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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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小学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建立健全奖惩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的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从计算年度开始执行,按照年度进行审核、发放。

第二章绩效评价指标第四条小学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效果等;(二)学生成绩: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学习进步情况等;(三)教学质量评估:包括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四)职业发展:包括参加培训、提升学历等;(五)教育教学科研:包括参与教育教学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第三章绩效评价程序第五条小学教师绩效评价工作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指定评价工作组。

第六条教师绩效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部分,具体操作如下:(一)内部评价:由学校校务委员会指定不少于3人的评价组进行评价,评价组成员应包括学校领导、学科组长、班主任等,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成绩、教学质量评估进行评价,并填写评价表。

(二)外部评价:由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对教师进行评价,其中专家团队成员应至少包括外校教师和行业专家。

外部评价主要针对教学质量评估、教育教学科研进行评价,并填写评价表。

第四章绩效工资发放第七条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发放金额根据教师的绩效评价分数进行分配。

第八条绩效评价分数分为100分,各评价指标的权重由学校校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第九条绩效工资发放采取分级制度,分为A级、B级、C级三个档次。

绩效评价分数在90分及以上为A级,80分至89分为B级,70分至79分为C级。

第十条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金额由学校根据绩效评价分数和预算情况决定,但总金额不超过教师工资的10%。

第十一条学校应按照绩效评价分数向教师发放工资,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的发放以每月实际为准,超过1个月未发放的,应补发。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学校应将本办法向教师公布,并及时进行解释和修订。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奖励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奖励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

学校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在上学年试行稿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本学年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自本方案通过之后开始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中相关津贴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委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在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自习津贴,以及选修课、体艺训练、社团、A+班、命题、骨干教师津贴和教职工获奖、优秀团队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等。

(一)班主任津贴按人平8000元/年设立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和班主任津贴发放方案另行制订。

(二)课时津贴和超课时津贴1.课时津贴(职员和工人为岗位津贴)。

教师标准工作量为计系数13节,在标准工作量内设课时津贴,课时津贴按每课时7.5元(一个班超过50人的班级按照实际每超过1人增加0.2元计发)为基数,参考不同类型课的平均工作量大小,分类设课时津贴系数,一个满工作量每月按265元计算,不足满工作量每节扣15元。

高(初)中的语文数学英语、高中文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班的物理化学生物,没有分文理科时的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高职分类考试结束前高三的信息技术按系数1.3计算,初中的物理化学、初三的政治历史和中考前的体育按系数1.2计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前高中文科班的物理化学生物、高中理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高一高二的信息技术、初一初二的政治历史体育等学科按系数1.1计算,其它学科和自习课按系数1.0计算。

中高考学科A﹢班基本课时津贴按每节增加5元、超课时津贴按每节增加5元计发。

研究性学习、选修课、体艺训练、社团活动等由校长办公会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研究决定。

职员和工人岗位设岗位津贴,一个满工作量每月按253元计算,岗位系数不为1的再乘上岗位系数。

2.超课时(含白天自习等)津贴。

计系数后按每课时15元标准计算。

3.晚自习(含午休管理、值周值班、代课)津贴。

2024年中学的“绩效工作”发放方案

2024年中学的“绩效工作”发放方案

2024年中学的“绩效工作”发放方案2024年中学的绩效工作发放方案如下:
为有效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了本年度绩效工作发放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定标准
1. 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成绩等指标。

2. 教学能力:以教学反馈、学生评价等为主要评估依据。

3. 教学态度:包括教学态度、教师风范等方面的表现。

4. 教学科研: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二、绩效奖金发放标准
1. 优秀教师:综合各项评定标准为优秀者,可获得年度绩效奖金的10%。

2. 科研能手:在教学科研领域表现突出的教师,可获得年度绩效奖金的5%。

3. 个人表现突出者:在某一方面表现出色的教师,可获得奖金的2%。

4. 其他教师:未达到绩效标准的教师,将得不到年度绩效奖金。

三、绩效工作发放时间
绩效奖金将于每年年底进行评定发放,以奖励上一学年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四、发放方式
绩效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到教师的个人账户中,请教师们注意查收。

五、监督和检查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定和发放制度,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绩效奖金的公平和公正分配。

六、其他事项
本发放方案为学校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外泄或擅自更改,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在本年度的绩效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共同努力,实现教学目标。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考核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及省厅关于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指导思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指导的方针;坚持向骨干、班主任、一线教师倾斜,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宗旨;进一步完善重实绩、重贡献的岗位结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营造人才引得进、骨干留得住、人员流得动的环境氛围。

二、分配原则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2、以德为先,优质优酬,注重贡献、实绩的原则;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4、岗位相结合,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贯彻调动积极性的原则;6、统筹兼顾,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分配对象学校正式上岗教师(不含实习期教师)。

