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习资料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苏政办函〔2021〕74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函〔2021〕7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7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16日江苏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事故分级2 组织体系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2.2 省指挥部主要职责和成员组成2.3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和成员组成3 预警预防4 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4.2 先期处置4.3 分级应对4.4 响应分级4.5 处置措施4.6 信息发布4.7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理5.1 善后处置5.2 事故调查5.3 表彰与责任追究6 保障6.1 应急资源调查6.2 应急队伍保障6.3 物资装备保障6.4 技术支持保障6.5 道路交通保障6.6 医疗卫生保障6.7 资金保障6.8 安全防护6.9 宣传、培训和演练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以及严重危害或威胁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统称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4.30•【文号】建质[2004]75号•【施行日期】200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质[2004]75号)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
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
工程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1.1 编制目的为加强我公司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应对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3.1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和决策。
3.2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应急工作。
3.3 应急救援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医疗救护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
3.4 应急联络组由办公室、安全管理部门、工程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发布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4.1 初步响应(1)发现交通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应急联络组等相关人员。
(3)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4.2 现场救援(1)救治伤员: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根据伤情及时送往医院。
(2)现场保护: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4.3 信息报告(1)应急联络组负责收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
(2)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4 后续处理(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预防和应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应急救援措施。
下面是一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内容:
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相互配合关系,指定应急救援组织架构,明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能和责任。
2. 应急救援资源:确定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物资和设备,并建立相关的供应渠道和备用供应计划。
3. 应急救援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和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4. 应急响应程序: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程序,包括报警、人员疏散、事故防控和应急救援等环节,并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5. 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包括疏散演练、事故防控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等,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改进完善。
6. 应急救援信息共享与发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布事故紧急通知和救援行动指南。
7. 事故调查与处理: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仅为一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大致内容,具体的预案还需要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工程施工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应对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包括车辆、行人、施工机械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四、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1)组长:项目经理(2)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 应急救援小组(1)组长:安全总监(2)副组长:安全员、施工员(3)成员:医疗救护组、现场救援组、交通疏导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医疗救护、交通疏导、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事故报告及信息传递1.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
2.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单位报告。
3. 信息传递渠道:电话、短信、微信等。
六、应急处置措施1. 现场救援(1)迅速控制现场,隔离事故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2)对伤员进行初步急救,如止血、包扎等。
(3)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2. 医疗救护(1)现场救援组应迅速联系附近医疗机构,请求支援。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 交通疏导(1)交通疏导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2)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4. 后勤保障(1)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如物资供应、现场清理等。
(2)确保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秩序。
七、事故调查及处理1. 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介对于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随着建设项目的迅速发展,工程施工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不断上升。
为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档主要对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进行详细阐述。
在实际的事故应对中,可以依照本预案的规定进行操作,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事故处理的质量。
预案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应急预案主题实施机构•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急预案主题实施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应急预案内容应急响应级别分类•序事故级别一级(特别重大、因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二级(重大、因事故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三级(较大、因事故造成较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四级(一般、因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急响应程序一级应急响应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由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2.联系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启用专门疏导人员,封锁现场,控制火源和电源。
4.开展救援工作,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对被损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
二级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由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2.联系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启用专门疏导人员,封锁现场,控制火源和电源。
4.开展救援工作,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对被损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
三级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由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2.联系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在进行重大建设工程过程中,事故的发生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为了保障工程的安全进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目标1. 保护人员生命安全: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减少人员伤亡;2. 控制事故发展:在事故发生后,组织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化;3. 减少财产损失:通过科学合理的预案,减少事故对财产造成的损失;4. 保障环境安全:在事故发生后,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三、应急预案内容1. 应急组织(1)指挥部成立:在事故发生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工作;(2)应急人员:确定应急人员名单,并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应急装备:准备充足的应急装备,包括通信设备、急救药品等;(4)预案演练: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警示与疏散: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现场人员发出警示信号,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2)事故封锁: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不相关人员靠近;(3)事故隔离:将事故区域划定为安全区域,并确保进入该区域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4)事故扑救: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迅速组织扑救力量进行事故消防救援;(5)伤员救治: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伤员现场救治,并及时转运至医院。
