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最新版)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电气设备是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和风险。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一、组织措施1.明确工作责任制度:对于电气设备的维护、操作、监控等工作,需要形成明确的责任制度。
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避免职责模糊、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出现。
2.安全培训:通过组织相关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在安全培训中,需要重点强调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紧急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
3.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需要建立检查记录和反馈机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提出修复建议。
4.安全奖励机制:制定安全工作奖励机制,对在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中积极表现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技术措施1.电气设备的选型:在电气设备选型时,需要满足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设备。
同时,需要考虑设备的功能、易用性、可靠性和维护保养等因素。
2.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对于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需要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照电路图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用电,避免触电、短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防护措施:对于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根据设备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例如,在高压设备中需要采用专门的绝缘材料和隔离措施,避免电击事故的发生。
4.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同时在维护和保养中,需要注意操作规范、维护记录、安全保护等问题。
总之,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在组织和技术上采取多种措施。
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才能真正实现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电业作业保证安全的七项技术措施

电业作业保证安全的七项技术措施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为确保安全作业,停电;应采取隔离,泄压,通风,吹扫与冲洗,检测,加锁、悬挂标示牌与装设遮拦(围栏)等七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停电(1)断开停运检修设备的电源(断开其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
(2)断开与检修的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烟道、风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截门、调整门、挡板以及电磁阀、电液阀的动力电源。
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
(3)应在设备停止运行后方可执行停电措施。
隔离(1)转动机械设备的检修,应关闭所有应关闭的阀门、闸板、挡板,切断所有可能的动力源(气、水、油等)。
并做好防转的措施,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如控制回路与其他设备设有联动、联锁关系的,还应将联动、联锁回路解除。
(2)汽、水、烟、风以及公共排污、疏水等热力系统检修,应关严所有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
如关闭不严,应关严前一道截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3)在下水沟(含除灰沟)、疏水沟或敷设有汽、水等管道、阀门的地下沟道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应关闭向工作地点流入蒸汽或水等介质的有关截门或闸板。
工作中如需冲洗沟道,应先将工作人员从沟道内撤离并清点人数无误后,再开启有关阀门或闸板。
(4)在设备内部工作,如设备下部有与系统连接的管口、孔洞等,应对这些管口、孔洞采取封闭隔离措施。
(5)在压力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与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
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标示牌。
泄压(1)设备检修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汽、水、油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2)做泄压措施前,应先检查确认检修的设备和系统确与运行部分可靠地隔离,然后方可缓慢开启有关阀门进行泄压。
泄压操作时,人员不得正对压力释放的方向。
(3)检修的设备和系统是否已安全泄压,可通过阀门机械指示位置、热工仪表指示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如有汽、水流动声音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时段:高峰时段:8:00-12:00,17:00-21:00平时:12:00-17:00,21:00-24:00低谷时段:0:00-8:00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电气作业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气作业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电气作业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以上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实施,无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有监护人在场。
一、停电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规定必须停电的设备有:1)待检修的设备;2)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设备;3)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虽大于表1规定,但小于表2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4)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将工作现场附近不满足安全距离的设备停电,主要是考虑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而采取的措施。
3、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接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4、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为了防止在检修断路器或远方控制的隔离开关时,因误操作或试验等引起保护误动作,使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突然跳、合闸而发生意外,必须断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电源,隔离开关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二、验电通过验电可以验证停电设备是否确无电压,可以防止出现带电装设接地线、带电合接地开关等事故的发生。
1、验电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
2、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方可使用;3、如果在木杆、木梯或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有无电压时,经值班负责人许可,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
4、为了防止某些意外情况发生,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应分别验电;5、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35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特殊情况下,可使用绝缘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噼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6、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因为有可能失灵而错误指示,所以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一、填空1.新版《安规》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2.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4.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5.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调试,以及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和试验的各级人员,应掌握本部分的全部或有关部分。
6.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7.厂区选址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总平面布局合理。
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竣工验收。
8.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
9.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应及时清除,以防掉落伤人或压垮构建筑物。
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
10.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
11.厂区的道路应随时保持畅通。
室外设备的通道上、厂区主要道路有积雪时,应及时清扫,室外作业场所路滑的地段应铺撤防滑砂或采取其他防滑措施。
12.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
13.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一、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
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二、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由于煤矿供电的特殊性,对于工作票和事故抢修单的制式(格式),可参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检修工作票、倒闸操作票等。
但工作票内容必须齐全。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禁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三、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使用与期限。
1.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⑴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应清楚。
⑵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⑶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⑷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⑸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⑹工作票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以由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单位备案。
⑺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⑻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2.工作票的使用:⑴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a.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它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b。
直流双极停用,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c.直流单极运行,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双极公共区或为运行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能源部1991-3-18批准1991-09-01实施1总则1.1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3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4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5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5.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1.5.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5.3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6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1.7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新)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1、目的规范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工作。
2、范围适用于强电人员日常工作。
3、职责3.1维修部经理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
3.2主管、电工负责在工作中遵守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程序及要求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1.1断电。
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
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构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1.2验电。
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在带电母线上检测一下验电器,确认验电器确实是合格产品。
验电时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1.3装设接地线。
将检修设备的三项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
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1.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2工作许可4.2.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4.2.2在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已实施的安全措施。
如装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
在工作地点,应以验电器(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4.2.3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
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4.2.4在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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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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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
技术措施(最新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最
新版)
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一、停电
1.进行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a.断开发电厂、变电所(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b.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c.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d.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检查断开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断管应摘下;并应在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
验电要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30kV及以上的线路,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
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
确定线路是否确无电压。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2.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
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三、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
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同时,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2.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
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4.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
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两线一地制系统的线路经验电后,装接地线的规定,由各供电局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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