四、奖励性绩效构成第一部分为基础考核奖励(上级发放每人月奖励绩效工资-350元),第二部分为岗位考核奖励(来源每人每月350元)。

五、发放时间:奖励性绩效工资随上级拨付时间发放。

六、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1.计算办法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基础考核奖励+岗位考核奖励2.项目及权重基础考核奖励:由师德和考勤组成岗位考核奖励:1、工作量奖占80% 2、工作质量奖占20%3.分项目考核办法3.1 师德考核(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行被通报的;(2)不以大局为重,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3)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炒股、下棋、打牌等被查处的;(4)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兼职兼课的,被查实的;(5)体罚或变相体罚及歧视、侮辱、讽刺、谩骂学生被查实的;(6)以教谋私,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造成严重影响被查实的;(7)违反安全承诺书行为的;(8)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材料、用具或其他商品被查实的;(9)年终考核不合格者;(10)以上9条,只要发现违反其中任何1条,本期德行考核奖全部扣完。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方案目标与范围1.1 目标这份方案的核心目的是想要通过一个科学且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来激励教师们的积极性,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同时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助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我们的目标有:- 让教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更强。

- 促成教师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提高整体教学效果。

- 加强教师团队的合作,营造一个共赢的教育环境。

- 搭建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估体系。

1.2 范围这个方案适用于学校的所有教师,无论是专任的还是兼职的。

绩效工资的发放将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和科研成果等多方面因素。

二、组织现状与需求分析2.1 组织现状目前,我们学校面临一些问题:- 教师的工资差距很大,优秀教师的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 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 目前对教学质量的评估缺乏有效的方法,难以量化。

2.2 需求分析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学校需要:- 建立一个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 制定清晰的绩效分配标准,激励教师不断进步。

- 通过有效的沟通,增强教师对绩效工资制度的认同感。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方案3.1 绩效评估指标我们将设定几个主要的绩效评估指标,用来量化教师的工作表现:1. 教学质量(占比50%)- 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

- 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通过问卷反馈)。

- 同级别教师的互评。

2. 科研成果(占比30%)- 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及其影响因子。

-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其成果。

3. 工作态度(占比20%)- 教师的出勤率。

- 教师是否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培训和活动。

- 学生和家长的反馈(通过问卷调查)。

3.2 绩效工资分配标准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学校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等级划分- 优秀:绩效工资按基础工资的30%发放。

- 良好:绩效工资按基础工资的20%发放。

- 合格:绩效工资按基础工资的10%发放。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一、背景说明在小学教育领域中,教师们的辛勤付出和优异表现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激励教师持续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凝聚师资力量,我校制定了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以奖励在教学中表现出色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

二、考核对象和标准1.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小学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和代课教师。

2. 考核标准(1)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水平是评价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积极投入,教学准备充分,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教学方法得当,注重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教育教学成果: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体现了教师教学的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教师在任教期间,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并能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和个性发展。

三、考核流程1. 目标设定每学年开始前,学校将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明确本学年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综合素质要求。

教师根据目标和要求,制定个人教学目标和计划,并报校领导备案。

2. 日常监测学校将通过学生考试成绩、班级成绩排名、学生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教学成果的日常监测。

这将有助于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

3. 中期评估每学年中期,学校将进行教师的中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期考核的参考依据。

4. 后期考核学年结束后,学校将对全体教师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班级管理等方面。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教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和综合考核结果将形成最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四、奖励发放根据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学校经济发展情况,学校将确定奖励发放计划。

奖励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绩效工资调整:对于绩效考核结果良好的教师,学校将适当提高其绩效工资水平,以激励他们在教学中的优异表现。

2. 奖金发放:学校将根据教师的考核结果,向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校内分配机制,学校以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为依据,在强化二级单位管理权和分配权的基础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各二级单位根据核拨的总量,在学校宏观分配原则的指导下,实施二次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定额奖励、超工作量奖励、责任奖励、特殊奖励、其他奖励五部分组成。

一、工作定额奖励核拨办法(一)核拨标准工作定额奖励主要体现为对各学院、各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奖励,是对完成工作定额的二次分配,主要包括工作定额基数奖励、专任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定额奖励(60学时)、专任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量定额奖励(28个学生折合约30学时)、管理服务岗工作定额奖励(暂定为2550元),具体核算公式如下:二级单位工作定额奖励总量=B×∑(αi×m i)+50×60×专任教师数+50×30×专任辅导员数+管理服务岗位工作定额奖励总额其中:B为工作定额奖励核拨基数(暂定为3000元);αi为各类岗位工作定额基数奖励系数(见表1);m i为二级单位各类岗位标准人数。

