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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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制度

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制度

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流程1背景本流程主要参照《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本流程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处理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各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分公司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

本流程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本部。

2术语无3前接流程无4流程描述4.1业务发起4.1.1较大以上的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分级标准立即如实向属地人民政府和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提交《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由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向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续报有关情况。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由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由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主任或授其委托的安全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审批。

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C1/R14.1.2 1.2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重大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报告,提交《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由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主任或授其委托的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审批。

并将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C2/R14.1.3各下属单位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重大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C3/R14.1.4重大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由分公司安全应急委员会主任或授其委托的安全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审批。

“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

“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

“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
“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是指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我国采取的一
系列协调机构的机制,即“一个指挥,一个统筹,一个协调,一个保障”。

一个指挥:指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一级人民政府组织指挥机构,
对突发事件的整体处置情况进行指挥统筹,其成员都是重要指挥干部。

一个统筹: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防治总体指挥机构成立统筹机构,
客观、准确、全面地掌握事件的发展趋势,负责制定处理策略。

一个协调:指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组建起一个旨在协调社会各方向
的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勤务保障,维护公共秩序,防止紧急事件
发生的多种危害。

一个保障: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专门的保障机构被成立起来,主要
负责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和应急处置机构的正常运转。

“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是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效指挥、统筹、协调、保障的重要机制,是促进社会力量凝聚、处置应急事件的有效安排。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光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光华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重大突发事件归类第五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重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一、治理类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2、大股东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3、公司与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无法调回;7、其他事件。

二、经营类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3、公司因重大生产事故等无持续经营能力;4、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5、其他事件。

三、政策及其环境类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4、公司内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6、其他事件。

四、信息类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6、其他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为了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起应急处置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或严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卫生院院长副组长:卫生院副院长、卫生院副院长成员:职责:1.全面领导本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组织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1)医疗救治小组组长:卫生院副院长(业务)成员: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5篇)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5篇)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系统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司及所属管理各单位均应制定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实事求是;提高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

在____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使事故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电厂应根据电厂地理位置和当地气象特征,辨识重大地质灾害和重大气象灾害;依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出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建设和生产强制性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和在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辨识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风险评价,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设备设施损害以及重大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分类第三条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和上市发电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对公司上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后,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____种。

(一)事故灾难类,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二)社会安全类,包括: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涉外事件,重大金融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3)加强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合法性。

(2)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有序。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2)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各部门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管理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信息收集、报告和传达等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委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5、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包括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培训和演练制度等。

7、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卫生监管。

(2)严格执行卫生法规和标准,对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公司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公司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处理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及处理工作。

公司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指导和监督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处理系统;(三)拟定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四)组织指挥处理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工作;(五)协调和组织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六)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七)其他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事项。

第四条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可以就某单项须特别予以关注的重大风险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明确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容、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本企业的应急处理工作机构,并与公司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建立长效联络机制。

第六条发生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时,公司设立的专项工作机构或公司所属企业的应急处理工作机构受公司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的领导,在其自身工作职责范围内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章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分级第七条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是指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或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债券及其他衍生交易品种市场稳定的事件。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突发事件是指在组织或社会中突然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不可预测事件。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组织或社会的正常运转,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论述。

一、概述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是指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对组织的不利影响,并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包括了事件报告与响应、责任与权限、信息管理、资源调配、应急指挥等多个方面。

二、事件报告与响应1. 事件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性质、地点、时间、影响范围等。

报告方式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

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的信息接收与记录机制,确保信息快速准确传达。

2. 事件响应在收到事件报告后,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程序。

首先,要将事件的风险等级评估与分类,确保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案。

其次,组织相关人员,包括专业人员、事故应急小组等,进行紧急处置工作。

最后,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与协调,以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责任与权限1. 应急责任与权限在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中,应设立明确的责任与权限机构,明确每个职责人员的责任范围和权限。

这样可以确保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决策及时有效,协调工作有章可循。

2. 指挥体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突发事件指挥体系,明确指挥与协调机构。

根据事件的性质与规模,设立主指挥人员、分指挥人员及各责任小组,协同作战,高效决策,确保各方面工作的流程性、可操作性和管理性。

四、信息管理1. 信息采集与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及时采集事件相关信息,包括现场情况、人员伤亡情况、资源需求等。

同时,要建立信息分析与研判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事件的发展趋势,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反馈。

2. 信息共享与发布通过信息传递与共享平台,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组织和社会各界建立及时高效的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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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公司抗御灾害及危机管理的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美誉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与公司相关的、突然发生的,可能影响或者危及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上访事件以及公司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到位。

各支公司要遵循这一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处理。

第四条办公室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各支公司建立相应制度,并协调、检查、督促市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各支公司做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支公司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支公司要根据情况,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六条市分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是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市分公司办公室是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专门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进行全过程地了解和监控,主动实施报告制度。

第七条符合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重大突发事件,各支公司要及时向市分公司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一)台风、地震等严重的自然灾害;
(二)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可能造成报(估)损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死伤人数10人(含)以上的;
(三)突发性严重传染性疾病或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的;
(四)特大火灾爆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事故或意外交通事故等,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报(估)损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发生死伤人数10人(含)以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我公司承保的飞机失事、轮船航行事故等特殊风险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六)20名(含)以上被保险人或员工、相关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集体上访、静坐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或者虽然
不足20人但影响较大的;
(七)50名(含)以上被保险人集体退保或者起诉我公司的;
(八)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
(九)计算机系统发生系统性故障,造成大量客户数据资料丢失的;
(十)按干部管理权限属省分公司负责管理的人员突然失踪、病故、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十一)其他与公司相关、社会影响大、危害程度高的重大突发事件。

第八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性质和影响范围;
(二)当前事态的最新发展状况;
(三)对公司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
(四)拟采取或已经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理赔系统的灾情上报要严格按照理赔管理有关要求,同时报告理赔中心。

第十条各支公司要秉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

第十一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支公司要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市分公司办公室,24小时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作出书面报告,并随时补充报告事态发展的最新情况。

同时,根据需要撰写新闻宣传稿,由市分公司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经总、省两级公司核稿后,及时向外部媒体发布,以掌握舆论主导权。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向外部媒体及外界发布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支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灾害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理赔处理应急预案》(人保财险发[2004]262号)、《保险业重大上访事件处理办法》(人保财险发[2003]94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行规定》(人保财险董发[2003]9号)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查勘理赔、解释劝导、信息报送等相关应急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灾害或事故损失,降低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支公司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信息报送,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第十五条市分公司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人员职
责,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第十六条各支公司要加强与政府、同业、媒体、客户、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切实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注重危机公关,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七条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各支公司要进行总结评估,针对事件的起因,评价各个环节的反应处理力度和速度,总结成功经验,查找不足和漏洞,提出改进措施。

同时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日后查询。

第十八条各支公司要加强危机公关管理,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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