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199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199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做好199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1997年4月2日)199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加强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
为保证今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关于编报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今年国家教委仍只下达指导性计划。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中专学校办学条件的可能,安排招生计划;要严格按学校办学条件审核所属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超越办学条件安排招生计划,不得在非普通中专学校安排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以确保教育质量。
要注意生源分布情况和专业结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培养,对社会需求较少的专业要减少或暂停招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汇总审核各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后,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大招生来源计划的透明度。
未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
要保证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调整。
招生计划一般应分配到地区或市,不宜层层下放。
二、在部分省、学校实行招生“并轨”已取得了基本经验的基础上,1997年有条件的地区和部委均可实行招生“并轨”。
已实施招生“并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招生工作的重点放在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收费、招生办法及配套改革措施的研究制订上,以确保此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皖教秘职成[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职成〔2011〕90号)各市教育局: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的中职招生任务为41万人。
截至9月28日,全省完成中职招生33.45万人(其中非全日制学生4.16万人,见附件),占教育部下达任务的81.59%,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的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打赢中职招生这场硬仗,现就进一步做好中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坚定工作信心,确保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2011年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省职教大省建设的关键之年。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既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对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稳定中职教育规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培养培训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职学校必须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明确目标,坚定信心,硬化举措,强化对中职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1〕48号)要求和下达的计划数,不断创新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本市的中职招生任务。
二、拓宽生源渠道,积极开展中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按照中职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发展目标,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积极招收愿意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员,并将其作为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稳定中职规模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0.06.05•【文号】人社部函〔2020〕52号•【施行日期】2020.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总体部署,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有关要求,推动扩大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提高招生质量,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
持续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缓解技能人才短缺和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重要任务。
根据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脱贫攻坚实际需求,2020年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爱劳动、上技校、长技能、好就业”为主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强化技工院校培养特色,优化培养结构,做好专业更新,推进校企合作,全面提升技工院校学生(学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全国技工院校计划招生130万人,其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少于3万人,技师学院扩招10万人。
各地要根据全国招生目标任务,结合当地职普比例、经济支撑、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招生能力,并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工作任务和指标的细化分解,做到一省(市)一任务、一校一计划,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全面落实。
二、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各地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9号)要求,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将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组织好招生工作。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配合做好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配合做好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3.03.20•【字号】湘残教就字〔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配合做好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残联: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是省残联直属的全省唯一一所主要面向残疾人招生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为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现将配合做好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招生计划和推荐任务2023年省特教中专计划招生2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计划见下表。
各地区生源推荐任务分别为:长沙市14人,株洲市11人,湘潭市6人,衡阳市24人,邵阳市24人,岳阳市17人,常德市21人,张家界市5人,益阳市11人,郴州市16人,永州市14人,怀化市18人,娄底市12人,湘西州7人。
二、学费及助学政策(一)助学政策1、3年学费全免;2、残疾学生和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一、二学年可享受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第三年顶岗实习期间可申请15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3、学校资助在校学生150元/月生活补贴(不含寒暑假和顶岗实习期);4、根据《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学年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1400元或1000元资助;5、特困家庭子女且品学兼优的可以申请勤工俭学岗位;6、学校免费提供学生床上用品、校服;7、学校免费提供艺术特长生训练服装2套;8、学校统一出资给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9、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
