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__JTJ_074-9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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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第一节术语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

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

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

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张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

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并保护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

活动护栏——是指设置于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能够移动的护栏,以便事故处理车辆、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范本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范本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范本
1、设计原则
(1)安全第一,保障行车安全。

(2)科学、合理、先进、实用。

(3)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

(4)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设计内容
(1)标志和标线。

(2)护栏和隔离带。

(3)照明设施。

(4)交通信号设施。

(5)应急救援设施。

(6)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3、施工技术规范
(1)施工前要进行勘测和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2)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和安全。

(4)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现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5)施工结束后要进行验收,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施工结束后要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整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整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条文说明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代号第一节术语第二节代号第三章设计要求第一节设计条件第二节形式选择第四章设置原则第一节路侧护栏第二节中央分隔带护栏第三节桥梁护栏第四节隔离设施第五节防眩设施第六节视线诱导设施第五章波形梁护栏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六章缆索护栏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七章混凝土护栏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预制混凝土护栏块施工第四节混凝土护栏的就地浇筑第八章桥梁护栏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规格与表面处理第三节施工第九章隔离设施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十章防眩设施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十一章视线诱导设施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十二章质量要求与验收第一节质量要求第二节工程验收编制说明根据交通部原公路局1988年2月下达的编制《高速公路波形梁护栏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设计标准》的任务,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积极开展了这两个标准的编制工作。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不断修建,对交通安全设施提出了新的要求,编制内容经过多次扩充、修改,最后定名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编制组搜集和查阅了大量国内外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认真总结了我国高速公路的设计、施工经验及“七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广泛征求全国公路建设、管理、设计、科研和施工、制造等部门的意见,最后由交通部工程管理司组织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二章及一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名词术语、代号、设计要领、设置原则、波形梁护栏、缆索护栏、混凝土护栏、桥梁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质量要求与验收。

本规范系首次编制,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需要补充和修改的意见寄送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说明由杨久龄、李爱民执笔编写。

储劲草、沈强、何勇、白冰参加部分条文说明的起草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随着高速公路在我国逐步修建,对交通安全设施已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根据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第一节术语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

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

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

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

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并保护中央分隔带的构造物。

活动护栏——是指设置于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能够移动的护栏,以便事故处理车辆、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随着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高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已经成为一个特别紧要的话题。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国家已经订立了一系列的技术规范来引导高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高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包括路基、路面、路肩、涵洞、隧道、十字路口、立交、匝道、收费站等各种设施的设计。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驾驶员的心理和行为模式,从而确定设施的位置和规范,以提高交通的安全性和通行的效率。

路基设计规范路基是交通安全的紧要构成部分,因此在其设计过程中需要遵从相关规范。

依据《高速道路路基工程设计规范》(JTGD30-2015),在路基设计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路基的宽度:依照设计速度和车道数量确定路基宽度,以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和通畅。

2. 缓坡、溜池、排水沟的设计:在路基的两侧设置缓坡可以避开车辆驶出路面,溜池和排水沟可以保证雨水畅通,削减路面积水。

3. 防护设施的设置:为保护行人和车辆安全,需要在断面较小或有瓶颈处设置护栏和挡板等防护设施。

路面设计规范路面设计是交通安全的关键环节,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车辆通行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依据《国家高速道路路面技术规范》(JTGF40-2004),在路面设计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路面的高程:依据设计要求,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和坡度,以便于车辆正常行驶。

2. 材料的选择:考虑到路面的抗压强度、耐久性和防滑性等因素,选用适当材料进行路面的铺设。

3. 路面标线的设置:采纳标线和标记,帮忙驾驶员正确行驶,削减事故的发生。

隧道设计规范高速道路上的隧道设计和施工需要遵从《道路隧道设计规范》(JTJ009-94),该规范重要涉及以下方面:1. 隧道的长度与高度:在隧道设计中需要考虑隧道长度、顶部高度、地基条件等因素,以保证安全通行和紧急疏散。

