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教程文件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教学文案

G 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009.03.31发布2009.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生产单元的定义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1)切断阀有现场手动切断阀、远程手动切断阀、远程自动切断阀,请问这三种切断阀都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吗?答:只有远程手动切断阀和远程自动切断阀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
2)同一厂房内,工段一的中间产品一部分送罐区后外卖,一部分送同一厂房的工段二使用,且工段一与工段二之间有切断阀,这种情况算一个生产单元,还是算两个生产单元?答: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3)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包装车间是不同的建筑物,相互之间无切断阀,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装置区块布置),还是划分为三个生产单元?答:装置按区块布置,装置内部设施之间无切断阀,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4)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如生产同一产品的两条生产线在不同建筑物内,但是两条生产线相互之间可以串料,也有切断阀可以切断,请问这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还是划分为两个生产单元?答: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附录A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解读:答:生产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储存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分别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并分别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是否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的人员?答: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不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人员,周边企业的人员要算。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的工作场所、办公楼、宿舍等场所内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也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工作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答: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人员的风险标准暂时无,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布置符合石化规、建规等平面布置要求的距离即可,风险这块暂时无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3.2单元unit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3.3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for hazardous
物
10
W1.31.4项爆炸物50
易燃气体W2类别1和类别210
气溶胶W3类别1和类别2150(净重)
氧化性气体W4类别150
-类别1
W5.1-类别2和3,工作温度高于10
沸点
-类别2和3,具有引发重大
易燃液体
W5.2
事故的特殊工艺条件
包括危险化工工艺、爆炸极
50
限范围或附近操作、操作压
力大于1.6Mpa等。
2二氟化氧一氧化二氟7783-41-71
3二氧化氮10102-44-01
4二氧化硫亚硫酸酐7446-09-520
5氟7782-41-41
6碳酰氯光气75-44-50.3
7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10
8甲醛(含量>90%)蚁醛50-00-05
9磷化氢磷化三氢;膦7803-51-21
10硫化氢7783-06-45
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7混合物mixture
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8 辨识依据
4.1.1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和表2。
危险化学品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应按GB30000.2、GB30000.3、GB30000.4、GB30000.5、
最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GB18218GB 3689GBT 37243GB18265标准解读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四、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生产单元或储存单元的一个设备或设施 内同时存在多种危险化学品应按其设计最大量 进行辨识。
储存多种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按照其 设计最大量进行辨识。
五、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该分级方法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 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0号)中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一致。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GB18218、GB 36894、GB/T 37243、GB18265 标准解读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19年6月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GB18218-2000
GB18218-2009
46 硝酸钾
别名 硝化棉 硝化棉溶液
CAS号
9004-70-0
9004-70-0 6484-52-2 6484-52-2 7757-79-1
临界量 (t)
1
1 10 50 50 50
5
50 200 1000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表2 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类别 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
符号
危险性分类及说明
J(健康危害性符 号)
/
J1
类别1,所有暴露途径,气体
J2
类别1,所有暴露途径,固体、液体
J3
类别2、类别3,所有暴露途径,气体
临界量 (t)
/
5 50 50
J4
类别2、类别3,吸入途径,液体(沸点≤35℃) 50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教学内容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009.03.31发布2009.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doc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生产单元的定义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1)切断阀有现场手动切断阀、远程手动切断阀、远程自动切断阀,请问这三种切断阀都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吗?答:只有远程手动切断阀和远程自动切断阀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
2)同一厂房内,工段一的中间产品一部分送罐区后外卖,一部分送同一厂房的工段二使用,且工段一与工段二之间有切断阀,这种情况算一个生产单元,还是算两个生产单元?答: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3)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包装车间是不同的建筑物,相互之间无切断阀,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装置区块布置),还是划分为三个生产单元?答:装置按区块布置,装置内部设施之间无切断阀,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4)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如生产同一产品的两条生产线在不同建筑物内,但是两条生产线相互之间可以串料,也有切断阀可以切断,请问这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还是划分为两个生产单元?答: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附录A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解读:答:生产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储存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分别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并分别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是否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的人员?答: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不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人员,周边企业的人员要算。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的工作场所、办公楼、宿舍等场所内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也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工作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答: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人员的风险标准暂时无,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布置符合石化规、建规等平面布置要求的距离即可,风险这块暂时无相关规定。
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仝、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GB18218-2018(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 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本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 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GB18218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009.03.31发布2009.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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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院解答G B18218-2018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生产单元的定义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1)切断阀有现场手动切断阀、远程手动切断阀、远程自动切断阀,请问这三种切断阀都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吗?
答:只有远程手动切断阀和远程自动切断阀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
2)同一厂房内,工段一的中间产品一部分送罐区后外卖,一部分送同一厂房的工段二使用,且工段一与工段二之间有切断阀,这种情况算一个生产单元,还是算两个生产单元?
答: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3)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包装车间是不同的建筑物,相互之间无切断阀,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装置区块布置),还是划分为三个生产单元?
答:装置按区块布置,装置内部设施之间无切断阀,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4)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如生产同一产品的两条生产线在不同建筑物内,但是两条生产线相互之间可以串料,也有切断阀可以切断,请问这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还是划分为两个生产单元?
答: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附录A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解读:
答:生产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储存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分别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并分别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是否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的人员?
答: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不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人员,周边企业的人员要算。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的工作场所、办公楼、宿舍等场所内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也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工作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
答: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人员的风险标准暂时无,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布置符合石化规、建规等平面布置要求的距离即可,风险这块暂时无相关规定。
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6-2019是否不适用于易燃液体和有毒液体?
易燃气体的定义为“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危害特性类别包含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的气体。
”
《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易燃气体只有类别1和类别2两种,易燃液体有类别1、类别2、类别3三种。
此处定义是否可以理解为“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危害特性类别包含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的易燃液体”。
答:涉及易燃液体、有毒液体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即可。
若某企业内部涉及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且其设计最大量与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当企业符合此情况时,应将企业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因此,就需要计算企业内部所有的涉及易燃液体、有毒液体、易燃气体、有毒气体等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