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二、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1. 股东协议约定退出机制是合伙人股权设计的重要途径之一,应在合伙人合伙协议中约定明确的退出机制。

约定机制的背景和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因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带来的风险。

2.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常见的退出方式,可分为协商转让和公开转让两种。

协商转让主要是在原合伙人之间完成,而公开转让则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

3. 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是公司收回合伙人持有的股份,通常会在合伙人股本协议中规定回购价格及回购条件,以便依法有效地推动退出。

4. 上市或合并公司上市或合并也是合伙人退出机制的一种方式,可以以股份上市或发行股票的形式进行合伙人持股变现,并获得更多的财务回报。

因此,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都是合伙人股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完善的方案,能够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同时保障各方权益的最大可能性。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xx-xx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人员、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XX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1、合伙人的定义合伙人指公司股权持有人,包括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员工、外部顾问(期权池)和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和股权持有者,具备创业能力和创业心态,预计能够全职投入公司工作并持续相当长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深度绑定的。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离开公司后,不应继续保留合伙人身份和享有公司未来的预期价值。

2、不适合成为合伙人的人创业者应该慎重考虑按照合伙人标准分配股权,以下人员不适合成为公司的合伙人:1)资源承诺者在创业早期,很多创业者需要借助外部资源来推动公司发展。

但是,这个时候很容易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过多分配股权。

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和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人员或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分配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其他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而不能分配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其他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职全职过来公司工作,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因为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投资人投入大量资金,占据少量股份,用真金白银买入股权;而创业合伙人投入少量资金,占据大量股份,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因此,天使投资人的股票购股价格应该比合伙人高,不应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情况最容易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出现,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但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却占据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早期普通员工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应该按照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分配股权。

这样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发展,但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管理层的稳定性。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背景
在公司的发展阶段中,股权机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特别是在初创企业的发展中,为了吸引优秀的人才和合伙人,企业需要设计一个完整的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一个完整的股权机制不仅能够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还能够保证股东之间的合理权益分配,增强合伙人的凝聚力。

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
1. 股东资格要求
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包括股东资格要求和股东认购程序两个部分。

在股东资格要求方面,如下是一些常用的合伙人资格要求:
•匹配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规划
•具备适当的行业/技术经验或背景
•能够给公司提供战略和管理层面的指导或资源支持
•有足够的资本和风险承受能力
2. 股东认购程序
股东认购程序包括:
•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有潜力的合伙人
•进行资格筛选
•与潜在的合伙人进行面试和谈判
•签订股东协议,规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最终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1. 常用的股权退出方式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包括常用的股权退出方式和退出分配比例两个部分。

股权退出方式包括:•公司IPO。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股权是合伙企业中分配利益和控制权的重要工具。

一个健全的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对于确保合伙企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以保障各方的权益。

一、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1. 阐明入股条件和标准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应该有明确的条件和标准。

例如,合伙人应具有相关行业经验或专业背景,并能够为合伙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应设定最低的入股资本要求,以确保所有合伙人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参与企业的运营。

2. 设立股权比例规定在合伙企业中,股权比例直接关系到权益和权力的分配。

建立股权比例规定可以根据合伙人的投入和贡献进行分配。

例如,按照资金出资额、劳动力贡献以及知识、技术等方面的贡献确定股权比例。

3. 引入新合伙人的程序合伙企业需要确保引入新的合伙人是一个透明的过程。

可以设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查、协商和决策等环节,以保证所有合伙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此外,应该明确新合伙人的入股方式,如现金注资、资产注入或其他形式。

二、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1. 设计合伙人退出的条件合伙人可能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选择退出合伙企业,因此应设定明确的退出条件。

例如,合伙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提前一定期限告知合伙企业有关退出意向。

此外,也可以规定合伙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随意退出,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2. 确定退出的方式合伙人的退出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例如股份回购、第三方转让或上市等。

