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角度再析理学中的理欲辨

合集下载

_革欲复理_剥落物欲_与_理在欲中_朱熹理学_陆王心学与明清实学理欲观之比较

_革欲复理_剥落物欲_与_理在欲中_朱熹理学_陆王心学与明清实学理欲观之比较

“革欲复理”、“剥落物欲”与“理在欲中”———朱熹理学、陆王心学与明清实学理欲观之比较杨华祥(武汉工业学院思政课部,武汉430023)摘要:朱熹理学带有明显的禁欲主义倾向,陆王心学则更倾向于制欲主义,共同的特点都是“存天理,灭人欲”;明末清初思想家则强调要“足民之欲”,认为凡人不能物欲,理就在于天下的公欲,开启了新人文主义的人性论。

同时明清思想家还辩证吸收了理学的道德成果,强调要知耻,要做欲望的主人,不能任由欲望泛滥,这些理论促进了近现代儒学的人本主义转型。

关键词:朱子学;陆王心学;明清实学;人性论中图分类号:B24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20X (2012)01-0008-06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eo-Confucianism ,LU-WANG's HeartStudying and Pragmatic Thought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YANG Hua-xiang(Education and Research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Wuh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Wuhan 430023,China )Abstract :When dealing with human nature ,Neo-Confucianism has a tendency of asceticism ,Lu-Wang's heart studying has a tendency of stoicism ,while both of them emphasizes elimination-of-desires-of-all-sorts.Pragmatic thought turns it from an exclusive ascetic practice to acceptance of reason-based desires ,which are important to the contemporary people.Key words :Neo-Confucianism ;Lu-Wang's heart studying ;pragmatic thought in Ming and QingDynasties ;theory of human nature朱熹将理气二分,并构建一个净洁空阔的天理世界,就是要为伦理道德本体化寻找依据,进而将儒家的纲常伦理纳入到“天理”的范畴中去,要为儒家的伦理道德找到一个坚实的基石。

心学的特征,心学与理学的区别

心学的特征,心学与理学的区别

心学的特征,心学与理学的区别心学是与程(颐)朱(熹)理学相对立的理学派别经过长时间的孕育,由南宋陆九渊创立,明代王守仁集其大成。

其学说最基本的范畴为“本心”。

创立了以“心”为内核的宇宙本体论以反求诸已的认识论,以尊德性为宗,倡言简易、顿悟功夫。

鹅湖之会,朱、陆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陆九渊将自己的观点写成一首诗:“墟墓兴哀宗庙钦,斯人千古不磨心。

涓流积至沧溟水,拳石崇成泰华岑。

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

欲知自下升高处,真伪先须辨古今。

”即是说,入宗庙而起肃敬钦佩之念,至墟而生哀,这是人人所同,乃人之本心,是千古不能磨灭的。

因此,他强调发明本心,反求诸已,以简易—顿悟工夫相标尚,指斥朱学支离破碎,将不免于沉沦。

事过三年,朱熹始和诗一首:“德义风流夙所钦,别离三载更关心。

偶扶藜杖出寒谷,又枉篮舆度远岑。

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

只愁说到无言处,不信人间有古今。

”朱熹认为陆九渊之病“在尽废讲学而专务践履,于践履中要人提撕省察,悟得本心,此为病之大者”。

诗中一则说“只愁说到无言处,不信人间有古今”,讥刺陆氏不学空疏;一则说“旧说商高加邃密,高知培养转深沉”,对简易、顿悟功夫提出异议,强调知识要逐渐积累,进而邃密深沉,标榜渐悟功夫。

这两首诗集中体现了理学内部朱、陆两派的客观唯心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在本体论、方法论上的分歧。

就本体而言,陆王心学是以心为内核的宇宙本体论,程朱理学则是以理为内核的宇宙本体论;就认识而言,陆王心学是以反求诸已、从内出为核心的认识论,程朱理学则是以格物致知为核心的认识论。

明瞭了陆王心学与程(颐)朱(熹)理学之间的分歧与基本区别,方能进一步研究心学的基本特征。

心学建立以心为内核的字宙本体,构成了“心”——“物”——“心”的思辨结构有宋一代,“理”是程朱理学关于宇宙本体的最高哲学范畴。

“如果说,程朱客观唯心主义思辨结构强调本体’的安置,把世界归结为一个绝对精神本体理’,那么,陆王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思辨结构则强调“本体与‘主体’的结合。