管理服务岗工作定额奖励总额=2550×(∑βi×n i+缺编人数×2.0)其中:βi为管理服务岗工作定额奖励系数(见表2),n i为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合格的管理服务岗人数。

管理服务岗位包括党政管理岗、专业技术辅助岗、工勤技能岗人员。

(二)管理与发放1.学校按照教职工实际受聘岗位核拨工作定额奖励总量到二级单位,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制定的总体分配原则,实施二次分配。

2.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工作定额奖励。

表2 管理服务岗工作定额奖励系数二、超工作量奖励核拨办法(一)奖励类别超工作量奖励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超工作量奖励和管理服务岗位超工作量奖励。

专业技术岗位超工作量包括本科教学超工作量、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辅导员超工作量、其他超工作量。

高职学院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高职学院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高职学院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全面高质量发展,构建我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具有收入可持续增长特征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促进学院“二级管理”改革,实现“全员绩效”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适应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全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目的,以增强我院办学能力和提高教育教学服务水平为导向,通过规范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推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分配原则(一)以岗定薪,考核发放。

(二)按劳分配,优劳优酬。

(三)统筹兼顾,全面协调。

(四)适当倾斜,凸显重点。

三、资金来源(一)太原市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二)学院自筹的奖励资金。

四、分配对象接受学院聘任的所有在编人员。

五、基本构成和发放标准奖励性绩效由岗位绩效、岗位主体责任绩效、补贴绩效、专项绩效和其它五部分构成。

发放标准如下。

(一)岗位绩效分为教师工作量绩效和坐班岗位绩效1、教师工作量绩效核定分数(初步确定每分50元)表1教师工作量绩效核定分数表职称层级差距每课时10元。

2、坐班岗位绩效核定分数表2坐班岗位绩效核定分数表表3 岗位主体责任绩效核定分数表依据考核办法确定,在相应附件中予以体现。

补贴绩效发放标准表(四)专项绩效1.年终一次性奖励,按照事业单位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发放。

2.对各级各类竞赛、科研、评奖评优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奖励,按奖励办法执行(计酬不计量)。

3.各类讲座、评审工作中的校内人员费用,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4.各类社会服务的费用支出,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5.二级管理绩效设在各部门,用于奖励在本部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6.高层次人才的待遇,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执行。

7.调节性绩效主要用于奖励在学院重大、紧急、突发、非常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解决因以上工作产生的人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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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校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教代会代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二、考核程序(一)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程序1、个人述职。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提交述职报告,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2、民主测评。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教师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和等次,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程序1、个人自评。

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和其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平时工作,并征求学科组或年级组意见,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校内公示。

对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在教职工中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考核结果。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发放方式每学年以实际教学时间9个月进行考核,按期发放;其余3个月由学校统筹作为基础性奖励工资。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一)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两个方面,绩效考核按比例进行分配,副校长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之比为7:3,中层干部为6:4。

个人学科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与科任教师考核办法相同。

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总数的20%以内。

评定为基本称职、称职、优秀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按学校科任教师人均数70%(60%)的倍、倍、倍计算;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

有下列行为的实行扣罚: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元;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元。

2、领导表率作用较差,据实酌情扣减20-100元。

3、管理能力差,工作失职,给学校工作带来严重损失,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100元。

4、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差,示范作用发挥不好,据实酌情扣减20-100元。

5、未达到教育局规定的工作量标准,差一节扣20元。

6、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课)一节扣20元,旷工(课)一天扣60元(未写请假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的病事假的一律视为旷工);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期间,事假一天扣20元。

7、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的病假,连续30天(不含法定假和双休日)以下的、未住院的病假视为短期门诊病假,每天扣10元;连续30天(不含法定假和双休日)以上未住院病假视为长期门诊病假,每天扣5元;住院病假每天扣2元。

8、未按时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目标任务的,扣50-200元。

9、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0-100元。

10、在全体教师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达70%以上的,不扣减奖金;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7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元。

(二)科任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90%-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所得管理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考核所扣金额(班主任考核除外)将其设置为基础性奖励、工作量奖、教学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等五个奖项。

其中基础性奖励占总额的60%,其余四项占总额的40%。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个人教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30%(40%)1、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

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者,全额领取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

凡消极怠工、违法乱纪(如体罚学生、违规使用教辅)、从事第二职业、失职渎职、不认真完成分配的任务(如值周工作、值周班工作、清洁卫生等)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所列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元;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元。

2、工作量奖。

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4%。

工作量奖=(个人周工作量÷校平均周工作量)×工作量奖基数个人周工作量=周课时(安排)工作量+超班额工作量+临时工作量教职工工作量量化办法:1)、专任教师(男55、女50以上的教师以本人承担工作量的倍计算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周10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计。