(二)其他费用说明1、书籍费约300元/期(根据各专业的实际用书价格确定);2、在校期间住宿费300元/年。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9•【文号】教职成厅〔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切实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各地要深刻认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角度出发,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原则和落实“职教20条”部省备忘录中明确的比例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要充分利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统筹做好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等培养规模的有序衔接,为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
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助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东西协作相关省份、职教集团要深入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好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按照对口合作协议落实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生培养模式。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琼教职成〔2021〕65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21〕65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防范化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领域存在的风险,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教财厅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等有关精神,省教育厅现就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八条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为省级招生信息公开官方网站。
各市县、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强化“六个严禁”,及时向社会明确告知学校信息、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招生工作进展等信息。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培养试点项目统一在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录取;普通学制学生录取,按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清查办学资质。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制度,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海口市、三亚市教育局)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结合线下审查,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年检并公示。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7.20•【字号】鄂教职成[2010]11号•【施行日期】201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0]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省属中职学校: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现就我省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目标与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各级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广泛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更多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根据本地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量和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分解落实中职招生计划。
特别是针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低、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低的部分地区要切实采取措施,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二、拓宽招生对象与范围1、扩大招生对象。
各地中等职业学校除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还要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其中接受中职学历教育的,应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计入当地年度招生统计范围。
2、积极开展联合招生。
各类重点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与外省的合作招生,开展职教联合办学和联合招生,组织专人到外省积极开展招生,建立生源基地,进一步扩大我省中职教育的影响。
3、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扩大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各地要认真做好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鼓励更多的农村青少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三、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1、加强统筹管理。
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克服部门和地方保护现象,增强服务能力,为各中职学校提供公正、有序、透明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6]1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47614afc7c1cfad6195fa791.png)
阶段教 育学校 招生工作领 导小 组 。 确 定招生专门机构 ,统--I  ̄定高 中阶段 J
教 育学校 招 生 政 策和 措 施 。统 一 组 织
作 的 指 导思 想 和 目标 任 务 。 06年 中 20 等 职 业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要 以 “ 个 代 三
表” 重要 思想为指 导 。 全面 落实科 学 发展观 , 认真贯彻党 的十六届五中全 会精神 , 贯彻落实国 务院 《 决定》 和全
生源 , 统筹协调 、 统筹规划 、 一安排 统
和利 用高 中阶 段各类学校教育资源 。
打破学校 归属部 门和类别的界限 , 统
--
管理 , 早做 出部 署 , 及 采取强 有 力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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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经济发 展评价 方案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 府教 育督 和 政 导 团、 教育厅联合 下发 的《 关于建 立县级党政主要领 导干 部 教育工作督 导考核 制度 的通 知》 ,重点对县级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 农村成人 教育 、服 务三农” “ 的业绩予
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 要立足教
育工作 的全局和战略 的高 度 . 从适应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 满足现代化建设 对职教的需求出发 。 筹协调高中阶 统 段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 , 切实把大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作 为 当 前 和 今 后 一 个
施, 努力实现 中等职业教育又快又好 的发展。 二、 统筹管理高 中阶段教 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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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 29期 2
教育部关于做 好 2 6年 0 0 中等职业学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
教 职成[o 6 1 2 o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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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教发[2009]24号
遂宁市教育局
遂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农业局
遂宁市总工会
共青团遂宁市委
遂宁市妇联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区)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农业局、工会、共青团、妇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就加强职业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近
