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子公司MBO欲强行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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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疫苗涉事企业被罚后为何仍多次中标

问题疫苗涉事企业被罚后为何仍多次中标

问题疫苗涉事企业被罚后为何仍多次中标?长春长生公司的疫苗造假事件,近日惊爆了舆论场。

事件始于去年11月,长生生物被查出百白破疫苗不合格,当时该公司已被立案调查并进行了处罚。

据悉,这批百白破问题疫苗被全部销往山东,共计252600支,被注射的超过25万支。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时隔9个月后,国家药监局发布紧急公告,长春长生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中存在大量违法违规的行为,长生生物事后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3442887.60 元。

除了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被原国家食药监部门指出疫苗问题外,还有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生物”)涉及其中。

2017年11月3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武汉生物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该批次疫苗共计40余万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约19万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万支。

半年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7月13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公布的《2018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武汉生物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7050-2),经检验,其“效价测定”项不符合标准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49条,生产销售劣药,依据法律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但该份行政处罚公告并未公开其违法所得与罚款金额,也未公布导致该批疫苗为劣药的原因。

7月23日,武汉市食药监政策法制处工作人员对相关媒体透露,截至目前,虽然国家食药监总局多次组织专家、检查组检查、检验,武汉生物逾40万支的涉事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原因仍未找到,专家们意见不一致。

相关媒体记者发现,即使有违法记录在身,武汉生物依然是多省市区疾控中心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采购的供货方。

多位法律界人士质疑,这一行为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

“长生问题疫苗”的前因后果

“长生问题疫苗”的前因后果

“长生问题疫苗”的前因后果前因:长生问题疫苗事件是指2018年7月底到8月初,在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河北疾控中心)生产的百白破疫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河北疾控中心是一家合资企业,由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资设立。

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了公众对疫苗安全和监管问题的关注和担忧。

长生生物是一家在中国注册上市的生物制药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是国内知名的疫苗生产企业之一。

这次事件的发生使得人们对长生生物公司的生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产生了质疑。

后果:1. 公众对疫苗安全的担忧加剧。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使得公众对疫苗的安全性产生了极大的质疑。

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主要手段,如果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不仅不能有效地预防疾病,反而可能给接种人带来健康风险。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发生加剧了公众对疫苗安全的担忧。

2. 影响国内外疫苗行业形象。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发生对中国国内外疫苗行业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中国是世界上疫苗生产和消费最大的国家之一,如果中国的疫苗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将不仅影响国内居民的健康,还可能对国际疫苗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3. 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发生导致了政府对疫苗生产和监管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疫苗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改,加强了对疫苗生产和销售的监管力度。

在此次事件之后,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疫苗行业的监管力度,力求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4. 加速疫苗监管法规的完善。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发生也使得人们对疫苗监管法规的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国政府表示将加快完善疫苗监管法规,加强对疫苗生产和销售全过程的监管,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如何解决长生问题疫苗事件引发的问题1. 加强疫苗生产企业的内部质量管理。

疫苗生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疫苗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 强化政府监管力度。

政府应该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疫苗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严格监督疫苗的生产和销售。

搜房网“劝退”澳洲电信 莫天全 MBO借道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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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股份MBO案例分析

伊利股份MBO案例分析

(2008年第21期)财会研究摘要:在国外,MBO 往往是杠杆收购(LBO ),它的完成需要融资机构的帮助。

但是,在我国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在融资等诸多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致使MBO 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失败的案例,伊利股份的MBO 就是较为典型的一个。

本文详述了伊利股份MBO 的全部过程,并剖析了其失败的原因,希望能对以后的企业改制有所借鉴作用。

关键词:伊利股份MBO 公司治理一、案例回顾(一)事件回放2003年3月18日,伊利股份公告,金信信托将受让原大股东所持国有股,成为新大股东。

2003年4月8日即公告获得财政部批复。

2003年7月,金信信托出资2.8亿元,以10元/股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手中受让了占伊利股份14.33%的国有股,正式成为伊利第一大股东。