物理、化学周11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政治、历史、体育周12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生物、地理13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其他学科周14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2)、超班额工作量计算,任教班凡超出校平均班额计超班额工作量:(以期末参考人数为准) 超班额工作量=(所任教班平均班额÷校平均班额-1)×个人周课时(安排)工作量3)、工勤职员物理实验员:生化实验员:出纳:图书管理员:(含油印、书报收发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工人:(含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4)、行政人员(下列公式所计算出的工作量即为行政人员所有的教学工作量)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教学工作量=所任课时数÷学校一个标准工作量的课时数÷()5)、临时工作量及部门负责人工作量临时工作安排视具体情况而定工作量;部门负责人工作量视工作完成情况由行政会研究确定。

3、教学六认真奖。

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

教学六认真的考核(含会议记录、教学手册、班务手册、教研手册等),每月下旬检查一次。

重点检查备课、上课和作业批改,其要求以学校的《教学常规》为准。

凡当月检查无问题的教职工全额得奖。

如检查不符合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按下列标准扣币:(1)缺教案:5元/课时(备通课的该课或章节只记1课时);所备教案是抄袭而不能指导教学的扣10元。

(2)上课:教学情况差的(如纪律差、教师精神萎靡不振、效果不好。

检查到一次扣一次,扣完为止)扣5—10元;因教师责任而引发课堂安全事故的扣10—20元;(3)作业批改:批改量不达要求或批改不及时的扣5元,错误率超过3%的扣5—10元。

(4)听课:分期中、期末考核。

期中检查时听课不少于10节,期末检查时听课听足15节。

每少听1节扣2元。

在检查的当月检查考核,其他月份不考核此项内容。

(5)课堂接打手机或收发短信的,每次扣2元。

中途离开教室的每次扣2元。

(6)会议记录、教学手册、班务手册、教研手册等资料记载填写不齐全的,视情况在5—10元范围内扣该项奖。

4、出勤奖。

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此项扣币上不封顶,本项不够扣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

(1)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

(2)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旷工(课)一节扣10元,旷工(课)一天扣50元(未写请假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的病事假一律视为旷工)(3)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的病假,连续30天(不含法定假和双休日)以下的、未住院的病假视为短期门诊病假,每天扣5元;住院病假每天扣2元。

(4)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期间,事假一天扣10元。

5、教学成绩奖。

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教学成绩奖=(班平均成绩÷年级平均成绩)×教学成绩奖基数扣除本班学生数的10%计算平均成绩(以总分排名扣除后10%学生)任教多班多科的按最好班占70%、最差班占30%来计算平均成绩。

没有列为统考学科(无教学成绩)的科任教师教学成绩奖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本项奖金基数的—倍的范围内确定,不高于有统考成绩的科任教师的奖金数。

(三)、班主任班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个人班主任津贴=[(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考核所奖+考核所扣)÷全校班数]×70%+[(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考核所奖+考核所扣)÷全校班数]×30%×(本班学生数÷全校平均班额)学生人数以期末参考人数为准。

班级学生数自上期末到本期末(以期末参考人数为准),每增加1人奖班主任50元,每减少1人扣班主任20元。

班主任请假学校安排代班主任,代班主任津贴即为原班主任请假(法定假及公假除外)期间扣除的津贴。

班主任未能履行班务工作,出现下列行为者,在班主任津贴中扣币。

1、违反《班主任工作条例》,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元;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元。

2、坚持“几到场”制度,履行班主任管理职责。

每缺少一次扣10元。

3、认真上好班会课,每学月至少2次,每缺一次扣10元。

以学校检查和活动记录为依据。

4、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或系列活动)。

缺一次扣20元。

5、班主任工作手册项目未填齐,每次每项扣10元;填写齐全,但内容不具体,字迹潦草记每次每项扣5元。

6、班级发生安全事故后,班主任未及时进行处理的每次扣20元。

7、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因处置失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扣完本学期班主任津贴。

8、班主任阻扰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种艺体活动的每人次扣5元。

9、通过问卷调查,班主任未进行家访或电话与家长进行联系和沟通的,扣10-50元。

10、在全体教师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达70%以上的,不扣减奖金;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7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元。

班级管理好,班风正、学风浓,被评为学校、县、市、省、国家级先进班级的每次奖20、50、100、300、500元(四)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细则参照科任教师标准执行,凡具有相关性的项目考核结果原则上按任课教师的平均数执行,不能比照的,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其平时工作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评为优秀的,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上浮10%计发;被评为合格的发放平均数;被评为基本合格的按平均数的80%计发;被评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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