如何理解朱熹提出的“理”、“气”关系与“格物致知”的哲学思想

如何理解朱熹提出的“理”、“气”关系与“格物致知”的哲学思想

如何理解朱熹提出的“理”、“气”关系与“格物致知”的哲学思想朱熹是南宋时期的著名学者,提出了一套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

他的祖籍是微州婺源人,父亲在福建做官。

1130年(建炎四年),他出生于福建。

朱熹在少年时代,学术上就有所成就,十九岁登进士第,开始踏上仕途,任泉州同安县主簿,管理一个县的文书簿籍。

他在浙江、江西、福建等地担任过地方官。

曾在中央任职40天,但因党争被指为“伪学逆党”而革职。

朱熹讲学于白鹿洞书院,并曾和理学另一派的哲学家陆九渊在鹅湖寺辩论,轰动一时,史称“鹅湖之会”。

他的著作非常丰富,主要有《周易本义》、《四书章句集注》、《晦庵先生文集》、《朱子语类》等。

01“理”、“气”二元理论从学术渊源上看,朱熹继承了二程和佛教、道教的思想,提出了“理”和“气”的关系的二元理论。

他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

”理是“生物之本”,气是“生物之具”。

这就是说:天地万物的生成,要有理,也要有气。

理是产生万物的本原,气是构成万物的材料。

“理”究竟是指什么呢?朱熹说:理就是原理、原因、秩序、法则等,只要有一个事物,便有该事物的“理”,“理”是永恒且先于物而存在的。

理是“超然于万有之上,广大无边”;理充塞于宇宙,无处不在。

宇宙全体的“理”称为“太极”,而“太极”也内在于宇宙万物之中。

万物包含的“理”是相通的,因为万物的性质就来自于“理”。

他把“理”和封建伦理道德联系起来,认为理就是“仁、义、礼、智”。

“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

三纲五常是先天就有的。

朱熹认为理是永恒不变的,“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竞理却是在这里。

”所以他说:“纲常万年,磨灭不得”。

可见朱熹讲的“理”,就是指绝对精神,就是“道”。

这套关于“理”的理论,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封建秩序,也就是维护正在走向衰败的南宋王朝。

话说回来,“理”终究是形而上且抽象的,如何能构成具体的事物呢?朱熹继承了张载“气”的看法,认为事物的形体是由“气”所构成的。

“气”又是指什么呢?朱熹说:“气则为金、木、水、火”,是构成万物的材料,“五行阴阳七者滚合,便是生物底材料”,也就是“器”。

朱熹理欲观评析

朱熹理欲观评析

朱熹理欲观评析朱熹是宋朝一位着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理欲观”是其儒学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也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朱熹的《四书集注》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文化中的一部经典著作。

朱熹的理欲观,通俗地说就是“存天理,灭人欲”。

他认为,“存天理,灭人欲”,是一切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根本要求。

(1)如何看待人欲与物欲在对待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上两者同样都是不可缺少的。

人欲包括饮食男女等方面,物欲包括穿衣吃饭等方面,两者并不是彼此对立的。

相反,人的欲望无止境,人欲强盛了,必然导致物欲的滋长。

因此,人欲与物欲的区别是:人欲不仅使人陷于困境而丧失理性,还会妨害正常的社会生活;而物欲却使人陷于困境,但它不至于妨害社会生活。

这就是所谓的“过犹不及”,“君子之于物,小人之于物也,见其大者,则思齐焉;见其小者,则思违焉”。

(以下引自《四书集注·尽心上》)。

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在很长时期里,对人欲问题的论述比较简单,没有作深入的探讨。

孔孟主张禁欲主义,这在当时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到了宋代,随着程朱理学的兴起,理学家们对人欲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

(2)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就是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将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使人在自然与社会中发挥主体作用,充分享受主体幸福。

这里的“发挥主体作用”,主要指的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自由。

作为一个普通的理学信徒,我觉得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十分合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节制地满足人们的欲望。

