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请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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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对于重大问题或重大决策提出请示,并进行报告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加强组织内部的协调与沟通,确保重大问题能够得到适当的处理和决策。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运行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员工或各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请示;其次,领导收到请示后,应进行认真评估和研究,综合各方面情况,做出适当的决策;然后,领导对于决策结果要及时向下级员工进行报告,并加以解释说明,使得员工对于决策结果有更清晰的认识;最后,领导还应对于员工的请示进行回复,对于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组织内部重大问题的存在和发展状况,为领导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其次,能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员工更加关注和关心组织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员工的参与和贡献;然后,可以加强组织内部的沟通和协作,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壁垒,形成跨部门的合作和共识;最后,可以有效解决组织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促进组织的和谐与稳定。

在实施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领导要具备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对于员工提出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和认真回复;其次,员工要有正确的意识,遵循组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请示报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然后,制度要具体明确、操作简便,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最后,应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对于请示报告的结果和影响进行评估和总
结,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

总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组织协调与沟通,确保重大问题得到适当的处理和决策。

通过正确执行该制度,可以提高组织的决策效率和员工的参与度,促进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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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大额
⑶经营成果状况和安全质量的重要情况;
⑷领导班子和管理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⑸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所属党支部的设置、撤销和调整支部书记;
⑹职工队伍建设、职工思想动态方面的重要情况;
2、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

经理部党委对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集体讨论的范围有:
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的主要措施;
⑵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的请示、报告;
讨论做出决定。

3、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经理部重要工作情况,党政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须及时通报。

党内重要工作情况,以党委会形式进行通报;行政重要工作情况,以行政办公会形式进行通报;党政重要工作情况,
⑻施工生产承包方案的执行情况;
⑼内部管理方案、重要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废除;
⑽重大经营项目投标、重大生产战役目标的落实情况;
⑾外协队伍使用、分包合同签订、大额物资材料采购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租赁采购情况;
⑿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请示报告内容1、业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2、业务工作中要多个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3、其他部门要求本科室协办的事项4、重大的举报、投诉案件5、其他按本科室职能不能解决的事项6、联合本局其他科室进行执法、调查问题二、请示报告方法请示报告分口头和书面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三、请示报告程序1、请示报告一般由科长向分管局长请示报告2、要请示局长的事项,由分管局长确定3、分管局长外出,遇重大紧急情况,在征得分管局长同意后,向局长汇报,如与分管局长无法联络时,直接向局长请示汇报。

第二篇: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中项目部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本项目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实或事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按照本制度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和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报告的制度。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项目经理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项目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此项工作,设专职联系人。

2.下列人员为本报告所称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

(1)项目领导班子。

(2)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3)项目管理人员。

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向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内部重大事项的义务,并对本部门或本公司日常联系人所报告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围及报告时点1.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或各单位发生以下重大事项,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布或合同签署前5个工作日内报告:a.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境内建筑工程(包括总承包、设计、施工、安装,代建制,联合体承包)等合同,合同额达到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

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2篇)

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2篇)

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2篇)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组织纪律性,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x市办字〔20xx〕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申如下。

一、自觉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制度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

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既是保证党的集体领导和统一领导的应有内容,也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更是检验一级党组织和一名党员干部合格与否的试金石。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强化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组织纪律,决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

二、请示报告的内容请示报告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贯彻中省市的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落实中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中省市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或指示精神情况。

二是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落实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情况。

三是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部署、重要动态、重大活动情况,包括拟出台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及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等。

四是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涉及民族宗教的问题等。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包括参加各类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情况,个人外出请假报备、家庭办理红白喜事情况和按照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

六是重要时期或敏感时段的有关重要情况。

七是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严格请示报告程序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

市人民医院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市人民医院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市人民医院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人民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问题,是指涉及医院发展战略、重大改革、重要项目、重大资金支出、重要人事变动等可能对医院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

请示报告应真实反映问题,不得隐瞒、虚报或篡改事实。

2. 合法合规原则。

请示报告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

3. 集体决策原则。

重大问题应提交相关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

4. 及时高效原则。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应在问题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

二、重大问题的范围第四条以下事项属于重大问题:1. 医院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改革措施。

