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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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___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自然灾害频发的趋势日益明显。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的冲击,我市制定并实施了____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组织救助工作。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1.市级指挥机构:设立市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救助工作。

中心由市政府牵头,涵盖多个部门的代表共同组成,并设立临时指挥部,负责具体的救助行动。

2.区级指挥机构:各区政府设立区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中心,负责各区的救助工作。

中心由区政府牵头,涵盖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并设立临时指挥部,负责具体的救助行动。

三、预警与应急响应1.预警系统:完善灾害预警系统,建立与国家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灾情信息。

2.应急响应级别:制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

市级指挥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和预案,及时发布应急响应通知。

四、救助队伍与装备1.救援队伍储备:建立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储备制度,培养专业的救援人员,确保在灾情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到救助工作中。

2.救助装备准备: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救助装备库,包括救生器材、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以满足不同灾情的救助需求。

五、灾害应对措施1.洪水灾害:对于洪水灾害,设立专门的防汛指挥部,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包括加强对堤防、水库、河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及时疏通排水系统,组织人员转移和提供临时避难所等。

2.地震灾害:对于地震灾害,加强对易受地震影响的建筑物的巡查和安全评估,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民众的自救互救意识。

3.台风灾害:对于台风灾害,建立完善的应对措施,及时发布台风路径和强度预报,组织人员和船只的转移,做好水库、堤防等防台准备,加强对易受台风影响的建筑物的检查和加固。

4.雪灾和寒潮:对于雪灾和寒潮等极端天气灾害,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加强对公共交通、供暖等关键设施的保障,组织人员转移和提供临时避难所等。

自然灾害救助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自然灾害救助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自然灾害救助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自然灾害救助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

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然灾害救助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自然灾害救助安全应急预案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第四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第五条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

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中国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中国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中国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减轻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国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国内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损失;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指挥部由国务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顾问组成。

2.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指挥部决定的各项事项。

2.3 地方应急指挥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地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2.4 专业应急队伍国家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干旱、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特定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预报与信息发布3.1 预警预报各级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监测、预报自然灾害。

当发生自然灾害预警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 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

当发生自然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及时更新。

四、应急响应4.1 响应等级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I级)、重大级(II级)、较大级(III级)和一般级(IV级)。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对我国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国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为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

减灾委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2.2 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灾害预警响应3.1 各级减灾委根据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警响应。

3.2 预警响应措施包括:(1)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当地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助资金和物资准备工作。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

(4)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信息报告和发布4.1 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应及时向上级减灾委报告自然灾害信息。

4.2 各级减灾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然灾害信息。

国家应急响应5.1 一级响应当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时,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应急救助工作。

5.2 二级响应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组织协调应急救助工作。

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抗拒的力量,其破坏性和不可预知性使得我们在面对它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是指对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二、编制意义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可以提高国家和社会对于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应急预案的组成1.应急抢救组织机构应急抢救组织机构是应急抢救行动的顶层设计,应包括领导、指挥、救援、通讯、志愿者和保障等部门。

实际救援应该根据当地灾情以及人力物力等情况进行组织。

2.应急抢救装备和工具应急抢救装备和工具应该根据不同自然灾害类型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陆地型自然灾害(地震、山崩、泥石流、滑坡、泥沙流、森林火灾等)、海洋型自然灾害(海啸、飓风、水灾、台风等)等。

3.抢险救灾方案抢险救灾方案包括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应急措施、救援路线和救援方法等内容,并针对特定地域制定相应的抢险救灾方案,以应对不同的自然灾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难。

4.预警系统建设应急预案的预警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包括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等与自然灾害密切相关的预警系统建设,以便采取果断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5.医疗、食品、药品等保障抢险救灾行动必须要有医疗保障等基础措施,以便给灾民及时治疗,同时应该准备足够的干粮、饮用水、药品以及生活必需品。

四、执行程序发生自然灾害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下列程序:1.立即启动应急抢救组织机构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抢救组织机构,疏散群众,开展救援行动。

2.迅速开展救援行动,控制灾情各级领导主动带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积极组织各级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灾区开展救援行动,并控制灾情的蔓延。

3.组织疏散和安置灾民开展疏散和安置灾民,有序转移、妥善安置,减轻人员伤亡和生命财产损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24〕11号)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24()6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6〕25号)同时废止。

【总页数】14页(P42-55)
【作者】无
【作者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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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1.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在我区境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发生后,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基本情况白塔管理处位于察北管理区的西北部,距察北管理区公里。

全处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折合万亩),其中:耕地5500亩(含水浇地2810亩),退耕还林地12000亩;林地面积41600亩;采草区23000亩;水淖(湖面)面积5000亩,房屋占地7000亩,其他占地3700亩。