我认为“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应该适度,有一定的限度。

欲望满足过度,反而会走向反面。

所以,存天理,不灭人欲,是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恰当把握。

总而言之,在儒家思想中,朱熹“理欲观”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清末,在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面前,“理欲观”更成为资产阶级宣扬个性解放的思想武器。

一定意义上说,朱熹对理欲问题的阐释确实具有批判的功利主义色彩,但“理欲观”中蕴涵的那种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历史局限性,却也是难以否认的。

国学经典解读 戴震研究专题(五)理欲之辩:义理之学的价值核心 下

国学经典解读 戴震研究专题(五)理欲之辩:义理之学的价值核心 下

国学经典解读戴震研究专题(五)理欲之辩:义理之学的价值核心下三.自然与必然:对理、欲思想的深层次诠释在中国思想史上,一个概念所确定的内涵与外延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有所扩大或缩小,加上中国传统的经典诠释特点,对一个特定的概念范畴,往往是不同的思想派别或不同的思想家都在使用它,因而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思想派别那里,就往往有不同的含义,这是一种思想现象;还有一种现象就是一个概念范畴由于文字所表达的思想涵义所限,它往往很难传达这一概念所包含的所有信息,因而不得不采取许多“辅助”的方法来说明、诠释这一概念。

戴震的理欲思想就是在这一层面上来使用的。

戴震的理欲思想包含着极其深刻的内容,戴震为了更深入更形象更准确地揭示其理欲思想的丰富内容,戴震又从一个侧面即物与则、自然与必然的角度来深化其理欲思想,通过戴震对理欲思想所做的补充说明,使人们能够更加全面系统地把握戴震理欲思想的精髓所在。

1、一个新的视角:“自然”和“必然”18世纪的中国思想界,虽考据学成为社会主流思潮,但程朱理学作为影响中国社会达数百年之久的官方意识形态,尽管已遭到明中叶特别是明末清初以来不同思想家、不同学术派别的猛烈抨击而日呈衰颓之势,但在社会日常生活及人们的价值观念中,程朱理学仍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戴震提出的关于自然、必然关系的伦理思想,正是与程朱理学宣扬的“天理人欲,不容并立”、“存天理,灭人欲”、“人欲净尽,天理流行”等观念针锋相对的。

程朱理学以“天理”作为衡量、评判一切思想行为的价值标准,从根本上限制了人的自然情欲的合理发展。

戴震坚决反对这种荒谬的观点,他指出,人欲与天理问题,实际上就是自然与必然的问题。

欲、理之极致便是自然、必然。

人的自然情欲是人们从事其他一切活动的最基本前提,脱离了人的自然情欲,一切将无所归依,宋儒所谓“理”也便无存在之基础。

戴震指出:“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

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

评述精神分析心理学的主要理论观点及其理论价值

评述精神分析心理学的主要理论观点及其理论价值

评述精神分析心理学的主要理论观点及其理论价值(总2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评述精神分析心理学的主要理论观点及其理论价值一、佛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说的主要内容1、无意识理论、三部人格结构学说弗氏精神分析理论的核心是无意识理论。

他将人的心理活动分为三个层次:意识、前意识、无意识(又译潜意识)。

意识是我们能够认知和把握的那一部分,无意识是人的心理的最底层,它容量巨大,但我们平常却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前意识是介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那一部分。

它的内容有时可以成为意识,有时也可深抑于无意识。

在心理的三个层次中,弗氏重视无意识。

他认为无意识所包含的种种力量是我们行动的内驱力,无意识主要包括人的本能以及种种被压抑的心理内容。

它们受到前意识和意识的阻挡,不能进入意识来表现自己,但它们从不屈服,而是时时刻刻想冲破防线。

无意识的内容常常是与现实社会的道德法则不相容的,所以在正常人的正常生活里,它无法实现变为现实,它只好在暗中发生作用,例如借遗忘、错失行为、梦境来表达自己的愿望。

弗氏晚年将无意识理论与人格理论结合起来,形成了他的人格结构理论。

他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种。

本我代表我们的本能(主要是爱恋本能即性本能),它存在于我们的无意识中,本我只遵循快乐原则,一心满足自己。

超我是我们人格中代表道德和良心的那一部分,自我是与外界接触的人格内容,它象一个调解人,对于本我的要求,它根据客观世界的规则,或予以潜抑,或予以部分实现,它的一切行为都是在超我的严厉审察监督之下实行的。