在入主伊利股份之后,履行其开始的承诺,未派任何董事、监事和其他管理层人员。

2002年10月,伊利董事长郑俊怀在董事会上提出购买国债的想法,11月开始,伊利分五次打入子公司牧泉元兴公司资金,用于在金通证券进行国债投资,共计2.8亿元,与金信信托受让伊利股份14.33%的国有股所用的资金总额相同。

对于伊利投资国债,独立董事俞伯伟提出质疑。

他认为,8月11日伊利决定在2004年年底将国债全部出售完毕,然而截至8月20日,伊利国债投资累计损失总额为2321.83万元。

伊利股份好像是宁可亏损也要买国债,可能与MBO 需要资金有关系,他怀疑国债投资是伊利股份公司资金体外循环的通道。

2004年6月,伊利独董事件暴发,正是该事件最终导致中国证监会介入调查。

当时伊利的三名独立董事俞伯伟、王斌和郭晓川发出《独立董事声明》,要求对伊利股份巨额国债投资和华世商贸公司等问题聘请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全面审计。

然而在8月3日,俞伯伟却在伊利股份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被罢免,同日王斌也提出辞职。

伊利独董风波爆发以后,伊利股份和三名独董纷纷约见媒体,发言非常积极,而作为“战略投资者”的金信信托却未见有任何主动的表态。

今年3月12日,财政部叫停了MBO

今年3月12日,财政部叫停了MBO

今年3月12日,财政部叫停了MBO。

一度活跃的管理层收购似乎销声匿迹了。

然而,实际上,MBO并未从此偃旗息鼓,在今年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告中,MBO的身影若隐若现。

有关专家指出,由于政策面上有限制,因此操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更为隐蔽,不妨称这种现象为“曲线MBO”。

据统计,今年实施这种变通MBO的上市公司在20家左右。

8月15日,南京新百(600682)发布公告称,拟对控股子公司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改革,即由东方商城17名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层收购(MBO),拟收购总股本24600万股中的12550万股,其中收购公司转让股权的8350万股。

拟收购每股价格为1.01元,总资金需求量为12675.5万元,其中管理层自筹现金10%计1267.55万元,其余90%计11407.95万元由无锡国联信托投资公司通过信托方式,管理层人员各自与信托公司签订股权委托协议进行融资收购。

东方商城实施管理层收购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从原先的79.67%下降到45.73%。

铜峰电子(600237)的股权转让公告中也出现了管理层的影子。

据公告,公司第三大股东铜陵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和第六大股东安徽省铜陵市电子物资器材公司有意向铜陵市天时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铜峰电子1440万股和40.8万股国有法人股。

据介绍,天时投资是于2003年6月由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和铜峰电子的职工利用部分身份置换费和奖励基金出资组成的民营性质的投资公司。

如果此次股权转让成功,该公司将实现职工身份和公司产权的双重转换,最终将有望完成MBO。

在江浙一带由于历史原因,一些上市公司有很深的民营企业背景,今年以来,相继有几家公司进行了曲线MBO。

在红豆股份(600400)的曲线MBO中,无锡港下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1000万股给公司创始人周耀庭先生。

江苏吴中(600200)通过大股东吴中集团的改制实现曲线MBO,董事长赵唯一等16位自然人将持有吴中集团60%股权,成为公司最终控制人。

商贸零售行业周观点报告:免税概念继续回调,7月美妆零售增幅收窄

商贸零售行业周观点报告:免税概念继续回调,7月美妆零售增幅收窄

万联证券目录1、行情回顾 ......................................................................................................................... 3 2、行业重要事件 ................................................................................................................. 5 3、过去一周上市公司重要公告 ......................................................................................... 7 4、投资建议 ......................................................................................................................... 8 5、风险提示 . (8)图表1:上周商业贸易板块涨跌幅(%)位列第20 ........................................................... 3 图表2:年初至今商业贸易板块涨跌幅(%)位列第10 ................................................... 3 图表3:子板块周涨跌幅(%)情况 ..................................................................................... 4 图表6:过去一周上市公司重要公告 .. (7)1、行情回顾上周(8月10日-8月14日)上证综指上涨0.18%、申万商业贸易指数下跌0.96%,上周商业贸易指数跑输上证综指1.14个百分点,在申万28个一级行业指数涨跌幅排第20。