2. 医院重要资产购置、处置、租赁、抵押、投资、转让等。

3. 医院重要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大型设备采购项目等。

4. 医院重大财务支出,如大额资金支付、对外捐赠、投资等。

5. 医院重要人事变动,如中层以上干部任免、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

6. 医院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等。

7. 其他对医院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第五条请示报告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问题提出。

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2. 初步调查。

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3. 请示报告。

调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至院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讨论。

4. 集体决策。

院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对请示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决策意见。

5. 执行决策。

相关部门按照决策意见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6. 跟踪监督。

院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请示报告的内容第六条请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问题背景。

简要介绍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2. 问题现状。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
3、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
4、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5、所属单位及党组织的设立与撤销;
6、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8、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请示报告的方式及时间
向上级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一般采取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方式,紧急情况可先用电话请示报告。

后补报文件或办理传真,必要时单位主要领导可当面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问题。

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

其他问题要按有关时间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年度计划、总结每年报告一次;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

第三条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1、重大问题必须事前请示,不得越权决议,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4、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第四条请示报告的责任。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1. 概述为了保证企业内部事务的高效性和决策的正确性,以及规范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策,企业需要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通过规范申报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加强沟通协作等方式,确保重大问题的快速处理和准确决策。

2. 申报流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核心是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是指在出现重大问题时,该问题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流程,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综合权衡和决策。

具体的申报流程应包括以下内容:2.1 问题申报问题申报者应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提出申报,同时应注明问题的描述、问题的影响和急迫性。

2.2 提交请示报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编写请示报告,并进行审批签字。

请示报告应包括问题的描述、影响、急迫性、处理方案以及数据支持等相关信息。

2.3 上报公司领导请示报告应提交给公司领导,并经过审核。

公司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以求最终决策的准确性。

2.4 确定决策方案如需组织相关部门调研后,应该进行综合权衡和决策。

决策的结果应该协商完成,并在决策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优势3.1 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能够强化企业内部决策流程,同时也能够明确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让企业内部的决策更加科学和规范。

3.2 提高沟通协作的效率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还能够加强企业的沟通协作,让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能够及时查看问题情况和决策结果,并快速采取相应的行动。

3.3 规范企业内部秩序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能够规范内部的工作秩序,让申报者和审批者逐步形成一套约定俗成的习惯,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率和质量。

4. 注意事项4.1 注意流程的严格性企业应该注重制度的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流程来处理事务,避免出现制度不隆或申报流程混乱的情况。

4.2 注意审批权限的层级性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审批权限层级,避免出现审批人员权限越界的问题。

4.3 注意问题的准确性企业应该注意对于问题的准确性,避免在申报时出现信息不准确或缺失的情况。

医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院内)一、报告请示主体医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的内容及程序1.科室负责人因公出差、外出会诊时,应填写《XX二院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单》,向分管院领导、主要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科室职工在工作日离开本院的,应事先向科主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法定传染病及需要医院协调组织抢救病员时,工作时间向医教科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医教科或医院总值班应在半小时内充分调查了解情况并向分管院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续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及结果。

3.全国及省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人员),处级以上领导以及外宾来院进行手术及其他特殊治疗时,患者所在科室要及时向医教科报告,必要时向分管院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4.凡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及时向医教科报告,由医教科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5.紧急手术而病员无家属时,工作时间向医教科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医教科或医院总值班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6.病员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及时向医教科报告,医教科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7.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或严重差错时,须及时向医教科、护理部、保卫科汇报,并视情况向分管院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汇报。

8.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毒麻药品时,须及时向医教科、护理部、保卫科汇报,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9.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须立即向保卫科和医教科报告,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10.科室重要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下年度工作总体安排、绩效分配的调整等需向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11.外事接待工作,须向分管院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12.工作人员有重大违法乱纪现象时,应及时向监审办报告,必要时向分管院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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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请示制度
第一条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
3、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
4、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5、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6、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7、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请示报告的方式及时间
向上级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一般采取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方式,紧急情况可先用电话请示报告。

后补报文件或办理传真,必要时单位主要领导可当面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问题。

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

其他问题要按有关时间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年度计划、总结每年报告一次;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

第三条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1、重大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不得越权决策,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情况,
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4、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第四条请示报告的责任
班子成员和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牢固树立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自觉地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保证上级决定在本单位的落实;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重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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