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职业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跃上了新的发展台阶,具备了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能力。
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突破3万人,比2007年增长4774人。
在校生规模达到5.12万人,比2007年增长6092人。
两类高中的结构差距有所缩小。
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差距进一步缩小,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步伐进一步加快。
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出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
按照中央的总体总署和要求,教育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经认真研究,提出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860万人,总体上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教育结构,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整个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决策,也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民生工程,对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我市按照国家、省中职扩招的要求,也要在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中职招生2.9万人的基础上扩招1450人。
目前,全市中职招生形势十分严峻。
截止2009年9月22日的统计,全市才完成目标的70.1%,区、县目标任务完成得较好的达到了95.9%,最差的只完成了35.6%。
为了打好中职扩招这场必须打赢的战役,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积极有效地使更多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信心,务必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
中职扩招既是一项重大战略,更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是全力实现职教攻坚目标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学校务必坚定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信心,强化对中职招生工作的统筹力度,切实发挥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和免费两大优惠政策的作用,不断拓宽招生工作思路,加强协调区域、部门合作,确保中职招生任务全面完成。
二、增添措施,积极拓展生源空间和服务对象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服务对象十分广泛,办学模式也非常灵活,适应各层次、各类别的人员学知识、学技能。
各地、各部门、各职业学校要分析当地具体情况,举办“适合、实用”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班。
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层次共同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除了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外,要引导社会适龄青年、农村青年、农民工、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村干部、现役军人、退役士兵和其他群体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目前,全市应集中做好下面几类人群的招生组织发动工作,力争吸引到职业学校来就读:
1、继续做好普高分流工作,尤其是高中阶段在校生职普比差距大的地方,要加大普通高中学生分流到职业学校就读的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中学要充分认识普高分流就读职业学校的意义和作用,要有计划和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动员,认真组织。
2、组织好退役士兵就读职业教育。
我市每年退役士兵有2500人左右,他们中多数希望提升知识水平、学习掌握技能技术,回乡创业。
各职业学校应制定适合他们的教育教学模式,举办退役士兵中职教育班。
在当地民政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广泛发动和组织退役士兵就读中职教育。
3、开创村社农民职业教育班、城镇社区职业教育班。
主要针对返乡农民工、城镇打工人员,青年农民、城镇待业青年举办各类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培养新型农民、社会和企业需求的新生劳动者或技能人才。
4、把职业教育办到田间地头、车间厂矿、军营、村社街道和务工人员集中的地方去。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要牢记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在相关部门的领导、指导下,广泛举办村干部职业教育班,企业职工提升培训、转岗培训、产业升级培训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士兵中职教育班,或是把职业教育办到外地务工人员多的企业、厂矿等,尽力拓展职业教育的招生空间,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建设的能力。
三、通力合作,认真落实好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好国家、省、市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配合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免学费政策的实施,为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社会适龄青年、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其他群体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1、尊重自愿。
原则上尊重学员的自愿选择,愿意就读短期培训的就读培训班,愿意就读中职学历教育的就按学历教育录取、注册。
也可以与在校生随班就读,自愿选择学习专业和学习形式。
2、基本学制。
短期职业培训班的学制一般为3—6个月,培训合格,发给相应职业培训证书。
中职学历教育班:招收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学员,学制原则上为一年(含顶岗实习半年);招收具有初中或以下学历的学员,学制原则上为三年(含顶岗实习一年);也可按学分制灵活确定学制,学籍保留时间最长为6年。
3、政策支持。
⑴实行学分制和学分银行制度,允许学员分阶段完成学业。
即实行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的灵活学习制度,尊重成人学习的特点,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实施教育教学。
各校要制
定学分课程计划、学分计算办法、各专业学分总分要求。
可以将有关激励政策与学分挂钩,鼓励学员积极学习。
⑵凡经职业学校或培训学校正式招收注册的培训学员,纳入2009年度完成培训目标任务统计、考核,有关部门将按要求兑现相关政策资助。
⑶凡经有资质的中职学校正式注册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人员,纳入2009年中职招生统计、考核。
招收学员经审查合格的可享受中职学生同等的生活资助、免费政策待遇。
⑷经过短期培训的,通过考试的学生可以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达到迅速上岗的目的,接受学历教育的人员还可以获得中职学校的毕业证书。
4、严格规范。
对开办中职学历教育的要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务必进行四个方面的严格审查:
一是严审入学资格,要审查身份、学历、户籍、年龄,原则上年龄控制在40岁以下。
二是严审举办学校的办学资格。
原则上由县级职教中心牵头,依托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中心校组织办学,要确保满足教学需要的师资、教学场地、实训场地。
三是严审开设专业及教学方案、学分制方案。
要开设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村、企业急需、具有产业优势的专业。
要事先制定教学方案和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实训
安排以及教学管理制度、学分银行制度等。
教学以生产需要为导向,组织专兼职教师到田间地头、果园农场、企业车间、村社街道、军营上课。
各学校依据不同专业要求、用人单位要求“量身”制定学制和教学计划,按照学分制要求,学制可在2-6年之间,以修满学分为主要“量身”指标。
四是严审注册学员申报国家助学金、享受学费免费等
的基础信息。
以学制确保享受政策的时间,但不得超越政
策规定的资助或免费限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我国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的成功经验及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的贡献,努力营造职业教育大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农业局
遂宁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
遂宁市妇联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主题词:中职招生工作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劳动厅、民政厅、农业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
遂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