对瘦肉精的评价

双汇掌门人万隆痛定思痛,总结的结论是,双汇属于代人受过。

代人受过有两方面含义,一是代缺乏道德的中小型养殖企业与猪农受过,二是代宽松的动物检验检疫体系受过,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生猪养殖业秩序混乱和动物检验检疫标准过于宽松。

看来双汇是朵纯洁的白莲花,被外部硬生生的污染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瘦肉精事件爆发之后,河南双汇集团高管副总经理杜俊甫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汇该集团一直宣传的“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每一道工序都很严格”,双汇很早就制定有《双汇集团瘦肉精的抽检与控制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生猪收购前送猪户必须签订《生猪质量保证书》。

“也就是说送猪户必须承诺如果违反国家法规标准就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我们企业质检部门也要严格按照标准抽检,对不合格的生猪都要求按规定处理。

”看来,只要生猪养殖户花钱填一份生猪质量保证书,就能够堂而皇之地把生猪送进双汇,那么,在生猪屠宰加工环节采取的十八道检验检疫工序中也包括对生猪的“瘦肉精”检验又体现在什么地方呢?如果双汇果真被违法的养殖户坑害,现在要做两个补救措施:第一,根据《生猪质量保证书》向养殖户进行索赔;第二,证明自己对于中小与散养的养殖户偷放猪肉精的情况根本不了解。

前者倒不是为了获得多少赔偿,而是以此象征性举动向社会证明自己的清白。

后一点非常困难,偷放猪肉精并不是国家级机密,媒体就能够轻松地获得有关证据,这只能说明双汇根本不想了解有关信息。

双汇可以花钱进行公关宣传,根据万隆的说法花巨资进行检测,“在这次事件之前,我们也都对猪进行各种检测,平均一年花在检验检疫和无害化处理上的费用就在4000万-5000万”,难道双汇就不能对主要猪源地进行并不怎么花钱的调查?显然是姑息的心理在做祟。

双汇不仅不是一朵白莲花,还是资本市场的一朵娇艳的罪恶之花。

双汇在股权重组时,引进战略投资者美国高盛集团下属公司和鼎晖基金,倒手之间十几亿的资金玩弄于股掌之中。

在MBO之间,通过关联公司与高分红获得收益,在MBO之时不顾普通投资者利益隐瞒信息。

长春长生内部控制失效案例研究

长春长生内部控制失效案例研究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和生产疫苗的企业。

2018年,该公司因为内部控制失效问题而引起了社会关注。

长春长生公司被曝光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疫苗,涉及的疫苗包括百白破疫苗和狂犬疫苗。

这些疫苗存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标准操作规程的问题,导致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存在严重的隐患。

长春长生公司还涉嫌伪造和篡改数据,掩盖产品质量问题。

这次事件导致了公众对疫苗安全和监管体系的质疑,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那么,长春长生公司内部控制失效的原因是什么呢?长春长生公司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陷。

公司的管理制度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没有建立起层级、授权、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基本制度。

这导致了疫苗生产过程中监管缺失,容易出现违规行为。

长春长生公司的监管机制存在瑕疵。

疫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长春长生公司在监管上存在漏洞,监管部门对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检查不够严格和及时,没有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长春长生公司的企业文化问题也是导致内部控制失效的原因之一。

公司的管理层多年来强调利益最大化,缺乏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视。

企业文化中的的利益驱动导致内部控制失效,员工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和自律性下降,容易产生违规行为。

在长春长生公司内部控制失效的案例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内部控制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性。

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管理机制,规范企业运作,减少风险和损失。

而长春长生公司的案例则提醒我们,企业应该重视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体系,提高员工的自律性和对产品质量的追求,以确保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信任。

长春长生公司内部控制失效的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教训。

它告诉我们,企业应该重视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口碑。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占据有利的地位。