2. 风险评估:对于特别情况下,如火灾等,需要做好安全评估工作,订立应急措施以保障交通安全。

3. 照明设置:在隧道内设置适当的照明设施,保证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清楚识别,削减事故的发生。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一、规范的目的和依据1.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行车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范的适用范围三、规范的主要内容1.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设计与布设要求:设计师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交通标志,布设时应考虑路段的交通流量、路宽等因素。

2.高速公路交通信号灯的设计与布设要求:设计师应根据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交通信号灯,并设置合理的信号配时方案。

3.高速公路护栏的设计与施工要求:设计师应根据高速公路的特点,以及车辆运行速度和安全要求,选择适当的护栏材料和型号,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4.高速公路照明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设计师应根据高速公路的交通量、路段情况等因素,合理布设照明设施,并保证光线充足、亮度均匀。

5.高速公路隧道的设计与施工要求:设计师应根据隧道的长度、纵坡、横坡等因素,合理设计洞口标志、照明设施、通风系统等,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6.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要求: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完成工程后,应及时落实相应的维护与管理措施,保障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遵守规范的意义遵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对于高速公路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它可以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规范还帮助设计师和施工人员明确设计和施工的具体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浪费。

总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对于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以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首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全面保障交通安全:设施应根据交通流量、速度、道路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以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

2.符合人类工效学: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人类的感知、决策和操作特点,降低驾驶员的认知负荷,提高操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统一标准规范:设施的设计应遵循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4.应变适应性:设施应具有一定的变通性,随着交通需求和发展变化而进行调整和更新。

5.经济合理性:设施的设计应在满足安全需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成本,提高设计的经济性。

其次,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护栏:护栏应具备一定的抗冲击能力和阻挡效果,能够有效避免车辆冲出马路或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

2.车道标线和标志:车道标线和标志应清晰可见,便于驾驶员识别和判断道路条件,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3.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应保证高速公路在夜间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度,确保驾驶员能够清晰地看到道路和周围环境。

4.减速带:减速带应根据需要设置,准确地调整车速,使车辆平稳减速,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5.隧道设施:隧道设施应满足通风、照明、防火等基本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最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施工组织:施工组织应合理安排,确保施工过程中对交通的影响最小化。

2.材料选择: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设施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3.施工工艺: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

5.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是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合理的设计原则、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高速公路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系统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要求规范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系统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要求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第一节术语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

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

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

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张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

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并保护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

活动护栏——是指设置于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能够移动的护栏,以便事故处理车辆、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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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第一节术语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

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

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

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张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

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并保护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

活动护栏——是指设置于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能够移动的护栏,以便事故处理车辆、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

中央分隔带护栏端头——是指中央分隔带护栏在开始端或结束端所设置的专门结构,也包括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端头。

