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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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建立与实施工伤保险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工伤保险制度是一项由国家依法组织实施,以缴费的方式为劳动者提供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工伤津贴和康复费等一系列保险权益的制度。

第四条工伤保险实施依法依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工伤保险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伤保险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第六条具体费率和缴费基数的确定,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和保险基金状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服务机构,提供咨询、理赔、复查等相关服务,保障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权益。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权益。

第二章缴费标准和责任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由国家相应部门根据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工伤保险费作为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月自行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申报缴费情况。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费用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不得拖欠或少缴。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报送工伤事故情况和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的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伤保险费的按时足额缴纳。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工伤保险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确保工伤保险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工伤保险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三章工伤认定和赔偿第十八条工伤保险实施过程中,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原则是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受伤或残疾时,享受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待遇,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六章,共五十五条,其中包括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险责任和待遇、费率和费用、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释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了工伤保险的任务,包括预防工伤、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提高医疗救治水平、推动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等。

第二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要求,包括按比例调整保险费率、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等。

第二章:参保人员和待遇第三条规定了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等。

第四条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包括医疗救治、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就业补助金等。

第三章:费率和费用第十三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包括综合因素、报告期成本、企业风险区分等因素。

第十四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的征收方式和时间,主要包括按企业规模和行业风险等级确定的月度标准保费。

第十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包括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改善工伤保险待遇等。

第四章:保险金的支付第十六条规定了工伤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程序,包括由受伤或发病的劳动者提出申请,经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或其家属。

第十七条明确了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标准,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伤残津贴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伤保险问题。

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社会监督机制,包括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工伤保险监督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对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罚,主要包括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可以依法追缴和加收滞纳金;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追回保险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工伤保险法解读

2023年工伤保险法解读

2023年工伤保险法解读2023年工伤保险法的解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2.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

对于建筑行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

3.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重要环节。

2023年工伤保险法规定,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在认定工伤时,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法定工伤情形、视同工伤情形和豁免工伤情形进行判断。

4.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在2023年工伤保险法中,对于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伤保险基金是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

2023年工伤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6.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2023年工伤保险法强调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的重要性。

通过加强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通过职业康复,帮助工伤职工尽快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总之,2023年工伤保险法在保障职工权益、规范工伤保险制度、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为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023年工伤保险文件

2023年工伤保险文件

2023年工伤保险文件摘要:1.工伤保险的定义和重要性2.2023 年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3.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项目和计算标准4.企业如何处理工伤事故及法律风险5.结语:工伤保险对企业和职工的意义正文:一、工伤保险的定义和重要性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一种为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提供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等。

在我国,工伤保险是企业法定的义务,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2023 年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2023 年工伤保险条例是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一次全面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职工。

2.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企业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认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等。

三、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项目和计算标准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

其中,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支付。

2.工伤伤残待遇:根据职工工伤程度不同,分为10 个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3.因工死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四、企业如何处理工伤事故及法律风险1.及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受伤职工,确保其得到及时、全面的医疗救治。

2.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企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3.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企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新工伤保险法2023工伤认定

新工伤保险法2023工伤认定

新工伤保险法2023工伤认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2023年,新的工伤保险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对工伤认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工伤保险法2023工伤认定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工伤认定的依据根据新工伤保险法,工伤认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工伤造成的直接后果;受害人身体损伤程度;以及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工伤认定中,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将成为评定工伤的重要依据。

受害人身体损伤程度的评估也将对工伤认定产生重要影响。

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将成为工伤认定的重要考量。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新工伤保险法对工伤认定的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工伤发生后,受害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对受害人进行鉴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程序的规范化有助于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伤认定的效率和公正性。

在新的工伤保险法下,工伤认定程序将更加规范和透明,有利于实现公平公正的工伤认定。

三、工伤认定的标准新工伤保险法对工伤认定的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工伤事后处理程序的规定等。

在工伤认定的标准方面,伤残程度的鉴定标准将根据受害人的具体伤情进行评估,从而确定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赔偿标准。

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将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评估,从而确定工伤的认定结果。