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PPT 品牌危机公关培训案例

有资深律师建议,类似行为应十倍处罚封顶,但他也坦诚,现行 《药品管理法》15年才修订过,短时间内再修订可能性不大。
Part 3 3.4 反思
我们不得不思考,我们过去这十几年间,每年注射疫苗的人上 亿,那就是累计至少几亿甚至可能更多的人,他们注射的疫苗 到底有没有问题? 或者说,他们本身,是否根本对这些疾病无任何免疫能力???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们可能又成了当年信奉刀枪不入的咒 语的人了。 只是百年之前,我们是真不懂;而现在,我们是被欺骗了。
Part 1 1.2 起因
7月17日,长生生物发声明称,此次所有涉事疫苗尚未出厂销售, 所有已经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然而,长 生生物单方面的质量保证并不能给人们信心,重庆疾控中心发布信息, 宣布重庆市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疫苗。
7月18日,山东疾控中心发布信息,宣布山东省已全面停用长春长 生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长生生物口碑急转直下。
Part 2 2.2 疫苗在公共卫生中的关键地位
今天的我们,基本上很少考虑瘟疫的影响,很多人 甚至对瘟疫都觉得好遥远。毕竟在疫苗的作用下, 曾经大名鼎鼎的天花已经彻底在普通人中消失了, 剩下的只在实验室。而其他的比如结核,甚至有的 人没听说过。因为我们有疫苗来对抗这些感染。
今天国家强制注射的疫苗就有不少,比如乙肝疫 苗,小儿麻痹糖丸,百白破三联,白破二联,麻疹疫苗,A 加C疫苗等。
Part 1 1.2 起因
起因 车间老员工实名 举报,国家药监 局飞检长生生物
从上周开始,起初是长 春长生企业的一个批次 的狂犬疫苗出了问题, 紧接着又爆出长春长生 及武汉生物的2个批次的 百白破疫苗也出事,舆
论哗然。
长春长生的问题 ①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 产品检验记录 ②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 设备

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 品牌危机公关培训案例护理课件

的信任。
品牌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和媒体的调查 和报道,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不隐
瞒、不推诿。
品牌应建立与媒体的良性互动,主动发 布正面信息,引导媒体客观报道,减少
危机对品牌形象的负面影响。
承担责任
品牌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补偿损失,争取利 益相关方的谅解和支持。
品牌应勇于承担责任,承认错误和过失,不推卸、不 逃避。
鼓励社会公众、媒体等对疫苗安全进 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 映。
加强行业自律
疫苗行业协会应发挥自律作用,引导 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行业良好形 象。
倡导理性对待疫苗
在面对疫苗安全事件时,公众应保持 理性客观的态度,不盲目恐慌或轻信 谣言。
THANKS
感谢观看
社会公众对疫苗安全问题产生 疑虑和担忧,对整个疫苗行业 产生了信任危机。
政府加强了对疫苗行业的监管 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更加严格 的法规和措施。
长春长生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 额受到严重损害,公司面临巨 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02
品牌危机公关的重要性
品牌形象保护
在发生品牌危机时,及时、有效 的公关措施能够降低危机对品牌
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 品牌危 机公关培训案例护理课件
目 录
• 事件概述 • 品牌危机公关的重要性 • 危机公关策略 • 危机公关实践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建议
01
事件概述
事件背景
01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是一家中国疫苗生产企业,因生 产问题疫苗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
02
事件起因:2018年7月,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 春长生生产的部分百白破疫苗效 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失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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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子公司MBO欲强行闯关?2004-03-18年报惊曝巨亏,高管自买自卖核心资产,低价驱逐高价,股东大会两度延期3月14日,长春高新公布了年报,每股收益为-0.82元,巨幅亏损令人咋舌。

而与此同时,长春高新的高管却在忙着低价贱卖公司核心优质资产,百般为子公司MBO找说法,并不惜连续两次推迟召开股东大会。

子公司MBO“暗箱操作”?2003年12月17日,长春高新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拟以每股2.4元的价格转让其控股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84万股股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9.68%。

