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奖罚制度
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奖惩制度

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奖惩制度引言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导者,不仅在业务发展和利润增长上做出卓越贡献,同时也注重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
这个制度对于激励员工、提高绩效、塑造良好企业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的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通过丰富多样的奖励方式,激励员工付出更多努力,取得出色业绩。
1.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主要的激励方式之一。
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根据员工在业绩方面的突出表现,以及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因素,对其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评定结果,将额外的奖金发放给员工,以激励其继续努力。
2.荣誉称号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设立了一系列的荣誉称号,如“最佳销售员”、“最佳项目经理”等。
通过评选和颁发这些荣誉称号,鼓励员工在自己的领域里展示出色的工作能力,同时提升员工的社会认同感和荣誉感。
3.晋升机会对于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会提供晋升机会。
通过晋升,员工能够获得更高的职位和更多的权威,同时也能够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这种激励方式鼓励员工在职业生涯中不断进取和提升自我。
4.培训机会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
为此,他们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跨部门交流等。
通过提供培训机会,公司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使其更加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并提高绩效。
惩罚制度除了奖励制度,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还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惩罚制度,以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1.警告和记录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或者工作失误,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会先进行口头警告,并对此进行记录。
这既是对员工的提醒,也是鼓励员工自我反思和改正错误。
2.罚款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工作失误,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会采取罚款的措施。
罚款的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而定,旨在引起员工的警醒和反思。
3.降职或解雇对于严重违规、严重失职或者重大错误的员工,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会考虑降职或解雇的措施。
房地产公司奖罚制度销售

房地产公司奖罚制度销售房地产公司销售奖罚制度1. 销售目标奖励制度- 月度销售冠军奖励:对月度销售额最高的销售人员给予现金奖励或旅游券。
- 季度销售突破奖:对季度销售额超过既定目标的团队或个人,提供额外奖金或实物奖励。
2. 团队合作奖励- 团队协作奖:鼓励团队合作,对协作完成销售任务的团队给予奖励。
- 团队进步奖:对季度内销售业绩有显著提升的团队提供奖励。
3. 客户满意度奖励- 客户推荐奖:鼓励销售人员通过提供高质量服务获得客户推荐,对成功推荐新客户的销售人员给予奖励。
4. 创新销售方法奖励- 创新销售奖:鼓励销售人员开发新的销售策略或方法,对有效提高销售业绩的创新给予奖励。
5. 销售培训与认证奖励- 认证课程奖励:鼓励销售人员参加销售相关的培训和认证课程,通过认证的销售人员可获得奖金或职位晋升机会。
6. 惩罚制度- 销售不达标惩罚:对连续两个月未达到销售目标的销售人员进行警告,连续三个月未达标则进行降职或解雇。
- 客户投诉惩罚:对因服务态度或专业能力导致客户投诉的销售人员进行罚款或培训。
- 违反公司规定惩罚:对违反公司销售政策或职业道德的销售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7. 绩效考核制度- 定期绩效评估: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确保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与公司目标一致。
- 绩效反馈机制:为销售人员提供及时的绩效反馈,帮助他们了解自身优势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8. 透明公正的奖罚机制- 奖罚透明化:确保所有奖罚制度公开透明,让员工清楚了解奖罚标准。
- 公正执行:奖罚制度的执行必须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或不公。
9. 激励与培养并重- 激励措施:除了物质奖励,公司还应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如晋升、培训等,以激励员工。
- 培养计划:对有潜力的销售人员进行重点培养,提供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10. 持续改进与反馈- 持续改进:根据市场变化和员工反馈,不断优化奖罚制度。
- 反馈渠道:设立有效的反馈渠道,让员工能够提出对奖罚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房地产开发部奖罚制度范本

房地产开发部奖罚制度范本房地产开发部奖罚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公司活动,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每季度进行评估,优秀者可获得绩效奖金。
2. 项目奖励:对于完成重大项目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方案或改进措施,一旦被采纳并实施,给予奖励。
4. 团队协作奖:对于团队协作出色的部门或小组,根据团队整体表现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程度和影响范围,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职位调整。
2. 违反纪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3. 工作不力:对于工作态度消极、效率低下的员工,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者,考虑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4. 违反职业道德:对于贪污、受贿、泄露公司机密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经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高层批准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申诉机制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
2. 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给出处理意见。
六、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范本,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房地产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财务、工程、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1. 表彰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员工,授予“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 表彰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3. 表彰在突发事件中表现勇敢、积极应对的员工;4. 表彰在团队协作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员工。
第六条物质奖励:1. 对完成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工程进度、成本控制等任务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金;2. 对在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晋升、加薪等激励措施;3. 对积极参与公司培训、提升自身能力的员工,给予培训补贴;4. 对在竞赛、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评定标准及程序:1. 奖励的评定标准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 奖励的评定程序为:员工申请、部门推荐、公司审批。
第三章罚则第八条罚则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1.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一般性错误,经提醒后能及时改正的;2. 员工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的;3.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记过:1.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2.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3. 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公司业务的。
第十一条降职:1. 员工连续两次记过;2. 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3. 员工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二条辞退: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 员工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3. 员工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地产奖惩制度