如果自我违拗了超我的意志,超我就用内疚感和罪恶感来惩罚它。

2、性本能理论人类最基本的本能有两类:一类是生的本能,另一类是死亡本能或攻击本能。

生的本能包括性欲本能与个体生存本能,其目的是保持种族的繁衍与个体的生存。

刚生下来的婴儿就懂得吸乳,乳头摩擦口唇粘膜引起快感,叫做口欲期性欲。

试论朱熹理欲观的现代意义论文

试论朱熹理欲观的现代意义论文

试论朱熹理欲观的现代意义论文试论朱熹理欲观的现代意义论文摘要:朱熹理学的核心观念之一即理欲观——所谓“存天理,去人欲”,这一观念成为其构建理学之本体论基础,亦为朱氏工夫论之基本取向。

本文试图通过还原朱熹理欲观,详述南宋之后理学家对于“存天理,去人欲”基本看法,并结合当今社会的基本状况,分析朱熹理欲观的现代意义。

关键词:朱熹,天理,人欲,现代意义朱熹理学关注的重点问题是作为现实的个人如何在现实的世界中成就完满的道德品格,那这里就必然要涉及到什么样的原则能够成为社会的普遍道德法则,或者说什么样的原则能够成为完满道德品格的先验基础。

那么现实个人的行为到底是依循天理呢,还是人欲呢?这便是朱熹理欲观思考的基本出发点。

朱熹论理欲关系接受了二程结合“道心”“人心”来展开,他说:“此心之灵,其觉于理者,道心也;其觉于欲者,人心也”;“只是这一个心,知觉从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觉从义理上去,便是道心”,通过这样的解释,朱熹提出“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则危者安,微者著,而动静云为自无过不及之差矣”,这就是说以道德意识克服违背道德原则过分追求利欲的意识,因此“存天理,去人欲”决不是去除一切人欲,对于人的正常的欲望,朱熹以及几乎所有的理学家都是持肯定态度,比如朱熹曾说:“人欲便也是从天理里面做出来。

虽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

所以我们在理解“存天理,去人欲”之时,不能武断地就把朱熹和理学家所说的“去人欲”理解为去除一切人欲。

朱熹“存天理,去人欲”这一理念在其他哲学家那里亦有正面回应:类似的观点在传统儒家思想中也屡见不鲜,其中尤以孟子的观点为著,所谓“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君子存之,小人去之”,存即存此天理,去即去此天理,此为人禽之辨之大关节,即人之为人之根本所在。

德国著名古典哲学家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只能是服从理性法则的,而不能是感性法则,即不能有任何感性经验掺杂其间,故康德伦理学的基调就是用理性克制感性。

戴震理欲观及启蒙意义

戴震理欲观及启蒙意义

戴震理欲观及启蒙意义作者:刘小玉来源:《理论观察》2019年第06期摘要:明末清初,出现了严重的政治、社会危机。

在统治者进行理学统治、文化专制的环境下,理学家悉心考据使理学无力应对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导致一批思想家对宋明理学的反省和批判,酿成明清之际思想启蒙运动,戴震就是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

戴震批判宋明理学“理欲对立、以理杀人”的观点,提出人性包含了对欲望的追求和满足。

他从自然、必然的视角出发,提出了“理存于欲、理欲统一”的理欲观,进而提出用合理的方式引导人欲使社会维持固有秩序。

戴震批判“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冲破了宋明理学的禁欲观念,在哲学上具有反权威、反传统的精神。

他提出“理在欲中,以理节欲”的思想,将人们从封建礼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其启蒙思想对后世的世俗生活和思想观念影响深远。

关键词:宋明理学;理欲观;启蒙中图分类号:B24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9)06 — 0033 — 03明末清初,封建社会已经步入晚期,出现严重的社会危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方面的农民起义。

明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出现了贫富极端不均的情况,国家除了收取正常供奉外,还征收高额田赋,造成大量居民背景离乡,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最终导致农民起义。

