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及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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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规 定及管理措施

工程验收规 定及管理措施

工程验收规定及管理措施嘿,朋友!咱今儿就来好好聊聊工程验收这档子事儿。

您想想,工程就好比是咱精心培育的一棵大树。

从埋下种子,到破土而出,再到逐渐枝繁叶茂,这每一步都饱含着心血和期待。

而验收呢,就是看看这棵树是不是长得挺拔结实,有没有病虫害,能不能经得住风雨的考验。

工程验收可不是随便走走看看就完事儿的。

它得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定,就像给这棵大树量身高、测腰围一样,每个指标都得清清楚楚。

比如说,建筑工程吧,那墙得砌得笔直吧?地面得平整吧?门窗得严实合缝吧?这要是有一点马虎,那能行吗?验收的标准就像是一把精准的尺子,丝毫不能有偏差。

这尺子要是不准,那工程质量不就没了保障?就像做衣服,尺寸不对,穿在身上能好看、能舒服吗?再说管理措施,这就好比是给大树施肥、浇水、除虫的精心照料。

得有专人负责,得有详细的计划,还得随时根据情况调整。

要是管理不到位,那工程不就像没人管的孩子,容易长歪喽?而且啊,验收过程中得认真仔细,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好比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不是故意找茬,而是为了保证质量过硬。

要是有个小裂缝没发现,日后说不定就会变成大麻烦,您说是不是?验收人员也得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不然就像让外行人去鉴定古董,能看准吗?他们得火眼金睛,能一眼看出问题所在。

工程验收可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走过场。

这是对大家负责,对社会负责。

要是验收不严格,出了问题,那可就不是小事儿啦!总之,工程验收规定和管理措施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一点儿都不能马虎。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来,认真落实管理措施,咱们的工程才能像坚固的城堡,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让大家都能安心、放心!。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竣工验收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档案等内容。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公司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

第二章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保存,并按要求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资料管理过程中,应当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篡改、造假。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和补充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竣工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资料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档案归档保存,并按要求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编制竣工档案目录,明确档案资料包括内容和存放位置,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竣工档案的检查和整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新。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竣工档案进行备份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材料的进场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进场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构配件的验收。

2. 所有施工现场进场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

3. 进场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等。

三、验收人员1. 进场验收人员应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名,验收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质量主管、安全主管等相关人员。

2. 验收人员应熟悉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验收程序1. 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项目部,并提交相关资料。

2. 验收人员应按照验收计划,准确到达现场进行验收。

3. 验收人员应对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尺寸、重量、包装等方面。

4. 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标准和规范,对材料的质量进行评定,及时做出验收结论。

5. 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必要时需留存取样。

五、验收标准1. 对于混凝土、钢筋、木材等原材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2. 对于建筑涂料、密封胶、防水材料等辅助材料,应按照产品质量证书和项目要求进行验收。

3. 对于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等构配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验收。

六、验收要求1. 所有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在进场后及时核对数量和规格,做好登记和管理。

2. 所有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整改或调换,不能投入使用。

3. 验收结论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七、验收记录1. 进场验收报告应被认真保管,必要时应留存一份供备查。

2. 所有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应整理成档案,按工程进度和施工周期进行归档。

八、责任追究1. 对于因验收不合格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2. 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偷工减料的行为,项目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验收各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第二条适用于某某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施工过程阶段验收第三条监理单位编制工程验收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各项验收工作。

第四条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第五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进行分项及分部验收,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所有混凝土的浇筑、土方回填、防水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跟踪旁站,监督到位。

第六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承包商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a)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b) 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c) 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d) 分项、分部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三)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四)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部参加。

第三章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验收第七条隐蔽工程: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隐蔽记录及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隐蔽工程由承包商负责申报,监理单位负责验收,其中防水工程(屋面、厨卫、外墙、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项目部负责验证监理单位的验收结果,所有隐蔽工程验收,项目部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结构工程验收:在工程结构封顶后,五方验收前由项目部制定工程各分项验收计划。

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施工总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及项目部递交结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核,如认为主体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则负责通知项目部组织规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结构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下一工序的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验收范围和标准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验收组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参加。

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第四条验收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 分项工程验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2. 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3. 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4.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五条验收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应包括: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2. 施工过程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

3.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和验收记录。

4.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评估报告。

第六条验收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要求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2.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3.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 工程质量验收应实行现场验收,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

5. 工程质量验收应形成验收记录,并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

第七条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遵循合理、公正、公正的原则,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负责,各方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二章材料检查验收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材料检查验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材料的检查验收应当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真实准确:对材料的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数据不能虚假,以确保工程质量。

(三)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材料应当公正公平,不得因任何原因偏私。

(四)安全可靠:对材料的检测验收应当保证其安全可靠,符合使用要求。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材料不合格而引发的责任应当及时追究。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信。

第三章检查验收程序第七条工程材料的检验验收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制定材料验收计划,明确材料的检验验收标准和方法。

(二)从正规渠道采购工程材料,并携带购买合同、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检验单位对工程材料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报建设单位。

(四)建设单位根据检验报告对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工程材料的采购,确保材料来源的安全可靠性,并配合验收工作。

