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精编版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引言电力安全工作是为了保障人们生活和生产的安全,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文档旨在介绍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详细说明电力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2.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为电力工作人员提供一份详细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帮助他们了解电力系统的安全要求和工作流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与电力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电力系统的设计、建设、运维和维护人员。
3.电力安全工作要求3.1 电力设备安全要求•所有电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电力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电力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电力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必须被清楚地标明在设备附近,并且供工作人员参阅。
3.2 电力施工安全要求•电力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电力施工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3.3 电力运行安全要求•电力运行必须进行规范的操作流程,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力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确保正确操作。
•对于电力系统的异常情况,运行人员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电力设备和人员安全。
•电力系统的监测和巡检必须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4 电力维护安全要求•电力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并记录维护工作的内容和结果。
•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经验,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维护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维护后的电力设备必须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电力安全工作措施4.1 安全培训和教育•所有与电力工作相关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当今社会,电力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和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家庭的照明、电器使用,到工厂的大规模生产设备运转,电力的稳定供应和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应运而生。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修订是基于对过去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对新的安全风险的评估。
随着电力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以及电力系统规模的日益扩大,原有的安全工作规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因此,修订和完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涵盖了电力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
对于每一个环节,都明确了详细的安全操作要求和规范。
在发电环节,对于各类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新版规程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
例如,对于火力发电厂的锅炉、汽轮机等设备,规定了定期检查的项目和周期,以及在设备运行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的参数和指标。
对于水力发电厂的水轮机、发电机等设备,也明确了相应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同时,对于新能源发电,如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也纳入了规程的管理范围,针对其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输电环节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将电能从发电厂输送到变电站的任务。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于输电线路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输电线路的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线路的路径选择、杆塔的结构强度、导线的型号和截面积等因素,以确保线路能够承受各种自然环境和运行条件的考验。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
对于已经投入运行的输电线路,要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线路上的缺陷和隐患。
变电环节是电力系统中实现电压变换和电能分配的关键环节。
新版规程对于变电站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检修维护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在设备选型方面,要根据变电站的规模、电压等级和负荷特性,选择合适的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等设备。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标签:标题]篇一:《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力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级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
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GB/T 26860—2001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3、术语和定义GB/T 2900,20—1994,GB/2900,50—2008 界定的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3.3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3.4 变电站(电力系统的)substation (of a power system)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高处作业

15高处作业15.1基本规定15.1.1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在架空线路杆塔、风力发电的塔筒上工作时,还应遵守其相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15.1.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15.1.3高处作业应采取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梯子、移动平台等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发生坠落。
15.1.4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设置隔离区,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落物伤人。
隔离区域为R与起吊工件最大长度之和。
隔离区应按以下原则划分:h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R为半径。
当2m≤h≤5m时,R=2m;当5m<h≤15m时,R=3m;当15m<h≤30m时,R=4m;当h>30m时,R=5m。
15.1.5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它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15.1.6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应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应设1.2m 高的栏杆。
在栏杆内侧设18cm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15.1.7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15.1.8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用80Kg重量做自由落体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使用频繁的绳,应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最全新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完整版.doc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机部分)一、填空题1、新员工进厂或调动到新工作岗位的人员,在上岗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外厂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本部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3、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移动平台工作面四周应有1.2 m高的护栏,升降机构牢固完好,升降灵活,液压机构无渗漏现象,有明显的荷重标志,严禁超载使用,禁止在不平整的地面上使用。
使用时应采取制动措施,防止平台移动。
4、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5、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
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须设临时围栏。
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6、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 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 高的护板。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
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7、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超过50℃。
8、油管道不宜用法兰盘连接。
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禁止使用塑料垫或胶皮垫。
9、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
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主控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GB/T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T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59 安全带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9155 高处作业吊篮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设计规范DL 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DL 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 651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3 总则3.1 通则3.1.1 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1.2 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1.3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以及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和试验的各级人员,应掌握本标准的全部或有关部分。
3.1.4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部分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 引言1.1 用途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电业安全工作,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电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业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公司职工、电气工程师、电工、维护工等。
2. 安全意识培养2.1 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从事电业工作的员工都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方法等。
2.2 安全意识提升活动定期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和安全意识提升培训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工作场所安全3.1 电气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如电缆、开关箱、电线路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3.2 灭火设备配置在工作场所合理配置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和有效性,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处置。
3.3 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保持工作区通道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并定期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作业安全措施4.1 作业前检查在进行任何电业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作业前检查,确保作业区域和设备的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4.2 个人防护装备根据作业类型和风险等级,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防护眼镜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3 调试和试验操作在进行调试和试验操作时,务必按照相关安全规程和流程进行,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操作安全。
4.4 紧急停电措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必要时可以采取紧急停电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损失。
5. 事故报告和处理5.1 事故报告流程发生任何电业工作事故时,个人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详细记录事故的经过和原因,并按照公司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5.2 事故调查和处理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改进。
6. 监督和检查6.1 监督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电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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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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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总则
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5.1
电力线路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刑事处分。
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D、E的要求。
2线路运行和维护线路巡视2.1.1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担任。
新人员不得一人单独巡线。
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暑天、大雪天,必要时由两人进行。
2.1.2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