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传帮带”实施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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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传帮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人才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开发和管理,引导帮助青年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激发青年员工学技术、钻业务,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使新入职员工能够更快更好的熟悉公司的制度、工作流程,达到工作岗位要求,并发挥老员工的丰富经验优势,使老员工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帮助新员工更好更快的融入公司的团队中,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结合集团公司管理实际情况,集团公司特制定“一对一传帮带”导师带徒弟管理办法。
第二条师带徒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师徒关系,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岗位学习;二是员工在轮换的岗位上与集团公司通过选拔确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精湛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实施一对一结对,签订师带徒目标责任状,通过“传、帮、带”手段,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教与学,帮助新入职员工塑造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迅速适应岗位。
第三条师带徒活动的开展既帮助企业正确定位员工,甄选不同人才,又帮助新入职员工快速成长,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设计,是集团公司规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促进青年成才的有效途径。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集团公司综合部负责“一对一传帮带”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对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师带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各部门负责师带徒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适用围及形式
第六条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部门的员工,传帮带期一般为一年或新员工试用期。
第七条师徒的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部门指定两种形式
第四章实施容及方法
第八条传帮带分为见习期培养(入职的前6个月)和转正期培养(入职6个月至1年)。见习期主要是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熟知公司各项制度文件、企业文化以及员工工作岗位的业务工作流程;转正期主要是帮助新员工在深化所学专业或从事岗位知识的基础上,加强相关专业的融通性学习。
第九条各部门、子公司根据本部门实际,结合员工培养方向,推荐一定数量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担任导师。
第十条导师选聘由部门、子公司推荐,集团公司综合部进行筛选、考核,考核合格后列入集团公司导师名录,并建立导师档案。
第十一条导师任职条件:
1、入职满1年,熟知公司各项制度、工作流程;
2、责任心强,思想作风过硬,乐于助人;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4、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第十二条导师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一对一传帮带”实施办法的规定,把带
教好徒弟视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负责新员工在帮带期间的工作指导,帮助新员工更快更好的熟悉公司
工作流程,工作容,快速的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关心新员工在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状况及心态。
4、主动引导、解答新员工遇到的工作问题。
5、根据岗位帮带计划合理安排新员工每个阶段的工作;
6、热心待徒,对徒弟提出的疑难问题,耐心解答,有问必答;
7、保证严谨地教学,对学徒严格要求,严格训练,达到严师出高徒;
8、做到胸怀宽广,真心待徒,切实把自己的一技之长传授给徒弟;
9、在徒弟技术进步考核上愿意负连带责任,与徒弟一起奖罚。
第十三条徒弟职责:
1、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2、尊重师傅,服从师傅的各项分配和安排;
3、徒弟应珍惜师傅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成果,谦虚学习师傅传授的各种经
验;
4、多观察、多思考,认真分析师傅的工作经验;
5、积极、主动完成培训期间不同阶段的各项目标;
6、多和师傅交流沟通,把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困惑向师傅请教;
7、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实施流程
第十五条签订目标责任状
以实际工作需要为主,兼顾师徒双方意愿,由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各部门组织签订师带徒目标责任状,正式确立师徒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目标责任状一式三份,师徒各一份,集团公司综合部备案一份。
如遇特殊情况,师徒关系无法存续,要写出解除责任状的原因,师徒签字后上报集团公司所属部门、子公司,批准后解除师徒关系或重新建立师徒关系。
第十六条培养管理
导师根据责任状目标,制定《培养计划表》(与部门领导协商),分步骤有重点地对徒弟进行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同时,积极开展师徒技术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面。在导师带徒过程中,师傅和徒弟必须及时地填写“传帮带纪要”和“学习体会”。《培养计划表》一式三份,师徒各一份,部门一份。
每阶段培养结束后,徒弟要写岗位工作报告,导师要填写岗位工作鉴定,报告与鉴定一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章考核检查
第十七条月度考核由所属部门、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的容:部门日常考核记录和情况、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效果、日常培训记录,师徒的行为规和工作态度和《培养计划表》相关容的填写。
第十八条半年考核由集团公司综合部依据导师工作鉴定,按照责任状规定的容组织考核评价,提出员工发展方向定位意见,并备案。
考核依据包括:月度考核结果、师、徒协议期的行为规和工作态度、徒弟的理论和实践考试成绩等。考核鉴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综合部把师带徒工作列入检查围,通过座谈、询问等形式了解、掌握导师带徒情况,挖掘亮点做法,加以推广。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二十条凡考核成绩优秀的徒弟纳入集团公司人才库,储备人才信息,并作为晋升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要定期组织开展“好师傅”“好徒弟”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好师傅”“好徒弟”给予一定的奖励。
考核结果=《导师工作评估表》得分×50%+《员工培养考核表》得分×50% 导师奖励明细表:
第二十二条在“一对一传帮带”中表现较好的导师,经集团公司认定后享有部评优的优先权,即在同等部选拔条件下,优先选拔具有导师资格的员工,作为晋升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一对一传帮带”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导师绩效考核加分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部门、子公司围“一对一传帮带”活动,由集团公司办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