地产奖惩制度
地产奖惩制度指的是针对房地产公司或个人,对其在房产开发、经营、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惩罚的制度。
地产奖惩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房地产行业的良性竞争和科学进步。
一、地产奖项
1.年度最佳房地产公司:评选标准包括企业规模、发展潜力、经济效益、社会贡献和品牌形象等。
2.最佳楼盘奖:评选标准包括设计创意、建筑质量、销售
业绩、业主满意度等。
3.最佳售后服务奖:评选标准包括服务及时性、服务质量、维修效率等。
4.产业平台奖:评选标准包括产业布局、创新力、品牌效应、战略落地等。
二、地产惩罚
1.垃圾房地产公司:对大量存在违法违规、房屋质量差、
售后服务差、不良舆情等现象的企业进行约谈或公开曝光,限期整改。
整改不力或者屡教不改的,应该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垃圾楼盘惩罚:对发现的存在各种深度、重大问题的新
建住宅小区,情节严重时整个楼盘,进行暂停销售、停工整改、拆除改建等处理。
3.售假房地产公司:对于编造或者散布虚假房产信息的企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并要求对其恶意销售者进行连带追责。
4.坏账房地产公司:对于欠缴工资、使用不合法手段获得
项目建设使用权等情况的企业,应当被明令停工,并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惩罚处理。
同时,对其债务问题进行严格监管。
结论:地产奖励制度可以激励优秀企业为社会贡献更多,同时借鉴外商法制,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渠道,促进城市房地产行业规范发展。
房地产行业公司奖罚制度

房地产行业公司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销售业绩奖励- 月度销售冠军奖:根据月度销售业绩,对排名第一的员工给予现金奖励。
- 季度销售突破奖:季度内销售业绩达到或超过目标值的员工,按比例给予奖励。
- 年度销售卓越奖:年度销售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年终奖金。
2. 项目开发奖励- 成功签约奖:成功签约新项目,为公司带来新业务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 项目完成奖: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团队成员按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3. 创新贡献奖- 新产品或服务创新奖: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或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创新,给予奖励。
- 管理创新奖:提出并实施有效的管理改进措施,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客户满意度奖励- 客户满意度提升奖:通过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达到一定标准的员工,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 优秀团队奖:团队协作出色,完成重大任务或项目,给予团队奖二、惩罚制度1. 业绩不达标惩罚- 业绩未达标:连续两个月业绩未达到个人目标的员工,将接受绩效辅导。
- 严重业绩不达标:连续三个月业绩未达标的员工,将面临降薪或职位调整。
2. 违反公司规定惩罚- 轻微违规:如迟到、早退等,给予警告或罚款。
- 严重违规:如泄露公司机密、贪污腐败等,给予停职、解雇等处罚。
3. 工作失误惩罚- 轻微失误:导致公司损失较小的工作失误,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
- 重大失误: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失误,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解雇。
4. 客户投诉惩罚- 客户投诉:因服务态度或工作失误导致客户投诉,根据投诉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
- 严重客户投诉:因严重失误或不当行为导致客户投诉,给予降职或解雇。
5. 安全事故惩罚- 安全事故:因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或解雇。
三、奖罚制度实施细则1. 奖罚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并得到公司高层批2. 奖罚制度的执行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房地产公司销售奖罚制度

房地产公司销售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月度销售冠军奖励:每月销售额最高的销售人员将获得现金奖励或同等价值的礼品。
2. 季度销售目标达成奖励:季度内完成既定销售目标的团队或个人,将获得团队建设基金或个人旅游券。
3. 年度销售精英奖励:年度总销售额排名前三的销售人员,将获得额外的年终奖金和荣誉证书。
4. 客户满意度奖励:根据客户反馈,对提供优秀服务的销售人员给予额外奖励。
5. 创新销售策略奖:鼓励销售人员提出并实施创新的销售策略,对有效提升销售业绩的策略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未完成销售任务惩罚:对于未达到月度或季度销售目标的销售人员,将根据未完成比例进行相应的绩效扣分或罚款。
2. 客户投诉处理不当惩罚:对客户投诉处理不当或造成公司形象损害的销售人员,将给予警告或罚款。
3. 违反公司规定惩罚:对于违反公司销售政策、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
4. 销售数据不实惩罚:对于销售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5. 团队协作不佳惩罚:对于团队协作中表现不佳,影响团队整体业绩的员工,将给予绩效扣分或岗位调整。
三、考核标准1. 销售业绩:根据销售额、成交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2. 客户服务:根据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考核。
3. 团队贡献:根据团队协作情况和对团队的贡献度进行考核。
4. 遵守规章:根据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进行考核。
四、奖罚执行1. 所有奖罚决定由销售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高层审批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将定期公布,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房地产安全奖罚制度

