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遥控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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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遥控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遥控行车作业的安全,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遥控行车设备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安全责任1. 遥控行车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2. 遥控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遥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

3.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遥控行车安全负总责。

四、安全操作规程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 作业前,必须对遥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3. 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a. 遥控设备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b. 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

c. 遥控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与地面指挥人员的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

d. 遥控设备操作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

e. 作业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4. 作业结束后,必须对遥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性能正常。

五、安全检查与维护1. 遥控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对遥控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遥控行车作业安全。

六、事故处理1. 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2. 相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3.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遥控行车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行车无线遥控器操作规范

行车无线遥控器操作规范

行车无线遥控器操作规范起重运输机械是工业企业不可缺少的生产设备,广泛应用于各个生产工艺环节。

采用无线遥控技术,可以将高空驾驶室对起重设备的控制操作,移至地面对设备进行无线遥控操作。

其操作工程更为便捷、高效、安全。

随着操作形式和操作环境的改变,对设备的操作和使用也提出了相应的操作要求。

如果操作管理不当,极易造成人为的安全事故。

在此,必须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前的岗位安全培训,并熟知无线遥控器的操作规范:一、操作员安全操作前提要求:1、操作者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视力和听力,并熟悉操作岗位的工艺需求。

2、操作设备必须遵从现场管理者的调度和安排。

3、必须了解整个起重设备的运行状况,对设备的任何故障在未检查排除前,不得运行设备。

4、无线遥控操作前,必须严格检查发射系统:电池电量是否达标、钥匙开关是否处在零位和紧急停止按钮是否处在关闭状态。

5、摇杆式遥控器将专用腰带扎于腰间(或斜跨在肩膀上),并将发射器挂在人的正前方,选择合适操作方位,面向被控设备。

按键式遥控器需将手带安装在发射器上,双手持发射器进行操作。

二、操作过程及操作要求:1、在起重设备状态良好的情况下,按如下程序进行遥控操作:a.选择合适的安全操作位置,并观察环境考虑好移动位置。

b.拔出红色的急停开关确认其处于复位状态。

此时发射系统加电、接收器处于待受控状态。

c.当拔起急停后,按压“启动/警铃”开关,此时遥控器启动,操作警铃提示设备开始运行。

发射器和接收器处于通信联络状态。

d.操作发射面板上各3机构控制摇杆或各类开关,设备将按各控制指令进行安全运行。

e.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操作者必须注意力集中,目光随设备运动,严禁目光长时间停留在发射系统面板上,而进行控制。

f.当行车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突发紧急状况,需紧急停车,请将急停开关按下。

g.操作者须熟知操作机构的运行方向,熟练操作方法,并达到盲控操作的要求,即:不看发射器的面板指示标记,就可熟练操作运行设备。

行车无线遥控器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无线遥控器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无线遥控器安全操作规程一、行车无线遥控器的工作原理及优点:行车无线遥控器主要是通过无线发射器将人的操作指令经过数字化编码、加密后通过无线的方式传递给远方的接收系统,接收系统经解码转换后将控制指令还原,实现对行车无线控制;同时,同时可以实现在强磁场、强电场及无线电信号复杂的环境中具有百分之百的抗干扰能力。

行车无线遥控器可代替拉线手柄或凸轮控制器对行车进行无线遥控。

行车无线遥控器有以下的优点:1、安全程度高,携带方便,操作维护成本低,操作人员活动范围大:可以近距离观测目标,也可以远离危险场所。

2、使用方便:遥控器可以随身携带,使用方便。

3、操控精准:一个人既可以近距离观测目标,又可以远距离控制设备,不需要两个人配合,可以实现精准操控。

4、无操作盲点:在目标前操作,无盲点。

提高生产效率:两个人的工作,一个人干;无须两个人之间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

5、应用广泛:凡是可以使用电气开关控制的设备,都可以实现远距离无线控制。

6、安全、可靠:连续信号,系统运行中,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始终保持联系,一旦信号中断,接收器立即自动停机;每台遥控器均设置急停开关,按下急停开关可实现全部断电,保证生产安全。

二、使用行车遥控器注意事项:1、每一部行车遥控器必须由厂部指定专人管理,必须由持有行车工证的操作工使用,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2、每日工作前,必须检查限位、钢丝绳、吊钩、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并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动。

3、开动行车时,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先眺望行驶轨道及地面是否有障碍物。

行车工只接收指挥和预先规定的信号联系工作,无指挥人员的信号不得随意起落或行走,但紧急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行车工必须立即执行。