工伤事后处理程序的规定将对受害人的治疗和赔偿产生重要影响,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伤认定的意义与影响新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对工伤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与影响。

新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对工伤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治疗和赔偿。

新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从而降低工伤发生率和事故处理成本。

工伤保险六十二条规定

工伤保险六十二条规定

工伤保险六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对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伤保险法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工伤保险条例》。

本文将就《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六十二条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工伤保险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的在职职工、农民工以及城乡居民参加的工伤保险。

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劳动者,为他们提供了保障。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社会化、保险化、公益性、统一规划、个人账户和按月缴费等原则。

这些原则的确立,为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保证了工伤保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第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至第六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待遇范围和标准,包括了医疗费、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定期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补助金等内容。

这些规定明确了工伤保险给予劳动者的具体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范围,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后的权益。

第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七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包括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审查、鉴定和复查等程序,以及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标准的调整等内容。

这些规定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程序和标准,保证了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包括了工伤保险费的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和征收管理等内容。

这些规定为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具体规定,保证了工伤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最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至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包括了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和监督管理责任等内容。

这些规定为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具体规定,保证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工伤保险政策汇编

工伤保险政策汇编

工伤保险政策汇编
工伤保险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参加工作的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康复、丧葬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下面是关于工伤保险政策的汇编。

首先,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谁工作谁包保”。

在我国,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同时,劳动者也要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工伤保险的待遇范围包括基本医疗、康复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

基本医疗是指对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的支付。

康复是指对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所需的康复费用的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是指对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而导致的伤残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的一次性伤残金。

再次,工伤保险的费率是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同行业根据其危险性和损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的费率档次,费率越高,风险越大。

因此,对于风险较大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会相应较高。

最后,工伤保险还包括工伤鉴定和伤残评定两个重要环节。

工伤鉴定是指对职工的工伤原因、工伤性质等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过程,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

伤残评定是对工伤职工的残疾程度和工伤残疾等级进行评估的过程,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

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环境和劳动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劳动力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必要的医疗和经济支持,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工伤保险政策的完善和实施是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的重要保证之一。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政府依法制定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险法规,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的权益,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的范围和界定。

根据该条例,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因公残疾,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导致的死亡。

该条例明确工伤的范围,包括意外伤害、职业病和因公致伤等,为工伤保险提供了明确的适用条件。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权益。

根据该条例,工伤保险包括医疗费、残疾补助、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基本权益,同时规定了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

例如,在医疗费方面,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劳动者因工伤所需的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在残疾补助方面,工伤保险会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金;在丧葬费方面,工伤保险会为因工伤去世的劳动者支付一定金额的丧葬费;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工伤保险会为劳动者的家属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参保和缴费制度。

根据该条例,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并将其纳入工伤保险统一管理;同时,劳动者也应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这些规定保证了工伤保险的可持续运行和社会公平性。

最后,《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赔偿申请制度。

根据该条例,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安排劳动者的救治和康复;劳动者则需要尽快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申请,保护自身的权益。

这些规定保证了工伤保险赔偿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通过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解读可以看出,该条例为我国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保护了他们在工作中的权益。

同时,该条例的实施也对于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工伤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和支付机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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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政策解读1、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哪些情况应当认定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哪些情况应认定为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是不属于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情形的;二是虽属于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5、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认定?根据伤亡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职工本人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证明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交管部门、铁道等法律、法规授权部门的责任认定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书。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文书。

7、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8、发生工伤后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9、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工伤保险且符合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待遇项目:(一)工伤医疗费;(二)工伤康复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五)辅助器具安装配臵费;(六)生活护理费;(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丧葬补助金;(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承担的待遇项目:(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二)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供养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可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1、因工死亡,哪些亲属可以享受抚恤待遇及领取抚恤金的条件?供养亲属是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内的人员,依靠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1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可以享受那些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3、工伤职工如何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14、工伤职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5、工伤职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6、工伤职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1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7、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18、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工伤保险责任如何承担?答: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2、职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答: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3、企业破产时工伤保险待遇如何支付?答: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4、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时工伤保险关系如何办理?答: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5、如果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答: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配臵辅助器具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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