第四章检查验收标准第九条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建筑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十条对于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多种材料,应结合其特点和用途,确定相应的检验验收标准。

第五章验收结果处理第十一条对于通过验收的工程材料,应按照合同规定和施工要求存放、使用。

第十二条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退换货,同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一、目的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并鼓励项目参与人员加强文件管理,确保文件信息安全和可用性。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

三、定义
1、竣工验收资料: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当中产生的所有文档、图纸、影像、照片、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2、归档:按规定要求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编目、整理和安排,放入专用档案室内进行存储;
3、移交:将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

四、资料归档
1、竣工验收资料归档要求:
(1)归档资料要完整,文件应当是完整的原件;
(2)主要资料应当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求有统一的编号,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一一对应;
(3)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当以纸质形式归档;
(4)竣工验收文档应以A4纸尺寸进行打印;
(5)归档竣工验收文档,应配备全套复印件,保存稿和原稿;
(6)归档图纸,应当以A0尺寸原稿,配备全部复印件,经过多角度图纸审查,复印件不得。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一、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一)工程验收及资料编制提交一、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个阶段,竣工验收通过后,本工程将交付业主使用,办理工程的各项移交手续,从而标志着本工程施工的结束,同时进入工程的保修服务阶段。

1.1 竣工验收组织管理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成立竣工验收组织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为组员,全面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工程管理部(公司总部)暖通工程师竣工验收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物资采购工程师专业分包协调员质量工程师调试工程师深化设计工程师资料管理员项目副经理2、竣工验收管理职责 序责任部门竣工验收职责1 项目管理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检、确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条文,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完工申请报告;整理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确保其完整性、正确性、真配合质监站的质量检查验收,对其提出的整改单及时消与业主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配合办理竣工备案有关手2公司工程管理督促项目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序 责任部门 竣工验收职责部 接到项目部完工申请报告后,检查完工条件,符合要求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协调竣工验收事宜,组织竣工3 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组织分部工程质量初评,提出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申报;组织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参加质监站组织的质量预验收,并按单位工程建立质量1.2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及条件竣工验收依据1 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2 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等;3 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过往文件、变更等;4 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5 工程所在地对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规定。

竣工验收条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相关试验报告;4各分部分项子系统验收完毕,子系统验收包括:防雷接地、人防、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卫生防疫、消防、空调检测、航空障碍灯检测;5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6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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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及资料管理规定
一、职责
1、质安部指导监督工程管理分公司(项目部)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协助项目部办理竣工验收。

2、工程管理分公司督促检查项目部(承包方)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督促项目部办理竣工验收。

3、项目部及承包方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整理和送检工作,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项目部及承包方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作制度
1、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广州市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穗建筑[2002]61号)、《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市政工程)、《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广州市城建档案馆)、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全过程的资料填写、收集、整理工作。

2、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部中间验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穗监字[2001]068号文),及时办理地基基础(含桩、地下结构)、主体结构、幕墙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技术资料整理、送审、验收工作。

3、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根据《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145号文)的规定,填写“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评价申报表”,分阶段办理安全评价。

4、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的通知》(穗建档字【2002】15号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收集齐全,并整理完毕,经工程管理分公司自检,送公司质安部审查后,由项目部填写《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连同档案文件资料提交所属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
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留作备案验收是提交备案机关审查。

5、工程管理分公司定期对项目部及承包方进行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和填写情况的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和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

6、质安部不定期对工程管理分公司的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抽检,每月一次组织资料员会议,及时掌握项目部的资料管理情况,并派员参加工程验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1、验收内容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经过有关部门审核。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已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2、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筑【2002】61号文)、《广州地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好整套工程技术资料,填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审核流程表》,在工程计划验收前30天经工程管理分公司审查后,将全套工程技术资料提交质安部审核盖章。

经总工程师及经理审定签名后,转送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计划验收15天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所属质监站进行检查,如符合验收条件,在计划验收前10天将资料送广州市城建档案馆进行档案预验收,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最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即日起,项目部应向业主提交公司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验收程序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3、验收备案通过后,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向建设单位索取一份“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一份“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交公司质安部存档。

四、档案移交和归档
当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将工程竣工档案按标准装订组卷,填写“建筑工程及档案概况表”、“案卷目录”、“城建档案移交书”(移交书必须有经手人、接收人签名及双方单位盖章)。

并按合同要求的份数]在三个月内分别向建设单位及公司办理档案移交。

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审核流程表
工程名称:项目经理:
工程管理分公司:
说明:1. 该表格由现场资料员填写,与技术资料送审时一同提交。

若有要求或建议可填写在备注项。

2. “A“是指在基本齐全的基础上编制合理、规范,装订整齐、美观,总体较好。

3. “B“是指在基本齐全或接近基本齐全,存在不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缺项。

4. “C“是存在较多的欠缺(含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或严重缺项,
整改后通知质安部复查。

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资料核查情况通知书
工程名称:项目部:
检查项目:桩基础主体设备单位工程
接收人:
年月日备注:1、“A”是在基本齐全的基础上编制合理、规范,装订整齐、美观,总体较好。

2、“B”是在基本齐全或接近基本齐全,存在不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缺项。

3、“C”是存在较多的欠缺(含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或严重缺项,完成整改后通知质安部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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