合伙企业可以约定特定的退出方式,并明确退出的程序和条件。

同时,应考虑到退出所需的资金来源问题,以确保合伙人的退出过程是顺利的。

3. 评估股权价值和利益分配合伙人退出意味着要对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评估,并确定退出时的股权价值。

合伙企业可以约定合适的估值方法,如市场价值或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在此基础上,可以协商确定退出时的利益分配方式,以确保退出合伙人能够公平地获得其应得的权益。

【方案】投资者进入-退出机制(通用范本)

【方案】投资者进入-退出机制(通用范本)

【方案】投资者进入-退出机制(通用范本)
方案:投资者进入-退出机制(通用范本)
目标
本方案旨在提供一种通用的投资者进入和退出机制,以便有助
于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进入机制
1. 投资者表达兴趣:投资者向公司提出投资意向,并提供相关
的背景信息和资质证明。

2. 合格投资者认证:公司对投资者进行资格认证,包括对其背
景和经验的审核。

3. 投资协议签署:在资格认证通过后,公司和投资者签署投资
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退出机制
1. 提前通知:投资者在决定退出之前,提前通知公司,以便公
司做好相应的准备。

2. 协商决定退出方式:公司和投资者协商决定退出的方式,可以是出售股权、回购股权等。

3. 清算和结算:在退出方式确定后,公司和投资者进行清算和结算,包括对投资本金和相关回报的结算。

注意事项
1. 本方案仅为通用范本,具体的投资者进入和退出机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2. 在制定进入和退出机制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3. 投资者进入和退出机制的条款应明确并具有可执行性,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和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以上是投资者进入-退出机制(通用范本)方案的概述,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协商。

股权进退出机制—股东进入-退出机制

股权进退出机制—股东进入-退出机制

进入机制、退出机制一:专心做此事业,不私自另外做同行业,谋取私利.二:投资者投钱,且自己亲自参与工作者,公司给予相对应的合理报酬。

三:自己能独挡一面,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会安排的职务。

四:公司发展后在职股东能力不够,不思进取,给半年时间学习成长机会,如还不上进或确实能力无法胜任经公司60%以上董事会成员通过,就可劝退,退股只享受当年利润分配,股权保留2年,每年公司出资收购其50%的股权,两年完成100%股权收购。

五:公司股东,不管公司赢利与否。

3年以内不能无故退股,无故退股只享受当年利润分配,同时净身退出,股权归公司所有。

六: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生病,残疾,意外伤亡等)导致不能再工作,只享有资金股,且资金股5年内过度完毕后退出(具体比例待商量)。

七:如股份转让,内部优先,对外转让需经55%以上董事会成员投票认可。

八:借用公司平台谋取私利,(如私自接单,转单,拿回扣等)损害公司形象利益者,一经发现直接退出,且没收投资款50%,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九:亲属继承股权: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才可继承。

十:年终按董事会成员持股分配外,公司拿出净利润20%给在职工作的董事成员分配。

十一:公司所有合作模式及股东的职位职责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改变,有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即可。

十二:参于公司的管理者,(董事长/总经理)最高执行者,经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拥有执行决策权;十三:不参于运营股东有建议权,决策权归参与运营的董事会成员所有;十四:涉及股权变更、法人代表变更需经65%的董事会投票通过。

股东签名:时间:附件:“股权代持”的风险及预防1、我国现阶段对“股权代持”行为的规定“股权代持”行为,是一个典型的隐名投资行为,我们国家新公司法已经不承认隐名股东身份,只有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履行了实际出资义务的投资人才是股东,而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则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

现阶段我国相关法律中还未对“股权代持”进行限定,因此,关于“股权代持”的理论探索和事务操作还处于初级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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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
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机制:进入条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股东需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对企业的发展能有所帮助,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

退出机制: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一、当然退出(原价回购)泽亚企业管理咨询认为: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
1. 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
2. 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 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
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
7. 其他非因股东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发生上述情形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担任公司职务)及公司的发展,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该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

二、除名退出(无偿回购)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1.未满年主动辞职的;
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擅自转让、质押、信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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