4、较重物件吊离地面后先试验抱闸是否可靠、吊具是否完好;行走起落前,必须先响铃警告地面工作人员离开,吊物不准从人头或设备上方通过。

5、吊运不同的钢材必须选用专用的吊具或卡具,禁止使用电线、皮带、麻绳、铁丝等吊运物件。

车间行车遥控器使用管理办法

车间行车遥控器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海阳丰汇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行车无线遥控器使用操作规程
1、行车使用公司实行“班组负责制”,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的管理办法。

每台行车都配备一名设备主人进行管理,切实保障行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结构车间遥控器管理统一由设备主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充电。

每天各班组需要行车遥控器时,由各班组设备主人来操作,若设备主人正忙于其他工作,需填写借用单使用,交回时设备主人要检查遥控器有无异常,如异常须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好后再使用。

3、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将遥控器带走或放入其它地方。

使用完后
及时归还设备主人,每个操作人员要爱护遥控器,禁止随意放置和丢弃。

遥控器损坏应照价赔偿。

4、遥控器长时间不用时要将电池取出,以免损坏遥控器。

5、使用遥控器时不准戴手套,手上不准有油污,不准用坚硬物品去按按键。

6、遥控器充电器由设备主人管理,禁止借予他人,遥控器电池充电时禁止未充满使用。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一分,罚款100元。

编制:张栋
2013.3.27
山东海阳丰汇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海阳丰汇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1、使用前检查事项:
(1)遥控器要专人负责,并负责妥善保管,固定或指定位置存放,不准乱扔乱放。

(2)检查遥控器部件完好,紧急停车按钮安全可靠。

(3)进行设备点检,起重机动车前确定大、小车限位等安全装置完好可靠。

(4)开车前确认所使用的遥控器与所操作的行车编号的一致性,严禁错号使用遥控器。

2、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严禁随意操作起重机遥控器。

3、使用遥控器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4、操作工必须在近车处(5米以内)操作行车,严禁远距离操作遥控器。

5、操作中不允许远离行车,必须时刻观察吊钩位置、行走距离以及滑轮是否运转正常,机械是否存在故障,起吊重物时起吊物与操作人员之间不得有障碍物,保证操作人员可以清晰看到起吊物。

6、遵守行车工“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重量的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不吊;
(3)光线暗淡不吊;
(4)斜拉斜牵物、散物捆扎不牢不吊;
(5)吊索和吊物捆绑不牢或不平衡时不吊;
(6)埋在地下物体不吊;
(7)吊物上有浮动物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0)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操作中不论谁发出“停车”信号时,行车工都必须停车。

8、运行中发生疑问或故障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开关,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9、电工、维修人员在维修起重机械时必须断电拉闸,专人看护,并将遥控器收回,有电工或维修人员保管,试车正常后再交还操作人员。

10、起重机使用结束后,将遥控器送至专人保管。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并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

遥控起重机设备操作规程

遥控起重机设备操作规程

遥控起重机设备操作规程1.每一部行车遥控器必须由厂部指定专人管理,必须由持有起重机操作证的操作工使用,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2.每日工作前,必须检查限位、钢丝绳、吊钩、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并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动。

3.开动行车时,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先眺望行驶轨道及地面是否有障碍物。

行车工只接收指挥和预先规定的信号联系工作,无指挥人员的信号不得随意起落或行走,但紧急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行车工必须立即执行。

4.较重物件吊离地面后先试验抱闸是否可靠、吊具是否完善;行走起落前,必须先响铃警告地面工作人员离开,吊物不准从人头或设备上方通过。

5.吊运不同的钢材必须选用专用的吊具或卡具,禁止使用电线、皮带、麻绳、铁丝等吊运物件。

6.遇到下列情况严禁吊运:①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

②超过桥式起重机或吊具负荷。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

④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物品。

⑤抱闸或安全装置失灵。

⑥埋在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件及带电设备。

⑦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

⑧被吊物件歪拉斜挂。

⑨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没有衬垫措施。

⑩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7.运行至大、小车轨道末端或接近同轨桥式起重机时,应慢速行驶,严禁用反转方法停止运转。

8.运行中如遇紧急停电或发生故障应按下急停按钮,吊物垂直下方应设临时围栏,悬挂警告标志禁止通行。

9.行车起吊、运行时必须打警铃,重吨位构件起吊时必须先试吊,禁止吊件从人头顶、设备上行走,所吊构件距离地面0.5m。

10.工作完毕关闭电源后,行车工必须将遥控器保管好,填写日检记录等,并将操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及接班行车工。

行车工在离开时,必须将行车停放在规定位置,锁上夹轨器。

遥控钥匙管理制度

遥控钥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遥控钥匙的管理,规范使用行为,保障车辆及设备的安全,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车辆及设备的遥控钥匙管理。

