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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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玩手机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玩手机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四条工作时间使用手机的范围:1. 接收公司内部通知、工作安排、重要信息等;2. 接听或拨打电话,处理紧急公务;3. 使用公司内部软件、系统进行工作;4. 使用手机进行个人事务,如查看电子邮件、处理个人事务等。

第五条工作时间外使用手机的范围:1. 自由时间,不影响工作和其他员工;2. 在休息室、茶水间等公共区域使用手机;3. 在公司规定的休息时间使用手机。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六条工作时间使用手机应遵守以下规范:1.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玩手机,影响工作效率;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娱乐活动;3.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4.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进行赌博、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5.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骚扰他人,影响他人工作。

第七条工作时间外使用手机应遵守以下规范:1. 不得在工作时间外使用手机影响他人工作;2. 不得在工作时间外使用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打游戏等娱乐活动;3. 不得在工作时间外使用手机进行赌博、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4. 不得在工作时间外使用手机骚扰他人,影响他人休息。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公司设立手机使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第一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2. 记过:对多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记过,并要求其改正;3. 离职: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给予离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保员工针对手机管理制度

安保员工针对手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稳定,提高安保工作效率,规范安保员工使用手机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安保员工。

三、手机使用规定1. 公务手机(1)安保员工应使用公司统一配备的公务手机,不得私自更换或携带私人手机。

(2)公务手机主要用于工作联系,不得用于私人通话、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公务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接听电话,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 私人手机(1)安保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可以使用私人手机,但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

(2)私人手机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展示、讨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私人手机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充电,以免影响工作秩序。

四、手机管理1. 安全保管(1)安保员工应妥善保管手机,防止丢失或损坏。

(2)手机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承担相应责任。

2. 检查与奖惩(1)公司定期对安保员工手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五、通讯录管理1. 安保员工应将公司领导、同事、客户等联系人存储在手机通讯录中,便于工作联系。

2. 通讯录中的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

3. 如通讯录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如安保员工因工作需要,需使用私人手机进行工作联系,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如安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手机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手机,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其他方式完成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保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务手机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浪费和滥用公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公务手机使用管理。

第三章使用原则1. 公务手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任何违规使用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2. 公务手机的使用应当符合工作需要,严禁利用公务手机进行私人通讯和娱乐。

3. 公务手机的使用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

4. 公务手机的使用要遵守手机运营商的相关规定和条款。

第四章管理责任1. 单位领导是公务手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对公务手机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2. 单位设立专门的公务手机管理岗位,负责公务手机的发放、维护和监督。

第五章公务手机使用规定1. 公务手机的配发标准应当符合工作需要,不得超标配发。

2. 公务手机的使用应当登记备案,保持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

3. 公务手机的漫游、流量等费用应当由使用者自行承担,不得申报报销。

4. 公务手机的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公务手机使用管理1. 公务手机的使用者应当认真履行使用职责,不得私自调换使用对象。

2. 公务手机的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手机和SIM卡,不得外借或私自更换SIM卡。

3. 公务手机的使用者应当遵守手机使用规定,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和违法操作。

第七章公务手机管理制度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公务手机管理制度,包括发放、使用和维护等方面。

2. 公务手机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科学合理。

3. 违反公务手机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对于公务手机使用管理中的其他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订。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遵守,共同维护公款利益,提高工作效率。

机关人员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人员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人员手机使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使用行为。

三、手机使用原则1. 保密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手机进行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活动。

2. 安全原则:确保手机使用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被破坏。

3. 合理原则: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正常工作。

四、手机使用规定1. 手机应仅用于工作、生活和学习,不得用于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不得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3. 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或者涉密载体。

4. 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密码等敏感信息。

5. 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者开通其他功能时,不得填写禁止公开的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6. 不得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

7.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8. 保密要害部位、绝密级或者机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禁止带入手机,应当设置显著的禁止带入标志。

9. 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10. 保密要害部位、绝密级或者机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外应配备手机存放柜,集中存放进入人员的手机。

11. 保密要害部门、秘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机,应当设置显著的禁止使用标志,必要时安装和使用手机信号干扰设备。

五、手机使用监督与处罚1. 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 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 对在手机使用过程中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篇1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

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一、使用工作手机分类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

(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

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

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员工上班手机的管理制度篇2一、使用原则1. 使用公司的手机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 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和遗失手机及手机卡。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管理制度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手机及手机卡的员工。