二是思想领域程朱理学衰颓。

明中叶以后,商业贸易发达,资本主义萌芽,农民弃农从商,出现“弃本逐末”的思想,导致追求奢侈、高消费之风盛行,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受到了猛烈冲击。

在社会出现严重危机的条件下,统治者把程朱理学视为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

“文化专制”造成了思想僵化和学术停滞,致使知识分子空谈心性之学,不能拯救社会危机,消除社会弊端;明朝灭亡后,一批有识之士对历史进行了深刻反省,他们深感理学残害百姓、危害国家,从而开启了中国早期的思想启蒙运动。

戴震就是中国早期思想启蒙运动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一、戴震对宋明理学理欲观的批判戴震从小生活在腐朽的社会统治之下,激起了他对理学的政治、社会风气的强烈批判,他直接把批判的矛头指向滥用理学工具的封建统治者和社会强势群体,发出了“以理杀人”的呼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由shmily瑞宝宝贡献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

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从心理学角度再析理学中的理欲辨作者: 作者:汪凤炎出处:[心理学探新第 21 卷总第 78 期第 2 期] 宋明时代的学者曾就理欲问题进行过激烈的争辨,这就是后世习称的“理欲辨”。

宋明学者为何在这个问题上争论得不亦乐乎?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笔者在拙作《从心理学角度析理学中的理欲辨》一文中,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对理的内涵、欲和人欲的内涵、理与欲和人欲的关系及对待理与欲和人欲的态度等四个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1]。

但由于篇幅所限等原由,该文尚有以下几个问题未作深究: (1)作为心理学意义上讲的理的内涵是什么?(2)从表现形态上看,欲的内涵是什么?(3)理学家对欲和人欲的功能看法是什么?(4)理学中的理欲的辨除了可看作是公理与私欲之争外,能否看作是关于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或低级需要与高级需要之争?为了能更加全面而准确地把握住理学中理欲辨的“真相”,本文就试图对这几个问题作一探索,同时,为了体现此文与上文的连续性,此文题目就在原题目上加了一个“再”字。

1 作为心理学意义上讲的“理”的内涵综观理学家们对理的论述,“理”除了主要是指封建伦理纲常外[2](当理用作此涵义时,理不是一个心理学上的概念),其实还有一纯粹心理学意义上的理,即理学家有时也将理视作是对人的合乎礼的诸种需要的总称,当理用作此涵义时,其实质相当于朱熹等理学家讲的“好底欲”。

在理学中,人的这些合乎礼的诸种需要,有时是以“道心”、“天命之性”或“天理”的面目出现的。

如《二程遗书》卷第十三说:“心是理,理是心。

”但这并不是简单地将心与理等同来。

因为《二程粹言》卷第二又说:“人心,私欲也,危而不安;道心,天理也,微而难得。

”意即心可分为“人心”与“道心”两个方面,人心是私欲,道心才是天理。

合而言之,二程认为,理是人的“道心”。

正是在此意义上,二程才说“心是理,理是心”。

二程以“人心”代指人的私欲而以“道心”代指人的合礼的需要的思想在朱熹那里进一步明确化了。

据《朱子语类》卷七十八记载:“问:‘饥食渴饮,此人心否?’曰:‘然。

须是食其所当食,饮其所当饮,乃不失所谓道心。

若饮盗泉水,食嗟来之食,则人心胜而道心亡矣!’问:‘人心可得无否?’曰:‘如何无得!但以道心为主,而人心每听命焉耳。

’”从这段话可知,在朱熹眼中,“道心”代指人的合乎礼的欲望或需要,相当于其讲的“好底欲”。

“人心”的涵义有二:一指人的欲望或需要,相当于其讲的“欲”,因此朱熹将“饥食渴饮”之类的欲看作是“人心”;另一是指人的私欲(即人的不合乎礼的欲望或需要),相当于其讲的“人欲”,所以,朱熹将渴了“饮盗泉水”之类的行为看作是“人心胜而道心亡”的行为。

理由很简单,在朱熹等理学家看来,此类欲不合于礼,属“人欲”,是要禁止的。

由于“人心”可泛指人的欲望或需要,这样,朱熹认为一个人不能没有“人心”;又由于“人心”可特指“人的私欲”,所以朱熹主张一个人要做到“但以道心为主,而人心每听命焉耳”。