第2.1.6条桥梁护栏是指设置于桥梁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桥外。

纵向有效构件——是指桥梁护栏中能有效地阻挡失控车辆越出桥外的纵向构件。

根据其承受碰撞荷载的大小,可分为主要纵向有效构件(如主要横梁)和次要纵向有效构件(如次要横梁)。

纵向非有效构件——是指桥梁护栏中不考虑承受车辆的碰撞荷载的纵向构件。

第2.1.7条护栏标准段是指护栏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正常设置的结构段。

第2.1.8条护栏过渡段是指在不同护栏断面结构形式之间平滑连接并进行刚度过渡的结构段。

第2.1.9条护栏渐变段是指设置于外移端头与标准段之间进行线形平滑过渡的结构段。

第2.1.10条护栏端头是指护栏开始端或结束端所设置的专门结构。

第2.1.11条隔离栅是把金属网(或钢板网、刺铁丝)绷紧在支撑结构上的栅栏。

用于阻止人、畜进入公路或其它禁入区域、防止非法侵占公路用地的设施。

第2.1.12条防眩设施是指防止夜间行车不受对向车辆前照灯眩目的构造物。

第2.1.13条眩光是指在驾驶员视野范围内对向出现极高的强光,使驾驶员视觉机能或视力降低,并产生烦恼和不舒适的光照。

第2.1.14条视线诱导标是指沿车道两侧设置的,用以指示道路方向、车行道边界及危险路段位置的设施的总称。

第2.1.15条分流或合流诱导标是指设置于交通分流或合流区段的设施。

它可以引起驾驶员对高速公路进、出口匝道附近的交织运行的注意。

第2.1.16条线形诱导标是指设置于急弯或视距不良路段,用来指示道路改变方向,或设置于施工、维修作业路段,用来警告驾驶员改变行驶方向的设施。

第2.1.17条反射器是指以互成直角的三个面组成的反射单元系列。

一、观察角是指汽车灯(光源)照射到反射器后反射到观察者眼睛(接受器)所构成的角度。

二、入射角是指汽车灯(光源)与反射器法线之间的角度。

三、反射性能(逆反射系数)'R 是指平面逆反射表面上的发光强度系数(R )与它的面积(A )的商,即单位面积的发光强度系数。

EAIA R R ==' (2.1.17)式中:'R ——逆反射系数(cd/lx/m 2);R——发光强度系数(cd/lx);I——发光强度(cd);E——照度(lx);A——试样表面的面积(m2)。

第二节代号第2.2.1条设置于公路路基上的护栏代号由护栏构造形式代号、防撞等级代号、埋设条件代号三部分组成。

各种代号规定如下:一、护栏构造形式代号Gr——波形梁护栏Grb——有防阻块的波形梁护栏Grd——组合型波形护栏Gc——缆索护栏Gw——混凝土护栏Gwb——基本型混凝土护栏Gwm——改进型混凝土护栏二、防撞等级代号A——路侧A级S——路侧S级Am——中央分隔带A级Sm——中央分隔带S级三、埋设条件代号E——埋设于土中Em——中央带混凝土护栏,嵌锁在基层中E1——路侧混凝土护栏,埋置在基层中E2——路侧混凝土护栏,与下部构造物连接B——埋设于混凝土基础中R——混凝土护栏通过传力钢筋与基础连接四、标注方法1.通式:A—A—A2.示例:Grd —Am —E第2.2.2条设置于桥梁上的护栏代号由构造形式代号、防撞等级代号、埋设条件代号三部分组成。

各种代号规定如下:一、构造形式代号 Bp ——梁柱式护栏Rcw ——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Cm ——组合式护拦二、防撞等级代号 PL 1——一级 PL 2——二级PL 3——三级三、埋设条件代号 B ——埋设于混凝土中Fp ——桥梁护栏通过法兰盘与桥面板连接R ——混凝土桥梁护栏通过传力钢筋与桥面板整体连接四、标注方法 1.通式:A —A —A2.示例:Rcw —PL 1—R埋设条件代号 防撞等级代号 构造形式代号埋设于土中 中央分隔带A 级 组合型波形梁护栏埋设条件代号 防撞等级代号 构造形式代号通过传力钢筋与桥面板整体连接 防撞一级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第2.2.3.条隔离设施的代号由隔离栅代号、构造形式代号、埋设条件代号三部分组成。

各种代号规定如下:一、隔离栅代号F ——隔离栅二、构造形式代号 Wn ——编织网 Ww ——焊接网 Hw ——拧花网 C 1——拔花网 Em ——钢板网Bw ——刺铁丝三、埋设条件代号 E ——埋设于土中B ——埋设于混凝土中四、标注方法 1.通式:A —A —A2.示例:F —Wn —B第2.2.4条防眩设施的代号由防眩设施代号、构造形式代号、设置条件代号三部分组成。

各种代号规定如下:一、防眩设施代号Gs ——防眩设施二、构造形式代号P ——防眩板N ——防眩网埋设条件代号 构造形式代号 隔离栅代号埋设于混凝土中 编织网 隔离栅三、设置条件代号 E ——埋设于土中 B ——埋设于混凝土中 Gw ——设置在混凝土护栏上Gr ——设置在波形梁护栏上四、标注方法 1.通式:A —A —A2.示例:GS —P —Gw第2.2.5条视线诱导设施的代号由视线诱导设施代号、构造形式代号、设置条件代号三部分组成。