三、手机及手机卡分类1. 公务手机:指公司统一采购、分配给员工使用的手机。

2. 私用手机:指员工个人购买、使用的手机。

3. 手机卡:指公司统一采购、分配给员工使用的手机SIM卡。

四、手机及手机卡使用规范1. 公务手机及手机卡(1)公务手机及手机卡仅限工作用途,不得用于个人私事。

(2)员工应妥善保管手机及手机卡,不得随意丢弃、转让或出借。

(3)公务手机及手机卡不得擅自更改手机号码、SIM卡号码。

(4)公务手机及手机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公司负责更换或赔偿。

2. 私用手机(1)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使用私用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通讯。

(2)员工需遵守国家及公司有关手机使用的相关规定。

3. 手机卡(1)手机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手机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公司负责更换或赔偿。

五、话费报销1. 公务手机及手机卡话费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得私自充值。

2. 私用手机话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因工作需要使用私用手机,可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话费报销。

3. 话费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六、监督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的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2. 公司定期对手机及手机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员工有权对违反手机及手机卡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单位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公务用手机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通信成本,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用手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信方式。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公务用手机主要用于以下范围:(一)执行公务、联系工作、处理紧急事务;(二)参加培训、会议、考察等活动;(三)与单位内部员工、外部客户、合作伙伴等沟通;(四)其他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公务用途。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四条公务用手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范:(一)公务用手机不得用于私人事务,如娱乐、购物、炒股等;(二)不得使用公务用手机进行赌博、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他人隐私;(四)不得随意借用、转借、赠送公务用手机;(五)不得擅自改变手机设置,影响正常使用和信息安全。

第五章话费报销第六条话费报销标准:(一)管理人员每月话费100元,由单位承担;(二)其他员工每月话费40元,由单位承担;(三)超出标准的话费及长途电话费、信息费等,由个人承担;(四)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产生的超标话费,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七章手机管理第八条手机管理:(一)公务用手机由单位统一采购、分配、登记;(二)管理人员离职或离岗后,需将手机及电话卡交回单位;(三)单位设立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手机的使用、维护和更新;(四)单位定期对公务用手机进行检查,确保手机性能和信息安全。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理:(一)擅自改变手机设置,影响正常使用和信息安全;(二)使用公务用手机进行私人事务;(三)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他人隐私;(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违规行为处理:(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务手机管理规定-2015.6.1

公务手机管理规定-2015.6.1

咨询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为规范咨询公务手机(含通讯卡)使用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方便工作上的信息沟通、及时传递,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规则1、公务手机由公司统一购置、统一发放、统一缴费,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2、手机的配发、领取、退回、交接由行政部门负责,手机的日常管理由使用者负责。

3、手机为专岗、专人、专用,禁止交无关人员使用,如发生岗位变动、调离、辞职等情况,应提前1天交行政部门办理退回、交接手续。

4、未经批准,私自将公务手机借给他人使用,罚款200元,并且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都由借用人承担。

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装手机软件,个人无权安装游戏等其它手机软件;确需工作需要,须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未经批准私自安装游戏等其他手机软件,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并且由此产生的信息泄露而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6、公务手机应保证电量充足、随身携带、人机一体,确保随时处于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

二、故障处理规则1、手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汇报并说明情况。

2、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负责处理。

3、由于个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摔伤、磨损、划屏、进水、电池损坏等损失,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三、损坏、丢失处理规则1、使用者个人妥善保管,按照手机使用说明书及本使用规定合理使用。

2、因使用者保管不当,造成手机遗失或损坏的,由使用者承担,按同品牌同规格手机进行赔偿。

3、手机遗失,要立即报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办理停卡、补卡手续。

未及时上报的,手机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原持卡人承担。

四、附则:1、手机办理交接手续后,相关责权由新的使用人承担。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门,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五、附件:公司咨询公务手机使用人情况附件:公司咨询公务手机使用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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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务手机(含手机号卡)使用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公司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重要岗位配备公务手机(含手机号卡)。

二、公务手机由公司统一购置、统一发放、统一缴费,产权全部归公司所有,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离职、转岗时应结清相关费用、归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转岗手续。

三、公务手机主要用于工作联系,公司为每部公务手机每月支付工作套餐的费用。

使用者应自觉节约流量、通话等费用,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由使用者按实支付。

四、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公务手机业务功能,个人无权办理手机业务,确属工作需要开通其他业务的,须报主管领导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通。

五、公务手机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电量充足、话费足额、随身携带、人机一体,确保随时处于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

因工作性质特殊性,中层以上管理者、咨询部门、客服部门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

六、外部至电公务手机需及时应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当时回复,可先回复短信告之“稍后联系”,待事情处理完成后,应及时回拔。

七、手机丢失,应于及时报公司行政部。

由公司负责办理购买新机、补卡等手续,费用由丢失者承担。

八、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

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公司行政部汇报。

九、违反以上规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以此类推。

十、本规定自公司领导批准之日起生效,附件同时生效。

(附,《公务手机登记表》)
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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