三、遥控钥匙的管理1.遥控钥匙必须由专门的管理人员保管,并登记管理。

2.遥控钥匙不得私自使用、外借或转让他人。

3.下班离岗时,应将遥控钥匙交由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携带。

4.如遥控钥匙遗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及时办理挂失及更换。

四、遥控钥匙的使用1.使用遥控钥匙时,必须核实车辆或设备的负责人的身份及申请用途。

2.遥控钥匙的使用期限为个工作日,则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3.使用遥控钥匙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使用,并做到“开即关、关即开”,严禁滥用。

五、责任追究1.若因管理人员未能妥善保管遥控钥匙而导致遗失或损坏,应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2.若因个人私自使用遥控钥匙而导致车辆或设备受损的,应追究个人的责任。

3.若有违反本制度使用遥控钥匙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施行。

2.原有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不符,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班子。

4.制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如有违反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七、生效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遥控钥匙管理制度执行细则一、总则遥控钥匙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严格保护公司车辆及设备的安全和完整,减少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遗失和损坏,保护公司的资产。

二、管理人员的职责1.设立专门的遥控钥匙管理人员,负责对遥控钥匙进行统一管理。

2.认真核对遥控钥匙的登记信息,及时更新遥控钥匙的状态。

3.严格控制遥控钥匙的使用权限,按照申请使用的用途进行审核和授权。

4.对于遥控钥匙的丢失或损坏,及时办理挂失和更换手续。

5.做好遥控钥匙使用记录,定期核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三、申请使用遥控钥匙的流程1.申请人填写《遥控钥匙使用申请表》,说明使用理由和期限。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1、使用前检查事项:
(1)遥控器要专人负责,并负责妥善保管,固定或指定位置存放,不准乱扔乱放。

(2)检查遥控器部件完好,紧急停车按钮安全可靠。

(3)进行设备点检,起重机动车前确定大、小车限位等安全装置完好可靠。

(4)开车前确认所使用的遥控器与所操作的行车编号的一致性,严禁错号使用遥控器。

2、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严禁随意操作起重机遥控器。

3、使用遥控器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4、操作工必须在近车处(5米以内)操作行车,严禁远距离操作遥控器。

5、操作中不允许远离行车,必须时刻观察吊钩位置、行走距离以及滑轮是否运转正常,机械是否存在故障,起吊重物时起吊物与操作人员之间不得有障碍物,保证操作人员可以清晰看到起吊物。

6、遵守行车工“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重量的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不吊;
(3)光线暗淡不吊;
(4)斜拉斜牵物、散物捆扎不牢不吊;
(5)吊索和吊物捆绑不牢或不平衡时不吊;
(6)埋在地下物体不吊;
(7)吊物上有浮动物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0)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操作中不论谁发出“停车”信号时,行车工都必须停车。

8、运行中发生疑问或故障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开关,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9、电工、维修人员在维修起重机械时必须断电拉闸,专人看护,并将遥控器收回,有电工或维修人员保管,试车正常后再交还操作人员。

10、起重机使用结束后,将遥控器送至专人保管。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并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

行车无线遥控器使用规定

行车“无线遥控器”使用规定
为了满足生产要求,及保证行车驾驶员的健康安全。

厂对高家车间主厂房内的四台行车加装了“地面无线控制系统”。

便于行车驾驶员在高温天气及特使情况下在地面操作使用。

在工作生产中,行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使用:1、“无线遥控器”必须由行车驾驶员专人使用,并负责保管
维护。

无证人员禁止私自使用操作;
2、工作使用前,行车驾驶员应对行车电源、接收器及遥控器
进行检查并点动试车。

确定设备安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使用;
3、特殊情况下,行车驾驶员可将“无线遥控器”转交于班组
长代为保管;
4、工作完毕后,行车驾驶员必须将“无线遥控器”放回驾驶
室妥善存放并切断电源。

铁板车间
2014年8月1日。

遥控操作规程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遥控器使用前,检查遥控器外观,保证遥控器清洁完好,若有异常立即报告。

2、严禁磕、碰、摔遥控器;严禁私拆遥控器;严禁非操作人员触摸、操作遥控器。

3、行车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把行车使用的吊具、绳索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不能安全确认的吊具和绳索是否安全,禁止操控。

4、遥控器操作时,行车工根据现场吊物的大小和环境,必须保持3m-15m米之内安全间距控制操作,严禁站立在吊物下方或离吊物太远的间距操作。

5、必须正向面对行车吊物,严禁背对、侧对行车,操作行车时严禁与他人闲聊,注意力不集中。

6、行车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活有效,发现行车有问题应立即停车修理,不准继续使用;行车在使用中如因电器失灵,工件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加以警示,严禁人员入内和在吊物下通行。