长春高新副董事长、长生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俊芳个人斥资4161.6万元购买其中的1734万股,占34.68%。

按照原定计划,长春高新将在2004年1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该议案如获通过,转让即可正式生效。

然而,由于市场认为上述转让行为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并可能对上市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消息公布后,舆论哗然,长春高新股价应声暴跌。

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采访,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曾于12月31日发表题为《长生生物高管自买股权有隐情?》的文章,从四个方面对此次转让行为提出了质疑:第一,转让价格不合理,高价不卖低价卖。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调查得知,云大科技、福尔生物等其他参与竞买方报价达到3元每股,结果高俊芳却以2.4元低价竞得。

为何“高价不卖低价卖”?长春高新方面似乎始终也未能找出一条站得住脚的理由。

第二,转让过程不透明,无法体现公正合理。

先是以类似招商形式到各地找买家来谈,后来却以不卖给外地企业为由“内定”,任凭公司高管“低价自买自卖”。

从竞买的过程来看,信息明显不对称。

高俊芳参与并非常了解竞买过程和报价,其他买家却对竞买过程不了解,也不了解彼此报价情况。

第三,股权价值未充分体现。

作为买家,其他参与竞买方对长生生物都非常看好;作为卖方,包括高俊芳在内的长春高新方面却着意要“自贬身价”。

第四,当事各方说法不一,自相矛盾,相关理由和依据缺乏可信度。

文章刊发后不久,另有包括《中国证券报》在内的多家媒体也先后对上述问题提出质疑。

长春高新于2004年1月10日专门就此发布公告称,媒体相关评论引起了公司的关注,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关于转让价格的确定,由于是与受让方协商定价,采用的是协议转让,未采取竞标的方式,因此公司与现受让方确定股权转让意向后,其他受让方又报出高价时,未被公司采纳。

高俊芳虽然任公司的副董事长,但其除了主抓长生生物生产经营外,并未在公司分管其他工作,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本次股权转让的董事会表决中,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转让长生生物之后,公司2004年的收入会有一定下降,但公司收回现金后,将投入到公司新建的全资子公司长春晨光药业有限公司等项目,预计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已将转让长生生物股权价款的回收风险降至最低,根据受让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亚泰集团已支付总股权转让款的25%;高俊芳已支付总股权转让款的63%”。

不明不白,强行闯关?几乎与长春高新董事会决定股权转让的同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就管理层收购提出明确要求:“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这更成为长春生物MBO的一道坎。

眼看股东大会的日子临近。

迫于压力,长春高新决定将原定于2004年1月16日召开的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4年3月10日召开。

对延期召开的理由,公司董事会1月13日在公告中的解释是,“由于董事会需对转让长生生物股权是否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规等事宜进行调查”。

3月5日,长春高新刊登公告,宣布股东大会再次被延期到4月23日。

理由是公司董事会仍在对转让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是否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规等事宜请示上级有关部门,还未获得相关结论意见。

尽管有多位专家曾先后发表意见,认为上述转让行为不合理,但长春高新方面却一心想“抠”法律条文,大有强行闯关的架势。

据知情人士透露,长春高新方面认为转让的是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不适用于前述《意见》,并向长春市国资部门提交了一份报告,而国资部门并未接受该报告。

多位专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均表示,在不在《意见》规范之列,有没有专门的法规、文件都不是根本问题。

关键问题在于其行为是否会有损国有股东的利益?是否会有损中小股东的利益?价格怎么定?谁来拍板?国家发改委体改所张海鱼博士告诉记者,目前国资委对这类问题比较敏感,不希望企业没有原则地盲目跟风。

原因正是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仍不明确,国有股东不是人格化的代表,无法体现资产所有者利益上的追求。

企业高管被授权管理国有资产,行使国有股权的权力,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规范,很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在没有专门的规则之前,这种资产转让行为除了应遵守规则之外,如果涉及到公平的问题,应该是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谁价高就转让给谁。

谁人受益?谁将受损?“儿子英雄,价值低估”,市场上流传的这句话表明流通股股东之所以对长春高新寄以厚望,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长生生物价值的判断。