各种代号规定如下:一、视线诱导设施代号VG ——视线诱导设施二、构造形式代号De ——轮廓标 Dv ——分流诱导标 Cv ——合流诱导标Gca ——线形诱导标(指示性)Wca ——线形诱导标(警告性)三、设置条件代号 E ——设置于土中At ——附着于构造物上四、标注方法 1.通式:埋设条件代号构造形式代号 防眩设施代号设置在混凝土护栏上 防眩板 防眩设施埋设条件代号 构造形式代号 视线诱导设施代号附着于构造物上 轮廓标A—A—A2.示例:VG-De-At第三章设计要求第一节设计条件第3.1.1条设置于公路路基上的护栏,按防撞等级划分,路侧护栏有:A、S两级;中央分隔带护栏有:Am、Sm两级。

每一种防撞等级的护栏所适用的公路等级及其设计条件如表3.1.1所示。

表3.1.1注:g=9.81m/s2第3.1.2条设置于桥梁上的护栏,按防撞等级划分有PL1、PL2、PL3三级。

每一防撞等级的桥梁护栏应避免在相应设计条件下的失控车辆越出。

防撞等级及其相应的设计条件见表3.1.2。

表3.1.2注:Z 是桥梁护栏的容许变形量。

第3.1.3条作用于桥梁护栏上的碰撞荷载,其作用点分布可按图3.1.3的规定确定。

桥梁护栏各部分的受力计算,可按下列公式进行。

一、梁柱式桥梁护栏 1. 横梁的设计弯矩0Mn L P M /)61(0⋅=(3.1.3-1)式中:0M ——每根横梁跨中处的弯矩(kN ·m ); P ——桥梁护栏承受的碰撞力(kN ),作用在横梁的跨中; L ——横梁的跨径(m );n ——横梁的数量,一般不超过3根。

2. 立柱的设计荷载PP P 410=(3.3.3-2)式中:0P ——立柱的设计荷载(kN );P ——桥梁护栏承受的碰撞力(kN )。

二、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采用PL 1防撞等级设计的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其横向力可按沿护栏纵向3.0m 的范围均匀分布进行验算;而采用PL 2、PL 3防撞等级设计的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其横向力可按沿护栏纵向4.0m 的范围均匀分布进行验算。

第3.1.4条作用在桥梁护栏上的风载、人群荷载及桥梁护栏的结构重力等荷载,可按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的有关规定确定。

车辆碰撞荷载、风载、人群荷载应分别进行荷载验算,而不必进行荷载组合。

第3.1.5条金属桥梁护栏应进行构件强度验算,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和组合式护栏进行配筋验算,应同时进行桥梁护栏与桥面板间的连接强度验算。

第3.1.6条桥面板的强度验算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梁柱式护栏:将立柱最下端断面的弯矩做为验算弯矩。

二、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将墙下端的作用力矩做为端力矩,作用在桥面板上。

第3.1.7条隔离设施的纵横向稳定性,应考虑不同结构形式所承受的风压和人力荷载作用。

第3.1.8条防眩设施可按部分遮光原理设计。

一、防眩设施的遮光角按下列公式计算(参见图3.1.8-1) 1.直线路段遮光角0β:)(10Lbtg -=β(3.1.8-1)图3.1.8-1遮光角计算图式2.平曲线路段遮光角θ:)cos (cos 031βθRB R -=- (3.1.8-2)式中:b ——防眩板的宽度(m );L ——防眩板的纵向间距(m ); R ——平曲线半径(m ); 3B ——车辆驾驶员与防眩设施的横向距离(m )。

二、防眩设施的高度按下列公式计算 1.直线路段防眩设施的高度H :B B h h h H /)(1121-+= (3.1.8-3)或B B h h h H /)(2122--=式中:1h ——汽车前照灯高度(m ),见表3.1.8;2h ——司机视线高度(m ),见表3.1.8;1B 、2B ——分别为行车道上车辆距防眩设施中心线的距离(m ),21B B B +=,见图3.1.8-2表3.1.8车种 视线高度h 2(m )前灯高度h 1(m )大型车 2.0 1.0 小型车1.300.8图3.1.8-2防眩设施最小高度计算图式2.在竖曲线路段,当竖曲线半径小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时,应根据竖曲线路段前后纵坡的大小计算防眩设施的高度是否满足遮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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