由此可见,尽管二程认为道心即天理,人心即人欲;朱熹认为道心即天理,人心则不完全等同于人欲,观点有细微区别。

但从心理学角度看,程朱等理学家关于“人心”和“道心”的论述,实质上可看作是关于不合理需要与合理需要的论述。

程朱等理学家除了用上面较含蓄的方式论述人的需要方面的思想外,也曾明确主张:“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食,人欲也”(《朱子语录》卷十三)。

可见,在朱熹的言论中,天理实可指“饮食”之类的欲,而人欲则指“要求美食”之类的欲。

朱熹的这一思想被其后的理学家所继承和发展。

如王夫之在《读四库大全说·论语·里仁篇》中说:“只理便谓之天,只欲便谓之人。

饥则食,寒则衣,天也。

食则各有所甘,衣则各有所好,人也。

”“饥则食”之类的欲之所以是天理,是由于它们是维持人的生存所必需的(此种欲若不能得到满足,人就会被饿死或冻死),因而也是合礼的;至于“食则各有所甘”之类的欲则并非生存之所必需,所以是人欲。

吴廷翰在《吉斋谩录》卷下里说:“义利亦只是天理,人欲不在天理之外也。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日用饮食,男女居室,苟得其道,莫非天理之自然。

若寻天理于人欲之外,则是异端之说。

”认为人的“日用饮食”等欲只要能做到“得其道”,则“莫非天理之自然”;换句话说,理就是指人的各种合乎礼的欲。

可见,此时的理实相当于朱熹讲的“好底欲”,它和欲之间是一种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即理被包含在欲中,这样,吴廷翰才认为:“若寻天理于人欲(此处‘人欲’实相当于‘欲’) 之外,则是异端之说”。

陈确在《近言集》中也说:“人欲不必过为遏绝,人欲正当处,即天理也。

如富贵福泽,人之所欲也;忠孝节义,独非人所欲乎?虽富贵福泽,庸人欲之,圣人独不欲之乎;学者只从人欲中体验天理,则人欲即天理矣,不必将天理人欲判然分作两件事也。

”在这里,陈确讲的人欲指人的欲望或需要(实即“欲”),他认为人欲中合乎礼的部分就是理因此“不必将天理人欲判然分作两件事”。

概言之,理学家们讲的理实可总指人的合乎礼的诸种需要。

关于这点,近日偶读张岱年先生的大作《中国哲学大纲》一书,发现张先生也有类似之观点:“在宋代道学,凡有普遍满足之可能,即不得不满足的,亦即必须满足的欲,皆不谓之人欲,而谓之天理。

如饥而求食,寒而求衣,以及男女居室,道学皆谓之天理。

凡未有普遍满足之可能,非不得不然的,即不是必须满足的欲,如食而求美味,衣而求美服,不安于夫妇之道而别有所为,则是人欲。

”[3]也需指出,作为总称人的合乎礼的诸种需要的理,从内容上看,包括了合乎礼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从层次上讲,既有“饥则食”之类的低级需要,也有“我欲仁”之类的高级需要;从性质上看,则均是合礼的,即均是“好底欲”。

当然,理学家判断人的某种欲是不是理的主要标准,是维护封建统治的礼。

这正如《朱子语录》卷四十所说:“同是事,是者便是天理,非者便是人欲。

如视听言动,人所同也。

非礼勿视听言动,便是天理;非礼而视听言动,便人欲。

” 2 从表现形态上看“欲”的内涵关于欲的内涵,理学家除了以内容为标准,认为欲主要是指人的欲望或需要而人欲则一般指人的种种不合乎礼的欲望或需要外[4],又以表现形态为标准,认为欲是“水之波澜”,是比情更为激烈的心理活动,这可说是从欲的表现形态来揭示欲的实质的。

相对于情波说而言,此观点可概括为“欲波澜说”。

欲波澜说发端于《乐记》,中经二程等人的发展,至胡宏与朱熹等人才明确提出来。

欲波澜说的渊源可追溯至《礼记·乐记》的“性静情动”思想:“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

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

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此后的思想家多赞成性静情动的观点,只是对此观点的认识更深入、细致罢了。