房地产安全奖罚制度房地产安全奖罚制度: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每季度评选一次,对实现无事故、无违章、无隐患的部门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
2. 优秀安全员: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安全创新提案: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创新提案,一经采纳实施,给予提案人奖励。
4. 特殊贡献奖:对在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二、惩罚措施:1. 违章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隐患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处理。
2. 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对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或整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处以罚款。
3. 重大安全事故:对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法依规处理。
4. 隐瞒不报:对隐瞒安全事故或不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三、安全培训:1. 新员工入职培训:所有新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安全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检查:1. 日常巡查:各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 定期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五、安全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安全文化建设:1. 安全宣传:通过宣传栏、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2. 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以上奖罚制度旨在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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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奖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在建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集团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xx集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项目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三条 xx集团设置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来源:1、奖励基金由xx集团于各中标主体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1.1、xx集团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1.2、中标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缴纳奖励基金。
1.3、各中标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1.4、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工程、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3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20%用于进度管理方面。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xx集团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并专款专用。
由集团工程管理部、采购管理中心、战略发展部、客服管理中心和各项目公司使用。
第三章工程安全、质量的奖励规定第六条对项目公司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集团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2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告表扬的额外奖励5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对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集团争得荣誉的项目部奖励5000元/次。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项目部一次奖励20000元。
(二)处罚规定1、在集团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一次的,集团将对项目部罚款3000元;对不积极配合或对抗集团检查的对项目部罚款5000元,项目总经理罚款10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
2、在集团下发的检查报告中所提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及未提到但类似的问题没有定期整改的,集团对项目部罚款5000元,项目总经理罚款10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
3、所负责的项目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下事故的,集团将对项目部罚款10000元/次,项目总经理罚款20000元/次,项目经理5000元/次;所负责项目发生一次较大质量事故及以上事故的,集团将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次,项目总经理罚款50000元/次,项目经理20000元/次。
4、所负责的项目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及以下事故的,集团将对项目部罚款10000元/次,项目总经理罚款20000元/次,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次;所负责项目发生一次较大安全事故及以上事故的,集团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次,项目总经理50000元/次,项目经理20000元/次.第七条对监理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集团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监理部1000元。
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2000元。
2、在检查中发现,监理部负责监理的项目在安全生产、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监理部奖励2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挣得荣誉的监理部奖励2000元。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监理部一次奖励5000元。
5、对于集团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中连续通报表扬的,或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所辖项目有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程的,建议集团采购管理中心在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监理招标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和优先考虑。
(二)处罚规定1、监理单位未按省、市有关文件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集团采购管理中心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2、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备案文件配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集团采购管理中心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3、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出现兼岗或变动未按省、市规定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兼任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集团采购管理中心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4、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如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和职业卡等,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00元罚款。
5、若检查中发现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备案文件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
6、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
7、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集团采购管理中心按合同约定执行,必要时提交市质量监督站处理。
8、未按建设部有关旁站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集团采购管理中心按合同约定执行,必要时提交市质量监督站处理。
9、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务院、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或3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交集团采购管理中心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相应办法规定的罚款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在集团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一次的,对监理部罚款1000元,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2000元。
1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下事故的罚款2000元/次;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及以上事故的罚款5000元/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及以下事故的罚款5000元/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及以上事故的罚款10000元/次。
12、在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罚监理部10000元/次。
13、不论是否奖惩,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否则,取消奖励或加倍进行处罚。
14、监理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监理过程中,累计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或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可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程序填报不良记录登记表,并建议两年内不允许在本集团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八条对施工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集团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的,一次奖励施工单位5000元。
2、连续三次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除按上款奖励外,另外奖励10000元。
3、承揽5个以上项目的中标主体,其所管辖的施工单位再一次检查中通报表扬超过50%(含50%)奖励中标主体5000元。
4、对于在检查中,各单位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奖励该施工单位5000元。
5、对于现存施工管理制度齐全,人员配备满足要求,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且经核定分部、分项和检验批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对该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6、在日常巡检中,若施工单位在某一项工作中开展的非常优秀,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1000元奖励。
7、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挣得荣誉的奖励该施工单位5000元。
8、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程的,对承建的施工单位一次奖励50000-100000元。
9、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内,业主投诉率在10%以下能够及时报修的奖励5000元;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业主投诉率仍控制在5%以内的,除正常返还质保金外,还给予10000元奖励。
10、对于连续三次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为建设单位挣得荣誉的,或所承建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集团采购管理中心在下一年度项目施工招标中可以给予加分或优先录用。
(二)处罚规定1、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未按要求配置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5000元。
3、专职质检员和专职安全员由于工作失职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安全、质量问题的,并处以1000元罚款。
4、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严重不同步的,或签字手续严重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5、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在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化验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10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国务院有关条例处罚。
6、施工作业期间,搅拌站无配合比牌、不按规定计量、无计量器具或计量设备不好使,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2000元。
7、工程物资未履行进场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罚款5000元。
8、隐蔽工程不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检查同意,私自进行隐蔽的,罚款3000元,且必须返工重新隐蔽。
9、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2000元。
10、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以10000元罚款。
11、对于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处理;对于逾期不改者,处以10000元罚款。
12、在施工期间或工程保修期间,因施工原因引发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50000元/次罚款,若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给予建设单位补偿,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及以上事故,还需按有关法规文件执行;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