这种低价出售,可能使长春高新减少收益1790万元。

谁人受益?谁将受损?明白人不难看出。

2003年年报显示,公司药业主营业务收入38985.63万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91.92%。

药业已经成为长春高新的绝对主导产业,其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最低为57.63%,最高达85.48%。

长生生物则是长春高新的第一盈利大户,资料显示,2001、2002年,长春高新的净利润分别为430万、730万,而其持股48.55%的长生生物的净利润分别为1005万元和2634万。

2003年,长生生物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633.72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8235.88万元,净利润1888.32万元。

较高的毛利率和明显偏低的净利润也是业界质疑之所在。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持股51%的华康药业2003年末净利润为-2346.3万元。

与美方合资经营的百克药业目前仅投资250万元,股权比例也只占50%,并非绝对控股。

公司治理专家、连城国际总经理王中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则认为,长生生物是关系到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的主营业务,为长春高新贡献很大的现金流,如果把这一块MBO,无异于是变相地“掏空”上市公司。

长春高新董秘称股权转让是出于类似风险投资的考虑。

王中杰认为这种说法简直是在开玩笑。

“如果是做风险投资,那怎么能上市?难道可以拿股民的钱去做风险投资,让上市公司承担巨大风险,一旦项目成熟,有了稳定收益,就由内部人来低价收购?”王中杰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定价机制是否合理,过程是否公开透明。

有没有支付能力也是公平竞价之后才考虑的事情。

目前,上市公司高管“绕道”MBO的现象比较常见。

无论是收购公司核心资产、核心产品、垄断资源,还是到上下游购买母公司、子公司的股权,其实质都是要通过变相的MBO,达到个人“聚财”的目的。

相对上市公司、国有企业MBO,这种自买自卖、有选择的收购模式更不合理。

长春高新调查股权转让是否适用《意见》,恰好暴露其想钻法律空子的用心。

王中杰还指出,董事受股东委托,应该为股东利益着想。

否则,谁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从真正诚信、公开透明考虑,长春高新的董事应该受到公开的谴责,独立董事不顾企业的发展,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同样也应受到谴责。

在法律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在中小投资者的一片反对声中,在舆论媒体众口一声的质疑中,长春高新管理层宁可两度推迟股东大会强行闯关MBO,却不肯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对股权进行转让,这种做法很难让人理解。

作者:张东臣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收购后,粤美的的总股本没有变,各类股份的比重也没有变,没有涉及控制权稀释、收益摊薄等问题,只是股权在两个法人实体之间的交换,这种转变的好处:这里面的“法人股”非别样的“法人股”可比,它们中的很大部分是由粤美的管理层控制的,这标志着政府淡出粤美的,经营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

管理层在实质上成为粤美的的第一大股东。

两次收购之后,尽管从表面上看股权转让的结果只是股权在两法人实体之间的变换,尽管看起来美托投资有限公司是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成为粤美的的第一大股东的,但美托投资实际上是由粤美的的管理层和工会控制的,所以最终管理层确立了对粤美的的所有权。

粤美的管理层通过美托投资间接持有了粤美的17.3%(78%×22.19%)的法人股,粤美的的工会则间接持有粤美的4.88%(22%×22.19%)的法人股。

这时的法人股已经从简单的为一个经济实体所控制的股份,变为控制在管理层人员的手中。

在粤美的的管理层中,法人代表何享健通过美托持有了粤美的5.5%的股权(25%×22.19%),持股2690万股,按照2001年1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每星期五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13.02元)来计,市值达到3.5亿余元。

虽然目前我国的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必然是一个发展趋势。

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减少了代理成本。

管理层收购实现以后,以何享健为代表的粤美的管理层具有了双重角色:从性质上来说变原来的代理人为现在的委托人,但同时他们又在充分了解企业内部的各类信息。

虽然其他中小股东对粤美的的一些信息不是十分了解,从这个角度来说信息不对称依然存在,但第一大股东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对整个股东集体来说已经比原来进步了。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在很大程度上重合了,代理成本自然也就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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