7、不准将重物吊起后长时间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保安措施。

8、吊物吊移时,其高度与障碍物最少高出50cm,并切实注意安全; 吊运物件要慢起慢落,使用行车的人应走在吊运物的后面,并警告其他人离开通道,防止碰人撞物。

9、行车运行中,未完全停止,严禁改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应距厂房墙壁0.5m停车;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其小车和上下起重马达不可同时开动。

10、行车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能确保及时停止。

11、行车起落及各方向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无限位器不准使用,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12、吊运物件必须平稳,不得摇摆,行车行速不得过快,吊移时要先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吊移;使用一个吊钩时,要注意另一个吊钩的方向和高度,并保持安全高度和安全方向。

13、使用行车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行车工有权拒绝吊运:遇到下列情况严禁吊运:①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

②超过桥式起重机或吊具负荷。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

④吊物下方有人或放有活动物品。

⑤抱闸或安全装置失灵。

⑥埋在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件及带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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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遥控器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行车遥控器采购、维修、维护、操作、使用的管理要求及使用管理奖励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行车遥控器现场管理。

2.职责
2.1设备处与安全保卫处是公司行车遥控器管理的同属职能部门,有权监管、督促、指导、考核。

设备处负责申报行车遥控器采购需求计划,负责指导机电班对行车遥控器的维修及出厂送修,负责建立及记录行车遥控器的维修台帐,负责行车遥控器的日常管理。

2.2各部门(车间主任)具体负责行车遥控器的使用管理,负责行车遥控器日常维护管理,负责行车遥控器操作者的行为管理,及时报告行车遥控器故障。

2.3行车遥控器的使用者正确、规范使用行车遥控器,并负责保持行车遥控器的清洁。

3.管理内容
3.1行车遥控器的采购管理设备处根据公司行车遥控器的使用需求及行车遥控器的设备状况制定恰当的采购需求计划,经审批后执行采购。

3.2行车遥控器的维修
3.2.1行车遥控器一旦出现故障使用部门需报告故障现象至设
设备管理员处,设备管理员及时安排电工检查。

具备修理条件的及时予以维修,不具备维修条件的设备处应及时出厂维修
3.2.2设备处建立并记录行车遥控器维修台帐,记录故障现象、维修时间、分析故障原因等为公司行车遥控器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3.3行车遥控器的使用管理
3.3.1每个行车遥控器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由各车间合理确定并上报设备处,根据行车遥控器的使用及维修情况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培训、考核及奖励
3.3.2各车间合理布局,由设备处统一在车间立柱上制作行车遥控器摆放盒,每个行车遥控器可制作1-2只摆放盒并制作对应标识
3.3.3行车遥控器使用结束必须立刻摆放在相应的盒子内,即行车遥控器正常状态要么操作在用,要么盒中待用,超过10分未放回盒中按规定给予考核。

3.3.4各责任人需保持行车遥控器的清洁检查遥控器的使用状态对违规使用要进行教育或向各职能部门反馈信息。

3.3.5行车遥控器严禁无证操作
3.3.6行车遥控器操作前须进行各种操作按钮点动的检,在确认无问题的情况下进行行车操作。

3.3.7严禁人在前面走,行车在后面行,应上下左右兼顾。

3.3.78 操作遥控器,严禁戴手套。

3.4奖励及考核
3.4.1各车间加强遥控器的自主管理,设备处、安保处对违规使用者进行20元/次的考核,报企管处进行考核。

3.4.2设备处与安保处在周三、周四进行重点检查,及平时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现象,下达考核通知,各车间主管与违规使用者一并分解进行连带考核20元/次3.4.3对连续3个月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且行车遥控器能保持清洁的责任人责任车间给予30-50元/次的奖励。

3.4.4对未能按使用管理规定执行的造成行车遥控器损坏的给与责任人操作者50元/次的考核及损坏价值进赔偿。

4、操作者注意事项
4.1暂停使用时应先按下紧急停止开关及关闭旋转开关,按要求存放遥控器;
4.2发射器电力不足、超过遥控距离或受到严重干扰情况下,会有操作迟缓或延迟现象,此时应停止操作。

长时间不使用时,请将电池取出;
4.3操作者必需身体健康,精神良好,且能辨识及判断操作之安全性。

4.4F24坚固的发射器,可抵抗相当的撞击及耐天候性,但过份或蓄意的碰撞、挤压,仍可能损坏。

4.5每日工作前应检查紧急停止开关以及其它安全措施之功能
状况。

4.6当工作环境之视野不佳时,禁止操作发射器。

4.7当发现不正常状况时,记得使用紧急停止开关。

4.8使用前请详记下述紧急状况之处理。

另:行车遥控器培训资料内容同属规定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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