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促进产业集聚区健康和谐发展(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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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第一篇: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为保证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开展,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九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和国务院关于“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部署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有了较大的增长,但是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工资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资决定缺少职工的话语权,工资支付缺少保障和制约机制,工资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劳动的积极性和社会稳定。

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于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部门和企业要从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开展。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公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方针,确保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协调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工会运作、多方协同、职工参与、整体推进,妥善处理企业与职工之间、不同岗位工种职工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职工共享发展成果**市总工会**是一座新兴的综合性工业城市,现有企业职工72万人。

近年来,**市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全总和省总的要求,举全会之力,积极运作,强力推进,努力做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一个确保、四个到位”,推动实现了多方共赢促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目前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3952家,签订协议1789份,签订率占建会企业的92%,有力促进了企业职工劳动报酬的增长,维护了职工的经济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靠党委政府支持,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高位启动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经济关系的不断变化,我市劳动争议逐年增多,一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总工会通过争取党政支持,强化领导,全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大依法维权力度。

一是通过努力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市总工会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积极争取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以民为本、富民优先”的发展战略,融入“富民工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体系,形成了党委主导、政府主管、工会主推、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

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市委书记***多次亲自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从多个渠道、多个方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2010年,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为组长和副组长的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推进工资协商的政策性文件,并召开了推进工资协商工作大会。

所辖1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相应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先后召开了推进会议,使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呈现出了高位启动、强力推进、稳步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全总发布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5篇)[修改版]

全总发布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5篇)[修改版]

第一篇:全总发布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全总发布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公布了《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工会大力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根据行业和企业实际,从职工工资分配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协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和工资支付办法等。

意见全文如下:总工发[2009]31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9日)为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工会进一步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或企业代表组织,就行业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劳动定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在县级以下区域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作出了规定,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法律依据。

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建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适应了我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和劳动关系深刻变化的需要,是加快建立行业内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现工会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重要手段,也是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增强工资集体合同实效性的重要举措。

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利于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构建职工对工资分配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机制;有利于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推动建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增强实效性,使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马恒东(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276421)一、要充分认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劳动者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的发挥,是企业活力的源泉。

做好这项工作,要牢牢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运行、科学发展”的发展原则,把握“掌握政策、贴近实际、党政主导,工会运作、多方协调”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

要通过不断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有效建立工资共决机制,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成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问题,为顺利开展好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工会与行政有关部门协同一致,共同做好沟通、协商和监督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在抓规范、抓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

二、加强沟通,积极协商,强化监督,打造和谐发展平台(一)加强沟通。

工资集体协商前,双方代表应结合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就职工工资总额、年度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和最低工资标准等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形成公平公正和合法合理的协议约定内容。

协议履行中,双方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实施管理和协作履行机制,提高履约率,使职工群众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规范协商。

一是工会主席代表职工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经理办公会,充分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就涉及职工工资、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与行政平等协商,把好超前参与关、审议关。

二是工会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就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人均收入水平等内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三)强化监督落实。

为确保协议履行到位,使集体协商内容落到实处,让职工群众得到具体实惠,一是对《集体合同》中的工资集体协议,经职代会票决通过后,交劳动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开并执行,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同时通过半年自查和年底职代会报告等形式向职工公布工资协议的履行情况,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快探索区域性和行业性企业工资共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全总以及省总工会和劳动部门等相关文件精神,在近几年来进行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试点基础上,日前,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市经委、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发文《关于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包括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协商重点、协商程序、工作制度等。

《通知》提出工作目标:重在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劳动密集型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构建职工对工资分配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机制;探索行业、区域内企业科学制订劳动定额标准和工时工价水平,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和调整幅度。

各镇办场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1-2个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示范点,着力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协商程序,力求突破,带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广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通知》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和服务,各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力度,提高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服务水平,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做好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工作,完善工资集体协议审核备案制度。

各镇办场园区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为基层提供政策法律咨询。

要积极引导企业行政树立协商意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参照区域、行业先进标准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

要加强协商主体的组织建设。

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方的协商主体是行业工会,企业方协商主体是行业内企业代表组织。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方的协商主体是区域工会,企业方的协商主体是区域企业代表组织。

深化工资集体协商 助推园区经济发展

深化工资集体协商  助推园区经济发展

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助推园区经济发展钟祥经济开发区工会今年以来,我们在区党委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两个普遍”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依法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率达100%,切实保障了广大企业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调动了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实现了劳资双赢,促进了开发区经济健康发展。

一、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做法(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今年4月,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会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积极向区党委领导进行了汇报,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迅速成立了钟祥经济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形成了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做好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深入动员,广泛宣传为使广大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充分的认识,我们一是广泛开展宣传。

今年4月,我们以市总工会开展“四千”走访活动(进千个企业、访千名职工、知千家情况、解千户困难)为契机,将走访活动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相结合,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册、问卷调查、等形式,走进企业大力宣传《劳动法》、《湖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规和政策。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

4月19日,我们召开了有中粮、雨润、新美香、汇源等各企业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份,让企业经营者、广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了充分了解,提高了集体协商意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启动要约行动。

今年5月,我们在全区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让职工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内容,让企业方响应工会方发出的要约,极大的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和影响。

(三)因企制宜,整体推进针对不同性质的企业,我们确定了不同的协商要求。

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求企业“涨工资”。

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三篇

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三篇

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三篇篇一:XX县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州党委九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十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努力提高职工收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题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启动时间:20XX年4月中旬。