白塔管理处背靠山坡,6月到7月降水比较集中的时期,雨日多、雨量大、暴雨频繁,加上山高坡陡,流速快、汇流时间短等因素,极易发生洪水灾害,造成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

雨季结束后,会出现高温干旱天气。

三、启动条件(一)本处范围内,发生干旱、洪涝、风雹(包括冰雹、大风、龙卷风、雷暴等)、低温冷冻和冰雪(包括冻害、冷害和雪灾等)、地震灾害、高温热浪、滑坡和泥石流(包括山体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等)、森林自然火害、病虫害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3、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4、发生5级以上地震,造成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人以上或倒损房屋50间以上。

(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安全处置应急预案一、引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对于这些事件的安全处置,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指导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面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处置原则1. 快速响应:在接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2. 科学施救:根据灾害类型和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救援方案,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生命至上:在救援过程中,应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搜救被困人员。

4. 协同配合: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三、应急处置流程1. 接报与启动:接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2. 现场勘查:到达现场后,应对灾害情况进行初步勘查,了解灾害类型、范围、影响程度等信息。

3. 制定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科学制定救援方案,明确救援目标、任务、措施等。

4. 组织实施: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同时,应加强与受灾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现场指挥: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应具备丰富的救援经验和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

6. 搜救与疏散:在灾害现场开展搜救工作,寻找被困人员并采取必要的疏散措施。

同时,应加强对周边地区的疏散指导,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7. 医疗救治与心理干预: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开展心理干预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8. 物资保障与调配:根据灾害情况和救援需要,及时调配各类物资和资源,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9. 信息报告与发布: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灾害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

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

10. 结束与总结:在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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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解读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重。

过去5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年均造成全国3.1亿人次受灾,1500余人死亡失踪,900多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近70万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3800多亿元。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法制,着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人员装备和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住房灾害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全力应对了四川芦山地震、甘肃岷县漳县地震、云南鲁甸地震、黑龙江松花江嫩江流域洪涝以及“威马逊”超强台风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1〕120号)要求,认真做好灾害救助各环节工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轻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6〕25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中央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应急响应程序。

此次预案修订是为适应当前我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新
形势、新变化,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发生的历次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完成的。

一、预案修订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印发由民政部牵头编制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11年,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按照《预案》要求,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灾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形成抗灾救灾工作合力,有效保障了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虽取得显著成绩,但《预案》在执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问题。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呈现新形势、新变化。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强化灾害风险管理,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升,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时期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口和倒塌(或损坏)房屋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据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民政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数量较“十一五”分别下降93%和81%,但年均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基数仍然较大(约900万人),应急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任务
依然艰巨而繁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中央统筹指导、地方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着力提高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保障水平,对完善《预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适应和应对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响应启动条件,优化应对程序和措施,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开展,2014
年以来,民政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有关要求,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国家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意见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发生的四川芦山地震、甘肃岷县漳县地震、云南鲁甸地震、黑龙江松花江嫩江流域洪涝以及“威马逊”超强台风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重点对预案适用范围、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符合当前我国自然灾害形势变化和救灾工作实际需要。

新版《预案》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了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针对近年来我国灾情形势呈现的新变化,新版《预案》对国家层面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以便更符合当前救灾工作实际,提高《预案》可操作性,确保国家级预案与省级预案有序衔接。

二是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新版《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国家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对灾情报告、灾情发布、灾害损失评估、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三是扩大了预案适用范围。

新版《预案》增加了“当毗邻国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对我国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国内应急救助工作”的表述,主要考虑到近年来尼泊尔、巴基斯坦、缅甸、俄罗斯等邻国发生地震、洪涝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对我国造成较大影响,需要对我国边境省份受灾群众实施灾害救助的情况。

四是对预案中有关文字表述进行调整。

根据行文习惯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有关规定,对原《预案》中有关文字和专业术语进行修改和完善,如将“灾民自救”修改为“群众自救”、“非政府组织”修改为“社会组织”、“冰雹”
修改为“风雹”、“过渡性生活救助”修改为“过渡期生活救助”等。

三、预案实施中需关注的有关事项
新版《预案》颁布实施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贯彻学习和专题培训。

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将《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做好《预案》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是及时修订地方各级相关预案。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灾情特点和救灾工作实际需求,尽快启动省级预案修订工作,做好调研论证,抓紧推进,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与国家预案有序衔接,避免出现国家预案启动后省级预案还无法启动的情况;同时,认真指导各市县抓紧做好本级相关预案修订工作。

三是适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救灾工作实际,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救灾演练,让群众了
解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四是规范有序启动各级应急预案。

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客观、准确、科学评估灾情,按照本级预案规定启动程序和条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遵循“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原则,切实落实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统筹做好灾害救助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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