3. 事故信息报告与公开(1)事故信息收集:指挥部要及时收集事故的相关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2)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事故信息;(3)事故信息公开:对外界的询问和媒体的报道及时回应,并提供准确、真实的事故信息。
4. 事故调查与整改(1)事故调查组成立: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查明责任;(2)事故整改: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的有效推进。
四、应急预案评估1. 演练评估: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2. 预案修订:根据演练评估的结果和实际应急工作的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3. 应急培训: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交通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加强交通工程事故的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交通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监理、设计、设备供应等环节发生的各类事故。
二、事故分级1.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交通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以下成员组成:(1)指挥长:由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 应急工作组设立以下应急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勘查、警戒、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3)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供应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1)发现事故隐患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2)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应急响应措施(1)现场处置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警戒、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原因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应急物资保障组及时调配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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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江苏省交通厅苏交质[2007]5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厅制订了《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预案》精神,编制好各自所监管工程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力与物资配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演练,全力做好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五日目录1总则 (4)2应急管理职责 (6)2.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职责 (6)2.2 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8)3预防预测 (10)3.1 预警预测 (10)3.2 事故预防 (10)4应急响应 (11)4.1 事故报告 (11)4.2 应急处置 (12)4.3 信息发布 (14)5应急终止 (14)5.1 应急终止条件 (14)5.2 应急终止报告 (14)6应急保障 (15)6.1 组织保障 (15)6.2 宣教保障 (15)6.3 人力保障 (16)6.4 财力保障 (16)6.5 演练保障 (17)7应急重点 (17)7.1 大型桥梁工程 (17)7.2 拆除工程 (18)7.3 机电伤害 (18)7.4 危险化学品伤害 (18)7.5 易燃易爆品伤害 (18)8预案管理 (19)8.1 责任追究 (19)8.2 预案更新 (19)8.3 预案解释与实施 (19)1总则1.1目的为提高交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稳定,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交通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1)交通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加固活动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包括:(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①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②重伤50人以上(含50人)的事故。
(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①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②重伤10-49人(含10人)的事故。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应急工作中要首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
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做好应对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与属地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交通厅对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建设、施工等单位的项目部,根据属地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2.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职责2.1.1 省交通厅根据省政府和交通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订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动态,指导、协调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向省政府和交通部报告事故情况;建立应急保障制度;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2 厅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厅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和建设工程安全的厅领导副组长:厅质监站站长成员:其他厅属负有工程管理职能的单位分管建设工程安全的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在省交通厅应急工作总体框架内,指导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协调厅属各负有工程管理职能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1.3 厅直单位厅质监站作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工作,落实和承办厅应急指挥中心、厅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参与应急处理。
其他厅属各负有工程管理职能的单位,在省厅统一领导下,制订各归口管理工程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4 市交通局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动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事故情况。
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5 县(市)交通局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本地区有关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有关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动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事故情况。
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2 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2.2.1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编制本单位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项目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项目施工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2.2 项目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应急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及时向建设单位、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2.3 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在建设单位应急预案框架内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
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核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及时向建设单位、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转发和预防工作。
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建设、施工单位发布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 预警预测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沙尘暴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
发布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发布。
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 事故预防县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本地区的项目建设单位发布预警信息,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根据预测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
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项目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4.1 事故报告4.1.1 报告原则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 报告程序发生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在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和属地市级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1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
市级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接报后30分钟内快报、24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厅质监站。
省直管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快报、24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厅质监站。
厅质监站在接到快报后30分钟内报厅应急管理办公室,在1小时内书面报厅应急中心,并及时决定启动《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厅应急中心按规定上报省政府和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