而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又常将欲视作情的一种形式(实则欲是产生情的动力基础,并不是情),如王安石在《性情篇》中说:“性情一也。

……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

喜、怒、哀、乐、好、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

”《二程文集》卷第八说:“形既生矣,外物触其形而动于中矣。

其中动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乐爱恶欲。

”陈淳在《北溪字义·情》中说:“情者,性之动也。

……其大目则为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

”等等。

既然性静情动,而欲又是情的一种,很自然地就能从中推导出“性静欲动”的观点。

再加上至南朝梁时,贺王易以水与波的不同状态来指代性与情的关系及情的实质,提出了情波说:“性之于情,犹波之于水;静时则水,动则是波;静时是性,动则是情。

”(孔颖达《礼记中庸正义》)而情波说自提出后,对后世尤其是宋明理学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成书于唐末宋初的《关尹子》从心、性、情三者的关系出发,进一步指出:“情生于心,心生于性。

情,波也;心,流水;性,水也。

”宋代的理学家也多用水与波之喻来揭示性与情的关系。

如《二程遗书》卷十八说:“问:‘性之有喜怒,犹水之有波否?’曰:‘然。

湛然平静如镜者,水之性也。

及遇沙石或地势不平,便有湍激;或风行其上,便为波涛汹涌,此岂水之性也哉?人性中只有四端,又岂有许多不善底乎?然无水安得波浪,无性安得情也?’”既然“性之有喜怒,犹水之有波”,而如前所述,二程又主张欲是七情之一种(即“其中动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乐爱恶欲”),可见,二程的思想中已较为明确地蕴涵有欲波澜说的思想。

胡宏与朱熹等人继承前人的思想,从心、性、情、欲四者的关系出发,将情波说与欲为情之一种的思想一相结合,终于明确提出了欲波澜说。

胡宏在《知言·往来》中说:“性譬诸水乎,则心犹水之下,情犹水之澜(大波浪),欲犹水之波浪。

”以水与波喻性与欲,明确主张:“欲犹水之波浪”。

朱熹说:“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

性所以立乎于水之静,情所以行乎水之动,欲则水之流而至于滥也。

”(《朱子语类辑略》卷一)“心如水,性犹水之静,情则水之流,欲则水之波澜,但波澜有好底,有不好底。

欲之好底,如‘我欲仁’之类;不好底,则一向奔驰出去,若波涛翻浪”(《朱子语类》卷五)。

综观这两段话可知,朱子认为,欲在本质上和情一样,也是“心”的表现形式之一,只不过它比情的活动更为激烈罢了。

当然,二人观点也有细微区别:胡宏认为“情犹水澜,欲犹水之波浪”,而朱子认为“情则水之流,欲则水之波澜”。

欲波澜说自提出后,对其后思想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如明末清初思想家方以智在《东西均·公符》中就赞同此观点,并认为理混杂在欲的波澜之中,“性馅乎情食炎,理混乎欲澜,犹火之与薪,依之即烈。

”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卷上里说:“性,譬则水也;欲,譬则水之流也。

节而不过,则依乎天理,为相生养之道,譬则水由地中行也;穷人欲而至于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譬则洪水横流,泛滥于中国也。

”需要指出,一是当理学家们将欲看作是动态的时,一般地说,与其相对应的理,则看作是静态的。

如朱熹在《中庸章句》里说:“性,即理也。

”又说:“心如水,性犹水之静,情则水之流,欲则水之波澜。

”这样,理也如性一样,象“水之静”,是静态的。

另一是处于静态的理的内涵主要是指封建伦理纲常。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中的理学家,他们多认为此种理是永恒不变的,故也是静态的。

当然,静态的理也可指人的合乎礼的诸种需要,理学家认为,人的这种需要犹如人的本性一样,也是静态的。

如理学家一般都赞同《孟子·告子上》“食色,性也”的观点,又多认为“性,即理也”,“性犹水之静”,可见,“食色”之类的欲既是理,又如性一样是静的。

美国心理学家W.James以提出“意识流”(Thestreamofthought)之观点蜚声国际心理学界。

可见,中国古代的理学家们将欲看作是“水之波澜”、是比情更为激烈的心理活动的观点,是难能可贵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