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工作原则: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职工为本,注重社会公平,积极探索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具体形式。

在集体协商过程中,要坚持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原则。

正确处理好出资人、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种职工之间的关系,按劳分配与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之间的关系,工资分配与保险福利之问的关系等,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工作目标:推动企业依法、适时、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对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县各类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基本实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作任务:构建和完善三个机制。

一是工资分配共决机制。

职工代表与企业定期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工资支付及调整方法等进行协商。

二是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工资收入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随着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

三是建立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制。

企业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和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等应向职代会报告,并通过厂务公开等形式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四、具体工作安排(一)四月,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州工会系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安排及部署。

探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探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石峰区总工会杨湘黔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劳资矛盾呈现更加复杂、尖锐的趋势。

因此,“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这“两个普遍”既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现实需要,更是凸现新时期工会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

石峰区作为国家“一五”、“二五”期间重点投资建设发展起来的老工业区,是株洲市的工业聚集区和湖南省新型工业化标志性区域。

立足石峰区工业大区,企业多、职工多和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热潮的区情,石峰区总工会紧紧抓住收入分配这一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关键,大力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目前已签订单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51份,涵盖7198名职工,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5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3份,涵盖了327家中小企业和6660名职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70.7%,为扩大我区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探索了一定的经验。

一、坚持“三个到位”,夯实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基础因地制宜、提高认识、组织领导事关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成败。

石峰区坚持调查研究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夯实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基础。

(一)调查研究到位,确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方式。

石峰区总工会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十百千”调查走访活动(调查走访十个街道、行业工会联合会,调查走访百家企业、调查走访千名员工),初步掌握了全区企业基本情况及其在劳动用工、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情况。

石峰区共有注册非公企业623家,其中职工人数25人以下的企业517家,10人以下的企业389家,5人以下的企业为216家。

加上一些没有注册的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旅馆等“五小企业”,企业总数近千家。

非公企业众多,但企业规模小、分布广、员工少的现状表明,企业单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实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比较适合石峰区的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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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区健康和谐发展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区健康和谐发展
***市***产业集聚区
***市***产业集聚区现有各类建会企业2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0家,职工近3万人。

近年来,我们在市委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指导下,在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2011年,集聚区签订了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各一份,覆盖企业150余家,职工1.8万人;规模以上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0份,覆盖职工1.2万人。

其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合力
首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我们成立了***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集聚区常务副主任任组长,集聚区及辖区三镇工会联合会主席、集聚区驻地劳保所、工商所、民政所以及区内重点企业工会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集聚区工会联合会。

同时,在集聚区辖区内各乡镇及重点企业也成立了由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相应组织,并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提升为集聚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指标,成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目标和任务。

其次,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合力。

一是建立了协调会议制度。

由集聚区工会联合会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会研究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支付保障问题。

二是基础管理制度。

由工会组织建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数据库,将建会建制数据全部输入了电脑,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

三是审核备案制度。

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资集体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核、备案。

四是考核制度。

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考核基层工会年度工作目标。

五是监督管理制度。

由集聚区工会联合会定期与不定期对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辖区各乡镇和企业建立监督举报箱,增强企业和职工双方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保证了合同的履约兑现。

第三,分层推进,形成多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体系。

第一层面:集聚区工会联合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在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各企业、辖区乡镇、各行业工会的指导,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水平和质量,并对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第二层面:乡镇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第三层面: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良好氛围
组织辖区各级工会通过网络、简报、文件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大力营造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

并从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推动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合力;选树典型,分类指导,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落到实处;加强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去年3月初,由管委会工会联合会牵头,辖区三镇工会配合,组织召开了“***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并向基层企业发放了1000份工资集体协商《告知书》迅速形成“党工委、镇政府主导、工会主管、三方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指导服务,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业务指导。

组织了5次工资集体协商人员集中培训。

其次在重点企业工会主席例会上发放《工资集体协商简明读本》、《工资集体协商流程简图》、工资协商常识,以及工资集体合同文本(样本)等13种参考样本资料。

三是25人以下的小型非公有企业由集聚区工会联合会或乡镇工会联合会牵头组成职工方与企业方协商代表进行了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二是组建“专家指导组”,提供专业指导。

我们从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业人才中聘请5名工作人员组成了“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随时深入乡镇和企业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从去年3月5日组成“专家指导组”以来,他们深入乡镇和企业指导工作11次,接受工资协商知识咨询70余次,给乡镇和企业提供建议和纠正编差50多件。

三是培养选树典型,进行示范指导。

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和推广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

同时,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培养和选树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强化检查督导,依法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
一是把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加以督导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一项考核指标下达,要求各乡镇、局委、产业集聚区每月末提交当月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又进行了细化,督促辖区各乡镇、企业领导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日程。

二是抽调相关人员,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和重点企业督导推进。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业主以工作忙为由迟迟不及时回复工会联合会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对此,我们安排专人深入相关企业检查工会工作,督促企业方依法按规定在5月底以前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三是通过召开调度会、观摩会、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手段督导推进。

自“百日行动”启动以来,每半月召开调度会、还召开了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又在4月20日召开了一次推进会。

与此同时,我们还让“专家指导组”发挥双重作用,即是指导组,又是督导组,经常深入乡镇和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并现场督导,依法推进了产业集聚区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动力,加大工作力度,对集聚区所属企业进行分类,根据不同企业情况因企制宜,继续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协商,努力使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创建和谐产业集聚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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